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的民族情绪、狂热的战争叫嚣,军阀集团已经成为事实上左右日本对外政策的最大力量。在这种形势下,重光葵这样的职业外交官所肩负的使命,注定是非常艰难的。
当然,重光葵所奉行的币原外交,也绝不是要对中国实行什么“睦邻友好”。币原自己就讲:“帝国外交方针之根本,在于维护和增进我国之正当权益。”所谓“正当权益”,是指以中日间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为依据的权益,其中,也包括那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他还主张,当这些权益受到中国的“侵害”时,则当“诉诸一切正当手段加以维护”,币原所说的“正当手段”,当然也不排斥武力。
但毕竟,对于国民政府而言,日本政府透过其外交管道所表现出的对华政策,有着更多的“亲和性”和回旋余地,国民政府也“合乎逻辑地”一直把日本外交部门,作为处理中日两国关系的主要管道。可是,日本外交部门乃至日本内阁,根本就不知道也管不了日本军方在华的实际动作。
中国当选国联非常任理事国
同一天,国际联盟(简称国联)非常任理事国改选,中国被选为非常任理事国。国民政府内的一些高层官员们对此弹冠相庆,仿佛中国的国际地位产生了质的提高,已是俨然的世界大国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巴黎和会通过的《国际盟约》,于1920年1月16日成立国联。总部设在日内瓦。先后加入的国家有63个。美国作为建立国联的倡议国,却因为同英法争夺领导权失败而未参加。所以开始时,国联的常任理事国实际只有英、法、意、日四国;1926年德国加入国联后,成为第五个常任理事国。日本与德国在1933年退出,意大利于1937年退出。苏联在1934年加入,1939年被开除。由于一开始就没有把某些大国包括在内,因此国联始终缺乏一个国际组织所需要的普遍性,又由于长期受英、法控制,既违背了广大中小国家的意愿,又充当了帝国主义对殖民地再瓜分的工具,终因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导致了新的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国联”名存实亡。
因此,国联尚不足论,何况是它的一个非常任理事国?但是这件事件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20世纪20至30年代,中国的国际地位“有了提高”。
事情要从1919年的巴黎和会说起。虽然和会上列强们无视中国的正当权益并出卖了中国,但最终中国代表团拒绝在和约上签字,它冲破了中国外交近代以来“始争后让”的惯例,对此后的中国外交产生了积极影响。在这次和会上偏袒日本的美国总统威尔逊,回国后遭到了国内朝野上下的激烈批评,他在国会中的反对派,抨击他在中国山东问题上的做法是“我国全部历史中最黑暗的一页”,是“对人类和对自由与正义事业不可容忍的大错”。在美国历史上,中国问题如此引起美国公众和政界的注意,这也是第一次。其结果,不但把山东问题挂了起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日后中国在华盛顿会议上的收获埋下了种子。
在1921年召开的华盛顿会议上,中国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利益。中国首席代表施肇基提出要求各国尊重中国领土完整以及政治和行政上的独立,声明中国不以本国领土或沿海地方割让或租借他国,中国赞同开放门户,各国对中国政治上、法权上、行政上之各种限制应从速取消或废止等解决中国问题的十项原则。1922年2月2日至4日的会议上,中国代表再度就二十一条及山东问题发表声明:“1919年之中日条约及换文,当加以公正之审查而图废弃之”。最后于2月4日至6日正式签订《中日解决山东问题悬案条约及附约》、《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九国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等三个文件,其中关于山东悬案作出的利于中方的规定有:胶州德国旧租借界地交还中国;日本军队撤出山东;中国赎回胶济铁路等。条约还规定:自该条约实施起,1915年8月6日中日所订关于重开青岛中国海关之临时协定无效,“青岛海关应即完全为中国海关之一部分”;原由日本占有或经营的矿山、盐场、海底电线、无线电台等,均移交中国,移交详细办法由前述中日关于行政权及公产移交的联合委员会商定。这些条款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中国解决山东主权问题的愿望,也达到了列强遏制日本的目的。
当然,提到中国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国际地位的提升,就不能不提到南京国民政府实行的“革命外交”。还在北伐过程中,******在一次演讲中说到:“我们革命有两个对象,一个是封建的制度,就是国内军阀,一个就是外交。国内军阀,从北京打下了之后,北伐总算告一段落”。“我们最后的革命能否成功,就是全看我们第二个对象如何对付,就是全看外交上的难关能否打破。这个目的能否达到就在不平等条约能否取消”。这段话表现了******作为中国政府首脑的自主意识,表现出南京国民政府在对外政策方面的新气象,也直接影响了南京国民政府外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首先是改订新约运动。1928年6月15日,南京国民政府发表《对外宣言》称:“今当统一告成之际,应进一步而遵正当手续,实行重订新约,以副完成平等及相互尊重主权之宗旨。”7月7日,外交部提出重订新约三原则:一、届满期者废除,另订新约;二、未满期者以正当手续解除而重订之;三、旧约已满期新约未定者,另订临时办法处理一切。同时宣布了改订新约的方法、步骤。此后,改订新约运动便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1928年7月,首先订立《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接着签订了《中德条约》。与挪威、荷兰、瑞典、英国、法国订立《关税条约》。与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西班牙订立《友好通商条约》。1930年,与日本订立新的关税条约,改订新约运动结束。改订新约运动中的主要问题是关税和领事裁判权。订立新约的国家都承认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在与比、意、丹、葡、西等国订立的《友好通商条约》中均有这样的条款:“此缔约国人民,在彼缔约国领土内,应受彼缔约国法律及法院之管辖。”说明这些国家已同意取消领事裁判权。1929年4月27日,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就撤废领事裁判权问题照会英、法、美、荷、挪等国驻华公使,上述各国均未明确反对。1931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但实施日期一再后延。一直到抗日战争期间,不平等条约才得以废除。
与改订新约运动相伴的,是收回租界运动。1927年1月,北伐军强行收回了汉口和九江的英国租界。如果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英国一定会出兵“惩罚”这种“违法的暴行”。但时代已经变了,英国已无力对中国进行“惩罚”,只好默认中国对租界的回收,从武汉撤兵。英国的撤军使日本产生了唇亡齿寒的感觉,感到中国军队强行回收租界之举早晚也要落到自己头上。但是,与中国距离最近且上升势头最猛的日本帝国,是绝不会允许中国军队强行收回租界的。对这一点,北伐军总司令******也很清楚。1927年3月,******在北伐军攻占南京后,特地招请日本记者,暗示北伐将不包括东北地区。但国民党的****们却明确说明北伐不会将东北排除在外。
国际地位的提高是自己争出来的,不是别人选出来的。所以,如果硬要认为中国当选国联非常任理事国是一个标志的话,那么它也是“果”而不是“因”。
中国的国际地位虽有所提高,但对国际关系实质的认识,以及中国在这样的国际关系框架中应怎样折冲,中国当局的认识却出现了严重的误判——一方面认为国际关系准则对列强的行为方式可以产生足够大的制约,一方面认为只要巧妙利用大国的利益分歧,就能通过在国际上的纵横捭阖来保护中国的利益。正是这两点致命的误判,使得中国当局在九一八事变爆发后,还要一味地相信国际间的正义与公理,天天等着国联来进行干涉以制约日本。不过话说回来,中国脆弱的统一和羸弱的国力,也使得南京政府不得不抓住国联这棵救命稻草——即使知道只是根稻草,也只好抓住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