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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的美丽芳香

用生命延续的爱

她让他先一边歇息着,她来接着干。她在井坎附近,刨开冰雪,把冰雪下面的冻土刨松,再把那些刨松的冻土推下井去。她这么刨上一阵,再换了他来,把那些刨下井去的冻土收集起来垫好,重新踩实。他们这样又干了一阵,他发现她在井台上的速度慢下来。他有点急不可耐了。他不知道她是饿着的,也很累,她还有伤。天亮时分,他们停了下来。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这样发展下去,他们会在下一次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最终逃离那口可恶的枯井,双双朝着森林里奔去。但是村子里的两个少年发现了他们,跑回村子里拿猎枪来,朝井里的他放了一枪。子弹从他的后脊梁射进去,从他的左肋穿出。血像一条暗泉似的往外蹿,他一下子就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开枪的少年在推上第二发子弹的时被他的同伴阻止住了。阻止的少年指给他的伙伴看雪地里的几串脚印,它们像一些灰色的玲珑剔透的梅花,从井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森林中。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回到这里的。她带回了一头黄羊,但是她没有走近井台就闻到了人的味道和火药的味道。然后,她就在晴朗的夜空下听见了他的嗥叫。

他的嗥叫是那种报警的,他在警告她别靠近井台。要她返回森林,远远离开他。他的脊梁被打断了,他无法再站起来。但是他却顽强地从血泊中挣起头颅,朝着头顶上斗大的一方天空久久地嗥叫着。她听到了他的嗥叫,她立刻变得不安起来。她昂起头颅,朝着井台这边嗥叫。她的嗥叫是在询问出了什么事。他没有正面回答她,他叫她别管,他叫她赶快离开,离开井台,离开他,到森林深处去。她不,她知道他出了事儿。她从他的声音中嗅出了血腥味儿。她坚持要他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否则她决不离开。两个少年弄不明白,那两只狼嗥叫着,呼吸毗连,一唱一和,只有声音,怎么就见不到影子?但是他们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就出现了。

两个少年是被她的美丽惊呆的。她体态娇小,身材匀称,仪态万方,她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弥漫着小南风一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她的皮毛是一种冷凝气质的银灰色,安静的,不动声色的,能与一切融合且使被融合者升华为高贵的。她站在那里,然后慢慢朝他们走来。两个少年,他们先是楞着的,后来其中一个醒悟过来。他把手中猎枪举了起来。枪声很沉闷,子弹钻进了雪地里,溅起一片细碎的雪粉。她像一阵干净的轻风,消失在森林之中。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这是愤怒的嗥叫,撕心裂肺的嗥叫。他的嗥叫差不多把井台都给震垮了。在整个夜晚,她始终待在那片最近的森林里,不断地发出悠长的嗥叫声。他在井底,也在嗥叫。他听见了她的嗥叫,知道她还活着,他的高兴是显而易见的。他一直在警告她,要她回到森林的深处去,永远不要再走出来。她仰天长啸着,她的长啸从那片森林里传出来,一直传出了很远。天亮的时侯,两个少年熬不住,打了一个盹。与此同时,她接近了并台,把那头黄羊用力推下了枯井。他躺在那里不能动弹。那头黄羊就滚落到他的身边。他大声地叫骂她,要她滚开,别再来扰烦他。他头朝一边歪着,看也不看她,好像对她有着多么大的气似的。

她爬在井台上,尖声地呜咽着,眼泪汪汪,哽咽着乞求他,要他坚持住,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枯井里救出去。两个少年后来醒了。在接下去的两天时间里,她一直在与他们周旋着。两个少年一共朝她射击了七次,都没能射中她。在那两天的时间里,他一直在井里嗥叫着。他没有一刻停止过这样的嗥叫。他的嗓子肯定已经撕裂了,以至与他嗥叫断断续续,无法延续成声。但是第三天的早上,他们的嗥叫声突然消失了。

两个少年,探头朝井下看。那头受了伤的公狼已经死在那里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四溅。那只冻硬的黄羊,完好无损地躺在他的身边。那两只狼,他们一直试图重返森林,他们差一点就成功了。但他们后来陷进了一场灾难,先是他,然后是她,其实他们一直是共同的。现在他们当中的一个死去了。他死去了,另一个就不会再出现了。两个少年回村子拿绳子。但是他们没有走出多远就站住了。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银灰色的皮毛,皮毛伤痕累累,满是血痂。她是筋疲力竭的样子,身心俱毁的样予,因为皮毛被风儿吹动了,就给人一种飘动着的感觉,仿佛是森林里最具古典性的幽灵。

