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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17世纪30年代的清教徒移民浪潮

17世纪30年代,清教徒大批移民到新英格兰,说英语的人对北美的系统殖民化就此拉开序幕。与前面几次移民的组织者相比,这次移民的领导者约翰·温斯罗普有一个优势:能从史上闻名的两大灾难中吸取教训,这两大灾难分别是詹姆斯敦殖民(Settlement of Jamestown)和朝圣先辈远征(Expedition of the Pilgrim Fathers)(译者注:Pilgrim Fathers,朝圣先辈,专指1620年前从英国到达北美的清教徒移民。)。

1606年12月,一批殖民者从英格兰起航前往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敦。如果走直线的话,这个时节出发是比较明智的。走直线,尽管要忍受北大西洋的严冬风暴,但是可以在耕种时节到达,及时播种、收获、备下粮食,熬过在弗吉尼亚的第一个冬天。不过,他们选择了较为容易的路线,在也就是温暖但漫长的南线,途中游览了多个岛屿。这种非清教主义的任性做法让他们在到达目的地后付出了惨重代价。播种已经太晚了,存粮几近告罄;出航时的144人,到1607年底只剩38人还活着,没有一个人留下子嗣。他们在詹姆斯敦受的罪,讲起来真令人揪心。因为饥饿,他们把书、鞋以及其他一切皮革制品都煮着吃了,还舔食较弱的同胞流出的鲜血。一个可怜的家伙发了疯,犯下大罪:把妻子杀掉吃了,他因此被活活烧死。谈论这件事时,詹姆斯敦的殖民领导者约翰·史密斯船长用的是伊丽莎白式幽默的嘲讽语气:“她是烤起来更好吃,煮起来更好吃,还是蒸起来更好吃,我不知道……但我从未听说过碎末妻子这道菜。”据说,多亏了印第安酋长波瓦坦(Powhatan)的女儿宝嘉康蒂(Pocahontas)的帮助,史密斯才侥幸逃过印第安人的屠杀——这并不意味着詹姆斯敦殖民运动经过了认真计划,也不意味着詹姆斯敦殖民计划得到了彻底执行。

这一灾难还可以归咎于其他失误,其中有些非常重大。首先,移民素质低下。根据历史学家艾伦·泰勒的说法,“队伍不稳定、不好带,一小群绅士冒险家领着一大群从伦敦街头抓来、发配往弗吉尼亚的可怜流浪汉……这两种人以前都没干过活儿。”史密斯后来给伦敦的移民组织者写信说:“即使给我派了30个木匠、农夫、园丁、铁匠、泥瓦匠和挖树根的人,也比现在手下的1000个人强。”后来,温斯罗普说弗吉尼亚殖民“人员配置不当——有一大批粗鲁无礼、不服管理的人,他们是十足的社会渣滓”。史密斯要求他们每天至少工作6小时,他们就造反把史密斯赶下了船长位子。

此外,领导者的身份直到最后登陆才披露;这意味着途中没人全权负责,进而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在路上奢侈地用完了珍贵的给养,却没有留下一些用于应付在弗吉尼亚的第一个冬天。最后,组织者要求三分之一的人集中精力寻找金银以及通往南部海域的航道。这个指示并不好,因为当务之急是在恶劣环境中生存下去、栽种粮食。舒舒服服待在伦敦的组织者给出这样离谱的指示,是典型的“自上而下(top-down)”管理(详见第十章)。后来还有几批规模更大的移民,但是到1622年,每10 000个起航前往弗吉尼亚的人中只剩2 000人还活着。死亡率如此之高,以致英国王室于1624年吊销了弗吉尼亚公司的执照。

