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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谁用手心捧起我的眼角雨滴

【我不是飞鸟 你不会给我满天星光】

这是我在那三年里做过的决定中最荒唐的一个,搭乘那班车往返好几次。大开车窗,任由风将自己灌醉。最后排的玻璃上似乎还留着大冬天我用指尖写下的名字,在嘈杂的车厢仿佛回到了一年前,我也像今天这样想着沈君桠说话时正经八百的姿态,翻动书页时素净的双手,以及他眉眼浅笑间的隐约暧昧。想着他的一切,想他与我有关的每个小细节。只为了在其中搜寻到他也有点喜欢我的证据,尽管那些回忆被我的妄想洗的像块明镜似的,可是现实却已面目全非。

下车后,一路小跑来到超市前方的垃圾箱前,弓起背将胃里的苦水全都呕吐出来。同车回家的邻居阿姨总是会说:“你怎么老是晕车,上车前买包糖果在口袋吧。”

我不回答,用纸巾擦擦嘴。然后绕远路回家,让夜幕降临前玫瑰色的霞光将我包拢……

其实,在与沈君桠成为陌生人前乘坐公车,我从来都不会晕车。

终点站到了,请从后门下车。我理理那头凌乱的中长发,曾因为听说他喜欢短发的女孩而特地剪了自己及腰长发的头发原来已经到达心脏的位置了。

决绝的跳下车,捷径回家。

高中一年级,我便已厌倦了在那所高中里的气氛。请允许我将教室比作潮湿的火柴盒,每个人像受了潮的火柴,学习生活没有摩擦未来毫无火花。我每天早晨拎着一只装着饭团的塑料袋最先踏进教室,走到位置上便狼吞虎咽的啃起来。每当吃掉里面的肉松咸蛋黄时,沈君桠便会背着双肩包准时走进教室,然后坐到我的前座。喝手中喝了一半的黑咖啡。

哟,小黑。你真是个模范男友。天天大清早的飚车去接她上学啊?

刚才,被我看见了。两人同吃一碗南瓜粥,啧啧,甜的来~

沈君桠没有反驳他们,大概经过同学们的一起哄反而激荡起他心中厚厚那一层幸福了吧。于是他一边用手扰着那头总是洗的很干净的短发,一边笑的脸红到了耳朵根。

我将塑料袋中最后一口淡而无味的纯米饭塞进嘴里,肩膀突然被人用力拍了一下,过了几秒我才转过头,包着嘴里的饭干巴巴的吐出两个字:“干嘛?”

卢楚楚白了那群仍在起哄的人一眼,皱着眉凑近我的耳朵,说道:“沈君桠真不是君子,否则他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来。”

“啊?”我睁大眼睛。

“啊你个头,他有女朋友了!”卢楚楚用力拿手指推了一下我的额头,破口喊出。引来那些好事的同学马上凑过来嬉皮笑脸的询问,“谁有女朋友了?哪个女朋友能当的比小黑的女朋友舒服啊?哈哈哈!”

“哦。”我吞下那口硬梆梆的米饭,一连吃两个蛋糕也不会觉得难以下咽的我,今天居然被这最后一口米饭给噎住了。卢楚楚拍着我的背帮我顺气,我胸口堵得难受,想起来那口米饭我几乎没有咀嚼超过三下。

“唉,你好之为之吧。井底之蛙沉乐尧。”卢楚楚用很鄙视的眼神滑过我前座的沈君桠背影,像是恨铁不成钢的失望模样离开我的位置。

他的女朋友我见过的啊,在九天以前在早餐店与她迎面就碰到过。他温柔的帮她擦唇角的牛奶泡沫,所以没有注意到那个拎着破塑料袋跑出店的我。而塑料袋里的饭团就掉在他纯白的球鞋边。

那天晚上,我翻开旧日记重写的时候。将自己比作了饭团,能填饱肚子却不够美味,甚至百分之七十的人吃到最后一口时会不假思索的丢进垃圾桶的饭团。

而那个女孩是南瓜粥,不像蛋糕那般精致却入口清甜,据说多吃还能润肺益气和美容,而又因为被他捧在手心分外珍贵。

我承认我是楚楚口中的井底之蛙,以前以为对于我对沈君桠的亲密关系来说还是个褒义词。因为他那片纯净的蓝天只有我能守望,他也只会给我一人满天星光。只是后来没有想到,我们之间终究隔了太多距离,最后他还是拥抱了空中的飞鸟。

