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虚无而包含万有。故有先贤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其所说是为宇宙。宇宙洪荒皆混沌,混沌可生万物亦可吞噬万物,六道轮回的世界便是混沌包裹里一方玄妙的世界。人为六道主宰,亿万载的智慧传承让人有了颠覆六道的恐怖实力,也打破了六道轮回世界的平衡(详情参见《六道之迷》)。
上古先人吴忧与魔道天通大战便是压垮六道轮回世界的最后一根稻草,吴忧用大神通重塑轮回,新轮回里法宝兵解,功法消弭化作各种碎片分散在世界各个角落。这个世界也得以在世间的长河里有一段安宁,只是人为万物之首,千万年智慧的传承让这个世界的人们领会了全新的法则,他们将功法的碎片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如今的神州虽然不似以前那般繁荣,但也是门派林立,百花齐放。
神州的西边是一片广袤无垠的沙漠,长洲便是玄西大漠边的一个小城,也是神州最为奇特的边城,这里就像是沙漠和绿洲的分水岭。长洲以西终年黄沙漫天,长洲以东却四季如春一片连天碧草,点点繁华。更奇特的是长洲的中央竟然耸立着一座直插云霄的山峰,名为翠屏峰。翠屏峰占去了长洲大半的地方,长洲的居民就绕着翠屏峰安家落户不说依山傍水至少背靠大山,背靠着山而住总有种莫名的安定。翠屏山高耸入云,仿佛一把巨剑直插云霄,壁立千仞,蔚为壮观。先人克服万难在翠屏峰半山腰建造了一座庙宇,随着后人一步步开拓,一代代人的积累也就有了如今长洲府浩大的规模,也成就了这长洲城主府“翠屏有人家,相居在云上。“的美名。
秀山村是长洲下辖的一个籍籍无名的小村落,村子里没有什么人,因为沙漠迁移的缘故,这里再过不久可能就会被风沙吞噬,许多人都已经搬到东边去了,甚至有些人干脆就住进了长洲。只是村里的李老三却固执地留了下来,他举目无亲,岁数也大了,按照他自己的话说,等到风沙湮没这里的时候,我也差不多归西了,就让这风沙掩埋我,也算是入土为安了。
城里人自以为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时候,殊不知乡村里的生活才是生命的真谛,悠闲自在!李老三的生活十分简单,也十分悠闲,他喜欢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搬一条长椅背靠着土墙抽着旱烟看着大漠落日的风景。脚下的黄沙还留着余温,一轮浑圆的红日正悬在沙漠的棱角上,大地在这一刻显得光暗分明,李老三的眼前那一块地更是有如满地撒满黄金一般金光闪闪。一阵狂风吹来,风沙便如漫天的蝗虫一般遮天蔽日,旁边的骆驼低鸣了一声,李老三微眯着眼轻轻拍了拍它,慢慢起身抓着长椅低声说道:“时间就这么恍恍惚惚就过去了…”
忽然李老三觉得有些异样,他朝着落日的方向看去,一个人缓缓走来,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好像离得很远,下一刻仿佛又离得很近。李老三闭上眼晃了晃脑袋,又睁开眼,不远处一个风尘仆仆的人正朝着自己的房子走来。李老三待他走进了才看清这个人,身着土黄色的衣服,料子是上乘的料子,只是穿得十分随意,就如这个人的长相一般,既不丑也不算俊美,只是肤色要比常年在大漠里的人要白一些。
