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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 葬礼

预言

(一)葬礼

二零一二年九月的一天,毕业之后的三个月,那时,暮雪刚刚走出自己的办公室,正急匆匆的去赶回家的公交。就当他在车站等车的时候,他突然收到了一条简讯,那是他最好的朋友发来的,他是暮雪的同桌,是一个叫做林枫的男孩,暮雪学生时最好的朋友。自从毕业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暮雪甚至怀疑他还把不把自己当成朋友。那天下着小雨,这里的天气很奇怪,早上还是万里无云,到了中午就突然下起了大雨,下班的时候,雨没那么大了,但还是淅淅沥沥的。

简讯上写着:晓云自杀了,速与我联系。那条简讯像闪电一样击中了他,身体也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不知是被吓到了,还是因为寒冷的空气。他二话不说,就给林枫打去了电话。晓云是暮雪的女朋友,应该说曾经是他的女朋友,他们毕业的时候,就已经分手了,之后就再没联系过。不用说,他也知道,晓云这段时间过得不好,有几次,暮雪收到她的来电,因为工作很忙,都没有能够接到,之后也没有回拨给她。

“HI,你还好吗?”电话接通之后,他习惯性的问候着。从电话那头传来雨水的声音,他才知道,林枫那里也在下雨。

“很高兴你回我的电话,我还以为……”暮雪知道他要说什么,他一定以为,他会满不在乎的删掉那条简讯,毕竟他们已经几个月没有联系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暮雪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他相信事出有因,晓云是他的初恋,暮雪了解她,她一直是个坚强的女生。

“我们还是见面吧,老地方见。”他挂断了电话,随即,他看了看手表,时针正好指向晚上七点,于是,他还没有吃饭,就朝着学校跑去。以前,他们常在那里聚会。

那是一家小小的咖啡厅,毕业之后,暮雪再也没有回去那里,但他依稀记得那里,古典的木色墙壁,桌子沿着墙摆着,在角落里还放着一架陈旧的钢琴,不知道在那里放了多少年。那天,他冒着雨跑回了学校,由于已经太晚了,错过了末班的公交,他不得不穿过大半个城市,整整十三条街,才到达了学校附近的,那家咖啡厅。等他再次回到那里的时候,他浑身都已经湿透了。

咖啡厅还是老样子,就连里面的陈设,也没有改变的痕迹。温暖的黄色的灯光,从落地窗洒出来,照亮了面前的街道。原本,故地重游暮雪应该感到高兴,可他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他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店里已经没有什么顾客,他一眼就看见了林枫,他正坐在角落的位置上,一切都和从前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已经是一个大男孩了。暮雪看着玻璃上反射的自己,自己也不是从前的自己了。

打开大门,他走了过去,服务生也不是从前的那个大学生了。“欢迎光临。”服务生走了过来,把暮雪带到那张桌前,递给他一份菜单,离开时,她在暮雪的耳边小声耳语着:他已经等你很久了。他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要是平时,他不会这样去见一个老朋友,林枫看见他没有说话,放下手中的报纸,他帮暮雪点了一杯黑咖啡。他们在学校的时候,就经常会喝这种苦苦的咖啡,正所谓,习惯成自然。

然后,他把报纸推到了暮雪的面前,与此同时,服务生把咖啡端到了暮雪的面前,转眼间,房间里充斥着咖啡的香气。他对她点头微笑,她也笑着离开了。在报纸上,有一行明显的标题:知名女作家于昨晚跳楼身亡。报纸里没有提到她的名字,但暮雪的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想象着,她面朝下躺在冰冷的路面上,周围满是鲜红的血迹。他摇了摇头,脑海里出现了她微笑的脸庞,她曾经是个漂亮的女孩,虽然已经分开,却还能记得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

“告诉我,我想知道一切。”他本以为,林枫会把所有都告诉他,但林枫只是低着头坐在那里,沉静的端着咖啡,猛吸了一口。

“恐怕我没办法告诉你。”他指了指报纸,告诉暮雪,他知道的也只有那么多了。暮雪和他一样,也是看到了报纸上的报道。然后,他丢给暮雪一个黑色的信封,他迫不及待的打开潮湿的信封,里面有一张洁白的信纸,上面写着:诚邀暮雪、林枫/先生,于九月二十五号上午八点,参加晓云的葬礼。

