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七月的T城烈日炎炎,瓦蓝瓦蓝天空没有一丝云彩,连风都带着温温的暖意。
叶真希想不通在这种日子,自己为什么不躲进寝室吹空调,而要在考试结束连午饭都没吃就因为老狐狸的一通电话就跑来帮他搬家。
“想不到你真的会来。”
“我是看在李恪的份上,他现在躺在医院没办法整理东西。”
这理由多充分,叶真希不管凌绍是怎么想的,她本人可是十分满意。
“我先帮他整理书房。”自从听夏目说李恪就是《唐沫微光》的作者,她早就想亲眼目睹下他的手稿了。
正当叶真希对着墙壁上的画像和书桌上的手稿花痴时,凌绍就站在门口,靠着门把双手环胸,一副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哎,我听说爱社团办事效率一向很高,怎么都过去这么久了,帮我找女朋友的事还是毫无动静?”
切,那还不是因为他自己太过挑剔,让她左右摇摆到底该安排怎么样的女孩跟他见面。
“该不会……”
“怎样?”说话干嘛说一半,吊人胃口。
“你喜欢上了我,所以故意拖延时间不帮我找女朋友。”
一愣。“嚎,你这个人还真不是一般的自恋。”可是叶真希没忽略被这么问时,突然加快的心跳。
“这叫自信,谢谢。”
“不管你是自信还是自恋,我都不用怕我会喜欢你,因为像李恪这样的男生才是我的类型,又帅又温柔,又有气质……”她的声音渐渐小下去,被那双黑眸注视时竟莫名的心虚。但很快她又在心里推翻了这种理论,虽然没有像夏目这么执着,但她也确实喜欢李恪,心虚什么!“好!今晚我安排女生跟你见面!”
“OK,记得你要在旁边看着,但是不能影响我们。”
“我干吗这么做?”
“如果我不喜欢,你也可以实地考察她不好在哪里,吸取教训,以免下次再出错浪费我的时间。”
“sure!现在别妨碍我。”
叶真希用那染成五彩色的手将凌绍推出去,对方却用那种莫测高深的笑眼注视着她,害她再一次心跳不正常。
体力活完工后,凌绍说要请她吃饭算是感谢,既然有人愿意让钱包大瘦身,她又何必客气。
下楼时,叶真希又一次看到了那个陌生的漂亮女人,以前从未见过,但最近却总是在公寓楼下徘徊。
她的记忆里没有这个,那张脸却莫名得让人熟悉,总感觉在哪见过。
不过叶真希始终不是夏目那种爱管闲事的性格,所以每次来找凌绍时只是出于好奇多看了几眼,却从没有上去搭话。
直到这次和他一起下来时,她发现女人看凌绍的眼神中流露了许多复杂的情绪,欣喜又带着点顾忌而不敢来讲话,只是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凌绍,你认识她?”
凌绍没有回答,但眼神却深沉得可怕,聪明如叶真希马上乖乖地不再追问,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她没必要深入探究,他想说的时候自然就会开口。
傍晚,叶真希在叶树收集的众多美女档案中挑选出一个叫朵朵的,先前兴致缺缺的女孩,一见到凌绍的照片眼睛就成了爱心,飞快冲回寝室打扮了一两个小时才重新出现。
假睫毛贴得太厚,眼线画得太夸张,腮红添得不自然,指甲的色彩不够鲜亮,发型和衣服不搭,包包和裙子不搭,裙子和鞋子不搭。
==!!!!!
“怎么样,我这样打扮凌绍会喜欢吗?”
“放心吧,一定会喜欢!”才怪!
叶真希笑得嘴角抽筋,真期待看那老狐狸被shock到的样子。
到达预定的餐厅,凌绍已经到了,还是平时T恤休闲裤的打扮,叶真希暗暗惊叹这只狐狸还真的有够自信。
还未替他们相互介绍,朵朵就恨不得将眼睛贴到凌绍脸上去,而后者却笑得十分温和,还主动帮她拉开椅子。
狐狸果然是狐狸,在相亲的对象面前就装得这么绅士,她和他认识这么久,还从没看到他对自己温柔过。
故意忽略叶真希眼中的愤愤不平,凌绍开始自我介绍,又询问朵朵的兴趣爱好……
“钢琴很好啊,可以陶冶情操,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可以听到朵朵为我弹奏一曲。”
“只要你喜欢,什么时候都可以。凌绍平时有什么爱好呢?”
