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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刘彻在未央宫

一张光板羊皮,经由丝绸之路上过来的波斯商人之手,费尽周折,终于在这个长安城未央宫之夜,递到了汉武帝刘彻的手里。

这张羊皮我们见过。它来自乌孙草原的细君公主。

这经过辗转而来的羊皮,质地依然雪白,只是羊皮上那用胭脂笔写出的字迹,桃红色已经变成了凝重的赭色,像血风干了以后的颜色。连同这张羊皮一起,细君公主还梢来一句话,她说乌孙王又将她嫁给他的孙子了,这种荒唐的事她无法面对。她恳求汉武帝干预这件事,或者,鉴于老乌孙王已经年迈力衰,干脆将她召回汉宫算了。

未央宫的长明灯爆出一个大大的灯花。接着有一滴蜡烛泪滴下来,落到羊皮上。

想起细君公主那弱不禁风的模样,汉武帝的心中突然一阵酸楚。

不过他接着又笑了。他为自己刚才那一瞬间的儿女私情感到羞愧。接着,他伏案修了一封书,准备让不日返程的波斯商人带回去给细君。书的大致内容是说,你是个知书达理的女子,应该明白以社稷为重、以天下为重的道理。至于下嫁给乌孙王的孙子,如果这是当地的习俗,那么,入乡随俗,顺其自然,最好!须知,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没有道理,它的发生就是它的道理,所有的那些惯常的道理,都是聪明人制定下来,来约束老实人的。你是大家子弟,帝王家的女儿,应该明白这个。

汉武帝在信的最后,还提醒细君公主要注意匈奴派往乌孙王宫和亲的那位右夫人,因为匈奴是大汉的敌人。

书修好后,汉武帝用封泥将它封好。这时候他还不知道,当他的书信到达那遥远的边陲的时候,美丽而短命的细君公主已经香销玉殒。

该怎么处理这张羊皮呢?汉武帝沉吟了半晌。最初,他想让人把它交给司马迁,让这个史官在他的《史记》中,为细君公主重重地写上一笔。接着他想法又改变了,他担心这个不识事务、恃才傲物的年轻人,会在记述这个故事时,对自己有所微词。于是脑子一转,决定将这张羊皮交给正在修《汉书班彪。那班彪老成持重一点。

细君公主的事情给汉武帝以启发。他觉得和亲还是可以用一用的。由于细君公主的出塞,西域的格局巳经发生了变化,匈奴与乌孙的联盟已经被打破,至少,乌孙人可以在匈汉战争中,保持一个中立的态度了。而随着汉室在西域的用兵,楼兰也已归顺;而随着楼兰的归顺,丝绸之路以楼兰为中枢站,空前地繁荣起来了。

他想他下面还该做三件事情。

第一件,和匈奴的另一个部落联姻。这个部称南匈奴,它的大单于叫呼韩邪,大单于的牙帐设在河套以北鄂尔多斯高原上的九原郡。这支南匈奴部落历来与冒顿的北匈奴部落有隙。如果能从宫中选一位美女,前往呼韩邪的牙帐,那么,北匈奴将腹背受敌,敕勒川、阴山下将从此安定了。

汉武帝刚从那一块地方征伐回来。班彪在汉书中说:汉武帝勒兵三十万,至北方大漠,恫喝三声,天下无人敢应;汉武帝遂感到没有对手的悲哀,于是班师回朝。班彪的这些张扬的话语叫汉武帝听了顺耳,所以他喜欢班彪。而“遂感到没有对手的悲哀”这句话,甚至是汉武帝自己给加上去的。汉武帝有一种浓重的帝王情结,而只有这句话才能让他感到说得到位。

但是汉武帝同时又是一个清醒的战略家。他明白光靠自己的亲征,光靠有一条穿越子午岭、直达九原郡的秦直道,还远远不够。有些事情是男人无法完成的,得把它们交给女人去做。

这是第一件事情。

第二件事情则是要把楼兰王的小儿子尉屠耆,请到未央宫来做人质。

这件事还得抓紧办。老楼兰王有两个儿子。据说他的大儿子尝归,已经被匈奴冒顿掳去,作为人质。因此这件事是个急事。匈奴人以人质尝归王子为要挟,已经使楼兰国有与汉室疏远的迹象,这是其一。其二,一旦老楼兰王百年之后,倘若在匈奴牙帐里长大的尝归王子回来即位,楼兰就会重新成为匈奴人的附属国了。

这是第二件事情。

第三件是有关汗血马的事。

据说在遥远的西域之西,阿姆河流域,有一个大宛国。这个地方盛产一种宝马,叫汗血马。它身材颀长、俊美、高大,走起路来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它的毛色纯净,血统高贵,或是纯粹的雪白,或是纯粹的血红,或是纯粹的碳黑,或是纯粹的鼠灰。