她微微地仰着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她朝井台这边轻快地奔来。两个少年几乎看果了,直到最后一刻,他们中的一个才匆忙地举起了枪。枪响的时候,停歇了两天两夜的雪又开始飘落起来了。

两只扣紧的手

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

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她的双脚也变了形,走一步,身体便会激烈地摇一摇,远远望去,好似一个巨大的不倒翁。

他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动。她每迈开一步,他仿佛都要使上全身的力气。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常有人远远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原先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呀,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了这样——不到三十呢,可惜呀!也有人嘀咕:那男的肯定撑不久,总有一天会撒手,毕竟,他还那么年轻……

然而,从春到秋,自夏至冬,无论风霜雪雨,每天清晨,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日子久了,人们渐渐习惯看到他们,就好像看到路边任何一根电线杆。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他便会扬起脸,爽朗地笑着大声说:“好多了,好多了,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看不出任何征兆,台风夹着暴雨席卷而来。呼啦啦的风声、哗哗的雨声和咣当的物体坠地声响成一片。“轰”的一声巨响,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

风雨中,他和她像两棵飘摇的小草,找不到着陆的地方。他飞挥着双手拦车,可是没有一辆车肯停下来。他扯开嗓子呼救,但路上只有偶尔狂奔而过的人,没谁听见他的声音。

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大腿、腰和胸口。他们像两片叶子,在水中飘浮。

他不再徒劳地叫喊,而是拽着她的手,慢慢地在水中挪动。1个小时后,他们被武警发现。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一手死死拽着她。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人们无法将她的手从他的手心掰开。直到他苏醒过来,看到她傻笑的脸,他的手指一抖,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

如果晚5分钟发现他们,洪水漫过他们的头顶,他们必死无疑。有人说他蠢,只要一松手,他就可以脱离危险。闻讯赶来的朋友甚至忿忿不平地数落他:“你已经服侍她整整七年,再搭上性命,值得吗?”

采访抗洪现场的记者恰好看到这一幕,便悄悄把镜头对准了他。面对朋友的嗔怒,他嗫嚅着:“那时,哪还有心思去想值不值得?我只晓得,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陪着她慢慢地走。”

他说这些时,她“嘿嘿”地笑着,嘴角流出的涎水,如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他顾不上理会朋友,慌忙拿毛巾给她擦嘴角。她吃力地抬起右手,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又傻笑着,踮起变了形的腿,把毛巾往他脸上蹭。他立即半蹲下来,温驯地把头伸到她的手边,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胡乱地擦着自己的脸。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人们可以看到他始终微笑着看她,眼里蓄满怜恤和体贴。他一脸平静,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

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不用海誓山盟,却能在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

那一抹醉人的潮红

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很有趣很有趣的一个问题,就是同样的两个女孩,性格脾气居然完全不同!

姗姗很活泼,而璐璐却显的有点内向,所以一路上只有姗姗一个人快乐的像鸟儿一样跑前跑后、跳左跳右。

阿春喜欢姗姗,所以眼睛总跟着姗姗走,表情也不自禁的陪之欢笑着,我想,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吗?

李斌陪他女朋友严欣在后面缓缓的跟着,窃窃私语,很少朝前看一眼。

只有我和璐璐两人隔着一些距离,不知该说些什么,夹在中间默默的走着。

快到中午的时候,严欣忽然招呼我过去。于是我停住步,迎向他们。

严欣悄悄的拉着我说:“你是个木头啊还是个傻子,不会跟人家秦春学学?”

“怎么了?”我问。

“璐璐是个不错的女孩!”严欣说,“现在初出家门、举目无亲,正是一个女孩子最脆弱的时候,这时稍微有一个男孩子走上前去安慰安慰她,往后她就会死心踏地的跟着谁!”

“真狠毒啊!”我笑。

严欣顺手捣了我一拳,然后假装咳了咳,接着开导:“就算你不喜欢人家,但看一个女孩子漂泊在外彷徨无助你不去关心关心与心何忍?待会我们到前面去吃饭,你陪人家多聊聊,放一个女孩子那么落寞你还真不是一般的狠心!”

