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029000000041

第41章 越南丛林(2)

“不错,我倒忽视了这一点,这不是正规游泳场,人多又杂,那我们就去那边吃小吃好吧。”赵刚指着海滩上一排小吃摊子说道。

“好,吃海螺,看谁嗍得多。”金淑英高兴地赞同。

海滩上无所不有,卖什么东西的都有,小吃摊子就是一条风景线,每个摊子前面摆着三张小餐桌,现炒现卖,生意火红得很,赵刚与金淑英走到一个小吃摊子前占了一张餐桌坐了下来,准备吃具有越南特色的小吃。

赵刚和金淑英吃完越南小吃后又去市内逛了一趟才回到宾馆,金淑英回她自己的客房洗澡去了,因为女人每天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洗澡,男人可以十天半个月不洗澡,女人不可以一天不洗澡。

赵刚回到客房后立即给陆茜发信息,越南的移动电信还比较落后,信号弱,很多地方甚至没有信号,岘港是越南的沿海开放城市,通信相对比较好一些。

陆茜自赵刚在三天前的早上离开后,心里一直空荡荡的,晚上又要抱着枕头睡觉。她坐在房内正在看电视,一听到手机的信息提示音,就知道一定是赵刚的信息,打开一看,果然不错,是赵刚发来的:

“我已到了东南亚,你自己保重,并请关照冉苒,赵刚。”赵刚并没说到了越南,而是泛指东南亚。

陆茜高兴得一个人嘻嘻笑了起来,于是立即给赵刚回复信息:

“小老板,我会关照冉姐的,请您放心,并注意安全,保重身体,想我了时就回来一趟,如果机票太贵就不要浪费钱了,我时时刻刻想念您,您的茜。”她就像是小老婆,因为她前面还有一个“冉姐”。

赵刚接到陆茜的信息时,突然听到了敲门声,不知道到底是谁,打开门一看,是宾馆老板阿雀。

“老乡,快请进来坐。”赵刚热情地说道。

“韩国小姐不在里面吧?”阿雀问道。

“她在她自己的客房里。”

“小老乡,我怕打扰你们。”阿雀一边亲切地称呼赵刚为“小老乡”,一边进房坐了下来。赵刚立即给他装烟泡茶。

“老乡,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我一到越南岘港就遇到您这位老乡高兴还来不迟呢,金小姐也是很随和的人,她就是在我这里也会欢迎您的。”赵刚说道,他认为阿雀是个不简单的男人,能够在越南站住脚也是需要一点本事的。

“小老乡,有件事情想请您帮个忙,但也不是白帮忙,只是不知道您给不给我面子。”阿雀言欲又止。

“老乡,请直说,只要我能够帮得到的忙又不违法的,我一定尽力而为。”赵刚说道,他就是喜欢给朋友帮忙,当然也不会放过赚钱的机会。

“我们宾馆每晚都有一场歌舞演唱会,以唱歌、跳舞为主,每晚我们都要从河内、胡志明市或者金边市去请来明星,昨天我们没请到,今天晚上又没有请到大牌明星,我想请您和金小姐给我一个面子,随你们唱歌、跳舞都行,一两支歌就行了,如果是跳舞,哪怕是一支劲舞都行,你们二位每人的出场费两万美元。”阿雀说完两只眼睛看着赵刚,等他表态。

“老乡,现场不会录象录音吧?”赵刚知道金淑英不愿意让别人录制她的镜头。

“不会,请您放心好了。”

“老乡,观众人多吗?都是些什么人?”赵刚问道,他必须搞清楚这一点才放心。

“观众都是岘港的上层人物和来岘港旅游观光的外国人,现场有警察维持秩序和安全。”阿雀说道。

“老乡,我跟金小姐商量以后再告诉您好吧,如果我们演出的话,也只能跳舞,但您不能公布金小姐的身份。”赵刚说道。

“好,那我就等您的好消息,演唱会是每晚的十点钟开始,就在我们宾馆的第九楼KTV。”阿雀说完就走了。

赵刚就把金淑英请到他的客房来,将宾馆老板阿雀的意思讲给她听后说道:“淑英小姐,我还没答应他,您如果不想去就不要为了我勉强答应。”

“赵,我们去吧。”金淑英答应得很痛快,“玩一把还有两万美元也还是划得来的,我的两万美元就赞助您还帐吧。”

“我不能要您的出场费,我的出场费是沾您的光,没有您的名气我算老几?”赵刚笑道。

“先不争这个,我们表演‘蓬蓬舞’好吧?”金淑英说道,因为“蓬蓬舞”他们两人在香港已经跳过一次了,配合很默契。

“好。”赵刚答应道,“最好我们再唱一首英语歌曲。”

“您会唱哪些英语歌曲?”

