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心不知足、多欲无厌。(贪求财色名利各种享受,迷恋不舍,谓之贪。)
嗔恚:常受人说长论短,常受人扰而烦恼,或被陷害。(稍不如意就生气怨恨即是嗔恚。)
痴:生在充满邪见的家庭、生在偏僻缺乏佛法与文明的地方,心谄曲、好奉承巴结、使诡计。(痴是指邪见、不信因果)
十恶之外,五逆是更重的恶行,其中一项是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它的果报是应入最苦的无间地狱受无量久远的大苦报。其他各种恶行各有其应受恶报,名目繁多,无法在此一一列举。
相对于恶来说,属于善的行为主要的是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不贪欲;不嗔恚;不痴。
能实行十善,得到的果报正好与行十恶者相反。程度重的死后生于天上享天福;程度轻的死后再出生为人。以前能行不杀者,再出生为人时,可得到健康、少病、长寿的善报;修其余善行者,各享应得的善报。
其次,看看恶的报应。
命由己作,相由心生,祸福吾门,唯人自召。我们来看看《武汉晚报》2006年10月5日第六版“社会法治”专栏报道“谋杀替身骗取保金被识破”的真实故事:
李春兰曾因诈骗被判刑十五年,尚为保外就医服刑人员。她于2003年与胡建刚等共同制造出一起替身“溺水失踪”的骗保事件,骗得赔偿金港币近一百六十万元。
次年,胡建刚购得美国万通保险公司亚洲有限公司一份保额共四十二万美元的人寿及意外伤亡保险。又故伎重施,于2005年4月18日,由胡在汉口青年路找到一名酷似胡本人的拾荒男青年,将对方骗到租住地,打扮得和自己一模一样后,又于21日将该青年灌醉,运到张公堤下的公路上,凌晨时用货车将该“替身”碾死。事后,则由李春兰出面,向保险公司索赔人身意外伤亡保险。不料这次露了马脚,万通公司向武汉警方发来协查函,怀疑此案有诈。经警方周密调查,胡李等人杀人骗保真相大白于天下。
此案为家族式犯罪,涉案四人均系亲属,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任其如何谋划周密,果报现前,法网难逃!
另外再看看2006年10月12日第36版据《重庆晚报》报道“误把猎友当猎物,举枪射击酿大错”的真实故事:
2006年3月28日晚,张群邀请好友王正友以及同村雷、徐二姓两位村民分别携带火药枪,一起到文夏乡天星农场方向的山林中打猎。四人分成两人一组,分头寻找猎物。次日凌晨零时许,张群来到当地一个叫凉风坳的地方。先到此地的王正友突发困意,就在草丛中睡觉。张群却误将王当作猎物,举枪射击,子弹正中对方头部,王正友当场死亡。张群发现酿成大错,害怕承担责任,便与雷、徐二人商量,在把死者背回家的途中,将尸体抛弃。事后,武隆县法院以非法持枪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张群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一个人能够不为非作歹,而且能够积极作出有益社会人群的事,便是一种善行。行善的结果,不仅社会大众蒙受其利,个人也必可获得裨益,如有恶报也可获得减轻。许多人在行善布施,捐印善书,服务人群后,往往身体变得更为健康,事事变得更为顺利和如意,便是获得善报的结果。明朝袁了凡的亲身经验便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事实上,许多研究面相的人士也大都相信,一个人如果能够多存善念,多行善事,则此人的眼眶泪堂处往往会出现阴骘纹,可以使人化险为夷,趋吉避凶。此外手掌上的生命线也会产生变化,例如生命线原为断裂的,结果会生出细线加以连接,或旁边出现细线为之保护,或出现四方纹,象征其只是有惊无险,这些都是为善的结果。
因此要想改变或扭转自己的命运,诸恶莫作,勤种善因,可能就是最有效的一个途径。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可以由一个人平日的作为是好是坏,是善是恶,来正确的推论此人的未来,甚至其后代是好是坏或成败优劣,因此佛家曾言:欲知过去因,令生受者是,欲知未来果,今生作者是。
这句话实在具有相当的道理在。职是之故,轻信宿命论,任凭命运的摆布是十分错误的,盲目听从江湖术士的信口开河,或花钱改运的伎俩更是一种愚昧的行为,因此邵康节曾言:有人来问卜,如何是祸福,我亏人是祸,人亏我是福。算什么命,问什么卜,欺人是祸,饶人是福,天网恢恢,报应甚速。
佛学简单的说,因果报应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法则就是因果报应的一套规则与定律。
再次,理解善恶不能轻易互相抵消。
“善业与恶业不能轻易互相抵消;须有相当的条件才可相抵。”这是堆持因果法则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则。善恶能相抵消时,“抵消”只是一种表面上看到的现象,实际上应称为“转业”较正确。
“转业”是指“原有的福报,因作恶而发生转变”;或者是“原有的恶报,因忏悔、止恶、行善、念佛而发生转变。”这时被转变的业报,或者由重转轻、由轻转无;或者现报转为后报、后报变为现报;或者根本断灭,或暂时中止而隐伏,以后遇缘仍会再发。情形复杂,无法一概而论,也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说得明白。
这一个特性与世俗上的情形大不相同。世上有钱、有地位、有势力的人犯了罪,只须花大笔钱,买通贪官污吏,就可免除应受的刑罚。但天地大公无私,因果法则之前,不分贫富贵贱一律平等,善恶不能随便抵消,有钱有势者做了恶业,无法用金钱改做善事以求抵消应受的恶业。否则有钱势的人,大可有恃无恐,做尽伤天害理的事,然后花钱做做善事,就可消灾,免受恶报,如此一来那有公平可言。
不过,佛出世的目的,是为了拯救众生出离苦海,当然也慈悲的替未信佛法、不明因果、犯下大恶重罪的人,指引了一条悔过向善的路。因此在符合相当条件之下,业报可以转变。如此一来,受到恶报、陷于痛苦绝境的人,也有了一线希望。
最后,别指望侥幸逃过因果法则。
无论以我们目前的智力能不能理解因果法则,因为宇宙间的一切运动都逃不过因果法则,佛学在这点上有许多真知灼见!