最近接触的女孩子多了,发现了许多她们鲜为人知的可爱,隐隐已有些心动,现在又看李斌和秦春一脸幸福的样子,忽然有种也要找个知己红颜的冲动!

但是,这还只是一种冲动——冲动是魔鬼,我是不会这么轻易就犯错误的!

坐在一家小店,要了几个菜,大家都显得很快乐,好像还只有璐璐是那么一副孤单沉默的样子!

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是不是真的陷在离家的孤单?

没想到这却是要命的几眼!

听说孤单的女孩最惹人怜爱,果不其然。

听说女孩越看越可爱,果不其然。

听说只要是个男人,即使是天大的英雄或是铁石心肠,遭遇女人也只能化为绕指柔,果不其然。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点的小碗烩面,只有璐璐吃饭的时候点了一碗刀削面,她说她自小喜欢吃刀削面。

我看着她说话的神情和吃饭的样子,忽然有些失神,我有点后怕,这种状况在以前从未出现过——我的定力这会也太差了!

不知是天热的缘故,还是发现了我眼神的异常,璐璐脸上忽然泛起一抹潮红,虽然始终低着头看不清面目,我仍感觉美艳不可方物——我颓废的想,难道,这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前兆?

后来我总结,整件事情错就错在,从头到尾,不该在自己意志最薄弱的时候,多看了这个孤单落寞的女孩子几眼!

古老的鸿雁传书

我想我完了,彻底的完了,一向号称不近女色的我似乎沦陷了,早有哥们说人不风流枉少年,作为一个男人不应该是“不近女色”,而应是不“禁”女色才对!但是没想到“开禁”的我滑得竟是这么迅速,立刻陷入了甜蜜的初恋烦恼!

我没想到一旦喜欢上一个人竟是这般一发不可收拾,秦春如此,我亦如此。

从此我多了心事,朋友经常见到我不自觉的凝眉或悄悄发笑,整个一花痴形象。

我开始注重自己形象,不再穿奇怪的衣服,剪去了我满头的长头发,改去了以往说话的怪腔怪调,不在沾花惹草乱和女生调侃。因为我知道自己心中装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每天就离我不远,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缘分,我和那女孩的班级居然在斜对面,每天打开我们班的前门,只要她们班的前门同样没关的情况下,上课时我一抬头就能看到她认真上课的模样。她和姗姗坐同桌,有时我们目光能对上,但她总是一触即面红耳赤的埋下头去,倒是姗姗,总是大方的朝我嫣然一笑,很快秦春就发现了这个秘密,逼着我原来的同桌和他换了座位,说:“真不够意思,有这么好的地理条件都不告兄弟一声!”

秦春这人比较过分,没事总爱与姗姗眉来眼去,终于,引起了双方大部分人包括老师的注意,不过我比较收敛些,所以事情没殃及到我身上,不过可怜了姗姗,被她们老师不点名的批评,姗姗委屈的快要哭了,秦春怒火中烧,嚷着要去揍那丫的,被弟兄们拦了下来,事情的结果是,以后双方上课,都养成了一个习惯——关门!

从此阻断了视线,我想到了两句诗,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不知秦春除了想到那句“打那丫的”之外还有没有想到这句?如果想到的话,他的心情是怎样的,是不是也和我一样,甜蜜参杂着痛楚?

没想到我的感觉竟会是这样的细腻!

或许是上天的眷顾,安排了我们邻班而读,冥冥中又安排我们宿舍楼对楼,窗对窗,从我们的窗口看向她们的窗口,中间只有五六米的距离,直线相对,只要她们不拉窗帘的话,里面的情况可以一览无遗,而从她们那个角度看我们我想效果应该是一样的吧,而以光明磊落自居的我们从不拉窗帘,所以从此我们可以朝夕相对,每天入睡前和醒来时可以对面打个招呼,何其的美妙?

后来出了点小插曲,隔壁一哥们警告我们低调点,因为他们没我们这么好运,我们的快乐打翻了他们的醋坛子,所以他们有意找茬。

我们班形式复杂,人员四分五裂,本地的一派,外来的又零星分成几个小块,之间互相不合,又互相不容,经常性的发生摩擦,小打小斗司空见惯,这在整个校园只是一个形象的缩写,在学校,平时谁看谁不顺眼都可能大打出手,高年级的压制低年级的,人多的压制势弱的,全国校园现状无外乎此!