“比较无聊,看看书之类的。”
叶真希嗤之以鼻,这老狐狸最喜欢的分明就是赚钱,可惜朵朵早已被他的笑容攻陷,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像朵朵这样的美女来跟我相亲,真是我的荣幸。”
一张嘴像摸了蜜一样,是女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糖衣炮弹战术向来百试不爽。叶真希觉得自己今天作孽了,不该找朵朵过来,这丫头根本不是老狐狸的对手。
一顿晚餐,在叶真希无聊到戳食物,和凌绍朵朵的郎情妾意中过去。
分别时间终于在煎熬中到来。
“凌绍,不知道我们以后还能再见面吗?”
“当然,我对你十分满意。”
一个不注意,叶真希因凌绍的话现场表演了喷水特技,她没听错吧,老狐狸的品位这么耐人寻味!
“时间还早,朵朵能自己回去吗,因为我还有点事所以不方便送你回学校。”
早已被迷得神魂颠倒的女孩,别说自己回去,就算凌绍现在给她一杯敌敌畏,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
“我送你上车。”
终于解脱了,这样想着的叶真希正想离开,却接收到凌绍“坐着别动”的警告眼神,呃……好像有不好的事。
[你让我坐着等我就等啊,本小姐岂是可以让人随便摆布的。]
虽然心里抗议,但是连她自己都想不透为什么会真的乖乖坐在原地,双眼冒火地看着凌绍搂着朵朵的肩出去,恨不得在那只手上烧出个洞来。
待凌绍回来时,先前没有胃口以减肥为借口的叶真希,已经狠狠地吃掉了盘中所有的食物,顺便再多叫几样,反正不是她付钱。
“怎么我感觉自己成了你口中的食物。”
没错,她就是把他当成了食物,咬死他!
“谁要吃你,我怕拉肚子!”
凌绍也不反驳,重新坐下后才继续开口。“刚才的女孩换一个。”
“……唔!”差点被咽死,她从食物中抬起脑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不解地看着他,塞满食物的嘴巴鼓了起来,看起来又滑稽又可爱。“为什么,你刚才不是说对她很满意吗?”
“假睫毛贴得太厚,眼线画得太夸张,腮红添得不自然,指甲的色彩不够鲜亮,发型和衣服不搭,包包和裙子不搭,裙子和鞋子不搭。”
囧!囧!囧!
叶真希美么想到凌绍居然和她想得一样,看来他还是挺有眼光的嘛!不知为何,突然竟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可是你刚才说对她满意的。”
“太直接的拒绝,对女孩子来说也是种伤害。”
喝着饮料,他不经意的话听在她耳里却有种莫名的小感动,想不到这只老狐狸真的有不为人知的温柔一面……等等,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那你的意思是让我去拒绝她?”见他不可置否的微笑,叶真希一颗头都大了,“我怎么拒绝!”冷汗,她最不想的就是得罪女生。
“这就是你们爱社团的事了。”
果然!狐狸还是狐狸,哪有人类的温柔可言。
割下一块大大的牛排,叶真希冒火的双眼死瞪着凌绍,恨恨地咬下,而后者却只是笑得牲畜无害。
叶真希觉得不甘心,为什么向来天下无敌的她,每次都败在这只狐狸手上。
“不是说减肥吗,现在可一点不像要减肥的样子。”
“要你管!”你不是最爱钱嘛,本小姐今天就吃穷你!“小姐,再来一份牛排!”
本以为他会心疼,结果人家只是继续笑得见牙不见眼,还拿纸巾擦去她沾在嘴角的汁液。
“你是小孩子么,吃得到处都是。”
咚咚咚~~~是什么声音?绝对不是她的心跳声!
