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十尺巨汉踩在脚底的陈风眼神空洞,瞳孔呈现灰白色,就这么直愣愣的望着前方不远处的甲板,面容无悲无喜。
这倒不是说骤然间陈风遁入入定了,领悟到了什么佛门了不起的禅法。
而是刚才巨汉那一拳,真的是把他给打伤了。
眼下躺在血泊之中,陈风觉得自己眼前的世界开始了不停的旋转。恍惚之间,他像是回到了同小张姑娘初见的那个夜晚,那一晚的月亮也似今天这般又大又圆,不过倒是没有今日的血色。
那天晚上,也就陈风和小张姑娘两个人而已。
哪怕是重活一世,今时今日的陈风,还是不相信有什么一见钟情的说法,用明的话来说,所谓的一见钟情,究其本质,不过是恰逢其时的荷尔蒙分泌罢了,根本不值一提。
不过重活一世的陈风虽然不相信一见钟情,但却是不得不相信缘定两生的说辞。
尤其是当那一夜,两人在佛堂,于佛祖金身、点点烛光之下相遇的时候。陈风仰头看着这同上一世那人长得一模一样的脸庞,陈风的心中怎么可能会没有涟漪,没有波动?
每一个甘愿守着孤寂的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放不下的人。
茫茫人海,多是擦身而过,末了能够留下个惊鸿一瞥已然是上辈子修的福分,谁敢奢求有什么铭心刻骨?
小的时候,陈风总是对于老一辈人平淡是真的爱情观嗤之以鼻,不过后来陈风发现感情这个东西吧,真的就像是一朵玫瑰花,开得越艳丽,想要攥紧的时候便会觉得越扎手。
这东西又就像是一颗无形的炮弹,疯狂的时候,明明知道这玩意儿能在自己的胸口上开一个窟窿,却还是那样的义无反顾。
在那次化学药品爆炸之前,陈风在地球上的最后一个同学聚会。
他是在场的唯一一个还没有结婚的男人。
狐朋狗友们一起揶揄他,说他到现在也不找个女人,怀疑他是个弯的,他都不恼,只是默默的喝酒。那时候的他,已经迈过了三十岁的坎,虽没什么家财,但当兵给他换来了个好身体和一份安稳的工作,再加上本身长得英武,想找个女人安度余生,并不是件很难的事情。
不过,这对于陈风来说,的确是难了,因为他并非是个乐于将就的人。
十八岁那年,就像很多人在回纪录里所写的那样,他遇到了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人。
她温柔,睿智,如果说陈风是一匹注定要驰骋草原的烈马,那么她可能是唯一能够勒住这马缰的人。
上课,下课,图书馆,自习室。
爱在无声里发酵。
两年九个月又八天,在一个雨夜,图书馆停电,四下俱静,唯有雷雨声自窗外涌来。
屋外的疾风骤雨反倒是烘托了这整个图书馆就像只有他们两个人一样,陈风终是忍不住放下了用来遮挡自己视线的书籍,直面上了对面女孩的眼睛,在心里告诉自己: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错过,一定会遗憾终身的。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陈风不想错过,但世上之事,能如你所愿的,十不足一。
终究还是女孩先开的口,在这个微妙的气氛里,她说了个让人忧伤的话题。
“我要移民了,澳洲。”
……
“不要!放过他!这件事情同他没什么关系,有什么事,你冲着我来就好,他是无辜的,他是被我牵连进来的!”
蒙琦琦挣扎着,但擒住她的那些个手掌就如同一只只铁爪将她给死死扣住,根本动弹不得。
“无辜?死在他手下,我的那些个弟兄,同样也很无辜呢,我又说什么?这年头做事,错了就得认,输了就得死。蒙大小姐,这可是规矩。”
这么说着,十尺巨汉抬脚踩在了陈风的脊背之上,微微一用力,便是见得陈风面露苦色,张口间又是一口老血喷出。
血色深红,还夹杂着些许内脏的碎片,落在甲板上,显得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小和尚!!”
