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蹄平川,飞沙溅血,这原本说的该是那些上战场杀敌的将士们。然而可笑的是,我虽不是什么为国捐躯的勇士,过的却也是这样的日子。
因为我是山贼,从有记忆以来,我就已经是山贼了。
义父收养了我,并且把我培养成了雄鹰寨的接班人。
可我们虽是山贼,却从来都不抢穷苦百姓和正直商人。我们之所以抢劫,其实是为了救济贫苦之人。只是,这种作为,毕竟为世人所不容。
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我也并不想靠着流血而拯救任何人。这样不过是一种变相的善良,说到底,也是在作孽。
所以当我知道山寨被端了之时,我唯一心痛的是那些死去的弟兄们。报仇,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甚至还觉得解脱,二十五年了,终于,摆脱了那样的日子。
我知道,做为雄鹰寨的接班人,我必须足够冷漠,足够无情。唯有斩断所有****的牵绊,才能真正做好匪头的本分。
可是,我却遇到了青蓼,这让我措手不及的同时也逐渐沉沦。
是她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一见倾心,也是她,让我知道什么叫刻骨铭心。
虽然她所有的坚强勇敢,所有的不顾一切都不是为了我,可我喜欢的,恰恰就是这样无所畏惧的她。
我一直都知道,她不可能会属于我。可在她没有他的日子里,我依然甘愿默默守在她身边。没有任何目的,只是发自内心。
三年后,他还是回来了。
心中有失落,那是一定的。可一想到她从此就要幸福了,又觉得心里无比畅快。一直以来,我所有的情绪,都在跟着她走。
只是这么多年了,守护她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无法更改的习惯。突然之间没了守候,我的人生就好像只剩下一片空白。
我又重新拿起了酒坛。唯有酒,才能让我暂时将她忘却。
这么多年以来,沈冰一直都在我身边,我不是不知道。只是心里已经住了一个人,任凭其他人再好,都无法牵动我的心。
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呢?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彻底忘却青蓼的那一天。
爱这种东西,其实就跟美酒一样,会让人沉醉,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