【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是不可能的】

那年,我们高二。对高考毫无认识,草稿纸上的双曲线变成了超人外穿的内裤,而立体几何的正方体上添加了几笔成了一个囧。

就像老师说的那样,有的人完全将心思放在了交朋友上。比如说我沉乐尧就是其中一个。但是,如果我和沈君桠只是朋友。又怎么会以情侣化的模式相处然后分手?

哦,对了。那个不叫分手,朋友之间结束应该是叫绝交。

直到那年的除夕,一边看着春晚的我一边群发牛年吉祥的信息。得到的回复几乎都大同小异,看的我哈欠连连,没有一条是能激发我与他们多聊一些欲望的。直到那一条短信的到来——嗯,新年好啊沉乐尧,你还留着我的号码?

看着那条短信,尽管整个人正窝在暖烘烘的被子里可还是手脚一阵冰凉。心脏那处尘封了一年零八个月的地方突然用力的颤抖起来。双眼噙着泪回复:沈君桠,你终于肯回我的短信了。

从那天开始,我就认定了2009年真的是新的开始。我和沈君桠的僵局被意外的打破,两个人回到以前,彼此间的话匣子一打开便关也关不掉。

每天晚上冒着被突然查房的妈妈骂的风险,镇守在电脑前。只为了可以与沈君桠多聊一句,哪怕是多发一个表情也好。突然他冒出一个问题:你说腾讯公司什么时候会倒毙?虽然这个问题很无趣,但我还是绞尽脑汁的想一个幽默的答案给他。

ENTER来不及按下,他的消息已跳进对话框。

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是不可能的。短短的一句话却将我定住了。是不是他不小心多打了一个我们?如果是回答上述的问题应该是“到我们死的那天也不可能倒毙”吧。

而这个答案,却恰恰能回答我心中一直不敢问的那个问题。

是啊,永远也不可能呢。发出最后一句,直接关了电脑主机。让家具拥抱黑暗,将自己塞进被窝,蜷缩一块张着双眼。很奇怪,人的眼睛总是能顺其自然的接受黑暗,却不能适应突然的光明。难道黑暗比光明温和?

早知道是这样,我宁愿一直待在黑暗的空间里,何必苦苦乞求光明的来临。

枕头底下的手机一直在振动,我将它握在掌心,是沈君桠的短信。怎么了?为什么突然下线了?你……没事吧。

我想面对面的,听你的声音。我是这样编辑短信的,但发出去时却删减压缩成了“我们明天见个面吧。”

好,正有此意。还有些话我不得不和你说。晚安。

第二天。

海滩上的风很大。有对情侣大白天放孔明灯,我坐在石阶上看着头顶无垠的蓝天,那盏白色孔明灯越飘越高,顺着风朝北飘。那个女孩子依偎在男孩子的怀中,用小手遮在眉目之上孙悟空一样的抬头大笑,眼中满是幸福的小星星。

“你等很久了吗?”深灰色的阴影斜撒在我的身上,我侧转过脸看着面前的沈君桠。黑色的羽绒外套敞开着,里面是一件白灰条纹V领羊毛衫。见我一直面无表情的盯着他看,沈君桠偏了偏头,唇角上挑露出一抹微笑。

“没有,我到了不会超过五分钟。”我转过脸,用双臂抱住双膝。又将视线投向不远处的那对情侣,女孩子蹦蹦跳跳的跟在男孩子身后,用手中的充气狼牙棒敲打他的头。男孩子转过身一把将女孩子拉进怀里……

“你要对我说什么?”我问他。沈君桠没有在我身边坐下,而是一直站着俯视着我。

“让你久等了。乐尧。”沈君桠抬起右手指了指自己的左胸口,长长的羽睫掩住他的墨色瞳孔。“我是说这里。所以我想和你说我们……”