觉得自己心脏可能出问题了的叶真希再不敢抬头与他对视,一张脸都快贴到盘子上的猛啃牛排。她干吗要多叫一份,应该早吃完早撤退才对呀。T口T
2、
悬挂在透蓝天空的太阳,光芒四射,刺得人睁不开眼,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安静的病房只有睡在床上的人,在炎热的午后缓缓睁开眼。
映入眼帘的是雪白的天花板,他想,这里应该是医院了。
李恪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身体很沉,一种不想动一根手指的疲惫感充斥着脑神经。
他想起了一切,其实那天夜里和凌绍被袭击,在闪电劈下来时就隐约感觉到了,为何总是出现那些幻想的记忆片段,为何能画出那幅肖像画,为何看到秦漫妮的眼睛就觉得痛苦,以及为何会来到这个本不属于他的时代。
穿越时空,如此荒唐的事情,居然就真的发生在了他身上。
如果按照历史的发展,他死的时候应该是34岁,但也许是因为风而的死让他太想念过去,所以穿越时空来到这个时代时却是20岁那年,第一次与风而相遇的一天,手腕上的这条红巾就是那天她帮他包扎的。
吃力地抬起手,李恪吃惊红巾居然还绑在手腕上,他想,或许是夏目特地不让医生拿掉的。
不想动的李恪最终还是输给了口渴的本能,勉强撑起身,伤口并没有想象中的痛,看来他昏睡有段时间了,伤口早已在这期间愈合了。
给自己倒了杯水喝,将杯子放回去时,他才发现橱柜上放着张历史试卷,夏目,93分。
李恪轻松地微笑,想不到她真的按约定做到了。
病房的门在此刻被推开,抬头时就对上惊喜地站在门口的夏目,笑容灿烂得直逼外面的太阳。
“你终于醒了,你睡了好久,把我们都吓死了。”
“我睡了很久?”
“半个多月,你说久不久,我们都已经放暑假了!”夏目开心的同时,想起医生的话,“要起来走走吗,医生说你睡了太久,如果醒了的话最好能马上活动活动。”
去搀扶的手却被李恪推开了,说着我自己来就好,然后十分勉强地下了床。好在他从小习武,加上生在皇宫,体质比一般人要好很多,所以开始时虽然走得很吃力,不过按照医学来说已经是很奇迹了。
“这么看来,很快就能像以前一样了。”夏目想给他一个拥抱,却因为他眼中的疏离而打消了念头。“李恪,你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我一直就是如此。”
他逆光站在窗边,清逸俊朗的脸,高挑秀雅的身形都散发着平日所没有的,高高在上的王者气势,就像她初见他时,即使没有刻意与人保持距离,却也让人感觉难以接近一样。
“你……你恢复记忆了?”
尽管没有回答,但他紧抿的双唇都是不容置疑的肯定。
“你真的穿越了时空,是那个吴王李恪?”
夏目觉得自己没有当下被吓晕真是奇迹,一个老古董老祖宗就站在她面前,对方不但拥有帅到不行的长相,此刻还是她的男朋友,真真正正拥有高贵血统的王子。
哇,史书上可没记载吴王长得这么帅呀!!咳,现在好像不是花痴的时候,她的男朋友不亲近她了,这才是大问题呀。
病房的门再次被推开时,进来滑动着轮椅的秦漫妮。
“李恪,你醒了!”
又是那种眼神,夏目再次看到李恪用那种深刻到连灵魂都在颤动的眼神看着秦漫妮,他没有一句言语,却比任何话都让人震撼得走过去,蹲下身将秦漫妮抱入了怀中。
这算不算劈腿,当着女朋友的面,身为男朋友的人却拥抱着别的女生,她是不是应该上前狠扁这对X男女一顿。
心里已经把两人拉开了N次,甚至幻想自己拉扯着秦漫妮的头发将她赶出病房,然后指着李恪的鼻子要求他道歉。可是现实她却什么都做不了,像被人施了咒般,站在原地无法动弹。
很久后,她突然像想起了什么,拿过床柜上的试卷摆到李恪面前,说:“你先前说过如果我考上八十分就答应我一个要求,现在就履行吧。”
放开秦漫妮,李恪起身看她,夏目竟被他的气势震慑到,这一刻她才发现,眼前的人已经不是她所认识的他了,他是吴王李恪。同时,她更悲哀的发现自己更喜欢这样有着王者气势一面的他。
“我的要求就是,永远都不许你劈腿!”
不待李恪说话,秦漫妮就先发难了。“喂,有没有搞错,恋爱自由你懂不懂!”
