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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少守三从太认真,读书误尽一生春(2)

首先是不在男人跟前絮聒并善待宝带。一月之后,洪大业与宝带“共称朱氏贤”。恒娘又教朱氏:“勿华饰,勿脂泽,垢面弊履,杂家人操作。一月后复来。”朱氏便日日着破衣、纺绩,洪大业“怜之,使宝带分其劳”也被她支开了。又一月,恒娘教她脱去破衣换华服,洗去污垢上严妆。朱氏回家,“炫妆见洪,洪上下凝睇之,欢笑异于平时”。到了晚上,洪大业就去敲朱氏的房门,朱氏坚卧不起,说:“独眠习惯,不堪复扰。”直到第三天,才开门纳夫,“灭烛登第,如调新妇,绸缪甚欢”。半月后再见恒娘,恒娘说:“从此可以擅专房矣。然子虽美,不媚也。子之姿,一媚可夺西施之宠,况下者乎!”于是教其媚态,秋波送娇,又瓠犀微露。于此,端庄的朱氏终于成了~个媚妇,丈夫洪大业“形神俱惑,唯恐见拒。日将暮,则相对调笑,跬步不离闺闼,曰以为常,竟不能推之使去。”

可见,一个会讨丈夫欢心的妻子是一个独立的个性的女人,不会对丈夫百依百顺。一味顺从,有求必应,只会让丈夫更快地厌倦。而且,男人需要有自己头脑的女人。他们总是会尊重一个好对手,而不是一个忠心的奴仆。

这真是一个悖论:男人们一边对女人谆谆善诱,好女人应该恪守妇德,要“清贞廉节,守分整齐,行止有耻,动静有法”,要顺从丈夫;一边又看不起对自己干依百顺的妻子,而宁愿去青楼找完全不守妇德的“坏女人”。

袁机肯定是悔过的,但我想,她晦的肯定只有一点,便是错进了高家。其实,袁机这样沉静娴淑的品性,便是嫁了另一个男人,肯定就会寻得幸福吗?我表示怀疑。当然,也许会有举案齐眉的井然生活,但是若想得琴瑟和谐的夫妻之乐,恐怕有些难。所以,就算是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宝玉却还是意难平,他只记着林黛玉的风流。

一个鲜活的生命渐渐变得苍白,枯寂,直至消失,真是“少守三从太认真,读书误尽一生春”(袁树《哭三姊》)。吊诡的是,袁机笃守从一而终,受尽凌辱、生不如死的际遇竟然得了社会的赞许,在《如皋县志》、《杭州府志》里被立了传,连《清史稿》也把她写入《列女传》,真是青史留名了,这是怎样的讽刺啊。

而且,袁机并不是独行客,她有着许许多多的同行者。比如其同乡童大姑。童大姑,字克敦,“七岁解《内则》,十七适高某,无才志,童时时讽谏,形诸歌咏,皆刺血以书,冀夫感动。二年,郁郁死。遗诗一卷,大都讽夫思亲之语”。(光绪《杭州府志》卷五十一)更有代表性的是一座座表彰女子节义的节孝坊:鲍文龄妻汪氏,25岁守寡,45岁去世,守节20年,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建节孝坊;棠樾妻吴氏,22岁嫁于棠樾,29岁守寡,以继妻之身立志守节,并尽心抚养前室之子,直至其成家立业,60岁去世,守节31年,于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建节孝坊……突然记起了一个节妇的故事。她20岁守寡,直至60多岁,终于保全名节,得立贞节牌坊。有人问她经验,她拿出枕下的100枚钱,说道:“每天夜晚,我总是吹灯后将此一百钱撒于地,再摸黑将钱一枚枚捡回。等到捡完钱,已是夜半,人也累得不行了,上床便能一觉到天明。”不知道高绎祖在外寻欢的每个夜晚,袁机是怎样度过的。

自从怜只影,几度作离声

也许是前世的孽缘,让袁机碰上了高绎祖,竟然还要承受家庭暴力的苦楚,这样的代价她柔弱的双肩如何能承受!然,事已至此,她能做的唯有一忍而已。

有一次,高绎祖拿她的嫁妆作赌资,输光了钱还对她手打足踢,甚至用火来烫她。高母实在看不过,前来阻止,兽性大发的高绎祖竟然把他母亲的牙齿也给打折了。这是何等样的人啊,竟然狠毒残暴到如此地步!