“我想放孔明灯,我们一起放吧。”我拍拍牛仔背带裤上的灰,满脸堆笑的拉住他的胳膊说道。然后拉着他在石阶上跑,海风吹着我那头短发,为了沈君桠还特地去烫过。你说过你喜欢短发的女孩子,你说过你喜欢看女孩子穿着背带裤咬着棒棒糖在海边奔跑的样子,你说难过时也会大笑的女孩子很可爱。这些我统统做到了,为什么你还是选择了别人。即便那个女孩子一头长发及腰,即便她总穿淑女的蕾丝边衬衫难过时还会钻进你怀里哭泣。

你还是喜欢上了她。所以你以前都在胡言乱语,而我就是个证据。

“喂,沉乐尧。”沈君桠拉住我,说道。而我依然拼命的想往前冲,他索性将我抱住,我将额头紧紧抵在他剧烈起伏的胸口,“你听我说,如果是做朋友的话友谊或许能永远。而爱情却不行!你知道吗?你一直是我珍惜的朋友,好朋友。”

“那你为什么不和她做朋友去!难道你不想和她永远在一起吗?谁要你珍惜我这个从不把你当朋友的人!!”我推开他,他没有再靠近我,应该说这个时候谁都不会靠近我这样一个哇哇大叫的疯子。沈君桠的眼中有着闪烁不定的光泽,极淡的光芒。他挪了挪唇,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便转身走开了。

海风夹杂着他轻轻的叹息,我去买孔明灯。

【我是你的纯友谊 而我固执的纯爱你】

夜晚。天空暗红色的,看不见耀眼的星星。我想看孔明灯在夜幕中高升,所以要求沈君桠陪着我等天黑。彼此都没有说话,左边的海岸有人用点亮的蜡烛拼成了一个桃心,我无心再看那对情侣有多罗曼蒂克。只想依偎着那颗全世界最耀眼的星星,我深深爱了两年的星星。

“点灯吧。”我微微笑着,说道。

“不写些什么愿望带上天空吗?”沈君桠将那张随孔明灯附送的淡粉色卡片递到我面前,也微微笑着,问道。

“你写吧。”我知道我写了,那个愿望也没有办法实现了。沈君桠掏出黑色水笔在纸片上写了几行字,我侧着脸看着他光洁的侧脸,他将卡片对折放进孔明灯内。然后用打火机点亮了它,透过白色的绢布孔明灯发出橙红色的暖光。就像高一那年,第一次见到坐在窗边沈君桠时,他那双蓄满温暖日光的褐色眼眸。

灯轻盈的离开地面,在我们的面前冉冉上升。很快就到了高空中,我收起模糊的视线,这一刻却是沈君桠望着不远处的那对情侣,眼神失了焦。

“肖晓钰,我爱你!”那个挺拔的男孩子将女孩打横抱在怀中不停的旋转,就算海风将他们脚边的蜡烛吹灭了不少,女孩子仍不停不停的笑。

突然,身边的沈君桠站起来朝那对情侣走去。坐在原地的我看着他将那个女孩子拉到了身后,随即一拳朝男孩子挥去,两人扭打在了一块。

“你疯了吗!”挺拔的男孩一拳将沈君桠打倒在地上,蜡烛倒了许多,沈君桠气喘吁吁侧躺在那个已不完整的心型圈中,身上那件黑色羽绒服被烧出了一个大洞。他站起来,羽绒随风到处飘。

“他是谁?难道你所说的小学女同学就是这个男人?!”沈君桠僵直的站着,望着缩在别的男孩子怀中的肖晓钰。那种表情就算我背对着他也想象的出来,大约失恋的人都这样的,想哭却被过去那些甜蜜的回忆逗的想笑。

“到这种地步了,我就把话说明白吧。我要的是男友不是男佣!你对我太好了,我受不了。”肖晓钰眨着明亮的大眼睛,红润润的唇一撇,一句话算是简单撇清了她与沈君桠的关系。我是怎么冲过去的,是怎么扯住那个女人的长发然后疯狂乱打的都已经无所谓了,只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沈君桠拉住的是我,而乘此机会被肖晓钰反击打的眼角开裂的人也是我。

我究竟算是什么呢。

“神经病吧!你们以后给我注意点。”男人是无法插足女人的战斗的,他们能做的就是安慰战败的那一方。可是明明受伤惨败的人是我,为什么得到安慰的人是她?