朝圣先辈远征的组织工作也没好到哪去。据说,那次远征就像一场闹剧。他们计划到达后来的普利茅斯后建立一个农业社区,可是他们既没带牛也没带马;有案可考的第一匹马直到1644年才出现。他们没带“黄油,也没带其他油料,还没带修鞋用的备用鞋底;他们并非人人都有剑,急需大量武器装备”。像詹姆斯敦殖民一样,朝圣先辈远征有两群迥异的参与者:一小群正统清教徒和一大群非清教徒。正统清教徒又叫“独立派”,是清教徒的一个分支;从名字就可以看出,该分支的目标是完全脱离英国国教(Church of England)。非清教徒被叫做“陌生人等”,混杂着三教九流,明显是随机选来的。两群人关系长期紧张,分裂分子更恶化了这种紧张关系,因为他们:

基本上没有受过教育,随后9年移民过来的人也是这样。头40年,只有大约20个上过大学的人来到了普利茅斯,其中只有3个(都是大臣)在那儿永久定居了……头50年,普利茅斯没有公立学校,没人考入哈佛学院。

这个新时代,大规模移民的组织者需要掌握运输技术。詹姆斯敦殖民和朝圣先辈远征的组织者都不符合这一要求。朝圣先辈远征配备了两艘船,五月花号和虎尾草号。五月花号于7月中旬在泰晤士河的罗瑟希德港口起航;这是一个错误,因为那个时节那个地区主要刮西风,而让笨拙的横帆船从那个地区驶往英吉利海峡需要东北风。五月花号在名叫唐斯的海域闲荡了三个星期,耗尽了稀缺的给养,才等来了顺风,驶往英格兰南海岸的南安普敦港口。另外一部分远征队员由虎尾草号从荷兰带到了南安普敦港口,虎尾草号一靠岸就不得不进行大范围维修,耗尽了远征队的资金。直到1619年8月,两艘船才从南安普敦港口出发前往北美,那时已经太晚了,来不及在到达之后耕种收获以备过冬。

驶入大西洋没几天,虎尾草号就“像筛子一样漏水”,“再在海上待三四个小时,虎尾草号就会立即沉底”。两艘船都被送往达特茅斯,在那里第二次起航。一出发,虎尾草号就再次出现了同样的问题。9月6号,第三次起航。这次起航只有五月花号。据推测,五月花号像詹姆斯敦殖民者一样驶往南方,但是走得不如詹姆斯敦殖民者远。五月花号没能在弗吉尼亚以及后来的纽约成功登陆,最后于11月10号随波逐流飘到了新英格兰。三天后,船员试着让船下水,结果船经不住海上风浪,船板的接缝裂开,裂缝宽得“可以躺下一个人”。直到12月初,船才修理得足以去探索科德角。当远征队发现普利茅斯的前身贼港(Thievish Harbor)时,新英格兰已经进入严冬。一个远征队员在3月24号的日记里记下了令人心酸的一笔:“过去三个月,我们公司死了一半人。”这其中包括普利茅斯第一任总督约翰·卡弗。直到1621年5月21号,剩下的远征队员才得以登陆;他们自上一年7月份就困在一艘脏兮兮的小划艇上。

对比之下,温斯罗普在旗舰阿尔贝拉号上坐镇领导的清教徒大移民则是一项杰出壮举,让说英语的人永久定居在了北美大地上。为什么前两次移民惨遭失败,而这一次却大获成功?简而言之,答案在于这次移民充分展现了传统美国社会的所有四个特点。正如历史学家查尔斯·安德鲁斯告诉我们的那样,阿尔贝拉号的航行见证了“一个正在形成之中的国家横渡大西洋;指引这次行动的是一个强大的信念,即坚信这次行动的神圣意义;领导这次行动的是有财产、有教养的中产阶级,他们受过一些政治培训,头脑冷静且固执己见。”

马萨诸塞海湾公司(Massachusetts Bay Company)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惊人地预示了美国管理黄金时代龙头企业甚至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龙头企业在本书中指促进美国“成长繁荣的龙头”;美国管理的黄金时代,是指1920年到1970年那50年。(第十章会详细介绍这两个概念。)1628年,马萨诸塞海湾公司在伦敦成立(伦敦当时已是英格兰的政治金融中心),其创立者是信奉清教价值观、富有同情心的著名富商,其中很多人是伦敦商会会员。马萨诸塞海湾公司认真地记录和保存账目。与弗吉尼亚公司、朝圣先辈不一样,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不缺资金——实际上,就当时的标准来看,不仅不缺,反倒资金雄厚。马萨诸塞殖民历时13年,一共花了200 000英镑(相当于今天的4 000万美元)。