“你给闭嘴!我是他女朋友!”
“结婚了还能离婚呢,女朋友又怎样?”
“秦漫妮,你先出去,我有事和她说。”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大小姐做事向来只凭自己喜欢,即使是喜欢的人也没办法命令她。可是当对上那张皱眉的脸时,却彻底被他的气势压倒了,甚至忘记计较他先前的话分明就是直接的命令式。
秦漫妮走后,病房里只剩下夏目生气的脸,和看着她的李恪。
“看什么,有话就说啊。”虽然他的气势很强大,但是她也不能就这么被吓倒,不然男朋友就变成别人的了。
“她的眼睛,和我死去的妃子一样。”
夏目愣住,因为他眼中的深情,她忽然意识到了叶真希看小说时常说的一句话,活人是永远争不过死人的。
“那个妃子就是……我第一次见你时,你从三楼跳下来也要捡的画里的人吗?”
“……她叫风而,我不是不喜欢你,但是有一点希望你明白,风而是我一生的挚爱,谁也改变替代不了。”观察着她脸上细微的变化,他沉默了片刻后继续说,“恢复了记忆,我才发现我对你的感觉,比朋友多,但对于恋人间来说,少了一些东西。假使你觉得这样对你很不公平,你可以选择……”
“停!”夏目及时喊出stop,她都走到这步了,怎么可能因为他那种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理由就放手。“我上次就说了,我一定会让你喜欢上我的!所以你吓不走我的,我夏目要做的事没有人可以阻止!”
“你这是何苦?”
“你又是何苦呢?死去的人的确要让她活在心里没错,但是你也不能因此就拒绝别人对你的喜欢呀!至少在我这里是行不通的!”
“……你性格中的一部分,跟风而很像!”
“喂!”她立刻抗议,“我可不希望自己像秦漫妮一样被当做替身!”
李恪笑着揉乱她有些长起来的发,倔强这一点和风而很像,但始终是两个不同的人,他怎么可能拿她当替身。至于秦漫妮,虽然当初他说他不需要替身,但是昏迷的这段时间回忆起了过去,好像重新和风而在一起一样,醒来后就无法再对秦漫妮的眼睛无动于衷了。
“饿了吧,想吃什么,我去买?”
“随便。”
倒,最难的就是这道名为随便的料理。
夏目出去时,在医院门口碰到叶真希和凌绍,还来不及调侃现在都同进同出的两人,那丫头一听说李恪醒了,马上跑得比兔子还快。
站在床边沐浴阳光的李恪,被突然撞开的门发出的声响引了注意,一转身就看到一道缤纷彩虹朝自己飞奔而来,不过被紧跟其后的凌绍一把拎回了身边。
“如果你想他再躺上十天半个月,我不介意你扑上去。”
李恪黑线,某人有私心也别拿他当挡箭牌,他还没脆弱到此。
“抱歉,我只是太高兴了。”
凌绍走过去没用几分力道地轻敲了李恪肩膀一拳,李恪笑了,也以同样的力道回敬一拳,男人间的友情,此时无声胜有声。
3、
老天在开了半日的艳阳后,傍晚开始又阴沉起来了,原本淅淅沥沥的雨水很快连成一串串珠子,砸在地面啪啪作响。
凌绍有时候觉得自己仅有的一点心软和不忍,总有一天会害死自己,但每次又都在来不及思考时就这么做了。
就像这次,淋了雨回来时看到同样被浑身湿透的女人,却只关心地询问他。“怎么都湿了,从小到大就这样,出门总不带伞……”他就心软了,虽然口气依旧恶劣却没有犹豫地让她进来了。
“去洗澡吧。”
直到女人关上浴室的门,凌绍都搞不懂自己为什么把她带回家,找衣服让她换洗,心里好像有石头堵着,让他难受得呼吸不畅。
家里有点乱,因为李恪昏睡在医院而没人整理,郁闷的凌绍只好找点事让自己做。
整理沙发时一件衣服夹在缝里,费了点力扯出来,竟意外地发现了那块玉佩,当初自己再三保证不会卖也不会档,李恪才送给他的,听说这是她母亲给的,十分珍贵。本来他一直很好地带在身上,却从那晚遇袭后突然不见了,原来是在打斗时掉到沙发缝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