菩萨深明因果,知道种恶因,必受恶报。因而从言行上,甚至在起心动念处,严防种错了因,就避免受恶报。而凡夫不畏因果,平时纵贪嗔痴,犯杀盗淫,大胆妄为,什么坏事都敢做。直到恶报现前,才恐惧后悔,已毫无用处。我们学佛的人,应学菩萨修行,一方面净化身心,检点言行,处处止恶防非,不再种恶因;一方面时时为众生设想,多做利人的事,广种善因。
这是一条我们应当遵循的利己利人,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都有益的光明大道。要想了生死、出轮回、生净土、成佛道,也必须从这里做起。
总起来说,因果规律是佛法的核心,不懂因果,就不懂佛法;不信因果规律,就得不到佛法得利益。大家都应认识因果,深信因果,按因果规律办事。现在多种善因,现在将来必定消除业障,增长福报。现在种念佛的因,将来必获往生的果。
总之,一切都是循业显现的因果关系,种了恶因终必有其恶果,因果是不爽的。在这里,我想举下面几句俗话作为结束,这几句俗话除了劝善之外,的确含有其机率性因缘果的真理,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日子未到!
指导9:正确对待,信因果但不昧因果
首先,要正确对待因果。
一是难信能信。
有明显节奏的事情,渐次发展,最后一出结局出现时,人人都认为是理所当然,没人会感意外。人从出生而成长,从青年迈入盛年,由中年渐次进入衰老,然后老死以终,从因到果的变化轨迹明显可数,这种结果人们都能接受。
如果一生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中途却横死夭折,这样的结果就令人难以置信。作史记的司马迁就很难相信“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作善因必有善果的事实。伯夷、叔齐两兄弟是古代让国的圣贤,结果饿死首阳山。而孔门唯一称得上“好学”的颜渊,一生箪食瓢饮,结果短命而死。可是,天天杀人,食人心肝的盗跖,结果是安享天年寿终正寝。那些操行不良,好犯上、好作乱之辈,却安逸享乐过一生,富贵绵延好几代。“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真有“天道”吗?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真有必然关系吗?对此,司马迁很是疑惑。
自“因”种下开始,渐次发展到结果,中间有数不清的变数,最后结的果实,往往是意想不到的形态。因演变到果,存在着千头万绪曲曲折折的轨迹,粗心凡夫如何能细细数来,一丝不爽,一毫不缺?对于因果天命的所以然,在未知之前,唯有“难信能信”。毕竟“天命”及“因果”的事实,出自圣人经典之口,凡夫能以“因果”安然接受种种出其不意的事件,咬紧牙根,忍住怀疑,勉强接受。要摆脱凡夫的无知妄作,就得在因果大冶洪炉中番番烹炼,难信能信,才有浴火重生的一天。
二是难知能知。
始因演变到结果,冥冥中有一条轨迹,过程极其复杂难知。孔子历经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修齐治平的世间学问牢牢在握,过了四十岁仍无缘可仕,无处可一展长才。不是孔子求学不努力,更不是孔子无德无能,孔子五十岁时知是“天命”使然。内而孔子自身之命,外而鲁国之命,相互交错结成一张命运共同网。过了五十岁,孔子便进入从政的“命”,从鲁国中都宰,调升为大司寇,不久就代季氏摄行相事。五十五岁后,又无缘为政了。
每个人一生的因果变化,虽然微细难知,却总离不开“异时而熟,异类而熟,变异而熟”的三大原则。顺着过去的善恶行为而得的果报,佛法叫“异熟”。为什么以“异熟”称呼“结果”呢?因为最后成熟的结果,大大不同于初因的性质。因到果这三种变化,唯识述记说:“言异熟者,或异时而熟,或变异而熟,或异类而熟。”
因演变而成熟结果,必须经过一段时间,快则这一生就能尝到果实,慢则要下一辈子才有结果,远的甚至要数生之后,才会有结局。结果的时间有长有短,叫做“异时而熟”。许多人以为眼前做的不会立结果实,坚持不信因果。有一个从事教职的家庭,太太信佛,先生不信佛,先生撕了太太平日课诵的佛书,边撕边嚷着说:“你看一点也没事啊!”因要结成果,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加料酝酿,善恶行为的当下,或许一点事也没发生,但日久天长之后,便有出其不意的结果。这位自负的教书先生,多年后突然一病不起,果从何来呢?若知因果的异时而熟,心里就有数了。
从“远因”结成眼前的“果报”,在成熟前已历经许多辗转变化,有时添入加速结果的缘分,有时则加入减缓成熟的因素,从因到果有种种因素缘分,辗转成熟结果,叫作“变异而熟”。
印祖以“汝精进念佛之故,遂转后报为现报,转重报为轻报。即此一病,不知消几何劫数三途恶道之罪。”若懂得因果之间有“变异而熟”的情况,那眼前的一切结果,何尝不是业障消除的好现象?