那一架没有打起来,因为想想窝里斗也不是多么光彩的事,而且细想之下或许真是我们太得意忘形了,为了避免上次班级之间同样的事发生,给她们带来更大的不便,最终我们克制一下自己,在一个深夜两间宿舍密谈私了了,从此我们不在频频的对窗招呼,偶尔只是互撇一眼,会意一笑。

秦春有妙计,他和姗姗聊的热火朝天,可整天这么对窗你一句我一句的诈唬也不是常事,于是想到了买电话卡,用电话传情,千里因缘一线牵,从此,他们在电话的两端,躺在各自的床上,抬头看着对面窗中的彼此,开始了彻夜长谈。

我和璐璐很难达到这一步,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我们中间挡着些什么。

我平常很能“喷”的,也不是没见过女孩,但不知怎么了,自从那天公园闲逛回来,我一见她就紧张,不自然,没见时牵肠挂肚千言万语,及到见时满肚子话却又无从说起,而且她和我们在一起时总是那么孤单落寞的样子,不知是我紧张,还是我们之间真的挡着些什么?

秦春和姗姗的进展似乎很顺利,而我却再也不堪看到璐璐孤单落寞的神情,我急切的想告诉她:“请你不要太孤单,背后有人也深深把你喜欢!”

我以为她的孤单和落寞是因为孤身在外孤苦无依认为无人关心而造成的心里落差,我急切的想告诉她她并不孤单,无需这么落寞,我想尽快结束这个现实,但又怕自己见着她的面说不出来话,于是想到了最古老的方式——鸿雁传书!

理想中的爱人

曾经有一个电视征婚节目,主持人问那些现场的男嘉宾,他们理想中的爱人是什么样?

第一个人说,年轻、美貌、身材要好,看起来像一幅画才好。

第二个人说,不一定多美,但身高得不少于一米六五,琴棋书画得懂点。

第三个说,相貌身材一般即可,但要有学历,最好是本科,我无法和初中刚毕业的人交谈。

第四个人说,什么一般都行,不过得温柔,跟水似的,或者像日本女人才好。

轮到最后一个人说了,他沉思了一会说,没有什么条件,只有我感觉她就是我生命中必然会出现的人,是我所要爱的人,我就会选择她。因为爱情不应该有太多的想像和条件,爱情只是一朵朴素的花,它应该是真实的,像我们平常的说话、喝水、吃饭,所以,只要我感觉这个女孩是我应该爱的人,我不需要条件。

他的讲话博得满场的掌声。那次电视红娘节目中他被选为人气最旺的男人,到最后,只有他速配成功了。看着那个姑娘幸福的笑脸,我知道幸福已经在他们身边了。

其实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不要把它想像得太复杂如真空干燥箱,电热鼓风干燥箱,台车烘箱,烘箱,工业烘箱的繁琐,爱情也是一样,它应该只是一朵朴素的花,开在山野,自然、美丽,戴上它可以跟你流浪到天涯,如果要给爱情加上许多条件和注解,那就不是纯粹的爱情。

曾经有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特别相爱,但是男孩儿那时除了给女孩爱情什么都没有。为了给女孩子一个稳定的未来,男孩离开女孩去了远方闯天下。10年过去了,男孩变成了腰缠万贯的男人,但是却也永远地失去女孩。女孩说,我宁愿守着清贫和你的爱情,也不愿意拥有现在的一切。爱情应该像空气和水一样,拥有它,我们就拥有世上的珍宝,什么也不能换取它,它可以使我们的日子变得充实和富有,可以让我们平凡的生活充满了华彩,但是没有它,即使有一世界的珍宝又有何用,那不过是一堆货物而已。

所以,简单地理解爱情吧,它只是一朵开在心底的最朴素的花,如果你硬要给它加上任何点缀,那只能使这朵花更加虚伪,你加的东西越多,它越难看,直到面目全非,根本不再有爱情的影子。所以,为了让它跟你去天涯,就让它只是一朵朴素的花吧。

半碗粥的爱情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

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

那一年他12岁,她10岁。

过了10年,有一天,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

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

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

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

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

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

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

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

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

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

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

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

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

于是两人靠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

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岁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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