“这几个月,你过得好吗?”暮雪丢下信纸,看着那个无比帅气的男生,有一瞬间,他甚至已经认不出那个陌生的面孔。

“当然不能可学校比,你呢?”林枫抬起头,脸上泛起一副苦笑,光从那个表情就知道,他过得根本不好。

“没你混得好啊。”坐在角落里的两个人,又是相视一笑,那个无奈的笑容,几乎要把两个人的心全部融化。他们谁都没有想到,仅仅几个月,不止他们的朋友离开了,而且两颗心也变得无比陌生,开始学会了客套。

暮雪,现在一座写字楼的十二层,那是一家规模庞大的广告公司,虽然如此,他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员工,专门负责给各个部门送些信件和材料。每个月拿着微薄的工资,除了房租,每个月都得掰着硬币过活。虽然,他现在坐在咖啡厅里,但他已经在想,明天的中饭说不定已经泡汤了。这时,他才迟迟的端起面前的咖啡,放在嘴边抿了一口,还是原来的老味道,但现在喝起来,却有一股子钞票的味道。

林枫,和暮雪不同,在短短的三个月里,他几乎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工作都干了一遍,最后好不容易,在市中心找到了一份快递的工作。虽然和暮雪的工资差不多,但每天风吹雨打的生活,让他感到无比的疲倦,暮雪常常觉得,那份工作没有发挥他的长处,至少对不起他的那张脸。刚刚度过的夏天,已经在林枫的脸上,抹上了一层厚厚的墨渍,脸颊上也多了许多风吹雨打的痕迹。

喝完咖啡,他们一前一后的走出了那家小店。夜色下的都市格外美丽,但天空中依旧下着小雨,初秋的寒风已经让暮雪瑟瑟发抖。林枫主动提出要送他回去,暮雪没有拒绝,按理说,他应该留林枫在他那里过夜,但他们都得准备一套礼服,为了明天的葬礼。于是,林枫招手拦了辆出租,两人一起挤上了车后座。一路上,他们聊了很多过去的事情,关于晓云的事情,在孤寂的夜里,放肆的笑着。

直到很晚,暮雪才回到自己租住的房子,那是市区一座公寓的三十层。从外表上看,那栋公寓已经经历太多的风吹雨打,外墙上已经布满了裂纹。但这是附近最高的建筑,离公司也不算太远,车程也只需要半个小时多一点,房租也还能接受。但暮雪之所以留在这里,是因为这间房的装修,房主是个年轻的女子,她快要结婚的时候,她的未婚夫突然消失不见,那间小房子,原本是她的婚房。从窗外看去,几乎能俯瞰整个城市。

一进屋,暮雪就脱掉了湿乎乎的西装,和其他衣物一起丢尽了洗衣机。站在厕所的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方才的快乐一下子消失不见,满脑子都是曲终人散的悲凉。也只有在这样的晚上,他才会想起她,和之前的那些事情。要不是今天那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暮雪也不会明白,自己会那么的在意自己的过去。房间里安安静静的,只有灯管发出“嘶嘶”的声响,他站在那里,眼泪不自主的流了出来。

他猛地回过神来,才发觉秋季的温度已经让自己瑟瑟发抖,于是赶紧光着脚,跑进了淋浴间,打开淋雨冲头,转眼间,整个淋浴间被一片白茫茫的雾气笼罩。温暖的水流一下子流遍他的全身。让他感觉舒服极了,刚才的悲凉似乎一下子被抛到了脑后。洗完澡之后,他站在衣橱前,想要找一件合适的衣服,参加明天的葬礼。但打开衣橱的时候,里面却只有黑色的西装和几件衬衫。自从他工作之后,就几乎没再买过什么衣服。

