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天际才刚刚露出一抹鱼肚白,斜雨巷的居民就已经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推开吱呀作响的陈旧店门,伸了个懒腰,伸手将窗板卸下,拿起门边的扫帚清扫起了店门前青石板上的浮土。
少年身上,一套短打的蓝色布衫,虽没什么破损,却早已被洗的发白,一双修长的手握住扫帚的竹把,娴熟地将浮土聚成一堆,用簸箕收起,还顺手帮对面的铺子也一并扫了几下。
对面的店家差不多同时开了铺面,一个精瘦的汉子蹲在铺子前,一根手指蘸了青盐在牙齿上不断地来回蹭着。看到少年的举动,轻笑道:“尘哥儿,不用麻烦了,一会让我家那个懒蛋扫就好。”
少年咧嘴一笑道,“不碍事的,我也就顺手一扫,也不费力。”。
话音刚落,一道嘹亮的嗓门在汉子身后突然响起,“亮子!你看看都什么时辰了,太阳都晒屁股蛋子了,你还不起!你信不信我让你似乎开花?!”
与这声音一同出现的,是一个横竖一般粗、凶神恶煞的壮汉……咳咳,啊不,中年妇人。她这一声是回头喊向里屋的儿子,却把门口蹲着的汉子惊了个趔趄,差点趴地上。
妇人转过头来望向尘哥儿,两只铜铃似的大眼眯成了一条缝,一脸地笑意道,“你看看人家尘哥儿,长得俊俏又能干,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生出这样的孩子,我都想学学,把亮子塞回去重生一遍!”妇人声音极大,说着这荤素不忌的混话也毫不脸红。
汉子回头一脸幽怨地望了一眼老婆,却不敢说什么,一脸讪讪地朝被称为“尘哥儿”的少年笑笑,仰头灌了口水,咕噜咕噜地嘴里一转,然后一口吐在街边的阳沟,转头进了屋。
少年对那妇人的大嗓门早就习以为常,人尽皆知,这条巷子里,早起从不靠公鸡打鸣,而是靠这妇人的大嗓门。
少年和这夫妇俩的铺面是开张最早的,旁边的铺面却也迟不了多少,在妇人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下,也纷纷开门营业。听到妇人的混话,隔壁店一个伸着懒腰开门的伙计不由得嘴欠道,“张嫂,亮子是塞不回去了,你要是跟老张趁着这天没大亮,加把劲没准能造出个小亮来。”
这句话可惹了马蜂窝,张嫂那张嘴哪能饶人,扯起嗓子就是一通臭骂,直说得那伙计臊眉耷眼地钻进了铺子里,一句话也不敢再说。
尘哥儿边笑着那伙计活该边进了店,这样的吵闹隔三岔五就得来两回,他早已经习惯了。
走进店内,入眼就是两排木质的货架,货架上也算得上是琳琅满目了,最显眼的就是第一排中间的那把漆黑的长刀,只不过刀刃上两道快要贯穿刀身的豁口,让人不禁惋惜。长刀旁边,一个褐黄色的破碗就那么堂而皇之地摆在那,那颜色形制,怎么看也不像是什么珍贵的古董,就同家里平时喂狗的破碗一样,却不知为何被摆在了这里。
再向旁边看过去,这货架上可就热闹了,小到针头线脑,锅碗瓢盆,大到刀枪棍棒,鞍马缰绳,什么东西都有,而且这些东西都有一个特质,那就是——破。打眼瞧过去,就没有一样物件是完好无损的。
没错,这里就是间杂货铺子,或者叫破烂铺子也不为过。拿着掸子,少年胡乱地在那些破烂上轻飘地掸了两下,就算是清理过了。
“你小子,在外面做那门面功夫有两下子,一进了屋就给我这磨洋工,”货架边上的一方八仙桌旁,一个白胡子老头躺在摇椅上吹胡子瞪眼地瞅着少年,“老夫这些东西金贵着呢,你给我上心点!”说罢,拿起桌上的小茶壶,嘴一张将壶嘴含住,隐约能看见老头下边少了两颗牙,他却毫不在意地刚好把壶嘴放到豁口上,美滋滋地嘬上了一口茶。
拿着掸子的少年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心疼地看了眼那把紫砂壶,这店里也就这把紫砂壶还算值两个钱了,可是如果让人知道这老头这么恶心地喝茶,估计也是卖不出去的。
远远地把掸子往一只梅瓶里准确地一扔,伸手摸进桌下的陶罐里,熟练地摸出几个铜子,少年转身出了店门道,“你那堆破烂扔到地上人家都嫌硌脚碍事,倒贴钱也没人买,也就你拿它们当个玩意儿,我去买早点,想吃点啥?”