人们从行为、言语、心念三方面造下远因,以后这些业因会以什么形态成熟结果呢?若先前造了善恶远因,后来结出不善不恶的“无记果”,就是“异类而熟”。因有善恶,果唯无记,因与果的类别不同。
圣人知因果之所以然,深信因与果有丝毫不爽的关系,故行事谨慎畏因,不敢昧因种下未来苦果。印祖说:“古之圣贤,无不战战兢兢以自操持,故其心不随富贵穷通所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圣人深知“如是因必有如是果”的原理,在因果大冶洪炉的烈火锻炼下,终能结出精金美玉的人品。
三是难得能得。
趋吉避凶,好果善报,人人梦寐以求。好果报须从好因缘来,不从因缘用心,只图好结果,那是心存侥幸。昧于因果的人,有的“常作恶因,欲免恶果。”譬如已经站在大太阳下,却想避开影子,不管如何奔走都是徒劳无功。有的“稍作微善,即望大福。一遇逆境,便谓作善获殃,无有因果。”(印祖语)好果善报,难得能得,只要取之有道,就有落实的一天。
凡夫深信因果,圣人深知因果,无不惧懔因果天命,懔于因果的圣人凡夫“势必改恶迁善,希圣希贤。虽在暗室屋漏之中,常如面对佛天。”(印祖语)心存因果观念的人,无处不有十目所视,十手所指,行事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唯恐素行有亏,种了恶因。因果就像一座全天候的监视器,它无时不记,无处不录,置身在这座大冶洪炉中,上智者因此证得本有佛性,下愚者因此不敢肆意纵情。“知命、立命”是世间圣人的修为,“菩萨畏因”是出世圣人的功夫。深晓因果,则乐天知命,不怨不尤,素位而行,生命穷谷也会有“溪壑为我回春姿”的时候。
其次,要不昧因果与不落因果。
不落因果是没有因果,不相信不怕因果报应。对于不信因果报应的人来说,眼前的利益高于一切,胡作非为,只想到自己心里如意,彼此互相争名夺利,以谋害相杀为乐,甚至吸毒遭踏身命。不讲五伦八德,天理良心。儿媳们不孝顺父母,兄弟们争长论短;为官不尽忠尽职,贪污受贿;富豪者大利盘剥,刻剥贫贱;享乐人犯邪淫,务农人轻五谷,广种洋烟;经商者短秤掺假;浪荡子心肠狠,拐骗抡劫行凶;妇女们灶上东西乱放,长舌妄语。
有些人认为作恶无恶报,违法乱纪。造恶因当然会遭受恶的果报。为何教育程度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低落,犯罪率增加?为何连死刑都遏阻不了罪案的发生?追根究底,是因为他们心中认为:“人都会死,死后一了百了,与其在世平淡一生,不如大捞一把,舒服享受快乐。即使被捉,顶多判个死刑,枪声一响,不见大痛苦,侥幸也不一定被捉”。
可见,不相信因果报应,乃是人心堕落、犯罪增加、社会不安的最主要原因。长期以来因果的信仰与低俗的迷信被画上了等号,而受到忽视与不理解。因果观念对于匡正人心,有非凡的功效。大家有因果观念,会使贪婪、凶暴的心冷静下来,在犯罪之前慎重考虑一番,避免铸成大错。人人明白因果,大家就能步入善道。不昧因果就是不抹煞因果,明白认同因果。了解自己受的果报,清楚知道是过去种什么业因感报的。“大修行人,不昧因果”。
安世高大师在过去两次到广州还命债。他本来可以避免,而不去避免。因为这一生避免了,来生也避免不了。欠了账总得要还清。欠命的偿命,欠钱的还钱。这就是不昧因果。
一日,百丈禅师在法堂上看到下面的听众中,总有一位白发老者混在很认真的听法。当****结束众人散后,这位白发老者却没走。禅师问老者是什么人,白发老者上前向百丈禅师礼拜后说:“我非人啊!在过去迦叶佛时,我曾住在这个山里,有学人问我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我对他说不落因果于是五百世投生成了野狐身。今天我想请和尚代下一转语,保我解脱野狐身!”
我们知道因果论是佛教十分重要的哲学理论之一,佛经中常用因果论来描述一个人的事件源由,可以说,没有因果论的支持就没有佛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