除了通常的好马所具有的这些特征以外,汗血马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它的毛孔里,不时地向外渗血。它的毛孔通常是在两种情况下向外渗血的。第一种情况就是草肥结籽时节,汗血马那油光闪闪的臀部,长鬃飘飘的脖项,不时地会有血珠从毛孔里渗出来,将毛色染红。第二种情况是在长期不使役、马肥上膘的情形下,毛孔向外渗血。

这两种渗血的原因,均出于汗血马的一种自然调节身体状况的习性。它不至于使自己过肥,过于臃肿,从而不能在突然的情况下投人使用。

而在平时不流血的情况下,那毛孔外面结成一个血痂。

但是它所以获得汗血马的美誉,大约主要还是由于下面第三种情况。

汗血马的奔驰,那是一种多么壮美的事情啊。脖子拱起,伸到尽可能达到的前方,头使劲往下勾着,脖子上的鬃毛则像乌云一样夸张地散开。它的腰身柔软,脊梁骨在骑手的跨下,像龙一样游动。它的肚皮紧贴着五花草原。它的四蹄,从远处望去只能看见四个蹄窝像四个银碗翻动。它的尾巴,那是一条怎样的尾巴啊!在骏马的风驰电掣般的游动中,它的尾巴像一把芨芨草扫把,平直地拖在身后,给这壮美的奔驰再增加一点飘逸感。

这时候,热血沸腾的马,它的每一个平口封闭着毛孔的血痂都突然迸破,于是鲜红的血液从毛孔中喷薄而出。这时毛孔里流出的一半是血,一半是汗。而流血最多的地方是马的前颊部分。那地方湿漉漉的,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马平日那光泽竖起的毛,则一绺一绺地,贴在马的皮上。这时候你伸手往前颊子上一摸,你的手掌会是一片血红。

所以它叫汗血马。

早在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归来之后,就给汉武帝绘声绘色地描绘了这汗血马的情形。当时汉武帝半信半疑,但是他的祖母告诉他,西域地面确实有这种宝马,它快如闪电,疾如旋风,当年汉高祖刘邦,就见过这种马。

汉高祖曾遇过一次危险。那就是史书上所说的“白登山之围”。那一次,初登九五之尊的汉高祖御驾亲征,准备在嘉峪关地面与匈奴人决一死战,功成毕于一役,结果是大败而回。那一次,匈奴的铁蹄一直将刘邦赶到长安附近的大散关。匈奴王狼旗所指,有一位白马将军,风驰电掣,差点在岐山地面生擒刘邦。

匈奴将军胯下的那匹白马,就是汗血马。

前面说了,刘彻是一位清醒的战略家,他的一生的文韬武略,几乎都是针对匈奴。包括我们前面谈到的细君公主的出塞,还有以后那昭君美人的出塞,以及楼兰国耆公子的典作人质,它的战略目的都是针对匈奴。

刘彻明白在西域的匈奴草原上,出现了一位天之骄子,这就是一统匈奴部落、继而一统西域的冒顿。英雄从来是成双成对地出生的,既然老天生了他刘彻,它必须给他找一个对手,这样英雄的这短短几十年生涯才不至于寂寞。冒顿就是刘彻的对手。

正是由于一封冒顿文书,汉王室才知道了嘉峪关外面,尚有那么辽阔的一片西域的。那是汉文帝时候的事了。

胃顿单于在给汉文帝的文书中,称他已将西域荡平,西域一十六国尽属他的麾下。他还说,楼兰王已经俯首称臣,从而楼兰国成为他的附属国和被保护国。而不愿臣服的大月氏则被他举国举族全部消灭,并且用大月氏王的头颅做了自己的酒具。

这样才有了后来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去探虚实。

汉文帝大约是念叨着“冒顿”这个名字驾崩的,他把他的这一块心病留给了他的继任者。

抗击匈奴不仅仅是出于凿边和建功的需要,它还出于对长安城安全的考虑。因为如前所说,匈奴的铁蹄已经踩到长安城的大散关,还因为对于这个强杆的今日东海明日南山的游牧民族来说,它没有疆界的概念。对于匈奴人来说,马吃草到哪儿,它的疆界就到哪儿。

在这个未央宫不眠之夜,淸醒的战略家刘彻明白,怀柔政策只是军事实力的辅助手段。他要完成征伐匈奴的大业,要把匈奴赶往更远的西方,还得加强他的军事实力。

他这时候想到了汗血马。

像那些所有冷兵器年代的统治者那样,他明白这个号称战争之神的骑兵的重要性,而在当前,这种重要性更为迫切。

“我要拥有汗血马!我要用汗血马组成一支可以在西域地面弓匈奴抗衡的铁骑兵!”汉武帝说。

该怎么将汁血马这件事提到大汉帝国的议事日程上来呢?帝王有他自己的思维,他想借助于传说。而在此时,民间传说中那居住在昆仑山上的西王母的面孔浮现了出来。“冒犯了,借你一用!”汉武帝说。

未央宫里,更点已经打到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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