“我呸,那是他们不懂行,老夫这些宝贝只卖有缘人,他们想要买我还不卖呢,我要吃桂香斋的糕点。”老头咂吧着嘴在屋里喊道。
“好说,两屉素包子。”
“小兔崽子,点什么都没用,每天都吃素包子,你还每次都问我一遍干啥?”
“这不是显得我关心你嘛。”少年嬉皮笑脸地把玩着几枚铜子,边往巷子外走边道。
这个少年是个弃儿,不知为何刚出生就被父母扔到了路边,听说被老头刚捡到的时候,不知道被扔了多久,人来人往愣是没人发现,已经被路边来回的马车行人扬起的尘土裹成了个泥猴,所以老头回来就给文绉绉地起了个名叫沐尘。
捡回来之后,老头为孩子清了口鼻,据说足足守了七天七夜才把孩子救回来。但这些都是老头自己说的,在沐尘记事起,似乎就是他一直在照顾着这个懒得不行的老头子。
这条巷子里,没人知道老头叫什么,只知道他十几年前带着个两三岁的孩子在这巷子里开了个铺面,卖着那些不着调的破烂,刚开始还有人好奇进他的店看看,后来被老头一根没针鼻的针卖五十两银子吓了出来。打那以后,这破杂货店也算是在这十里八街出了名,没人愿意进。
在沐尘看来,这老头就是脑子坏掉了,一堆破烂堆在那,还不让扔。常在那念叨“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后来不知怎地,又成了“十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最近又还改成了“只卖有缘人,无缘多少钱都不卖。”但反正沐尘十几年是没见过一个有缘人。
如果靠着卖那些破烂来营生,估计沐尘早就被饿死了,还好这老头会读书写字,跟着他沐尘也是从小就学了不少。平日里靠着帮人写信,逢年过节写个福字春联赚点银子,也能勉强过活。
在这个小镇里,要说别的活计,不管是砌墙抹灰还是木工铁匠,那可以说是一抓一大把,但是能读书识字这本事确是凤毛麟角。
小镇偏僻,离最近的大城也得有个百十里地,没有哪个读书人愿意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开个私塾教书。
镇子里的这些粗人们倒也不在乎,识那么多字有啥用?老子祖祖辈辈大字不识一个,不也照样过得挺好。就这样,在这个镇子里识字的除了那传说曾经在外面做过秀才的赵老爷,也就数沐尘和他师父俩人。
老头子懒得要命,教会了沐尘之后就没动过笔,也是这小镇民风淳朴,也不在乎给自己的春联只是个三四岁小孩写的,反正之前没这俩人的时候也不过就是贴张红纸应付事,现在有俩字不错了,管他好不好看。所以隔三岔五就有人来找沐尘写封信、题个字,也是存了帮衬一把这可怜孩子的念头。
六月的天气最是反复无常,清晨才刚露头的太阳不知何时已经被乌云笼罩,淅淅沥沥的小雨从天而降。手上捧着一油纸包的素包子,沐尘脚步紧赶,被雨淋了又得换一身衣服。
就在踏进巷口那一转弯处,一抹白色的身影突然出现,疾驰中的沐尘明显来不及躲避,眼看要撞上的一瞬间,只见沐尘脚下不知怎么一捣,身子如同贴地飞翔的雨燕般灵巧地侧了一下。
一声惊咦从那白色身影口中发出,沐尘却一步未停,一溜烟地跑进了巷子里,却没有注意到身后那一道紧紧跟随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