资金雄厚意味着物资丰富。与朝圣先辈远征只有一艘装备不良的船相比,1630年开往新英格兰的船不下16艘,而且船上配备了一切必需品:肥皂、蜡烛、餐具、钢铁、衣服、鞋子、家具、帆布、马匹、牛羊、饲用干草、祷告书和《圣经》。阿尔贝拉号还带有10 000加仑啤酒,这是因为:一、淡水在长期航行中容易变酸;二、“滴酒不沾”绝不是早期清教徒坚守的原则。

温斯罗普总督以及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为大移民配备的人员,数量、素质和同质性都令人印象深刻。仅1630年一年,他们就用小船运了1000多人。这些人仅是先遣队,大部队还在后头。从1630年到1640年,他们用大约200艘船运了不下14 000人。而且,领导者还确保所有必要技能都有足够多的人会。第一批移民包括:制革工人和织布工人各一名,渔民、牧民和泥瓦匠各两名,呢绒商、蜡烛商、修桶匠、军官、医生和裁缝各三名,等等。

这些早期移民的后裔洛林·毕格罗(Loring Bigelow)说,温斯罗普的舰队基本上由“香船(sweet ship)”组成,这种船是为地中海贸易设计的。17世纪的客运大多使用普通货船,总有很多老鼠和虱子,会糟蹋很多粮食。“香船”一般用来运酒,没有害虫。温斯罗普选择“香船”,说明他为保障移民健康、减轻移民不适付出了很大努力。因此,麦库洛克说载着移民横渡大西洋的船“又窄又臭”,也许是不对的;窄毋庸置疑,臭不大可能。

每当有人询问这次大移民的“使命宣言”(17世纪还没“使命宣言”这个词,但有含义类似的词语),温斯罗普都毫不犹豫地回答:清教徒奉上帝旨意去新英格兰建造人间天国。作为商人,他们还必须让投资有回报。这两个目标并不冲突,它们就像并辔而行的两匹骏马,在接下来的4个世纪引领着美国社会在多个方面发展。马克思认为,美国社会的发展动力完全是个人和集体的贪婪。这一看法过于简单。贪婪乃至所有七宗罪确实存在,这不容否认。但是,除了盈利之外,很多企业家,特别是后来龙头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总是还有其他目标。在生产制造等活动中迷恋质量,不能完全用逐利来解释;另外一个动力就是,建造人间天国。

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总督、财务、秘书和董事会定期在总部开会。插一句,董事会当时叫做“助理团”,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总部最初在伦敦,后来搬到了新大陆。像后来的优秀管理者一样,他们做过试点:在1629年派了一个由300个殖民者、5艘船组成的小型远征队前往塞勒姆。同年,他们与全英国国教牧师通信,商讨人员选择及相关事务。承办人(对赞助者或主要投资者的称呼)认真研究前几次移民的失误。读过史密斯写的对弗吉尼亚远征的记述后,温斯罗普决定见一见史密斯。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温斯罗普拒绝了史密斯的帮助;综合考量过后,温斯罗普认为史密斯不合格。他们总结出的第一条教训是,最好年初起航,这样就能及时耕种并在冬天到来之前收获(这个目标最后没有实现)。谨记这一点,移民必须在1629—1630年度的冬季、从英格兰北部的兰开夏出发,经由当时的可怕路线,到达英格兰南海岸,然后面对大西洋强劲的春风。

另外一条教训是,不管对来自东安格利亚的大股移民多么方便,也不要从泰晤士河出发,以避免唐斯陷阱——朝圣先辈远征就因为这个耽搁了(见第19页)。第三条教训是,直接横渡大西洋,必要时顶着西风不断改变航向,不走詹姆斯敦殖民者选择的那条途中舒适但最后致命的南路长线。与前几次移民不一样,温斯罗普带领的移民精通发展中的运输技术。