那晚,雨下了一整夜,暮雪也是一夜未免,自从毕业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失眠过,通常都睡得和婴儿一样。但那一晚,他的眼前一直浮现着晓云的身影,和从前经历的那些事情。有好几次,他从床上爬起来,跑到书桌前,想要写些什么,却始终不止如何下笔。终于,难熬的夜晚终于过去了,天空又一次的亮了起来,他跳下了床,感觉自己浑身乏力。站在镜子前,他看到自己的脸色惨白惨白的。

趁着离开前短暂的时间,他又洗了一把澡,站在镜子前用冷水洗脸,据说,这样能让眼袋消下去,回到卧室穿上了昨晚准备好的正装。一夜没睡,他根本吃不下任何东西,早早的就出了家门,来到了对面的车站。这座城市的清晨格外冷清,街道上空空荡荡的,偶尔会有一辆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泥水,转瞬又恢复了平静。还好他走得早,在暮色中赶上了第一班公交,朝着终点站驶去。

这一路变得特别的漫长,中途有几个人上了车,在几站过后就又下了车,到达终点站的时候,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拖着疲惫的身体下了车,按照信上的地址,他沿着那条路直走,在尽头左拐,一块墓园出现在他的面前。和她的名字一样,那是一片宁静的墓园,到处都是整齐的草坪,由于到了秋季,草坪已经开始枯黄,他能想象到这里盛夏的样子,里面整齐的竖着一望无际的白色墓碑。门口的大铁门上写着——白色墓地。

他比别人早了半个小时到这里,墓地也只有他一个人,薄薄的白雾让这里显得特别神秘,但他并不害怕。百无聊赖之下,他只好一个人在这里闲逛,由于远离都市,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芬芳。在墓园的角落里,他看见了一个挖好的小坑,旁边还有一个墓碑,上面写着晓云的名字,还有她的墓志铭:一生只为给别人带来快乐。那个坑应该在昨晚就被人挖好了,里面还有浅浅的水迹。

在那个清早,他一个人站在墓前,双手合十,在那里浅浅的祷告,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暮雪一定希望回到那一年,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他闭上眼睛,潮湿的空气让他神清气爽,仿佛昨晚的不适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过了很久,他突然听见背后的脚步声,准确的说,是硬物摩擦草坪的声音,他回过头,看见一对中年男女,正站在他的身后,应该是晓云的父母。

那对中年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打着一把黑色的长伞,胳膊上还系着一条黑色的丝带。他们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黑色木盒,但暮雪不是从这些判断出来的,那个女人应该是晓云的母亲,晓云的眼睛和她的相似,而那个男人的左手食指和中指一样长,晓云的左手也是那样的。他立刻转过身,朝着他们问候行礼。而他们也礼貌的笑了笑,虽然,他们笑得极不自然。当然,暮雪也不会介意。

“你就是暮雪是吗?”那个女人问道,嘴角带着优雅的笑容。暮雪完全没有想到,她能够认识自己。

“没错,我只是好奇,你是怎么认识我的。”暮雪也笑着,仿佛把那些不快忘得一干二净,正和一位老朋友对话。

“晓云经常提起你,说你非常有才华。”暮雪点了点头,短暂的快乐之后,他又一次被拉进了回忆之中,满脑子都是他们在一起的日子。

“她到底是为什么?”在暮雪的印象之中,晓云一直是一个温暖快乐的女孩,这才是他最想知道的事情。

“抱歉,我们真的不知道。”暮雪一下子蒙了,他们不知道,怎么可能不知道,那一刻,他很想叫喊着质问,你们怎么能不知道。“在最后的日子,她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还总是自言自语,说是什么来不及什么的,我们以为她疯了。”暮雪低下了头,心想,她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情,要不然一定不会是这样的。

渐渐的,墓地里来了更多的人,他们都在小声的耳语着,周围到处都是伤感的氛围。葬礼于八点准时开始,神甫先是说了段冗长的悼词,然后,几个人把骨灰盒放进了墓室,他们把旁边的泥土,重新填到坑里,一切都进行的有条不紊。林枫也来了,他和暮雪一起,站在人群的最后面,看着那些人哽咽着,他们也不自觉的留下了眼泪。很快,葬礼就结束了,这是晓云的遗愿,一切从简。最后,她的父母读了晓云的遗嘱,她所有的稿件都归慕雪所有。