背负着金锁的袁机只能是沉静,只能是默然。她必须杲在高家,保持着高家儿媳的身分,一个没有归属权的女人在社会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恨只恨生为女儿身,纵是满腹才华却得不到施展。明知不幸还不能反抗,堕入围城还不敢冲破!用清代道光年间的才女吴藻的话,终是“男儿壮志女儿愁”啊!

想反抗的,敢反抗的,大多不是“小姐”。她们没有“家”的顾虑,她们到处可以找到立足点,她们的生命是那样的鲜活、自由。比如关汉卿的杂剧《风尘救风尘》中的风尘人物赵盼儿。她见姐妹宋引章自嫁与周舍后,被周舍拳打脚踢,便挺身而出,拯救陷于绝境中的姐妹。她利用周舍好色的弱点,假意要嫁与周舍,让周舍休了宋引章。周舍果然中计,被赵盼儿骗得休妻文书到手,真可谓是“漫云女子不英雄,万里乘风独向东”!

一味的良善,一味的忍让,从来不能换来恶者的同情与怜惜。等着伤害者的良心发现来救自己,无异于满怀希望地等待绝望。袁机的忍让没有唤回高绎祖丝毫人性的复归,他变本加厉地折磨妻子。

1748年的一个深夜,输光了袁机嫁妆的高绎祖竟然要卖了她还债!提前得到消息的袁机即将面临“嫁二夫”的险境,惶恐中,她只得带着哑女阿印出逃。她一面寄居于附近的尼姑庵,一面请人报告娘家——幸好,她还有娘家可以依靠。然后父亲赶到如皋打官司,判决离异,把袁机领回杭州老家。

离开了夫家她又待如何呢?她已经“于归”了。离异女子居于父母家里的艰辛如何,以袁机的聪明,定是体察通透的:

高堂暗屋的罗纱帐后掩着的是不变的人情算计、妯娌暗斗;深门宅院的失红洒金的辉煌背景里面,再明亮的眼睛也不过只剩下一点一点的暗金。张爱玲笔下《倾城之恋》中离婚女人自流苏寄居娘家的生活可以让我们作为袁机离异生活的参照。

自家六小姐流苏离婚后住到了娘家。但是当兄嫂们终于骗光了她的财产后,兄弟的冷漠,嫂子的恶语便成了生活中的主题曲。所以,白流苏要用尽心思嫁给范柳原。最后因了一场旷世战争,成就了她的姻缘。但这婚姻仍是看着华丽,内里却爬满了虱子。

袁机是何等样聪明人物,此般的内情,她如何不知,如何不晓?更何况袁机不是独身,她还有她的女儿阿印,虽然不能说话,但已成为她此生唯一的安慰了。阿印姓高,她是高家的孙女,至少高家还是她名义上最该留的“家”!虽然她和阿印都没有过“家”的感觉。

真希望能回到从前,能回到依偎于母亲怀里的年岁里。那时,她的心里是那么踏实,那么安然……她的哭,她的笑,她的无理取闹,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四年时间,已经足够把一个会笑会闹的带着金锁片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沉静忧伤的带着枷锁的少妇。四年的婚姻生活,留给袁机的,只有哑女阿印以及内心深处幽长的伤口。

