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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礼仪之邦

而正在此时,那一排排的各种装饰都豪华和女性化十足的马车,也逐渐地从地平线缓缓地移动到了洛阳的东门外。

那一排排的锦旗,一阵阵严阵以待,压得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的卫兵,无一不证明着,这支车队,就是以公主领头的,那些豪门千金的车队,这里面的每一个女孩儿,可谓是真正的千金小姐。

每一个,都不是目前的洛州刺史,可以招惹得起的,她们只要任何一个在这里出了事儿,身为洛州刺史的程名振,都有可能脱掉自己的这一身官服,甚至还有可能惹上官司,让自己承担那些人的怒火。

所以这对于程名振来说,既是一次冒险,也是一次机遇,为了能够变危险尽可能地消灭于无形,他就必须要处处谨慎,这些天,他对于洛州管制,明显地就严了许多,那些平时无所事事的混混。

都被他直接关到牢里去了,这些人平时在洛阳城里,调戏妇女之类的,自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些的混混多了去,自己身为刺史也是管不过来的。

而且每一个混混,能够在像洛阳城这样的地方立足,自然地,都是有一些关系的,而这些暗处的关系,就是身为洛州刺史,有时都会感觉到棘手。

毕竟这些混混的活动,虽然爱调戏女孩儿,但是他们大多数,其实只是某些势力的爪牙,他们的出现,其实都是某些人安排的结果。

但这一次,那些混混被关起来,那些世家们,豪门们,一个个都不敢吱声,在他们看来,这段时日,也确实是需要低调一点。这来的可是公主啊,只要是这些不长眼的惹了公主,他们的家族都有可能完蛋。

这些混混们虽然可以为他们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是确实都是一些成事不足的家伙,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一点眼光也没有,不会审时度势,看到漂亮的,他们肯定就会想要调戏一下。

也不会管人家气质怎么样,他们完全就是一群靠着下半身行走的生物,把他们放出来,肯定是会招惹到,这些不想要被人知道身份,而微服出来逛洛阳城的千金小姐的。

这些人,就算是这些豪门世家,也是惹不起的,更加不用说这些混混了,就算是把他们砍了,也无法消除他们的罪孽啊。所以这一次,他们被抓起来,那些豪门世家不但没有责怪程名振。

反而隐隐对他有感激之情,他们正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人呢,有的都已经打算,让他们离开洛阳,坐船到江南去玩玩。可是,这对他们来说,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能省则省,这是豪门世家的一贯原则。

而这一次,程名振的行动,显然是给这些豪门世家省了一大笔的钱儿,这让这些本来对程名振看不顺眼的世家们,此刻看他的眼神,都和善多了。

“下官洛州刺史程名振,洛阳县令…参见公主殿下…”

在见到公主们的车驾终于姗姗来迟,程名振立刻就事着身后的官员们,匆匆地迎了上去,在离马车还有二十米的地方,就朝着马车来的方向恭敬地行礼,身子已经弯成了九十度。

在唐朝,作为官员,见到上官的时候,是不需要行跪礼的,也只是一些重要的日子,比如说祭天,或者使节来朝的时候,为了彰显大国的威严,才会行跪礼,意思很明显,就是为了让那些其他国家的人,都跪在唐朝国君的面前。

让他们永远在唐人的面前,都要矮上一个头,当然这样的讲究,作为异族的人,自然是不太清楚的,毕竟,又没有人会好心地提醒他们。

“平身吧,程刺史辛苦了…”

马车在程刺史面前五米处停了下来,最前面那几匹马喷出的热气,他甚至都可以感觉到,充满了一阵骚臭味儿,可是,他一点也不能表现出来。

“不辛苦,公主远到而来,下官有失远迎…”

“有失远迎…”

那些其他的官员们,也是异口同声地说着,听到公主那如同黄莺一般的动听声音,所有的官员们,立刻就像是喝了一杯冰镇的冷饮一样,瞬间就从头爽到了脚趾头。

“恭迎公主…”

而那些看热闹的百姓,也是弯腰行礼,不敢抬头再看,生怕是惊着了公主的凤驾,到时怪罪起来,他们身为平民百姓,那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尼玛…”

而听到城门外传来的声音,城门里面,那些百姓也是个个躬身行礼,大声地恭迎,可以说是声震苍穹,连旁边的那些瓦片,都在那些大的声音下,震得微微颤动着。

看着那些全部已经弯腰行礼的百姓们,叶苏站在人群中间,感觉自己非常地另类,最重要的是,自己站的地方,人畜不存,很容易就被人看到。这要是笔直站在那儿,难免地,会让那些卫兵找茬儿…