我像个不懂事的孩子被生气的大人丢在路边,看着面前两个男孩子焦急的围着肖晓钰团团转。咸涩的液体沾湿开裂的眼角,痛的睁不开眼睛。终于,我像个孩子般哭起来。

沈君桠才想起这里还有一个我,他将我拉起来,皱着眉问道:“你冲过来干嘛啊?这是我和她的事,不用你管知不知道。”

“呵,沈君桠,你这个女朋友交的好啊!既然你也有了,我就没什么好愧疚的了。”肖晓钰捂着红肿的脸,白了我一眼。由身边的男人扶着走开了。

“你的……”沈君桠的指尖刚想触摸我眼角的伤口,我已别开脸。听着他轻轻的叹息,我忽然很想问他一句,刚才我打了她你是不是心疼到现在?所以现在的这个疼惜的表情并不是给我的吧。

“沈君桠,以前你喜欢过我吗?哪怕一点点的喜欢呢?”我咬紧唇,微痛的拧起眉毛。他低下头,用手捂住那个在他左臂已快漏光羽绒的缺口,轻轻的说:“像我这样的人,你又喜欢我什么呢。”

“我喜欢着那个女的看不见或者看见了不去珍惜你的一切。”

“呵呵,有你这样的朋友真好。”

“不必了,因为……沈君桠,从今天起我们不再是朋友了。再见。”我捂住左眼,转身匆匆逃开他的视野。血液和眼泪在我掌心画着图,我跑出公园。

仰起脸,天空中已寻不见那盏孔明灯。你写的是关于谁的愿望,即便那是我们一起放的。

【期望阳光的不只没伞的行人 还有潮湿的心房】

2009年3月6日。我背着画板提着装满颜料的工具箱去参加了自主招生考试。想早一点离开那个潮湿的地方,所以付出了行动。说出这个想法时,卢楚楚第一个跳到我面前,用手拍着我的肩膀,表扬我说:“井底之蛙终于要跳出枯井啦。不过去参加专科自主招生会不会可惜了?”

“可惜什么。反正我本来就不是学习的料子。”我是这么回答的,并且潇洒的将空易拉罐踏扁,然后一脚将它踢飞很远。那个时候,沈君桠刚好抱着一叠书经过我的身边,我目不斜视的掏出口袋中的折叠镜子整理那头刚染不久的红毛。

倚靠着扶手站在车厢中,地铁咆哮着。看着被淋的湿漉漉的老人朝我走来伸出一只铁碗,我给了他钱,还有那把用不到的伞。

到达考场时,我的大衣已被大雨淋的半湿。是啊,怎么忘了。天气预报说今明两天都有小到中雨。我走进教室,看着一张张陌生的脸上都挂着奇怪的表情,原来,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因为潮湿的不是教室,而是我的心房。

被淋成落汤鸡也就算了,最糟的是连考试要用的2B铅笔和圆珠笔都没有带。看着每个人都低着头答题,只有我直着腰发呆。直到,一只白净的手捏着两支笔伸过我的肩。温暖的呼吸拂过贴着我脸颊的湿发,他说:“快写啦。”

软软的语气,带着浅浅的笑意。明明是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却没有一点拘束。我接过笔,没有对他说谢谢。甚至没有转过脸去,当答完最后一句中译英时,我开始猜测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我以为窗外雨停了,并且还出了太阳。不然隐藏在那个男孩子黑色碎发间的金色耳钉不会发出那样柔和的光,将他的脸镀上一层暖意。他经过我的身边,黑色的拿破仑大衣,金色的扣子整齐排列,突然敛步他转过身低头对我微微一笑。

“呃,谢谢你的笔。”我条件反射的道谢。他抿了一下唇,从口袋中掏出一包纸巾放到我桌子上,“没事,说不定大家以后还是校友。擦擦你的头发吧。”

他和他的朋友走出教室,我看见教室里的女生都用奇怪的眼神送他离开。当然,这个奇怪和看我的那个奇怪截然不同,里面带着少女的爱慕。这叫什么?长的好看的男孩子总是能在第一时间讨别人喜欢。

事实证明,他讨人喜欢的地方不只是他的外表,还有他的热心。他回到考场时,帮我带了一罐热拿铁。

我做了一个愚蠢的举动,从口袋中掏出钱伸到他的面前。他盯着我手心的一把零钱,有些好笑的看着我:“这是干嘛?”