暮雪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她似乎是想告诉暮雪什么,和她的离开一样,那一切都变成了一个谜。葬礼结束之后,她的母亲把装满稿子的大箱子,全部交给了暮雪,随后,人群渐渐的散去,那里又只剩下了暮雪一个人。他独自拖着那个大箱子,来到了车站,一路上,他拖着箱子,仿佛拖着一个沉重的累赘。原本只需要半个小时的路程,他愣是走了整整一个小时。回到出租屋的时候,他已经变得疲惫不堪。

他把所有的事情都抛到脑后,公司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处理,他将那个箱子丢在卧室的角落里,等到自己有空的时候再好好研究,他是这么想的。于是,在那个清冷的早晨,他又一次出门,朝着公司跑去。在路上,他把刚才的那场葬礼全部忘掉,自从毕业以来,他就养成了这种习惯,只要上班,就立刻把其他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等到了办公室,他就立刻全心全意的投入了工作之中。

但那一天,似乎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在写字楼的楼下,他看见了一只深灰色的猫咪,那只猫坐在角落里,那双绿色的眼睛紧紧盯着他,还不停的“喵喵”叫着,好像是在说着什么。在他出门的时候,他也看见了同样的一只猫咪,当时,他并没有在意。他看着那只猫咪,以确定就是之前的那只,可他努力的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另外一只而已。没有一只猫会一只跟着他,除非她不是一只猫。

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并没有在意,极不自然地转过头,朝着楼上跑去。糟糕的一天又一次开始了,当他来到办公室的时候,桌子上堆满了各类文件,他不得不把刚才的事情全部忘记,虽然,他很想把那些烦心的事情全部想清楚。他打开电脑,看看今天的备忘录,除了一些常规的工作,他还要拟草三分合同,和两份报价单,还要把一些文件送到另一家公司。他坐在那里,给自己泡上一杯咖啡,突然坐在那里不知所措。

当他朝着窗户外面看去,他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只猫咪依旧坐在楼下,这时,他宁愿相信那是自己的幻觉,那只猫正抬着头看着自己。从外面是看不见里面的,可是那只猫就看着那山玻璃,就好像看着自己的眼睛。他突然感到了一丝恐惧,难不成自己也疯了不成。他环视整个办公室,一切都再平常平常不过,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忙碌着。他喝了一杯咖啡,开始整理桌上的东西。

一整天,他都在无限的痛苦中度过,一方面是晓云的离开,而另一方面,是因为那诡异的事情。虽然,他努力的让自己不去想那些事情,可他的脑海里却不断出现那些画面。他没有吃中饭,他害怕下楼的时候,会再看见那骇人的一幕。整个下午,他都趴在桌上小憩,那样能让他暂时忘记那些事情。到了傍晚的时候,同事开始陆陆续续的离开,他看着手头的工作,看来今天又要加班了。

十分钟之后,办公室里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城市有一次陷入了夜幕之中,变得繁星点点。整个写字楼里,只有他的台灯还发着淡淡的光线。他一直埋着头,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那些杂乱的工作,迅速收拾那些文件,放在了桌子的一角,然后关上台灯,拿起外头跑出的办公室。本来他已经不记得早上的事情,只想赶上末班的公交,要不然,他只能步行穿过十三个街道。

当他走出电梯的时候,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那只猫咪依旧坐在角落里,紧紧的贴着墙角,对着他“喵喵”的叫着。他愣在原地,几秒钟之后,他加快脚步朝着对面的车站跑去。但他回过头,发现那只猫正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如同噩梦一般。还好,他赶上了回家的班车,他终于甩掉了那位不速之客。一路上,车厢里只有他一个人,他看着车窗外的街景,刚才的事情还让他心有余悸。

他不确定,这些事情是不是有所关联,当他走进房间的时候,他在慌乱之中,把外套丢在了地上。但他还是重回了卧室,打开了那个纸箱子。接着微弱的灯光,他看见里面只有一些泛黄的稿件,上面密密麻麻的写了很多东西。他认出那是晓云的笔迹,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不同的了。暮雪把台灯拽到面前,这样,他才能看清上面写的什么。那些,只是普通的稿件,全都是她在学校时写的,有些他看过,有些没有看过。

