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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绝恋情(1)

百年好合

一、感恩的心

袁征,原来家乡传闻中的风云人物长这样子。听说他是读金融出身的,后来在珠三角凭着自己一手一脚爬到了集团总经理的位子。他的眼睛精光闪闪,很是威严。江依叶坐在他的对面,几乎不敢抬起头来。

“高三,17岁了吧?”袁征语调轻松地问。

“是啊,袁叔叔。”她乖乖回答,按辈份称呼他。

“听说你的成绩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千万不要放弃学业。我一直想为家乡成立一个教育基金,资助一些学生。我想,就从你开始吧!”他大方地承诺。

“谢谢袁叔叔!我会努力读书,不让你失望的。”她腼腆但喜悦地抬起头来道谢。

“你真柔!”他语带轻笑地评价她。

旁边冷不防响起一道声音:“老四,多的是又年轻又温柔的小女孩想嫁你!”

“哥,别忘了我已经结婚了!有些话别乱说。”袁征不高兴了。有钱有势就是不一样,气势凌人。家中的兄弟姐妹个个仰他鼻息过活。谁也不敢开罪他。说话的人立刻沉默了。

二、火热的眼神

大四那年,她来到袁征所在的集团公司实习,做方案策划。

袁征让她住在自己家里,说要照看小老乡。袁太太是个大方得体的女人,对依叶很好。她偶尔也会帮着照顾袁征5岁的小女儿溜溜。

三个月后,依叶对袁征夫妇说要搬出去住。

袁太太巧笑倩兮地说:“是为了李正阳吧?小两口打算组成新家了。”

依叶红着脸想起李正阳。他是个建筑设计师,从她到公司第一天起就奋勇扑上来。她说她喜欢百合花,他就每天送她一朵百合。她已经下定决心,等他送给她第100朵百合时,她就是他的。

“依叶,那些传闻不是真的吧?你还小,怎么跟李正阳那种人谈起恋爱了。”袁征神情严厉地说。

“袁叔叔……”依叶呐呐不成言。她的确忘了她还有甜蜜的负担,爸妈的生活需要她,弟弟的大学学费需要她。李正阳也是一个农村大学生。他肯跟她一起负担吗?不行,她有点头疼了。

“20岁也不小了。正是谈恋爱的最佳时期。听说公司里有很多人追依叶呢!袁总。”袁太太以取笑的口吻说。

“青湄。”袁征的眉峰聚扰在一起,扫了妻子一眼。袁太太便不再吭声了。

“依叶,你明天就搬到公司宿舍吧!”袁征隔了一会才开口。

“谢谢叔叔!”依叶有礼地道谢,却在抬头时发现袁征火热的眼神,就像李正阳看她的眼神一样。这太可怕了。当着他太太的面。难怪袁太太明示暗示她的恋爱状况。她是该离开了。

三、一百朵百合花

江依叶一直以为董青湄很爱袁征。可是一个星期后他们离婚了。因为董青湄红杏出墙,喝醉后跟一男模被捉奸在旅馆。

一时间袁征成了受伤男人的代名词。人们普遍认为: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被妻子背叛的耻辱是普通男子的一百倍。所以当袁征请江依叶回袁家帮忙料理家务时,她犹犹豫豫地答应了。“公司里的一些女孩子会很乐意帮助您的,袁叔叔。”她推托道。“所以我不敢请她们。”袁征似笑非笑地睨着她说。

坐在袁征的跑车上,依叶拿着百合花,一脸的幸福。

车子缓缓滑进袁宅。袁征突然扯掉依叶手中的百合花。她惊叫一声。

“依叶,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想让你成为这座宅子的女主人。”袁征看着她的眼睛,低沉地说。

可是她从来没有这种想法。他一向是高高在上,远在天边的人物。她连跟他站在一起都会有压力。最后她艰难地说:“感谢您对我这么用心,可我一直叫你叔叔。”地上的百合花让她心疼。

“依叶,不要忙着拒绝我。你应该知道,我可以给你一切。瞧瞧你,这么瘦弱,每天还拼命地工作。不要活得太累了,你应该飞到我怀里让我保护你。”他说。很典型的有钱人的求爱方式,很诱惑。

