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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真相1

今夕何夕兮,

桃枝旖旎,

今日何日兮,

兰草离离。

佳人扬袖兮,

云上泫雪初霁。

狂风忽至兮,

吹落霓裳,落英飘摇花满地。

君子俟于城隅兮,

暮色渐浓,皎皎伊人未见兮。

烟雨霏霏,愁心千缕,

捐躯赴难不言兮,

夜露泠泠,秋月寒浅,

万般衷肠兮剑代语。

春颜易残,韶华即逝。

白玉郎魂兮归故里。

——魂归来兮。

……

……

明小伍和姒希仁将相机中顾子安的作品拼凑到一起,从中发现了一个规律,〈魂归来兮〉里每行诗句开头的第一个字节皆代表了〈幽兰吟〉诗集中的一篇诗赋,从〈幽兰呤〉近百首的诗赋中挑选出与之对应的十六首诗,将其按照笔画数和声调重新排列顺序竟然组成了一个长篇故事,姒希仁将它译成了白话文,二人在其中读到一个凄美的故事。

……

第一次在迎君阁见到芳若,顾子安他并不知道这个怀抱琵琶低头浅浅拨弦卖唱的姑娘就是时常给乞丐缝补衣裳送吃食的人,当时他还纳闷,一向谨小慎微的公子为何会为了一个低微的歌女而失了分寸,宁可得罪当地的地头蛇,也要护她周全,直到公子告诉他,一位官员早就看中了这位时常救济乞丐的贫女,自己不只过想借已之手顺手推舟将她送给官员当小妾,充其量她不过就是刘桐所选中的诱饵。

所谓的诱饵,便是公子安插在朝廷要职人员身边的棋子,同盟革新会自被公子秘密创立以来,曾无数次遭到朝廷的围剿,幸亏有这些诱饵提前向公子通风报信,同盟会成员才得以幸存至今。

公子和他打赌,离开迎君阁不出半个时辰,此女定会追上他们要求和他们一行离去,可是他们在迎君阁对面的露天茶厅里坐了足足有两个时辰,依然没有见到她的影子。

“怎么样?失算了吧,世上女子千万,总会有不一样的,又岂能都被你的容貌所魅?”他笑着嘲讽公子。

“照理说不应该啊,她既然如此爱惜自己的名节,又怎么会不愿意离开那个地方?难道她就不怕那些野蛮人再去找她的麻烦?即便她认为我确是为了救她才损辱了她的名节,但她完全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跟随我啊,怎会不声不响任由我们离开呢?”

公子的眉虽然蹙着,嘴角却有隐约的笑意,那一刻他忽然明白,那个叫周芳若的女人似乎已经赢得了公子的好感。

两年后的六月,山中春色独好,他和公子执行完一次任务特地游山玩水放松一下,行至南昌城一个繁华的街道,钱包不料被一个小孩子偷去,若半路没有杀出一个卖布妇人,他定会捉到那毛头小贼,好好教训一番,并将其发展成同盟革新会的信使,那小子腿脚很利索,很适合做信使的营生。

幸亏公子及时制止他,他的宝剑才没有架到她的脖子上,他真是愚笨,那是就应该认出来她来的,然而后来当她尾随着公子至行苑,自己却又险些再伤了她,后来,他常常在想,若那时自己不那么粗莽,会不会有可能,她先爱上的不是公子,而是自己?

芳若自从成了家中的一员,每天早晚都会煮粥给公子喝,这个傻丫头竟然不知道公子生平最讨厌喝粥,她不知道公子每次都会悄悄将粥倒掉,他于心不忍,觉得这个和妹妹有着同样好看酒窝的姑娘,每天都应该是快快乐乐的,所以他特意嘱咐公子,若芳若再煮了粥,千万不要倒掉,因为,他喜欢喝。

从那以后,每当芳若为公子端来粥,公子必会招呼他,他不是傻子,当然能瞧出她眼底的落寞,却只能嘻嘻哈哈装作不知情,那段时光他的心底也满纠结,不过,让他开心的是,后来芳若似乎已经习惯了为公子煮粥时多煮几碗,渐渐地她看向自己的目光竟也带了笑意,她对公子的一片痴心他全都看在眼里,他想,这样正直的女孩子将来会是一个好妻子,他想撮合公子和芳若,同时希望远在家乡的妹妹会遇到自己的意中人,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他和公子相处时总会有意无意提起芳若,试探公子是否会待她和其它的女孩子不一样,公子总会不耐烦地反问他:“一个女子和国家的命脉孰轻孰重?”