“我会唱的不多。”赵刚憨笑道,因为他会唱的英语歌曲不超过十首。

“我们穿什么服装呢?”金淑英最重视出台的服装。

“就这样行了吧?”赵刚对这些毫不在乎。

“不行,不但要换服装,还要化妆。”金淑英固持己见。

“我是衬衣,西裤,不系领带,这样跳舞才能轻松。”赵刚说道,因为他就是几件简单的衣服,不像金淑英那样大箱大箱的服装。

他们商量好了后,赵刚就打电话通知宾馆老板阿雀,然后就开始换服装,金淑英还要化妆,将这一切做完后,差不多十点钟了,阿雀将他们从KTV的后门领进后台休息室。

阿雀离开以后,赵刚悄悄潜入KTV大厅观察了一番,观众正在入场,已经有好几百观众坐在里面了,看来今晚座无虚席。

十点正,演出正式开始,首先是越南国内的演员们走秀,走秀结束后,演唱会主持人用越南话报幕:

“第一个节目,‘蓬蓬舞’,由韩国明星金小姐和中国明星赵先生表演。”支持人故意将他们二人的身份和姓名含糊其词,这是赵刚事前提出来的条件。

音乐响起,灯光暗下去,光圈随着赵刚和金淑英优美的舞姿慢慢移向舞台中间,这时,立即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赵刚和金淑英跳完“蓬蓬舞”后,在观众经久不息的掌声中,又跳了一场拉丁舞,观众的掌声几乎将舞厅都掀翻了。演出结束后,宾馆老板阿雀高兴地对赵刚和金淑英说道:

“你们的舞是我这个舞厅成立以来最出色的舞蹈,谢谢二位给我脸上争了光。”说完并将出场费双手递给他们二人。

在回客房的电梯中,金淑英将自己的两万美元塞进了赵刚的裤兜里。

赵刚他们到达岘港的第三天上午,一班人马坐中巴车出发,向南行驶了一段路后,就下车坐农用车沿着乡村公路往西挺进,最后又下了农用车,徒步前进,因为公路没有了,已经到了越南丛林的边缘。

如果你站在高处望去,这里是一片林海,当你进入原始森林里面时,森林遮天蔽日,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哪怕是牛皮吹得惊天响的美国间谍卫星,对丛林里面隐藏的物体也一筹莫展。

摄制组需要进入丛林的演员和工作的人员,事前都进行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请了三名越南医生同行,因为谁也无法预测在丛林里会遇到什么、会发生什么。进入丛林前,摄制组分成了若干小分队,每个分队最少有一名越南当地人做向导,大家都按照向导的意见在出发前携带了各种防护药品,就连裤筒都用绳子扎紧了的,防止毒虫爬进去。

赵刚和金淑英还有六名摄制人员以及一名医生、一名向导是一个组,在没有到达预先选好外景的摄制地点前,他们有说有笑地往原始森林的深处走去,就像旅游观光一样,潇洒得很。

原始森林谁也不知道它形成多少年代了,地上的积叶起码有几尺厚,踩在上面就像睬在弹簧上,树木之间的磷火将丛林照耀得通亮,尽管树叶蔽日,但里面并不黑暗,就像进入了有日光灯的地下室。

“赵,那是什么?”金淑英停下了脚步,指着前面挂在树枝上的一个鸭蛋大小发出红光的物体。

“我也不知道,让我去先看看搞清楚再前进。”赵刚艺高人胆大,说完就立即走上前去查看那个发光体。原来是只大蜘蛛,他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蜘蛛,于是对金淑英说道:

“金小姐,是只大蜘蛛,不要怕。”

“我的妈也,越南人竟养着这么大的蜘蛛当灯笼。”金淑英不无幽默地说道。

“赵先生,前面的森林里可能有爬行动物,请你们多加小心。”向导提醒赵刚和金淑英,但他并没说明是些什么爬行动物,金淑英听了打了个冷颤,因为她最怕爬行动物,特别是蛇。

又往前走了一程后,地面上的积叶逐渐减少,开始露出了黑色的泥土,地面相当潮湿,树木之间夹杂着竹子,金淑英抱住赵刚的右手臂,生怕碰上爬行动物,向导在他们前面开路,手里拿着一把大砍刀,碰到拦路的植物就一刀砍断。