一想到欠他的恩情和家人的期望,她是觉得很累。如果拒绝了他,她更会失去一切:现在的工作,弟弟的大学学费,她思绪纷乱。

“依叶,李正阳可能会调到非洲参与工程建设。”他一脚把落在脚边的百合花狠狠碾碎了。

看来她跟百合花无缘。她的眼中浮现泪意。他的脸上却绽出笑容,带着些残酷。

跟袁征在一起以后,他对她很好很好。依叶看起来不一样了,整个人水灵而健康。只是她还欠李正阳三个字。于是她约他出来,在第一次约会的茶餐厅。

“对不起。”她真诚地对他说。

“我不甘心,依叶,只要你愿意,我可以抛下一切带你走。我们从头开始。”他激动不已。

“正阳,两个人在一起绝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他对我有恩,我不能忘恩负义,不能伤害他。”她解释道。

他还想挣扎,“你不爱他,以后是不会幸福的。”

她微笑。“感激是爱情的基础。他对我很好,日子安静祥和,也许有一天我会爱上他。”

他绝望了。

走出茶餐厅时,她一眼望见袁征正在客串司机角色。小气的男人!

袁征捧着一大束香水百合走向她。“亲爱的依叶,你愿意嫁给我吗?一百朵百合花象征我们百年好合,婚姻政策一百年不变!”

这男人原来这么了解她。她浅笑,伸手接过百合花,看着他为她戴上白金戒指。

她的眼中有泪,分不清是喜是愁。只知道拥吻她的是袁征,李正阳早已心碎离开。

四、疯狂的爱情

董青湄站在溜溜就读的幼儿园外面,整个人瘦得不成人样,一脸的憔悴老态。

“妖婧,你抢了我的老公和女儿,过得挺舒服吧?”董青湄看着依叶恨恨地说。

“是你自己不要的。或者说没有资格要。”依叶挺起肩膀。

董青湄痛苦地大笑:“哈哈,我不要?我不要我爱了10年的男人?”

“说到底是你先放弃的。”依叶争辩。

“你敢说你不知道。你搬出去以后,袁征天天带着不同的女人回家气我。有一天我在外面喝醉了,醒来时就成了红杏出墙的最佳版本了。找一男人跟自己的老婆上床,只有袁征做得出来。他根本是疯了。呵……他疯了。”董青湄爆出一阵狂笑。

“董青湄,你没事吧?这不是真的。我的袁叔叔是个好人。”她被吓到了。

“姓袁的不是好人,否则我姐姐不会疯了。”一个男人又拉又拽地把董青湄带走了。

依叶心里发凉,想着疯了的董青湄和年幼父母离异的溜溜,这都是她害的吗?那她还有什么资格开心快乐地生活?

她需要确定,于是拿起手机:“喂,征。”

袁征的声音很急切。“依叶,你在哪里,还没接到溜溜吗?”

“袁征,当初你找的那个男模叫什么名字,跟董青湄在旅馆那个。”

“……张羽。”

“是你找的,张羽和摄影师?”

“依叶,你先回来。我会解释的。”

“用你求婚的一百朵百合起誓,是还是不是?”

“是。”

“袁叔叔,你真让我心寒。”

“依叶,我承认我不是君子,可那是因为我爱你啊!依叶……”

依叶关机了。把溜溜交给司机后,她漫无目的地走了。

五、看在百合花的份上

离开袁征后,依叶并没有直接回家乡,而是在一个家住山区的好朋友家里住下了。

山里的风光真好,空气清新。她可以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她一向就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小女人。

一个星期过去了。看不到袁征的日子真是美好啊!她什么烦恼也没有,神经松弛,时常笑得像野菊花一样灿烂。

一个多月过去了。袁征带着他的助理穿着黑西装,活像乌鸦一样的爬上山找依叶。

他问:“气消了没有?”她一声不吭。他有些焦虑:“为什么不说话?原谅我吧!你听,你肚子里的孩子也在叫你原谅爸爸。”她想起每月一次的健康报告,肯定是报告出卖了她。她不禁横了他一眼。