“饮料钱。”我不尴不尬的回答。他摇了摇头,眼角有些微翘的小猫眼笑的眯起来,一个男孩子居然笑起来可以带着女孩子般的妩媚这是不常见的。而不笑起来却阳光无比,我才不管他要不要,将钱往他手里一塞转过身,说道:“考试了!”

下午的水粉考试,我在考场中环视一圈,别人都在用普蓝打型。唯独他用七号画笔蘸上耀目的柠檬黄在白纸上勾勒,我闭了闭眼睛,黑暗里有那幅画的影子。就像看着太阳久了闭上眼睛,依然可以看见它的光影一样。

我轻轻叹了口气,握紧画笔,沉乐尧,你要考上这所学院。

【喜欢前后的人称变换了位置 就有着天壤之别】

当卢楚楚打电话过来问我现在的男友是个什么样的人时,我只说了两个字“温暖”。那个时候我正和他坐在学院的长椅上沐浴着暖烘烘的阳光。享受着路过的10届新生少女们的毒辣目光。我喜欢你和你喜欢我,这两句话有什么区别吗?

“有。”在我大一军训因为低血糖而晕倒在操场上时,一个修长的身影走出队伍大声说自己有对付中暑的药。那个人是他,借给我笔帮我买拿铁的男孩子。

闷热的空气里弥漫开薄荷精油的味道,太阳穴传出凉凉的感觉。他扶起我,皱着眉问我怎么样了。便要喂我吃他掌心黑漆漆的药丸,我推开他的手,无奈的叹息:“拜托,我是低血糖不是中暑。”

“哦,以为你中暑了。”他没有笑,此刻的我已热的两颊通红。而他虽然也穿着傻不啦叽的迷彩服,却通身清爽带着淡淡香气。

他扶着我走进休息室,然后搬了一张圆凳坐在我躺着的沙发前,晶莹黑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我们真的成了校友了。沉乐尧同学。”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这点事都不知道那要这个做什么?”他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的那张嘴,笑道:“我叫李信铭。”

“哦……唔。”一颗优哈优哈已滚进我的口腔,在舌床上一点一点融化弥漫开馥郁的奶香。我瞪着正玩着糖纸的李信铭,他的眼中满是微笑的波纹,“低血糖,是不是该补充点糖份呢。”

也许就是那天起,让我和李信铭成了朋友。和沈君桠不同的是,这次我真真切切的把李信铭当好兄弟。我们就像一双筷子,看见A,B就在附近。老师问了A参加的社团,就不会再问B。

时间久了,女生们都议论3班李信铭是不是娘娘腔啊?怎么老是喜欢和那个女的玩一块。是的,她们就是这么说的。没有一个人会认为李信铭和我在一起是有着特殊关系,因为我实在是太配不上他了。

学校对面的灌汤包小吃店是我喜欢去的地方,每个下午便会和李信铭一起去。点两个灌汤包,一碗鸭血粉丝汤。汤包一人一个,粉丝汤两人一碗。

他负责在我吃之前将内脏鸭血全部吃掉,当然这不是我要求他的。而是他硬是说:“女孩子吃那些多残忍啊。”然后,满足的看着我呼噜噜的吃碗里的粉丝咕嘟嘟的喝碗里的浓汤。

“那些仰慕你的女生大概是因为没见过你吃汤包的傻样。哈哈。”我望着总是将汤包吃的跳脚的李信铭,捧腹大笑。

“谁要她们喜欢我了。有你就够了。”他说完轻轻对着汤包吹气,脸颊微微泛红。似乎见我没有任何反应,他抬起头看着我微笑:“乐尧,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闹着玩呢。”