计划做得好,执行才会快,快得至今都令人惊叹。历史学家萨缪尔·艾略特·莫里森(Samuel Eliot Morison)告诉我们:

考虑到今天连准备一个首脑会议或一个三百周年庆典也要耗费很长时间,在那个陆上运输主要靠马车、水上航行速度很慢、连一条好路都可遇不可求、为长途旅行准备牛肉必须用活牛加玉米棒的年代,集合16艘舾装齐备、状况良好的船并让1000个移民在心理和身体上做好在新大陆全新开始的准备只花了9个月真是不可思议。

最终决定做出仅仅6个月后,大部队就起航了。在那短短的6个月里,英格兰各地欲移民者收到了平邮而来的通知,知道了移民时间表;他们必须在当时的原始市场上卖掉房子等财产,自行到达出发地点;组织者必须为英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殖民式移民装配船只、配备工具、备好食物。温斯罗普舰队的11艘船中,包括阿尔贝拉号在内的5艘船,在从1630年4月7号算起的那几天在南海岸附近怀特岛上的雅茅斯港口起航,6月8号就在新英格兰登陆了。6月12号,温斯罗普带领几个随从上岸,应先遣队负责人恩迪科特总督的邀请到塞勒姆赴宴,吃了“美味的鹿肉、馅饼”,喝了“美味的啤酒”。与前几次移民相比,这次到达之后的境遇好多了。

温斯罗普和他的同伴看着多石的塞勒姆半岛,“大失所望”。他们认为应该把政治商业中心设在塞勒姆南部的查尔斯河河口,于是把查尔斯顿选为临时首都。查尔斯顿是恩迪科特前一年带人建造的殖民地,在那里召开过助理团(董事会)在美国的第一次正式大会;就是在那次大会上,马萨诸塞海湾公司变成了马萨诸塞联邦。没过多久,移民发现查尔斯顿有个严重的缺陷——缺少淡水。他们最后在查尔斯河南岸某地即后来的波士顿永久定居下来,但为时已晚,耕种之期已过。不过,他们很有远见,带了充足的给养以备过冬;这就是有效的“权变之计”——权变之计也是后来的美国公司优秀务实的一个特点。他们还带有充足的资金,有财力派一艘船——狮子号——回英格兰补充给养。而且,殖民地拥有现在所说的“临界尺寸”,即大到足以吸引百慕大和弗吉尼亚的带有给养的贸易商。

清教徒移民的做法比当时的前沿医疗技术还前沿:狮子号带回了大量酸橙汁用于治疗坏血病(坏血病在殖民者中间发生率极高,以前的朝圣先辈就为之付出了惨重代价)。直到一个多世纪后的1754年,爱丁堡大学毕业生詹姆斯·林德才发表了一篇名为“论坏血病”(A Treatise on the Scurvy)的文章,以医学权威身份介绍了这个疗法。清教徒移民和林德很有可能是从荷兰人那里听说的——荷兰人至少自16世纪开始就在使用这个疗法。

整个17世纪,新英格兰只接收了21 000个移民,而总共有120 000人去了切萨皮克地区的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然而,1700年,新英格兰的人口已经达到了91000,比那两个切萨皮克殖民地的人口多6 000。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寿命:在新英格兰,任何平安度过童年时期的人,都会活到70岁;再往南去,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活过45岁。新英格兰人更健康,一是因为他们所在的环境气候温和,蚊子不传染疟疾,痢疾几乎从不发生(一个早期移民吹嘘说,“新英格兰的一小口空气”好过“老英格兰的一大口空气”);二是因为与南方移民相比,他们受教育程度更高,财富分布更为均匀。