他的声音低得有些可怜:“我很想念你,别再离开我,看在一百朵百合的份上,看在爱情的份上。”

她哗的一下泪流满面,“说什么爱情,不过是挟着恩情,威胁利诱,还想骗我一百年不变。你一直对我居心不良,都怪我太好骗了。”

男人忙着拿真丝手帕替她擦泪,说别哭啊,我道歉。她说你去找董青湄道歉去。

他满脸正经地说:“哦,董青湄现在在住院治疗。她的精神科医生说她差不多好了。”她拿着明媚大眼瞪着他。他的声音又低下来了:“张羽已经出面澄清,照片里的女主角另有其人。我姐姐和几个女友也证实那天晚上她们和青湄在一起。所以大家一致认为相片是合成的。董青湄那个死要面子的女人真的好了很多。”

就知道他会骗人。依叶皱眉:“除了这些,她还很爱很爱你。”他说那没办法,我也很爱很爱你。

他当着她好朋友五个弟弟妹妹的面深吻她。但她的心情一样很轻松,很愉快。

她硬逼着他发誓以后做人要厚道点才跟着他回袁家。他不是魔鬼,她也不是天使,没有谁救赎谁的事迹。他们只是相逢在错误的时间,发展了错误的故事。他们只是……有缺陷的人类。

他说山路滑,坚持她怀孕了不能走路。于是她伏在他的背上下山。看着他的背依叶心里有酸有甜有懊恼有得意。她竟让这样一个男人爱了她三年。她想着半路上看到花店一定要买一百朵百合花送给这个男人,回应他的爱:我们的婚姻政策一百年不变!

花都的绝恋

风轻轻地吹,像梦一样吹散了远处的山岚,默默地曳着浓浓的思念飘向很远很远。在近处,抚媚的杜鹃花把绝妙的身影投影于广阔的山野,把空旷的山野点缀得美丽动人。新清的空气中弥漫着花的芳香,陶醉着人们脸上幸福的微笑。清凉的空气凝成一滴滴雨露付在青青的芳草上,树叶上,花朵上,折射着太阳的光芒,到处是晶莹剔透的世界。

在这金风玉露相逢的时刻,本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然而他的脚步却显得很沉重。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踏着一路的芬芳和晶莹,他默默走着,身后活蹦乱跳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天地之间,在一个不高的土丘上,在红花与绿树之间,只凝成一座矮矮的孤坟,摇曳在清凉的空气之中。一只啼血的杜鹃站在坟边的树上不尽地哀鸣,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凄美的故事。

在杜鹃不尽的哀鸣中,他把火红的玫瑰轻轻地放在坟前,然后静静地站立,默默地把一份思念,一份伤感,一份自责,抛向天空。打开思绪,努力回味着每一段往事,思念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没想到竟也会那么地凄美,那么地痛苦。眼泪竟一点点开始蔓延,如梦的往事也像下雪的天空一样纷纷落下。

七年前她在师大,也许吧,没有爱的眼睛就看不到爱的风景,那时他的文章在校园里享有盛名。可是,风华正茂的他依然落单。尽管走在美女如云的大学校园,陪伴他的依然是他孤独寥落的身影。梦梦,是什么时候走进他的世界的,他也不清楚,他只记得不管是在孤寂的校园路上,还是在吃饭的时候,或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总有一抹深情的眼神,向他投来温柔的一瞥。可是,当他努力寻找时,便又像幻术似的消失了。在消失的那一点,他看到了一张矜持的,美丽的,温柔的脸,冲他婉尔一笑,那灿烂如天使般的笑魇,引诱他近似痴呆的凝视。

梦梦是一个女孩,如她的名字一样,给人如诗,如梦,如幻的感觉,而他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或许这种感觉才是他一直在苦苦追求的吧。当眼神与眼神的交流转变成为一种深深的依恋;当两颗心激烈地发生了碰撞,并擦出了火花;当爱神之箭射中一个的同时也射中了另一个;当两颗心心相印的心灵长出了翅膀并把他们携带进梦幻中的伊甸园。他们神秘地相爱了,一段真实的关于爱情的故事开始上演。于是,他懂得,爱要的不是苍白无力的奉承,不是山盟海誓的表演,也不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虚伪,而是两情的想悦,和心心的相通。