毕竟,这可是个表现的好机会啊。

叶苏眼珠子转了转,抬头在人群之中扫了扫,发现在自己左边一处,离自己的最近的一个地方,有一个身高接近九尺的大汉,弯腰站在那里,也是鹤立鸡群,让他顿时就像是找到了猎物一样,悄悄地朝着那儿移了过去。

九尺基本上放到现代,按照汉唐的计量单位,一尺等于零点二三米,也就是二米零几的样子,而这个大汉,他的身高,起码也有一米九,这让叶苏很诧异,不过在看清楚了之后,才发现,原来这是一个胡人。

他心中立刻有了定计,移到了那个胡人的身后,就这么直直地站着,这一下,一点儿也不显眼了,对于叶苏这个十四五岁,正在长个,才一米六几的身高来说,确实是可以遮严实了。

就算那个大汉弯着腰,他也可以安全地躲着,大不了,关键时候腿下蹲一点就行了,他可不想给什么公主行什么礼儿,对他来说,既然来了,当然就得看一看公主长啥样儿。

可是,由于他的名声问题,让人不能站在那里光明正大地看,所以只能是出此政策了,不过叶苏的移动,除了前面的那个大汉浑然不觉之外,只要是在他后面的那些人,立刻就像惊魂一样移走了。

让这里原本非常拥挤的空间,顿时就变宽敞了许多,显然现在公主还未进来,移动一下也没有人注意,等进来了,他们就不能动了。

于是,让人感觉到诡异的一幕出来了,在这个拥挤的街道边,有一个巨汉所站的地方,人畜不存,基本上直径半米内,没有任何的人与他为伍,似乎这个大汉,就是一个特别的另类一样。

而在那个大汉的身后,时不时地会有一个小小的脑袋从他的背后伸出来,悄悄地打量着街道的情况,就像是一个小孩,站在一颗大树后,和其他小孩捉迷藏一样。

对于这种情况,大汉感觉是相当郁闷,自己刚刚可是被人挤得要死,自己可是刚刚跨越万里,来到洛阳城做了一笔‘大’生意,对他来说,这笔生意,确实是比较大了。

正当他打算买点这里的特产回去,继续大赚一笔的时候,居然听到人说公主来了,一时好奇的他,自然地,不可错过这个绝好的机会。

身为经常来往于洛阳的他,自然地,对于汉语有一点了解,虽然不精通,但是至少,用来做生意,那是足够了,而且在洛阳城什么都不缺,更加不缺翻译了。

据他所知,在洛阳城内,就有着一家专门的商会,他们里面有着精通各种语言的人,一般的国外来的商人,都会把商品卖到那家商会去,毕竟在那里,就算不会汉语,也可以进行正常地沟通。

而且产品也能卖一个不错的价钱,尽管比市场上购买得要相对便宜,但是总比被人全骗了要好吧,第一次的时候,他也是跟这家商会做生意的。

后来他自己学精了,慢慢地练习汉语,甚至是找当地的一些类似导游一样的带路人,他们专门负责带这些外国人,到那些集市之中去销售。这些人,在唐朝每个大城市几乎都有,都是一些从小乞讨的小孩组成的。

他们没有其他的特长,也没有什么谋生手段,也只有靠着这样给人带路,赚上一些可以维持三餐的钱了,有一些出手大方的胡商,甚至有时一次出的钱,就可以让他们吃上几个月,所以在洛阳做这个的很多。

这个汉子叫做多纳,是属于大食那边的商人,在他们那边,有着美味的香料,葡萄酒等等,都是这边比较畅销的产品。

多纳来往于洛阳,也有四五次了,几乎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会到达洛阳城,然后卖完货,进了这边的货就带着商队离开,所以每一次而来,他都是碰不到公主他们的。

因为即使公主或者是皇上每年会到洛阳避暑,或者是就食,一般都是会晚上一个月左右,没有想到,而对于大食的多纳来说,这一个月,偏偏是他耽误不起的,毕竟每一年,沙尘暴的天气,以及冰寒都会在十月初都会在沙漠降临。

而他的商队,就必须要在这一段时间,跨越千里,更加要走出沙漠,否则的话,他们很有可能,就会因此被沙尘给卷了,或者是冻死在沙漠之中。

所以尽管很遗憾,无奈多纳还是一个不大的商人,商队人数也有限,赚的那些钱儿,还远远不够让他可以在洛阳逗留半年的。

今天没有想到,居然公主提前来临了,他怎么能不来看看,让他见识一下大国的公主,是如何地美丽,让他好回去之后,跟族中的人分享分享,让他们羡慕去吧。

而今天,那些人对他的自动回避,让他感觉到了,大国人果然是一个礼仪之邦啊,居然在如此拥挤的情况下,还能够给他腾这么宽敞的一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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