他缄默,心底漫过无边无际的落寞,和公子相处了这么久,他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孤独的意味,为何,他们所谋之事非要踩着女子柔软的肢体才能到达一定的高度?他很困惑,很反感,却对这种现状无力反驳。

和公子比试剑术过后坐在石阶上休憩,青石板上那层绿绿的苔藓有颗米粒,几只蚂蚁正在费心费力地合伙将其移向蚁穴,米粒却丝毫未动,他凝眸瞪着那几只蚂蚁出神,缓缓开口:“我们所谋之事究竟何时会结束?其实,做一个普通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又何尝不好。”

公子寂静了半晌,问道:“你是不是有了心上人?”他沉默。

“那人可是芳若?”公子眯眸追问,神色依旧是昔日一派的淡然,唇角那丝疏离的笑容令人捉摸不透。

“你对她不是也心生爱慕么?”他安详地侧过脸凝望公子,柔和的阳光落在公子的脸庞上,掩去凝滞沉静的神色,将他的表情衬得飘忽不定,在露出一个异常温婉的笑容后,公子轻轻说道:“这怎么可能呢!”语气极其轻薄与不屑。

“那你为何要将珍爱的铜镜送给她?”他瞪大眼睛,心中甚是惊讶。

“为了让她爱上我,只有这样,将来她才会死心踏地地为我卖命。”公子的语气波澜不惊,他的心却不由地变得瓦凉,似浇了遍刚从井底汲出的清水。

“芳若是个心地纯良的好姑娘,我们都看出她很喜欢你,你不要伤害她。”

“这样兵荒马乱的年头,不是心地纯良就能过上安稳的生活。”公子抬脚漫上地上的青苔,再将脚移开时,里面的蚂蚁已被辗成碎屑。

“你真残忍,蚂蚁又没有招惹你。”他的身体立得笔直,蹙眉斜睨公子,公子凄凉地弯唇笑道:“我们又何尝不是蚂蚁?”他拍了拍顾子安的肩膀,起身拂袖离开,走出几步回头叫他:“还不跟上来?你就是这样保护你的主子的?”一句话刺得顾子安的心生疼,他知道,终究,人和人是不平等的,即便他和刘桐为了这个目标奋斗了十年,在公子的心中,他自己仍然是主,而他永远是仆,十年的努力其实没有任何意义。

此后他们之间没有再提起芳若,公子虽然嘴上不说,但他感觉公子心里是在乎芳若的,所以公子才会重新物色了一个新的对象来代替芳若,那个名叫细尘的女子和芳若的模样相似,他没料到公子竟然为了救细尘,脸上挨了盗匪一刀!公子昏倒前只说了一句话:“子安,带我回家!”

当大夫告诉他,公子中了毒,那盗匪的刀锋上淬了某种特制的毒液,公子脸部的毒素虽没有漫布全身却上行至脑,或许,公子的腿脚以及寿命都会受到影响,那一刻,他手中的宝剑嘎然落地,脑海中第一个闪过的人竟是芳若,她听了这个消息肯定会非常非常难过的,他没有将实情告知公子,只是嘱咐大夫将公子长期所需服用的草药提纯,制成药丸,对其谎称是补药。

离家已数日,在细尘的精心照拂下,公子的伤势渐渐好转,只是顾子安偶尔会听见细尘躲在房中哭泣,有时他还会看到公子在静寂的夜晚,攀爬到客栈的房顶上望着星星出神。

“星子有什么好看的?”顾子安纵身一跃跳到城墙上,缓缓迈向他身旁。

“老人们都说,人死后魂魄会变成一颗星子,挂在穹苍之上俯看心底思念的人。”公子漫不经心地摆弄手中那株白色的小花,低头笑谑道:“我要是死了,是不是也能变成星子?”