向导突然停下了脚步,手持一根两米来长的竹子在驱赶爬行动物,赵刚向前一看,原来是一条几尺长的蛇,金淑英立即闭上了眼睛。蛇被赶走了后,他们又继续前进,前面是条小涧,大约几米宽,水深齐膝盖,赵刚就背着金淑英过涧。

“赵先生,根据当地人传说,这里经常出没野人。”向导说道。

“您看见过没有?”赵刚好奇地问道。

“我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因为只要能碰见野人就会时来运转,穷光蛋都会发大财。”向导笑道。

“野人长得跟我们差不多吧?”赵刚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

“凡是说见到过野人的人,他们的说法都不一样,有的说跟我们差不多,有的就说跟猩猩差不多,还有的说与猴子相似。”向导笑道。

终于走到了事前选择的外景摄制点,摄制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摄制人员开始打开了摄象机的镜头,赵刚和金淑英也开始准备演戏。

戏开始了:

美国特工、美籍新加坡男子哈里(赵刚饰);

新加坡豪门千金李莹(金淑英饰)。

[画外音](哈里的女朋友李莹正在读研究生,她主要攻读东南亚的丛林,这是很少有人问津的学科,但她却坚持要研究这个冷门,于是她请自己的男朋友哈里陪同她去考察越南丛林。)

“哈里,前面那棵大树好象是热带植物,怎么会生长在这里呢?”李英一边说,一边跑到前面去用卷尺量那树的周长。但她的手突然感到麻木了,马上丢掉卷尺。哈里见了立即上前询问是怎么回事。

“亲爱的,这可能就是人们说的麻醉树了。”哈里一边查看李莹的手一边说道。

“会好吗?”李莹急得快哭出来了。

“应该等不了多少会好的,但就是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好得更快。”哈里说道。

突然从麻醉树上掉下一只死动物,腐烂得已经辨认不出是什么动物了,动物的尸体正好砸在哈里的脑袋上,又脏又臭,连李莹身上也沾上了,她立即呕吐起来。

哈里立即从头上拿掉腐烂的动物尸体,用携带的毛巾擦自己的脸。

“哈里,赶快去找水洗干净,不然我坚持不下去了。”李莹一边说,一边在“哇哇”呕吐。

“这个鬼地方不知哪里有水啊?”哈里一边说,一边继续擦自己的脸,恶臭几乎让他也想呕吐了,但他还是尽力忍住,表面装做无所谓的样子。

“走,一定要找到水。”李莹说完就往前走,哈里就立即跟上去,前面不远处果然好象有水,李莹立即向水边跑去,还没跑到水边,人已经陷进了淤泥里,原来这里是沼泽地带,哈里见了迅速跑去抓她,结果哈里自己也被陷进去了,她一看李莹的大半个身体已经陷进了淤泥,而且继续往下陷,李莹双手拼命往外撑,结果手也陷进了淤泥里。

“李莹,您现在不要动,我会把您救出来,不要怕。”哈里一边安慰她,一边在紧急思考用什么办法两人才能尽快脱险,时间就是生命,根本就不知道淤泥有多深,如果耽误了时间,两个人都有可能被埋进淤泥里。

哈里想到了一个绝招,他的身体突然仰面躺在淤泥上,这样增加了在淤泥上的面积,就不容易往下陷了,哈里立即用双手抓住李莹的胳膊往上举。

哈里躺在淤泥上双手抓住李莹的胳膊往上举,哈里的臂力大,李莹陷进淤泥里的身体被哈里慢慢拔了出来,当李莹的大半个身子从淤泥里拔出来后,哈里就将李莹的身体放到自己的身上,这样李莹的双脚也从淤泥里抽了出来。

“亲爱的,现在我们两人就用手慢慢地从淤泥上移动到安全地带。”

“哈里,我们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万一被什么动物碰上我们了,肯定当泥鳅吃掉。”李英趴在哈里的身上咯咯笑道。

“我们的运气不可能那么差,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可能会在淤泥里捡到一个什么宝贝呢。”哈里的话还没落音,他的右手突然在淤泥里摸到了一件硬硬的东西,拿出来一看,正是一尊金光灿灿的金菩萨,李莹见到后高兴地说道:

“哈里,我们可能要发大财了,这金菩萨可能是无价之宝,起码有十公斤重。”

“先拿回去再说,总不能白钻越南的淤泥吧?”哈里嘿嘿笑道,说完将金菩萨放在自己的胸前,让李莹掌握,他就尽力往安全地带划,用了将近半个小时,两人终于到了安全地带,可以站起来了。

站起来后,两人面对面地一看,简直就像两个泥人,就像庙里的菩萨,两个泥菩萨捡到一个金菩萨。

“哈里,必须要尽快找到水洗干净,我连一分钟也忍受不了。”