这里说说影响清教徒大移民结果的两个具有法律性质的关键决策。第一,早在远征队起航之前,温斯罗普及其同伴就获得了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所有股份,所以英格兰就没有留下什么股东机构通过分红或其他方式干涉大移民。第二,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执照和总部随着远征队一起转移到了新英格兰。有趣的是,伦敦没有留下执照副本。后来,伦敦的国王幕僚想改执照但没改成,因为不知道执照内容。我们听说,他们索要副本,但一份也没得到;执照最后还是改了。16世纪到19世纪,五花八门的特许公司——其中最著名的是东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在伦敦成立,开展外贸、实施殖民,马萨诸塞海湾公司是唯一一个把总部和执照都搬离伦敦的公司。

莫里森认为,搞不清楚“为什么选温斯罗普做领导人”,“他不是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原始成员,也跟哪个原始成员都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是上等阶层的成员,甚至不是富人(根据他所处时代的标准来看)。历史学家推断,他的性格和能力给组织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弗朗西斯·布雷默在给温斯罗普立传时提供了另外一个解释:选择“一个不起眼的萨福克绅士”领导远征队,主要目的是“让公司显得不重要”;但是,考虑一下远征队获得的大量财力、人力和物力,就会发现这个解释站不住脚。可不可能仅仅是因为,在组织者看来温斯罗普出身低微是一个优势?大移民前仅5年,清教徒培根写过“出身高贵不如勤奋努力”。

温斯罗普的同事并不怀疑这一任命的明智性:“愿意与公司一起移民的主要人员都同意,适合那个职位的人只有约翰·温斯罗普;没有他,他们就不去。”温斯罗普的领导似乎是共治式。可以肯定的是,他绝不是****者——实际上,他当时因为管理松懈遭人诟病。副总督,一个比他年长十岁的老兵,甚至认为他“软弱可欺、太过仁慈”。因此,很有可能是他的直接下属在管理日常事务。他所领导的企业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功,说明他及其直接下属确实很有工作能力。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之所以选温斯罗普做领导,好像就是因为今天所说的唯才是举——这是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与后来的龙头企业的又一相似之处。领导选拔相对不在乎社会阶层的做法传到了殖民地,成为北美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个特征。

17世纪英格兰清教社会不论出身唯才是举的特点,很好地反映在了“绅士与寒士”之争中。“寒士”的英文原文为“tarp”,指从底层晋升上来的海军军官,取名自“tarpaulin”,指为这种海军军官制作全天候航行衣的油帆布。“绅士”指因自身社会地位而获得海军授衔的人。在短暂的英国共和国期间(1648—1660),海军军官几乎全是“寒士”。在英国内战期间指挥清教陆军的奥利弗·克伦威尔,也有类似的做法,即从底层提拔军官。英国共和国的海军和陆军在战场上都表现优异。

1660年君主制复辟后,英国爆发了一场激烈而持久的辩论,辩论的焦点是应该由“绅士”还是“寒士”指挥国王的船舰,哪怕实际上没人十分清楚如何定义绅士。决定辩论结果的关键人物是塞缪尔·佩皮斯。佩皮斯现在广为人知的身份是杰出的日记作家,不过当时为人称道的身份是非凡的公务员(国王从共和国那里继承下来的),身兼数职,分别为海军部秘书、下议院议员、新成立的皇家学会的会长。他成功论证了未来的海军军官只有“通过……做所有事情、经历所有事情”才能掌握航海技术——也就是像从底层晋升上来的人那样。他的这一理念一直塑造着皇家海军,至少到了海军上将纳尔逊的时代。纳尔逊12岁就出过海了。我们将在第十章再次简要讨论纳尔逊领导的海军;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可以从中学到很多组织经验。

温斯罗普绝不是独立分子;相反,他在新大陆创立了一个比清教更清的教派,即较不注重礼拜仪式的圣公会(Anglicanism),力求为英国本土国教树立榜样。想了解他的宗教观,可以去看看《清教老鼠的奇迹》(Miracle of the Puritan Mice)。他的儿子约翰不仅有一本希腊文《新约》和一本《韵文诗篇》(不从国教者喜欢这两本书),而且有一本《公祷书》(不从国教者不喜欢这本书),三本书装订在一起。约翰在1640年10月15号的日记中用赞成的口吻写道,《公祷书》每一页都遭了蛀虫,而另外两本书完好无损。