“你玩自问自答呢?傻子。”我咬开包子的皮,一股汤汁流出烫的我眼泪汪汪。李信铭凑近我的脸,撇着还留着前天吃汤包时被烫出泡的嘴着急的问:“疼吗?我知道的被烫到一下很疼的。”

他总是这样,喜欢自问自答。为什么不让我回答你呢。也许我的答案会和你的不一样。但是,你没等到我的回答,便成了别人的专属。

那天,我嚼着阿华田机智豆。站在校门口的门岗屋檐下等飞奔出去买伞的李信铭回来。很讨厌下雨天,一下雨就好像全世界都掉了色一样,我叹了口气低头看见手中的那包橘红包装的阿华田,唯独它鲜艳依然。

这是李信铭临走前买的,他拍拍我的头说:“在这里乖乖等我,我去对街看看有没有伞卖。”说完,便戴起连帽衫上的帽子,像只妙脆角一样冲进大雨。有没有这种可能?被人照顾着也会成为一种习惯,而你却在这种习惯里忘了感恩。

等了将近40分钟,他还是没有回来。我抱着冰凉的双臂靠着墙壁有些不安的看着深灰色天空,然后踮脚透过来往车辆试图在对街找到正要过街朝我奔来的李信铭。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在我们常去的灌汤包小吃店门口,他与一个娇小的少女在伞下相拥,雨雾的作用下这幅画面实在是太暧昧。不知道的还以为有剧组在这里拍摄爱情戏。随后,那个女孩拦了一辆TAXI,自己先坐进去,然后是不假思索也钻进车内的李信铭。

橘红色的包装纸掉进水洼里,他明明知道我的钱包掉了不久,我在等他买伞回来送我回家。

我大步走在雨中,不在乎别人用奇怪的眼神看我,反正世界上忘记带伞又没有钱坐TAXI的倒霉蛋大有人在。

只是,没有人像我这样走的那么从容。也没有人明知道在雨中哭是永远擦不干眼泪的,却还是哭的停不下来。

第二天,我坐在位置里喷嚏连连。李信铭和我说话我装作听不见。他有些着急了,抓住我的胳膊不顾教授还在上课便喊了出来:“昨天你去哪里了!打你电话又不接。”

“昨天我看着你和你的女朋友抱完坐进车里后就直接回家了!!”没有想到我会更加大声的冲他吼,李信铭怔住了。

这样一来,后果可想而知。我们两个被赶出了教室。以为大学里的老师不会这么处罚学生,原来还是有的。我们两个面朝蓝天靠着走廊里的墙壁站着,李信铭忽然握住了我的手,“乐尧,那个不是我的女朋友。是我的表妹,她的妈妈突然晕倒了在医院,从小和我很好所以来找我……”

“那就是青梅竹马。”我想将手从他手中抽出来,却被他握的更加紧。他顺势将我拉进他的怀里,莫名其妙的我哭了起来,他拍拍我的背,捧起我的脸,用指腹轻轻的拂去我脸颊上的泪水,“沉乐尧,你也喜欢我,是不是?”

“……”

“我就知道你也喜欢我。”又是这样,自问自答。不过这一次,他总算回答对了。我趴在他的怀里,阳光趴在我们的肩头。愿这一刻的暖意赖着我们不再离开。

【愿望是美好的寄托 实现它需要虔诚的两个人】

暑假,我和李信铭一起去旅游。一路上我在空调车里吃着茶叶蛋,他负责剥蛋壳。我要喝水,他马上拧开瓶盖。如果被蛋黄噎着了他会轻轻的拍我的背。从朋友到恋人,在遇到李信铭前一直以为是不可能的事。

“为什么不可能?很多恋人都是从朋友开始的啊。”李信铭一边下车一边撑开遮阳伞,回头对我说道。我没有回答他,钻到伞下。将滚烫的手心贴上他的胳膊,然后笑起来:“冬暖夏凉啊,你有自动调温功能吗?”

“对,智能男友嘛,便宜你了。”李信铭不害臊的抬了抬下巴,像个孩子那样笑着将我手中的背包抢过来背上他的肩膀,然后将伞递给我,“你拿这个,其他的都我来。”

突然想到有谁说过,之前在你身边的人都是为了迎接最终陪伴着你的那位出现而铺的红地毯。那么,李信铭是最终的那位还是红地毯呢?