“老妇人的话你也信,若是如此,那天上不得挂满了星星?挨得那样近肯定吵得焦头烂额,两个老头子化成星星凑到一起,一个说‘喂,请你向一旁挪挪,你挡着我俯看心上人了’另一个会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好色呀?死了还不安分,你的心上人哪有我的乖孙儿重要啊,哎哟,我的乖孙,你怎么把自己的尿和了泥巴当馒头吃了呢!”

刘桐哈哈大笑道:“百年之后,这便是你我的写照!”

听了这话,顾子安的脸上也露出了灿灿的笑容:“这就对了嘛,别整日绷着一张脸,跟个冰雹似得,放心吧,芳若不会因为一条伤疤嫌弃你的。”

“你若喜欢,我将她让给你,谁叫我们是好兄弟呢,我知道你已经厌倦了这种阴郁的生活。”刘桐抓住他的臂膀。

“用得着你让啊?我顾子安的容貌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但也算是玉树临风,一表人才,而且武功又这么高强,何愁没有女人喜欢,?”他没好气地摆了摆手,公子淡淡地笑了,那一夜,月朗风清,皎皎的月光柔柔地洒落在二人飘逸的长袍上,增添了点暖融融的气氛,二人对月长谈至三更,之前所有的隔膜亦随着清风流云散去。

归至家中,当芳若扑向公子怀中的一刹那,他的心中竟涌上复杂的感觉,似酸涩,却又带了点妒忌,他忽然惊觉,自己竟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芳若,为了不搅扰他们二人的生活,顾子安以教习学生为由,离开了行苑,搬至竹林小院生活,后来,他从周妈口中得知,细尘被公子送走了,不用周妈细述他便知道,细尘已经成了某位朝中元老的小妾。

时值秋令,他忽然收到周妈的书信,才知晓公子近日受了风寒总是咳嗽不止,腿脚也时有痉挛的现象,公子曾瞒着芳若出门看过好几次大夫,却总是无功而返,接着他便收到公子的亲笔书信,公子在信中邀他一个齐去鹤山赏花。那日见到公子和芳若,他隐隐隐约约感觉公子似乎有事瞒着他。

一切本来很好,公子不知怎的,竟和细尘在枫林中幽会,他们相拥的一幕恰被芳若看到,那一刻芳若的眸底有晶莹剔透的水光闪动,她红着眼睛跑开了,妖艳的枫叶顷刻间从她的裙裾中纷纷飘落,如同只只火红的蝴蝶,他追上她想告诉她公子生病了,而且病得不轻,但终究止住了脚步。

顾子安怎样也不会料到,鹤山之行成了他和公子最后一次的出游,那天夜里细尘一路风尘仆仆赶到竹林,哭哭啼啼地告诉了他事情的原委。

刘桐吐血愈来愈严重,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不忍心让年纪尚轻的芳若沦为寡妇,他了解芳若性子孤高,受不了欺骗,所以才不动声色地制造了和她在枫林幽会的一幕,目的就是为了逼迫芳若离开,结果没有料到这一幕同时也被细尘的夫家正室看到,此女扬言要向夫婿告密。

为了保护细尘,刘桐命令细尘向她的夫婿告发自己,其实行苑的大火是刘桐他自己放的,他提前已遣人将周妈送回老家安置妥善。

刘桐已将身下所有的金银埋至某地,事情计划好之后他托细尘将金银所在地告知顾子安,请求他替自己照顾芳若和年迈的父亲,他带给顾子安一句话:“你与我亲如手足,相信我,人和人之间永远是平等的,切莫因此而伤感,如此的结局甚好,终于不再是你的主子了,弟,切因哥那天的无心之话而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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