“老哥!”那年轻人打了个招呼。
“年轻人,你从哪里来?”李老三久未看到人,似乎也高兴,也不等年轻人说话就招呼着他进屋了。
“哦,我本想进大漠里来看看风景,只是不巧走得有点远,回来的时候却回到了这里。”那年轻人笑着说道。
进了屋,屋里打扫得倒也干净。年轻人也不拘束找了个地方径直坐下,李老三放下烟杆说道:“没有水,只有酒,喝不喝?倒是有肉。”
“倒是可以喝点酒,也可以吃点肉。到时候川资一并奉上。”
李老三笑了笑,打了酒,从锅里捞了几块牛肉,来到桌边坐下,他说道:“人老了,对这钱财也就不那么上心了,你既然迷路能来这里也算是缘分,吃好喝好就好。”
一老一少不分辈分,把盏言欢,酒过三巡,李老三刚要叫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怎么称呼眼前的小伙子,就说道:“来了这么久还没问你名字呢,我姓李排行老三,一般人叫我李老三,不过你叫老哥挺好。”
“吴忧!”年轻人笑道。
“吴忧?”老人愣了一下,笑道:“倒是和创世先祖的名字一样。”
“估计我爹娘给我取这个名字就是想让我沾沾创世先祖的光…”吴忧笑了笑,将碗里的酒一干而尽,他问道:“我看村里似乎没什么人,来的时候就看到几个老人。”
“村里本来也没有多少人了,不巧这几天还是长洲黄家比武招亲,村里那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就去长洲凑热闹去了。”李老三似乎有些醉了,说话有些慢。他吹了个口哨,门外一阵嘶鸣,门忽然被推开,只见门外的骆驼跪着腿将头伸了进来,李老三将手上的碗递了过去,那只骆驼深吸一口那碗就空了。那骆驼似乎享受地眯着眼睛,李老三摸着骆驼的头,说道:“吴忧小弟,不瞒你说,我家这只骆驼可是有来历的,它的母亲生它的时候难产,本来以为都要死了,不想母骆驼踢碎了一个酒坛子,喝了酒愣是在死之前将它生了下来,这小骆驼出生开始就十分喜欢喝酒。倒也是和别的骆驼不一样,这只骆驼论脚力和速度并不比马逊色,耐力却又比骡子还好。在大漠里还能四蹄生风,快如闪电,所以我给这家伙取了个名字叫无痕,踏沙无痕!“
“倒真是神异!”吴忧赞叹道,那骆驼似乎能听懂他说的话一般,朝着吴忧呲牙直笑。
李老三喝了口酒,沉默半晌,忽然抬头对着吴忧说道:“吴忧小弟,不瞒你说,我李老三活了大半辈子,也早已知悉天命,我感觉自己大限将至。我前段时间将无痕放生,想让他回归自然,只是我到哪他就跟到哪。我这唯一的牵挂就是这头小畜生,我是想拜托你明天带它走,路上他自己会觅食,你只需每日给他吃一碗烈酒即可。“
吴忧笑了笑,忽然举起手中的碗说道:“那就算是答谢你今天的款待了!”
李老三笑着将墙上的酒囊解下来交给吴忧,说道:“我今天喝醉了,明天若是起不来你便拿着这个酒囊,无痕自然就懂。”说完慢慢站起身,吴忧想要去扶却被李老三拒绝了。他就这样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入房里,步子无比稳重踏实,一如他与世无争的一生。
是啊,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从你淡看人生的那一刻起,才是你人生的开始…如果你也能这样云淡风轻地离开,你的人生就大圆满了。世间多少人叱咤风云,自诩见过大风大浪,论心境又有多少人能比得上李老三呢?