“好,现在请您不要盲目地行动,让我当先锋。”哈里说道,刚才由于李莹的盲目差点将性命丢进了淤泥里。

“现在我一切听您摆布就是了。”李莹将金菩萨放进哈里的背包里面。

于是两人又开始找水,但不敢再去沼泽地去找水了,就去山沟里寻找水源,走了不过两公里,就听到“哗哗”的流水声了,立即循声往水叫的地方找去,水竟是从一块大石头里面流出来的,石头下面已经形成了一个蓄水池,清澈见底,李莹立即就往水里走去。

“亲爱的,您又忘记您刚才说的话了?”哈里提醒李莹不要盲目行动,由他先查看清楚。

“这水这么清澈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李莹全身被淤泥裹住好不舒服,想尽快洗干净,有点急不可待。

“小心它的诱惑性。”哈里一边说一边用试纸去实验水,果然是有毒的水,而且毒性还很强,“亲爱的,这水不能用,我们另外去找吧,不要性急,总会找到好水源的。”

“哈里,我先把外面的衣服脱去好吧?穿在身上,有重又冷还有一股难闻的怪味。”

“这主意是不错,但一旦没有衣服防护,如果碰上爬行动物怎么办?”哈里特别用李莹最怕的爬行动物来制止她脱去身上的外衣。

“好吧,听您的。”李莹无奈只有穿着沉重的泥巴衣服跟着哈里继续前进找水源,走呀走,前面出现了一片荒草地,草很深,里面全是腐烂的草和动物的尸体,李莹不敢走过去,于是哈里就抱着李莹过去。

哈里背上背着一个大背包,前面就抱着李莹,里莹双手箍住哈里的脖子,双腿攀在哈里的腰上,哈里艰难地在荒草地行走。荒草有的齐肩,有的齐腰,有的比人还要高,走在里面看不清方向,李莹说道:

“哈里,看不清方向不会走错吧?”

“亲爱的,您难道不知道我是搞哪行的?”哈里说道。

“您不就是美国间谍嘛。”

“亲爱的,我不是间谍,而是特工。”

“间谍与特工又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可大了,特工可以公开自己的身份,间谍就不行了。”

“间谍就是像特务一样专门搞破坏的吧?”

“间谍与特务都是执行某项秘密任务,潜入别的国家,以某种公开身份为掩护,好比现在有的外交官实际上就是间谍。特务的任务比较单一,完成后就立即撤离。”哈里简单地解释道。

“那么特工呢?”李莹一直不知道哈里到底搞什么具体工作,总想转弯抹角弄清楚。

“特工,就是比较特殊的工作,比如有的特工专门保护总统的安全。”哈里笼统地解释。

“那么您呢?”

“我就是专门来保护您考察丛林的。”哈里狡猾地笑道。

“您不愿意告诉我,我也不会追问您的,反正您不是什么好人。”李莹咯咯笑道。

“我若不是什么好人,您会让我这么抱着在荒草地里游玩吗?”哈里呵呵笑道,说完还在李莹的脸上亲了一下。

“您的嘴巴那么多泥巴,脏兮兮的。”李莹娇道。

同类推荐
  • 都市之职业人生

    都市之职业人生

    周新因为一场意外,变成了一个侦探,一个商场中的精英,一个黑客,一个又一个职业高手.......
  • 超神造物主

    超神造物主

    《王国建造指南》1.找到一个王国2.绑架国王3.打他,继续打他4.恐吓他,把他丢进烤炉5.特别提示:如果是女王,则第2.3.4条作废,那么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唉,别跑。想要我自己一砖一瓦建造世界,怎么可能,我很忙的。建造一个城市需要一年,而破坏它只需要一分钟,没错我就是各个世界的破坏大魔王。
  • 逆天莫神

    逆天莫神

    一个普通的人.只是因为一个信.死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
  • 都市优游

    都市优游

    “师父,我们这是要去哪啊?”“帮何氏集团的大小姐看病。”“师父,你不是说我辈修道之人应以长生为目的,不理俗世,逍遥于天地之间。”“我辈修道中人,若不救人于水火,斩妖除魔,匡扶正义,这道又是为何?”“但你曾经说这些都是那些爱慕虚名之人所做之事,我们所追求的是长生大道,不需要去理这些俗世之事。”“屁话!在你长生之前,吃喝拉撒睡,哪一样不要钱?不去给何氏大小姐看病,你哪来的钱买糖给你青梅竹马的小翠吃?”…………“师父,那些话是你说的。”“我知道,但你说出来就是屁话。”
  • 异世小能手

