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麦乔,25岁。
早已习惯黑衣黑裤的我,显得暮气沉沉,常被人说与自身的年龄相趋甚远。那25岁真正的样子该是怎样呢?
难道如进来的这位,已为人妇,还可以这般嚣张地放肆.
林晓晓,我唯一的朋友,原名林晓,至于她为什么要改名,那是后话.
结婚数年,依旧我行我素,身材白皙高挑的她却越加不懂得含蓄.背心短裤,外加纹身,永远的黄色短发.
“你什么时候可以把你这头鸡窝改改?”她刚坐定,我立马开呛.
“改个毛呀!”晓晓习惯地燃起烟。
“改的不就是你这头毛。”我一把夺过她的烟。
“荞麦,选个能抽烟的地方你会死呀?”晓晓气得一拳砸在桌上。
旁人纷纷朝这边望来,我一脸淡定。
这就是晓晓,如此毫无顾忌地咋咋呼呼,依然有个爱她至深的丈夫,家明,一家出版社的老板。
何以有过相同境遇的我们会有如此的天差地别,她已经将我甩得老远,而我已经止步不前。
哦,不,我还是有“进步”的,可可-我的女儿,可以算是我唯一的前进了。
一通不满后,晓晓拿出了一个信封。
我霎时没了底气,反射性地缩回了手。
我以写作为生,说好听点是个作家,实则,不过以文字谋生罢了。在最初还有几部比较畅销的作品后,就再没了灵感。
而从那时起,晓晓便假公济私地给我塞钱,用的理由通常也只有一个“可可需要奶粉钱。”
只是可可早已过了要奶粉的年纪,我们都清楚地明白,可可最需要的是个爸爸。
“拿着,该是你的。”晓晓硬是吧信封塞进我手里。
“晓晓,我不能再拿了!”我的手微颤起来。
“哎!”晓晓重重地握了握我的手,“去看看可可吧,都多久没回了?”
“快一个月了吧!”
我们不约而同地望向了窗外,外面艳阳高照,可我的心却冰封地无懈可击.
我们都不再言语,仿佛一起掉进了那段往事。
许久后,我轻轻地说“帮我谢谢家明.”
“谢他做什么!”晓晓轻描淡写。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晓晓才会收起她的玩世不恭,变得格外的认真。
我们心里都有一根刺,一根同样的刺.
晓晓似乎早已把他剔除干净,而我的,早已深入骨髓.
又是一阵常常的沉默。
于他,我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