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配方
一
一个时辰后。
美国环球公司驻中国办事处正灯火通明。
威尔逊是个白人。阿泰是黑人。
威尔逊先生是美国最顶尖的化学家。阿泰是美国蝉联三届的重量级拳王,他现在是威尔逊的保镖。
在美国,威尔逊也许少有人知道,但拳王阿泰的名字却是无人不晓的。据说阿泰十六岁入拳坛,打拳二十年,从无败迹。败在他手下的拳王一共有九位,死在他手中的拳手三十六位。
手上沾的鲜血太多,难免会让人心生厌恶,甚至是恐惧。所以正当阿泰位于拳坛颠峰的时候,已无人再向他挑战,或者说敢向他挑战。
所以阿泰寂寞。
所以阿泰退役。
这年阿泰三十六岁。曾经有人花高价聘请他去做总统马丁。范布伦的私人保镖,阿泰不去。
阿泰生性高傲,他又不缺钱,不愿意去做别人的打手,哪怕对方是美国的总统。
但阿泰却成了威尔逊先生的保镖,而且跟他来到了中国。
因为威尔逊跟他说了一句话,“只要你跟我去中国,我能让你成为比总统更富有的人,也能让你成为比总统更有权力的人。”
只这一句话,阿泰来了。
威尔逊拥有的是能将鸦片提纯一百倍的化学配方。
他把这种鸦片的高度提纯物叫做吗啡。这是他的发明。
有发明就会有专利。专利就是能独享的利益。
威尔逊就是到中国来享受他的专利的。他要在中国找一个有实力的合伙人,建设出一个空前绝后的毒品帝国。
所以环球公司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欢迎舞会。环球公司在广州经营的就是鸦片。
所以参加舞会的人都是有实力的人。
现在是钢琴独奏,琴声悠雅,与会的人都相互交换着舞伴,应着琴声,翩翩起舞。
但有一个女人坐在小圆桌前,独自品着高脚玻璃杯中的红酒。
她没有跳舞。
不是因为她形象不佳,没人请。
而是因为没人敢请。
女人年轻,貌美,发似云瀑,肤如白玉。着一身纯丝的洁白色旗袍,紧紧地裹住女人那曲线诱人的身体,胸口绣一束粉红色的樱花,散发着独特的异域气质。
气质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不借助于美貌,却能让美貌更能摄魂。
女人具有的是贵族气质,气质中的极品。
这种气质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慢慢沉淀下来的精华。
这样的女人,男人只要看上一眼,就能感觉上天待他不薄,如果硬是要上前攀谈,那肯定是自取其辱。
所以这种女人注定寂寞。
威尔逊叨着雪茄烟,站在二楼的环形阳台上默默地看着一楼大厅内跳舞的客人,他细细地审阅了所有与会者的资料,他看中了这个女人。
不是因为女人的美貌和气质。
而是她的身份。
日本皇家后裔。
威尔逊决定要请她跳支舞。威尔逊掐灭了手中的雪茄烟,慢慢地走下楼梯。
女人身边却出现了另一个男人。
中国人,长辫子,却能着西装,打领带,穿皮鞋。
“小姐,能请你跳支舞吗?”男人很绅士,腰稍弯,手微伸。
女人看了男人一眼,微微一笑,起身,搭手,便和男人进入了舞池。
所有偷偷看着女人的男人都暗自摇头。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配请她跳舞了。
威尔逊停住。阿泰贴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男人正是铁战。他送上的拜贴是纯金打造,这足以证明他的魄力。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姓觉罗,这是皇家的红带子后裔,身份显赫。无论是真是假,威尔逊都得站住。
正统皇家爱新觉罗氏的直系子孙为大宗,束金黄带,也叫黄带子。红带子后裔是指爱新觉罗氏的旁系子孙,束红带,算是皇亲国戚。
威尔逊不愿得罪这样的人,也得罪不起。
人靠衣装,这话真不错。铁战穿上西装,那就是翩翩公子。
“小姐是日本人?”铁战带着女人缓步起舞,柔声问道。
“哦?你如何知道?”女人有点惊讶。说的却是流利的中国话。
“我认识这朵樱花,只有日本才有。”铁战萧洒,风度翩翩,看了看女人胸前的那朵花,露出坏坏的,却不让人讨厌的微笑。
女人看到男人那坏坏的笑,不禁脸上一红,头微微低下。
“我叫铁战,钢铁的铁,战斗的战。”铁战又道。
“呵呵,好阳刚的名字。”女人笑了,看了看男人那张英俊的脸,道,“我叫樱子,日本人。”
“好美的名字,比这朵樱花还要美。”铁战现在是皇家后裔,自然风流成性,和女人调情是他的本行。
樱子一阵娇羞,脸上又红。
威尔逊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东方女人,更未觉察这女人已摄中他的魂魄。威尔逊已忘了一切,他要试一试。
威尔逊下楼,走进舞池。
铁战是个有绅士品味的人,此时却做了一件有失风度的事。
铁战突然手一紧,搂住樱子的腰,贴在胸膛上。
“啊!”樱子惊呼。
威尔逊惊呆。不是因为铁战的无理,而是因为一把刀。
一把长刀贴着樱子的细腰一刺而过。
刀长两尺余,刀面窄而薄,刀刃极锋,刀身略成弧形。
这是一把日本长刀。
长刀一刺未中,瞬而转向。闪着寒光刺向威尔逊,就在他惊呆的时刻。
日本刀是被世界公认的最科学,也是最有杀伤力的刀。而这种日本长刀却是只有日本最高级别的武士才配使用。
刀很完美,刀法同样完美。
拿刀之人身着日本武士服,步法轻盈,刀法娴熟。
刀很快,闪着寒光,转瞬便杀到威尔逊的眼前。
铁战摇头,他已看出,这一刀下,任何一流的高手都无法躲过。
当然威尔逊就更躲不过了,他只不过是个化学家,根本不会武术。
他不会,但他的保镖会。
但阿泰只是个保镖,不是神仙,他也无法让威尔逊躲过这致命的一刀。
但阿泰还是出拳,他是拳王,必须出拳。
阿泰身高两米,拳很大,拳也重,拳也很快。
阿泰没有想把刺来的长刀打偏,因为长刀快得让他根本看不清。
但人还是看得清的。
阿泰滑步,出拳,一气呵成。
只这一招,便能看出阿泰的拳王头衔并非浪得虚名。
阿泰的拳夹着劲风,重重地击向武士。在美国,被阿泰打死的三十六位拳手中最少有二十四位就是死在他这重重一击之下。
威尔逊如果中刀,必死。武士如果中拳,亦必死。
“啊!”这是一声惨叫。一只黑手掉在地上。
武士不想死,但刀也不愿意减速。
长刀一翻,掉在地上的是阿泰的拳头。
大厅内的客人顿时惊吼,四散逃窜。
威尔逊又惊。不是因为阿泰的拳已离手。
是因为樱子已经扑来。
樱子是高贵的淑女,此时却似一只下山的母虎。
樱子的身形之快,不亚于武士的长刀一刺。威尔逊顿觉全身一麻,穴道已被点中。
樱子象提着一只小鸡一样提着威尔逊飞出了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