    异世小能手

    这是一本大家都懂的小说,主角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有很多有意思的剧情,哈哈,或者说是独一无二的剧情,不过现在还没写到那里。
热门推荐
  • 都市创神

    都市创神

    古修寒,地球普通人,当他成为一名始神巅峰强者时....当他带着超级科技回归地球时,财团,门派,异界,修真界,仙界,神界等都会在他的脚下颤抖我是立志要成为神组的男人----古修寒
  • 风华绝代:巫师的眷恋

    风华绝代:巫师的眷恋

    淳子说,“有一种精神叫做恬不知耻,有一种境界叫皮厚如墙!”莫然说,“这辈子是被鬼神附体才看上这么一个女人”淳子拍了拍莫然的头,语重心长的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姐姐下辈子还是你的!”莫然果断默了,他表示自己圆满了。(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高唐梦

    高唐梦

    李饮家贫,从小习毛体,喜诗词,上高中不久,便开始了大唐开元之旅。本书风格写实,文笔先下重墨,之后会浓淡相宜。——这是芹菜的第一本书,肯定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真心希望得到大家的宽容、理解与支持。——以下附庸风雅——香草美人,当从那馨香之物始。至于仗剑去国,游历天涯的情志,大唐除了这白之侠气和饮之儒雅,竟是难寻其右。饮穿大唐,唯有缚鸡之力,未得莫测神功。此人生存之道太差,只运气极佳,又因儿时于那诗词歌赋的些许嗜好,竟在大唐成了正果。至于正果究竟为何物,以愚拙见,当是免不了正头娘子以齐家,偏枕美妾以风流。再如治国、平天下者,当是凭栏浊酒咏醉之词,不足为据,只做流年笑谈罢了。
  • 友谊赠言(现代名言妙语全集)

    友谊赠言(现代名言妙语全集)

    作为人生的追求者,茫茫人海,关键在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名家导师,关键在于找到鼓舞自己的名言警句,当然,最关键的是在这些金玉良言的指导下付诸切实的行动。
  • 问道无声

    问道无声

    道不可道,可道非道。道之永存,只在内心。一个道的故事,一个人的传奇。
  • 妖爱物语之衅羽传

    妖爱物语之衅羽传

    在古老的衅羽大陆上,爱恨情仇、七情六欲、王族争霸,旋转交织出一个光怪陆离的异世界。看创世冥王之女如何在纷扰的乱世之中成长为冷血帝王。
  • 这些道理不懂,注定一辈子打工

    这些道理不懂,注定一辈子打工

    彻底改变思维模式,掌握职场命运的主动权!迅速改变原地踏步的职业困境,成为职场风云人物!少走5年弯路,迅速成为职场明星和管理者,就读它了。IBM、戴尔、微软、联想、华为……全球500强企业的明星员工人人明白的人生道理、全都在用的职场法则。
  • 《玄真界》

    《玄真界》

    秋风扫落叶,她怔怔的望着他,泪水,顺着她绝美的脸颊缓缓流淌。她问他:“值么?”他笑着对她说:“值,我爱你,纵然百世轮回,我不悔!如果不能在阳光下生活,我宁愿在烈焰中消散!”黄昏之颠,她的一次献身,换他一次捉狂。玄烨之林,她的一声不悔,流他一滴血泪。如果不是她们,我早以毁掉这个被污垢的世界!只因她们,我想守护!血契召唤,圣兽降世,皇位融合,魔领三界!我,不是救赎,是复仇!
  • 史上第一公主

    史上第一公主

    别的公主在历史书都只留下寥寥数字的记载,大多连名字都没留下,她不光留下了名字和大堆的史料记载,她的名字后面还有大堆的头衔——伟大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和发明家,近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的奠基人。不过没人知道她其实是个穿越者,穿越前还是个男人。-----------------------------------------------------------------总之,这是一个理工男魂穿盛唐,在古代传播科学知识发展生产力的普通故事球吐糟,球收藏,球票票,满地打滚各种求。
  • TFboYs

    TFboYs

    作者qq3039578418,群号342916735宇宙最复杂的爱恋上演!虽说复杂,但发展通俗易懂,不看你会后悔的~~这本关于tfboys的书可不像其他的一开始就在一起啦,需要历风雨,需要时间的摩擦,才会摩擦出感情。当然,皇冠还是戴在对她一见钟情的那名少年身上啦,那是谁呢?是那个她爱的高冷少年,还是那个暖心的薄荷少年,还是,那个一直在乎她的冷静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