经过早上的浩劫,图书馆现出一片难得的寂静,被打碎的花盆已不见踪影,大门两侧变形的匾牌也消失不见,早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只是一个梦。
这感觉,就像大笑之后突如其来的沉默,平静得有些尴尬。
文史借阅室位于图书馆二楼,门口安放着一排公园椅。刚上到二楼,便看见一个男生斜靠在椅子上,双臂自然地垂在两旁,睡得正香。那里有一大片灿烂的阳光,透过图书馆的玻璃天棚倾泻下来,细细地洒在他的身上。男生的周围笼罩着迷雾般的光晕,衣服上泛起点点光亮,细致的脸庞跟略带茶色的头发都镶上了一道金边。
好美。
我恍惚了一下,轻手轻脚走近过去,生怕惊醒了他。谁料到,在那里小憩的居然是我的冤家,那个让我倍感身高耻辱的聒噪男。这么算算,已经是第三次跟他打照面了,不是冤家不聚头啊,我心里哎哟了一下。
本来挺膈应的,却鬼使神差打量起他来:
这小子确实长得好看,只见他眉似楚剑睫毛密长,鼻梁挺括唇珠有型,五官很是精致;斜着头的缘故,脖颈到三角肌拉伸出优美的线条,肌肤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细腻有光泽;细细一看,这厮几乎没有半点瑕疵,连手指都干净得让手控膜拜。不仅如此,身材也相当完美,双腿修长,比例恰当,高大而不粗犷,俊美而不羸弱,像极了电视剧中的男主角。
最可爱的是,他打瞌睡的时候嘴唇微微张开,样子还……蛮萌的。
直觉告诉我:这货应该是个混血儿,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好看?就算没有混到国外,至少也是东北漠河跟NSQD曾母暗沙的结合体啊。
对待尤物,花痴向来毫无免疫力。眼看着这个完美得没天理的人,我的欲念熊熊燃烧起来,恨不得扑上去剥了他的衣服拍照留念。好在理智的小人及时跳了出来,让已被迷得七荤八素的我记起来,他,是我的仇家。
可是,科学研究也说了,长得好看的人容易被原谅。就连抢劫犯,丑八怪必然被嫌弃,判个十年八年都觉得短,恨不能直接枪毙立即执行;而长得美的,犯罪动机则一定有情非得已的原因,恨不得找个理由无罪释放。
此刻,这个研究结论正对我幼小的心灵进行残酷的检验,不得不承认,虽然心有余恨,但一看到这美好的脸,怨气竟消解了一大半。
在这个看脸的世界,节操算个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