马萨诸塞殖民化半个世纪后,宾夕法尼亚也开始殖民化。不过,宾夕法尼亚的殖民者主要是非凡的威廉·佩恩领导下的英国贵格会教徒。曾经有人说贵格会创始人是“17世纪英国清教运动中的极端左翼”。“贵格会教徒”的英文“Quaker”,中文意译是“颤抖者”,他们之所以有这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他们号召其他基督徒“用颤抖响应上帝的召唤”。温斯罗普的清教徒只求净化英国国教,而贵格会教徒力争净化整个基督教。我们听说,佩恩熟练地运用手中资金:

……组织了17世纪大英帝国最迅速、最有效的一次殖民活动。1682年,23艘来自英格兰的船到达特拉华河,运来了大约2000个殖民者及其书籍、衣服、粮食和牲畜。次年,又有20艘船运来了另外2000个殖民者。1685年,宾夕法尼亚的人口已经超过了8000。

两次大移民都有双重目的,即创建更好的新社会并获得投资回报。17世纪30年代清教徒大移民的赞助者,从两个失败的“种植园”中吸取教训,学会了如何有效地开拓殖民地;佩恩及其朋友还借鉴了一个非常成功的“种植园”。

17世纪30年代的清教徒大移民,在计划和实施上可以媲美美国历史上任何一次活动,不管是1682年到1685年宾夕法尼亚殖民,还是1776年到1782年美国作为独立共和国建国。不管是集体水平上还是个体水平上,共和国创建者都展现出了原始清教徒移民的所有四个特点。乔治·华盛顿在从军以及任首届总统期间特别擅长授权委责、解决争议,这两个都是优秀管理者的特征。根据历史学家罗恩·切尔诺的说法,华盛顿还是一位富有创造力的农民,“他发明了一种犁,管理过一个小型工业村。这个工业村位于弗农山,有一个面粉厂、一个织布店……”美国另外一位国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非常富有创造力;切尔诺告诉我们:“没有哪位国父像汉密尔顿一样就美国未来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实力描述出一幅如此清晰、如此超前的愿景,也没有哪位国父像汉密尔顿一样设计出如此巧妙的机制把国家团结起来。”

汉密尔顿还创建了纽约银行,这家银行现在还在,不过最近与另外一家银行合并成了纽约梅隆银行。汉密尔顿创建了纽约银行,可以说就是创建了第一家美国现代企业。美国宪法在诞生时就完全成形,后期只需小幅调整;对比之下,美国企业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才达到了最佳运行状态。本书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讲述那段发展历程。汉密尔顿还创建了《纽约晚邮报》(New-York Evening Post),这家报纸同样仍然健在,不过变身为面向低收入阶层的《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

回顾国父们的性格以及各自扮演的角色,就会惊叹他们在技能和观念上的完全互补。每人都贡献各自特有的东西才造就了整体的成功。背后逻辑显而易见:既然没人知道所有答案,也没人拥有所有技能,那么一群能干的、博识的、敬业的人围绕相关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就最有可能产生好政策。在接下来两百年里,互补与共治是美国管理团队经常表现的一对孪生特征。但是,到了20世纪晚期,这对特质消失了,因为一种灾难性制度出现了,那就是首席执行官制度。这个制度有个站不住脚的假定:“帝王般的”首席执行官一个人就知道所有答案。

一种可以称为“集成决策”的模式也是美国管理从最初一直到20世纪晚期经常出现的一个特征。“集成决策”的含义是:计划者和执行者包含同一群人,这样计划和执行才能连贯起来;认真借鉴前人经验(不管是失败的还是成功的经验),把犯错的可能性降至最小;只要条件许可,就做试点;任何重要提议,都要构思好实施细节,才决定是否通过;做好二手准备,以应对决策的某些原始假定不正确的情况。采用这种模式,决策往往慢得令人痛苦,不过执行反而很快。集成决策模式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清教社会从上至下都“亲力亲为”——这个特点强调责任到人。对比之下,传统欧洲(这里包括英国)的决策模式可以称作“分层决策”。分层决策意味着:计划职能和执行职能分属不同人群,不同人群往往来自不同社会阶层;没有构想好实施细节,就“原则上”决定是否通过提议;几乎不防备意外。采用这个模式,决策往往可以很快,但执行很有可能出奇的慢、频繁出错。“原则上”是最危险的词语之一。

