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下了飞机,胡卜归随意找了个酒店住下,他的心脏还是不争气的狂跳着。
2月23日晚上八点,胡卜归像往常一样走进他的蜗居,一间不足10平米的小房子,却惊讶的发现,在他简陋的二手床上,一个彪形大汉正拿着手枪指着自己。
当时胡卜归被吓傻了,乖乖的按照大汉的吩咐,关上了房门,坐到大汉对面。
“老子是南越苍狼帮双花红棍,人称狼头,你小子要是不想死,就帮我做一件事,事成之后我给你10万。我这次入境本来是秘密出手100公斤的黄金,却不曾想手下有个条子的卧底,结果被打了个埋伏。虽然我拼死带着黄金逃了出来,可是身上中了两枪,虽然死不了,却没法再做事,你要做的就是帮我去把黄金卖了。”说完大汉拿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和一串数字。
胡卜归并不想去,因为出售如此巨量的走私黄金,一旦被警察抓住,恐怕下半辈子就交代了。可是不去的话,眼前的大汉绝对不会饶了自己,说不定立刻就要丢了小命。
狼头并不给他时间思考,见他不说话,作势扣动扳机。
“停!我去!”胡卜归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好汉不吃眼前亏,等拿着黄金离开大汉视线,到时候就自由了。
狼头好像看穿了他的想法,冷笑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了记事本,照着上面念道:“胡卜归,男,16岁,目前在西域风快餐店做送餐员。父母在湘南老家,还有个弟弟才12岁。我说的没错吧?你最好老实点,否则,你恐怕要提前给你父母和弟弟烧纸钱了。”对于他们这些游走在黑暗世界边缘的人来说,通过本地的关系网打听一些事,简直再简单没有了。
胡卜归带着黄金,照着纸条上的地址,来到了一处偏僻的小巷。
通过电话联系之后,被人蒙上眼牵着向前走,不知道拐了几次弯,他被带入一个昏暗的房间,四周窗户都被砖块封死,整个房间就一盏15瓦的钨丝灯泡散发着昏黄的灯光。
在这个昏暗的房间里,胡卜归等了很久很久,一个瘦高的老头不知从哪钻了出来。胡卜归报上了狼头的名字,说出了他的相貌之后,老头子才松了口气。
“裘高通你去验看黄金,如果没问题,就给狼头打款。另外从货款扣除10万,这后生仔替他跑了这趟,咱们也少担了不少风险。”老头子不知道在跟谁说话,不过他话音刚落,一个大汉从门外走了进来,拎起地上的箱子,拨动密码打开箱子,凑到灯光下仔细端详了一会,冲着老头子点了点头。
胡卜归生怕说错话,一句话都不敢多说,冷眼旁观大汉拿出笔记本给狼头打款。
大汉忙活完之后,从胡卜归背后的墙壁上抽动一块砖头,卡拉拉一阵响动,露出一个暗格,从中抽出10沓红通通的票子,甩在胡卜归面前。
老头子看胡卜归不敢拿,笑呵呵的说:“别怕后生仔,既然你说狼头答应给你的,你就拿着。回去后替我跟狼头问个好,不过我估计等你回去,他应该已经离开了。”
胡卜归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老头说的有道理,既然收到钱了,狼头再不走,难道还等警察来请喝茶么?
收好钱胡卜归再次被蒙上眼,一通左拐右拐回到了小巷之中,摸着口袋中厚实的钞票,胡卜归的心砰砰砰的急速跳动起来。
10万块啊,他打工一个月1000出头的工资,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跑的比马多,10万块等于他将近十年的工资。当然他不可能干10年送餐员,等攒够了钱,总要去学一门技能手艺,现在技术工人比大学生可吃香多了。
一路上胡卜归看见警察都会不着痕迹的远远绕开,生怕对方拦住自己,来上一句站住你被捕了。
等他回到他的蜗居时,狼头确实已经不在了,胡卜归松了口气,不过在看到被血迹染红的床单和被褥时,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妈的走了还给老子留个尾巴,这玩意我该怎么办?若是扔了可不保险,现在随便拿根眉毛头发都可以做DNA鉴定,万一这被子落到警察手上,还不以为我杀人了啊。算了,先收拾起来,等会拿去烧了,尘归尘土归土一了百了。”胡卜归将被子叠好,刚刚将单子抽出来,一个圆滚滚的小东西,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胡卜归放下床单将地上的东西捡起,却是一只翡翠吊坠,乍看是个小铃铛,却又有点像微型的撞钟,周身翠****滴几乎透明,内外刻着更加微小的纹饰,有几分像甲骨文,又有几分像道士画出的符咒。
“这玩意莫不是狼头落下的,看着色泽和水头,若真是翡翠恐怕价值不下百万啊。”胡卜归自言自语着,顺手将玉铃铛揣进口袋。
收拾好房间里所有染上血迹的东西,胡卜归干脆和房东说自己要换地方,直接拿着所有的行礼,到市郊把染血的东西烧了,打了个车直奔机场,买了一张到昆明的机票。
脑海中回忆着,胡卜归打开客房配置的电脑,先打开了新闻网,仔细查看了今天的新闻,没看见狼头被抓的消息。这才放下心,打开了某点小说网,浏览者着自己感兴趣的书,他是个老书虫了,最喜欢无限流的,翻找了一会,看到了一本书名字有点奇特的无限流,名字叫《主神空间日记》,点开一看主角叫景鹏,是一个现实中富二代,练了金钟罩,意外之下进入了主神空间,凭借着现实中的功夫,顺利闯关,一步步强大直到成神。
胡卜归看的目眩神迷,将自己代入了书中主角,边看边暗自感叹:不错,这本书整体节奏较快,情节紧凑,最关键的是,这开头难度不大,十分适合普通人做主角的开局。
这本书刚刚上传,胡卜归三两下看完了,在讨论区留下催更的帖子,再次寻找起感兴趣的小说。
《少年张三丰外传》这网络文学时代,还有人起这种土的掉渣的书名,胡卜归有点好奇了,随手点开,心中却还在回味刚才的无限流,暗道,要是我能穿梭在无限的世界,那该有多爽啊。
他这念头刚刚生出,大腿上就是一阵灼热,一道灰色光芒从他裤兜里穿出,迅速布满他的全身,房间中失去了胡卜归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