蒙琦琦惊叫,藏匿在他衣袖之中的明终于是按耐不住了,准备动手。
……
陈风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当特种兵这么多年,像这样濒临死亡的次数却并不是很多。
头脑变得越来越沉重之后,疼痛的感觉会被大大的降低,就像刚才,十尺巨汉分明是朝着他的胸口狠狠的踩了一脚,踩得他胸腔之中的内脏都充满了裂痕,但却是依旧没有办法将他的思绪从那种飘忽的状态中给拉扯回来。
脑袋如同灌铅一般越来越沉,但是陈风对于小张姑娘的记忆却是越变越清晰。
说得简单点儿,陈风年轻时候的爱情故事大致概况一下,就是个在最无能为力的时候,遇到最想厮守的人的故事。
之后是微笑,离别,不联系,没有国产青春片里面的藕断丝连,没有纠缠不清。
陈风的大学生活离开了她依旧过得有滋有味,唯一的不同,只是会多了几个睡不着的夜晚,一个人坐在阳台看着明月抽烟罢了。
对于不善交际的人来说,这没开始便结束的爱恋便是他大学时代唯一的暖色。
之后他便去了军伍,做了特种兵,同不同的女人在不同的床榻之间流连。然而吃了那么多的哈根达斯,心中最叨念的,也还是记忆里,坐在冰凉水泥地上,顶着呼啦啦老旧风扇的老冰棍、小布丁。
朋友说,他这是因为吃不到嘴,所以觉得那便是最好的。
他也曾经那么认为,直到数年前的那一夜,那晚的夜光同今晚一样明亮,那晚的烛光同今夜的血光也是极像。
陈风在佛堂里碰见了小张姑娘。
一样的脸庞,一样的性格和说话方式,一样的姓名,陈风甚至有种她随着一起穿越了过来的错觉。
他喜不自禁,平生第一次,心甘情愿的冲着身后的佛像毕恭毕敬磕了个头。
他信因果,他信缘,他信命运,否则今日我俩怎可再在异世相见?
“姑娘,你相不相信,这世上的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陈风就以这种姿态重新出现在了小张姑娘的面前。
前世里数不清有多少个辗转无眠的夜,他在梦境中都出现在了同一个场景之下。
桃山之上,满山桃花开,小张姑娘负手走在前方,他一直跟在后面追着,却一直追不到。
惊醒之后,怅然若失。
迷迷糊糊中,陈风那如同死狗般躺在楼船甲板之上的身躯被十尺巨汉挑脚给翻了个儿,于一片天旋地转之中,看着天穹之上的明月,他依旧是没有想到自己的生死,而是反复念叨起了另外一个问题。
“如果……如果今生无法再同小张姑娘相见,那怎么办?”
“如果……相遇不过是一场梦,那怎么办?”
……
蒙琦琦看着仰面躺在甲板之上,满脸血雾,嘴角还隐约带着一抹微笑的陈风,心中一疼。
她是看过这种表情的,在濒死人的身上,按照她父亲的话说,这是魂魄将要离体的预兆,
“放他走吧,我把那封信笺交给你们,还保证自己不自刎,如何?你们应该知道我是谁的女儿才对,那么我活着的价值自然远比一个死人要高的多。”蒙琦琦停止了抽泣,就像他们蒙姓血脉所给世人的印象那样,突然之间,她就成熟了起来。
“有意思,你这么说,我反倒是更加好奇这个小和尚的真正身份究竟是什么了。竟然让我们的蒙大小姐都愿意为其献身。”
蒙琦琦站起身子,甩开刚才钳制住她的那几只手掌,看了眼面前的陈风,冲着巨汉冷冷道,“我也想知道。”
“呵呵,是么,那真的是不谋而合了。”
十尺巨汉的眼神在两人之间不断的游走,最终是点了点头。
“识时务者为俊杰,蒙姑娘能够看懂其中轻重,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不过这和尚伤了我不少兄弟,不留下条胳膊,留下个腿的,我怎么能放他安然的离开?”
这么说着,十尺巨汉挪开了自己踩在了他腰背上的脚,转而悬停在了他握刀的右手之上,口中喃喃,像是自语又像是在对着蒙琦琦,说道。
“废他一只右手,就放他走,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十尺巨汉虽然是这么问着,但却是没有一点询问别人意见的意思,抬脚就朝着他的右手手骨位置狠狠的踩了下去。
“不要!”蒙琦琦惊呼。
“该死的王八羔子。”
明在陈风的衣袖之中闻言,牙根都恨的发痒,现今也不管是否会暴露自己的身形了,正准备冲出去同这个家伙决一死战,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陈风的手臂却是微微一颤。
“这是……”明扭头,眼眸之中充满了不可置信和喜悦神色。
与此同时,在蒙琦琦充满绝望的尖叫下,十尺巨汉的脚狠狠踩在了陈风的右掌之上。
“嗯?”
巨汉的口中发出一声惊疑,没有预料之中的手骨崩裂的声音传出,他的脚掌反而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托举了起来似的。
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不知何时,那满身血污的和尚双眸之中的神采重新回来了,他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右掌张开,竟是硬生生的擎住了巨汉的右脚,看着巨汉的双眸,笑着说了句在外人听来有些没头没脑的话。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