其实,不该去淡水海岸的。但因为李信铭说一定要去那里和我看一回日落,所以和他搭车赶往了那边。海鸥栖身在轮船的栏杆上,夕阳将海面染成一片橘。李信铭忽然指了指远处几个正放孔明灯的中学生,问我:“想不想放?”

“嗯。想。”我点点头,于是他马上站起来一路小跑步去买孔明灯,回来时手中还有一杯蜜豆冰。我喝清甜冰凉的蜜豆冰,而他则琢磨着孔明灯的构造,最后恍然大悟的对我笑道:“原来里面是烧蜡的啊。”

“不然呢,你还以为烧汽油啊?小白。”

“去去去,我是小白你就是大白。”他笑着从包中找出一支黑色记号笔,拔开笔帽。在孔明灯外的白色绢布上竖着写了几行大字。写完后,用打火机点亮灯芯。

我希望我李信铭是第一个为沉乐尧写愿望的人,也是最后一个和她一起放孔明灯的人。他是这么写的。我看的一清二楚,心里面也一清二楚。这个愿望他能够实现,并且已经实现了。

第一个和我同放孔明灯的人是沈君桠,但是他写的愿望一定不是关于我。

“哎呀,搁浅了。”李信铭失落的喊道。那盏孔明灯被不远处的大树绊住了,我被李信铭拉着跑过去救援它。却无意识的瞥见树林里有着很多搁浅的孔明灯,有的被烧坏了,有的还完好,只是写在绢布上的愿望已斑驳。突然发现了一盏纯白的孔明灯,粉红色的卡片在风中由一根丝线牵着乱晃。

“乐尧,还好我们过来看看,不然要像别人的那样在这里停留下去了。呵呵。”李信铭在我背后满心欢喜的抬头看着那盏孔明灯重新升向夜空。而我则深深凝视着手中的粉色卡片,上面还留着那一年沈君桠熟悉的字迹:希望沉乐尧找到一个优秀的男朋友。代替这么窝囊的我去给她幸福。

我仰起脸,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夜空里的孔明灯变得模糊不清,最终化作一点小小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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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世纪?土星?被发现是外星人还会被处决?无论如何,在被发现之前,她一定要带着自己的小宝贝回到地球!那个冷酷的执掌官几次三番挑刺,为了回家!她忍!卷毛男!你再纠缠不清……她……为了回家!她忍!你是狗?披着人类的外衣?不不……我不是在骂你!他温和的笑容让她如沐春风:“我懂你的意思。”他让她想起隔着时空星球的老公……历尽千辛万苦,她回到地球上的那个家,然而,物似人非,好不容易冲破隔阂准备重新再来,她那不肯叫爸爸的宝贝儿子却兴奋的冲外星来客大喊“爹的!”这叫她情何以堪?
  • 缅北绝恋

    缅北绝恋

    大家先别紧张:涌入缅北的三万参战老兵都是合法的创业者。不存在宣传违规问题。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云南省独立师连长胡图在血流千里的缅北的奇特经历。他善于谋略,又胆小怕事,风流倜傥,跟国民党残部的女儿阿平一见钟情,可是他们的爱情受到了日本商人田中的狙击,因为阿平是田中的情妇。为了阻扰田中修建日军“招魂塔”,胡图跟“山林帮”暗中结盟,无意中错帮了田中。田中主动向胡图示好,但在阿平的问题上却寸土不让。“灰色影子”分队是由国民党残部的子孙组成的,他们把胡图当做日本人的走狗,秘密逮住了他,生死关口,胡图骗取了杀手的信任。三年后,胡图回到了缅北,可是阿平已经自杀……
  • 路霸交警

    路霸交警

    警校四年本以为能有朝一日进入特警队,阴差阳错确被分配到了交警队!!!没错就是交警队!我的心碎成了渣渣。可是在一次执勤之后我的职业生涯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一部你不可错过的好莱坞式小说!已完结作品:《乌尸绝路》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