吴忧没有待在屋里,而是出门来到院子里摸着趴伏在院子里的骆驼说道:“无痕兄,今晚我和你一起守夜吧。”无痕看到酒囊低鸣了一声,似乎是同意了,只是心情却如这无边夜色一般沉重。
第二天,第一缕阳光照在安静的秀山村,照在无痕的身上,它动了动。吴忧也醒了过来,他拍了拍无痕骑了上去。远方,那代表初生的朝阳正缓缓升起,舀舀大漠,重重沙浪,那无边的褶皱仿佛是大漠最古老的年轮,那呼啸的风仿佛是这片土地最沉重的叹息。
吴忧骑着无痕站在不远处的沙丘上看着已经被推倒变成一座墓冢的土房子,无痕那硕大的眼睛里波光闪动,豆大的泪滴落在黄沙之上。它忽然转头,朝着长洲方向狂奔而去…
秀山村出来没有多久,往东边走一段就到官道上。无痕发泄了一段心情似乎也慢慢平复了下来,它就一边走一边吃一些路边的草。大凡修道之人,都御剑飞行,少数商贾才会雇车马代步。官道上倒也不断拥挤,正走着忽然后方一排凌乱而轻盈的马蹄声传来,吴忧侧着身子看向后方,只见两匹通体雪白的云马正飞速靠近,马上坐着几个妙龄女子。云马取自昆仑山脉,乃是马中仙种,极为难得,本身通体雪白,身轻如燕,乃是神州许多豪门子女特别喜欢收藏的神骑。如今一下见到两匹,官道上之人无不动容,停在路边雀跃着,正叽叽咋咋地猜测那几个妙龄女子的身份。
“那两个仙女一般的人是谁呀?”其中一个驾车的车夫看着远去的背影目光呆滞地说道:“若是能娶回家一个,那这辈子就算值了!“
“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马车的帘子被拨开,里面的人笑骂道:“我只知道其中一个是长洲黄家千金黄安贞,还一个就不知道了。不过看她走在黄安贞前面似乎家世还要更显赫!不过以她倾城之貌,我想多半就是传说中的神州第一美女柳若兰。我还听说这黄天化要在长洲府演武场上给自己的女儿挑选一个好的夫家,听说诸多世家公子特意赶到了长洲,这长洲如今可真是热闹非凡呢。“
“等回到了长洲要是没事我也要去凑凑热闹。”那车夫说道。
吴忧也乐得跟在那辆马车旁边听着这见多识广的商人讲那许多奇闻轶事,那马车车夫指着吴忧的骆驼说道:“这位公子,如今过了沙漠,在官道上怎还骑着骆驼呢?怎么不换匹快马?”
“我说我的骆驼比马还快你信吗?”吴忧淡淡道。
“那不是和我能娶到黄大小姐这件事一样不可能嘛?“那车夫笑道。
“那如果我的骆驼能跑得比马快,也说明你娶到黄大小姐这件事也并非不可能咯?”吴忧笑着说道:“这个世界似乎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就算不可能,至少你得敢想,先想了才会想做。“说完,吴忧双腿轻轻一夹,无痕便风驰电掣地朝着前方跑去,只留下一脸错愕的车夫…
话说黄安贞两女子骑着云马,不消多时来到了闾山镇。越往东那种沙漠的粗犷就越少,风景也变得越秀丽。这闾山镇乃是来往长洲和柳原的必经之路,且定沙河蜿蜒而过,是远近闻名的大镇子。黄安贞喊道:“柳姐姐,我们就在这里歇一歇吧,赶了那么久了马儿也该累了。”
柳若兰轻轻点了点头,翻身下马走进一家饭馆,两人随意点了些东西。她们进来这饭馆的时间好像凝滞了一般,周边的食客久久未有动作,二人好像早已司空见惯。坐了一会儿黄安贞忽然笑了起来,对面的柳若兰有些疑惑地问道:“你笑什么?”
“姐姐,你半路上有没有看见一个骑着骆驼的男人?我瞟了一眼,倒是滑稽得很!”黄安贞笑道:“你说,他骑着骆驼什么时候才能到这闾山镇呢?”
“你这小妮子,都要嫁人的人了,还这么调皮!”柳若兰莞尔一笑。
“哎呀!”黄安贞有些泄气地拄着头说道:“我千里迢迢跑去找你,不就是让你到时候给我把把关,我爹挑中的要是我喜欢的也就罢了,若是不喜欢姐姐可就得帮帮我了。”
正说着,外面的云马忽然长声嘶鸣,黄安贞皱了皱眉,朝着外面喊道:“小二,怎么回事?”
那小二急匆匆地跑进来说道:“二位仙女,对不住了。有位客观的坐骑牵到马厩的时候吓到了二位的仙马。”
“还有坐骑能吓到这云马?我倒要出去看看…”黄安贞起身朝着外面走去,却忽听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小二,来一坛酒,一只卤鸡,再切一斤牛肉。哦,先给我这伙计添点草料顺便拿坛酒来,要最烈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