如果有个高于一切的核心“秘诀”解释美国企业乃至整个美国社会从1630年直到20世纪60年代的成功,那就是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模式。这种谨慎的清教取向,培根1625年在散文《论求速》(Of Despatch)中就提过:“我认识一位智者,他如果看见有人急于做决定,就会劝那些人‘慢点做决定,慢点做决定反而会更早完工’。”集成决策在1628年到1629年期间就有一起重要先例:温斯罗普及其同事不是在出航之前而是在做出航决定之前就非常详细地计划出了清教徒大移民的整个方案。汉密尔顿及其朋友在为共和国的创立做准备时也遵守了这种规则。对比之下,自1970年以来,美国人越来越多地采取比较松懈的欧洲体系,结果各行各业的决策质量都悲惨地下降了。

纵观历史,很难发现另外一起像清教徒移民到新英格兰或贵格会教徒移民到宾夕法尼亚那样全面成功——政治、经济和社会上都成功——的大规模移民例子。澳大利亚怎么样呢?它是一个在很多方面都与美国类似的国家——说英语,政治稳定,赞成法治,人口很大一部分是移民(现有居民近四分之一是在其他国家出生的),社会阶层化相对较轻,为公民和游客提供开放、宜人的环境,生活水平高(而且迄今为止一直在提高)。这个被英国人亲切地称作“南边(downunder)”的国家所取得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不支持本书的根本论点吗?看看加赖德·戴蒙德的《崩溃:社会如何选择失败或存活》(Collapse: How Societies Choose to Fail or Survive)中名为“‘开采’澳大利亚”(“Mining” Australia)的那一章,就会发现答案是“不支持”。戴蒙德告诉我们,澳大利亚的高生活水平来自不顾将来地挥霍资本——煤、铁、金、木、鱼、羊毛和土地。所以,“按目前生活水平估计,(澳大利亚)最宜供养800万人,是目前人口的一半”。

还可以与16、17世纪西班牙和葡萄牙占领拉美做比较。然而,我们十分怀疑西班牙殖民者具有北美殖民者所具有的四个清教特点中的任何一个。因此,不足为奇的是,19世纪在他们的统治下形成的社会,“在经济和政治上患有残疾”——这句话引自哈佛经济学家杰弗里·威廉姆森。可能除了哥斯达黎加之外,没有哪个拉美国家今天可以称作繁荣、稳定、持久的民主政体。然而,南锥(Southern Cone)有个社区可以用来支持本书论点。20世纪20年代晚期,一群门诺派教徒从斯大林统治下的苏联到巴拉圭空旷的查科荒原上定居了。门诺派是被免去圣职的天主教教士门诺·西蒙斯在16世纪创建的一个清教宗派。

最初,荒原上的生活非常艰难,因为温度经常高于45摄氏度,淡水稀缺,庄稼歉收。结果,原始移民死去了十分之一。然而,他们拥有所有四个清教特点。凭借辛苦劳作,他们让荒原像谚语中的玫瑰一样开花了,把荒原变成了“巴拉圭普遍萧条的经济中一个繁荣的农业枢纽”。门诺派教徒现在控制着巴拉圭五分之四的乳品业,而且门诺派教徒聚居区有着兴旺的牛肉出口业。他们改变的不仅有经济;难能可贵的是,他们还在一个腐败文化里挺身而出、标榜清廉。2006年,门诺派教徒担任着巴拉圭国家政府的三个关键职位,分别是财务部长、税务部长和总统经济顾问。清教徒能挽救整个拉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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