此时,他又从窗外听见了“喵喵”的叫声,他浑身颤抖着爬到窗前,朝外面看去。可天色已晚,偏偏今天的路灯又坏了,窗外只有漆黑的夜色,和看不见尽头的都市。虽然,他没有看见那只猫,那刚才的叫声已经让他心惊胆战,要不那就是他的幻觉,要么……他努力的让自己保持冷静,跑到门口,打开了所有房间的灯。顿时,整个房子里变得灯火通明。但这并没有让他平静,他跑回卧室,把那个箱子里的东西,全部倒在了地上。

在一堆稿纸的最下面,有一本泛黄的日记,看上去有些年月了,外面是棕色的牛皮纸,里面的书页有些已经打卷。这本日记似乎与成箱的稿纸格格不入,暮雪一时不知该怎么处理它。过了好久,他终于鼓足勇气,打开了那本日记,里面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个字。相反,在扉页上却有几行醒目的小字:至此,送给我的挚友,请好好使用。那行字写在书页的右下角,娟秀而典雅,似乎是中世纪欧洲的字体,笔画拖得很长。这不是晓云的笔记。

暮雪不知道这本日记的来历,不知道是有人送给晓云的,还是晓云故意留给他的。好好使用,到底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本日记有什么玄机。他仔细打量那本日记,可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于是,他把日记塞进了抽屉的最低端,压在杂物的下面。他又一次走到窗口,朝着楼下看去,依然什么也看不见,这才放心的收拾好地上的东西,安心的洗澡,然后早早的上床睡觉去了。

在朦胧的夜色中,那只灰色的猫咪从角落里走出来,慵懒的来到马路中央,那抹银色的雪月洒在她的身上。奇妙的事情发生了,在月光之中,她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一只灰色的猫咪,渐渐的变成了一个女孩。她头顶一袭如同月光般发亮的银色短发,身穿一件深灰色的风衣,一只蓝一只绿的眼睛显得格外的迷人。她是个精灵,她有个古老的精灵名字,不过,现在认识她的人,都叫她苏紫。她站在街上,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与此同时,从街道的另一边,走出了一个男孩,他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袍,和苏紫一样,他也有着一头银色的短发,还有着一对特别的黑色眼睛,他的人类名字叫做苏菲。他走到了那位女孩的面前,绅士地伸出他的右手,然后两人相视一笑,苏紫礼貌的伸出自己的右手,放在了他的手掌中。但转瞬之间,泪水就从两人的眼角流了下来,变成一颗蓝色的水晶。就连他们都记不清,有多少年没有见面了,虽然如此,但两人的长相却如同最初一般,没有一丝的改变。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他们俩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仔细的看着对方的脸,仿佛转瞬之间,就会消逝在冰冷的空气里。

“一切又要开始了。”但紧张的气氛,苏菲点了点头,抬起头,朝着楼上的那扇窗子看去,露出一脸的愁容。

“那对他公平吗,他是个不错的男孩。”按理说,精灵是没有感情的,但他们和人类在一起太久了,也学会了那些悲天悯人的东西。

“这就是命运。”苏菲看着自己的妹妹,郑重的点了点头。“保护他是我们的使命。”苏紫也点了点头,又一次朝着楼上看去。暮雪现在已经进入了梦乡,他梦见了晓云,微笑的走到他的面前,想要说些什么,而他却什么也听不见。他不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即将改变他的一生。但就连精灵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这对兄妹手牵着手,朝着道路的尽头走去,可惜相聚的时间总是那么的短暂,天亮之前,他们就必须分开,当晨曦的第一缕阳光跳出地平线,他们就又要变成一只猫咪。他们聊着这些年发生的事情,去过哪里,见过什么。在他们分别之前,他们不约而同的谈起了那个女孩。随着太阳的升起,在阳光之中,他们又变成了猫咪,在清晨中喵喵的叫着,那只灰色的猫咪,回到了暮雪的楼下,懒散的躺在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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