生活中有她,即使是最暗谈,最平凡的日子,他也觉得很温馨很快乐,很满足。他不再有没人疼的沮丧,不再有周末没人陪的寂寞,不再有吃饭时的冷清,不再有看电影时一个人的孤独,不再有生病时无人照顾的悲凉。他们一起去吃饭,一起去跑步,一起去跳舞,一起去唱歌,一起去自习,一起去看海,一起去追逐流浪的白云,一起去欣赏晚秋的红叶。他们相约去欣赏美丽的春花秋月,去看秋水共长天一色,去看彩蝶翩翩起舞,他们过着与神同在的那种浪漫的陶醉。

也许,为爱而浪费时间是年轻人的特权,然而时间和青春又是最容易消失的东西。转眼到的毕业的夏天。毕业,对于热恋中的才子佳人们来说是多么的残忍的事情,杀伤力绝不亚于一颗原子弹爆炸的威力。准确地说,将会有百分百的年轻男女将会天各一方,百分之九十五的恋人将劳燕分飞,百分之九十的人将会失恋。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就如再精彩的表演也有谢幕的时候,他无法挽留,就如他知道无法挽留春天一样。因为知道分开的时间,所以他更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尽量让她开心快乐。

开完毕业典礼,他拥着她漫步校园,在浓浓的夜幕和比夜幕更浓的离愁间,他们携手相看泪眼,竟没有谁愿意说离别两个字。那一晚他失眠了。他是个穷人家的孩子,而她却是富家的千金,这种没有面包的爱情,就像是撒在干枯沙漠里的一粒种子,失去人生中美好的养分,他明了,所以他痛苦。离开她,他是多么地不舍,勉强在一起,又不能给她最基本的物质生活,不能给她幸福。理想与现实反复地在他眼前冲突,情感与理智在他的世界里不停地斗争。因为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与资格去爱她,最后他决定要离开。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整天只想着没有面包依然有爱情的痴小伙。何况,他的王国在遥远的地方,他也不想让她的爱成为一种负担。

当新的曙光到来,他狠心地收拾好行李,悄然地离开,没有留下片语支言。然而,在回家的车上,他竟然失声痛哭起来。乘客们投来了目光,不管埋怨也好,嘲笑也罢,都不能使他停止哭泣,因为令他伤心欲绝的不是乘客们的目光,而是他断了翅膀的爱情。

年少轻狂的他,没有听父亲的劝告,安安份份地当一名教师,而是带着太多太多的幻想,走进他梦幻中的广州花都。起初他以为自己很伟大,金钱与地位也触手可及。然而,将近半年的摸爬滚打,他已经遍体鳞伤,心力憔悴,但是仍然一无所有。无可奈何之下,他进了一家小小的工厂,早上匆匆忙忙地上班,然后庸庸碌碌的下班,忙碌得竟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然而,枯燥,乏味,无聊的生活,并没有消磨他的意志,反而更激发他狂热的灵魂,使他更热切地向往自己梦幻中的王国。他多么希望自己是展翅高飞的雄鹰,张开理想的双翅,飞到燕雀们飞不到的地方,把大地的尊严踏在脚下,在那里闯翻滔滔的云海。他多么希望自己是一颗流星,哪怕只有短暂的生命也要绽放出最骄傲的神辉。就算是雨后的彩虹,就算是燃烧的火,哪怕是电闪雷鸣,也乐得逍遥自在。

他坚持自己高傲的理想,自己典雅的方式,坚持自己高贵的人格,这样就与那些自甘平庸的员工显得格格不入。他们冷落他,嘲笑他,排斥他,甚至骂他,欺负他,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他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一点的愤怒,可是他咬紧的牙床和紧锁的眉头,更能体现他不屈的性格,那是早年贝多芬的意志。他压抑,因为仰望高远的天空,天空中有他自以为傲的王国。他渴望,因为他想穿透沙尘,而沙尘蒙住他智慧的眼睛,他要破土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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