秋高霜气重,孤雁最先鸣。

响遇碧云冷,灯含永夜清。

自从怜只影,几度作离声。

飞到湘帘下,寒夜尚未成。

此《闻雁》一诗便是她自己内心的真实写照。虽然住在娘家里,但毕竟出嫁了,这儿不是自己的家。虽然有哥哥照顾,有父母疼爱,但终究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啊,名不正言不顺。有夫家,却是劣夫在旁,再也难回头。孤雁哀号便如其心之泣,她“长斋,衣不纯彩,又髡剃,不闻乐,有病不治,遇风展花朝,辄背人而泣”,早已改了艳装,早已换下了金钗,从此不再描眉,不再对镜理妆,只作素面朝天。

众口铄金,虽然家人不说什么,他人却是嘲笑多于怜悯。便是那同情,却也含着几分讥讽。正如侄子陆建说的,袁机离婚之后,“合族笑姨痴”。很多人看来,结婚前高家已经说明高绎祖的品行,可是袁机却自己硬要往火坑里跳,终于闹到离异的惨境,这不是自找的吗!这样一个归家的女子处境何其难也。她在《偶作》中写道:

难分千日酒,且煮六班茶。

怕引游蜂至,不载香色花。

这都是她早已预料到的,她的应对只是缩紧了身子,使别人的目光再也找不到她;只是踮起了脚尖,使别人不再发现她的行动;只是屏住了呼吸,使别人不再留意她的存在。

适时,她还年轻,如果再嫁,也是无可厚非的。清顺治年间的《女才子书》卷七《卢云卿》就讲了一个寡妇再嫁的故事。临安卢讷斋之女卢云卿,婚后三年丈夫死。清明时节,她遍身缟素上坟祭扫,与一男子邂逅而互生情愫。次日,卢便与该男子私奔而去。卢云卿的公公发现媳妇私奔了,不但不生气,还先自我责备了番,认为自己没有早一点儿为年轻的寡媳择偶再嫁,以致于她只好私奔。后来知道媳妇再结良缘,非常高兴,于是相互认了亲,合为一家。可见,当时人对寡妇再嫁的事是比较宽容的。

便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嫁给贺老六后,她的幸福也是为左邻右舍所称道的。连卫老婆子也要说“母亲也胖,儿子也胖,上头又没有婆婆,男人所有的是力气,会做活,房子是自家的……唉唉,她真是交了好运了。”

但是袁机是读了书的,是知道程颐的话的:女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更何况程颐还恶狠狠地对男人们说过“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的话。此等情形,若是再嫁一高绎祖般人物,她岂不是只有等死的道理?她的心早已枯萎得随风化作了尘。

袁机拒绝了一切挣脱的可能,取别号青琳居士,表示自己在家修行,任凭自己在金锁里瑟瑟发抖。

在她心里,她还是高绎祖的妻子,还是高家的媳妇,只是不同他们住在一起而已。她即使不能感化劣夫,但必须从一而终。她表达对婆婆思念之情的《寄姑》可以表明她的这种心情:

欲寄姑恩曲,盈盈一水长。

江流到门口,中有泪双行。

虽然对旧日的丈夫,她“那堪重忆恨悠悠”,但是她还是应该对婆婆尽孝道。

直至1758年高绎祖死讯传来,她才真正地感受到了“死别今方觉”,“胖合三生幻,双飞一梦终”,他们婚姻是真正终结了。

女人对男人的人身依附关系是早已定下了的,按照“三从”原则,女人只能如货物一般,以自己的人身权利,换取父亲、丈夫、儿子对自己的庇护与供养。但是,随着丈夫的死亡,袁机的生命突然变得无所依从了——其父已逝,其夫又亡,其无子,只有一女存——她的一切权利都交出去了,但却没有主体为她履行义务,她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流民。一个无所适从的生命便是活着,也只在延续时日罢了,注定是不能长久的。次年,袁机因疾而亡,终年40岁,由兄长袁枚主持后事,将她葬在南京阳山碑村。

流水无归,彩云去远。夕阳下,唯有荒草中坟冢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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