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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叶小八快步进帐,刚踏进帐门就见万老头黑着脸坐在正中的矮榻上,林书岚和跟来的两个管事铁青着脸站在他的下首。

“师傅……”叶小八掐了自己一把,逼出眼泪经着眼眶冲万老头唤道。

万老头正在大发雷霆,他的乖徒儿逛个街就逛没了,还宿夜不归,这女娃娃家名声最是要紧,要出了什么事,以后可怎么办?

听见叶小八的唤声,老头还以为自己一夜未睡幻听了呢,等看到自己的徒儿怯怯的站在面前,他还不相信的揉了揉眼睛。

“师傅,阿宝被那银毛拐走了。”叶小八委屈的拉着万老头的袖子呜呜的哭了起来。

万老头轻拍着叶小八的肩轻哄道,“傻丫头,回来就好,师傅我这心提了一夜,现在终于能回肚子里了。”

叶小八继续告银毛的黑状,“师傅,那银毛真可恨,让狼群围了我们一晚上,非拐了阿宝去才走!”银毛,你现在好歹也算我女婿了,为丈母娘背黑锅是女婿的义务。

夜不归宿这一节就被么“合情合理”的给抹了过去,至于这其中的不实之处,因为考虑到女孩子家的名声谁也没有声张。万老头也对银毛纵狼围徒的事表示了宽大处理,让人买了一百头羊赶进草原深处,算是阿宝的嫁妆。

周睿景是知道半个真相而缄默不语的一员,他此时的内心是极为矛盾的。就感情方面来说,他是真“有点”喜欢叶小八,很愿意相信她是真的被狼群困在了草原上,可他那清醒的理智到一直在提醒他叶小八的夜不归宿,叶小八那套被狼群围困的说辞他压根就不信,她定是与那梁人在一起待了一夜。

周睿景的心像洪涛里的小船摇摆不定,不知道自己是该屈从于感情还是要遵从于理智。就在他左右摇摆之际,俊生却带了人手找场子去了。

那提尔草原的深处,有一匹银毛的大狼,它的名字叫肯。

肯出生在那提尔第二大的草原狼群之中,它的父亲是狼群的狼王。

肯没有母亲,是由狼群的保姆沙亚养大的。沙亚是头年老的母狼,每天负责帮出去打猎没时间带崽子的母狼带小崽子们。

狼的幼儿期很短,从它们能用四肢四处奔跑之后,就将开始学习狩猎。沙亚总是让肯当狼崽子们的首领,让它像它父亲那样带领着小狼们四处扑闹。

其实狼的幼年期也很短,肯的体形在过了六个月之后就开始猛长,曾经半灰的毛色也开始掉毛,大片大片的往下掉,没过几天它和沙亚的洞穴就到处都铺满了它掉下来的灰毛。

灰毛掉完之后,肯的毛色怪异的成了银色,沙亚静静的卧在洞中看着它,眼角有些许的湿润。

肯接替它爹黑狼当首领是在它出生三年以后,(这是按人类时间算的)老黑狼因为围猎被人类打瘸了腿,退休了。而年老的沙亚,也在这一年安然的闭上了眼睛。

之后,肯在草原上所向披靡,险有敌手,它用武力合并了草原上最大的两个狼群,雄踞在水草最为肥美的地方,就连人类也对它忌惮三分。

要说肯的生命里还有什么东西是不完美的,那就是它一直没有找到能让它倾心忠诚的伴侣。它的眼光就和天上挂着的圆饼一样高,狼群里青春可爱的小母狼在它眼里傻的像羔羊,半熟不熟的母狼又太过矫情,想要摆狼谱也不看看它们有没有那个资本。

最后挑剔的肯,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当年与自己一同扑闹玩乐的狼兄弟们都找到了老婆,有了小崽子,而它却一直还在打光棍。

除了春天没到,世界在它的眼里一切皆是完美的。

肯的春天在一个饼圆风高的晚上来临了,当时它正伏卧在静静流淌的河水边,孤寂的看着河水里

的另一个肯。

一个犹如天籁般的嚎叫引起了它的注意,这清澈响亮的声音、这抑扬顿错的音调,让它瞬时就觉得自己坠入了爱河,它想也不想的抬了脖子回话,它说“妹子,你的声音真好听!”

等它飞奔而至,看到的是头像天上白云一样的漂亮母狼,那雪白的毛,那漂亮的眼、还有那优雅的身姿,它彻底的沉迷了。

它垂下高傲的头,温顺了倔强的耳,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它的心像下雨天时天上打的鼓,轻一下、重一下的隆隆擂着。

它低低的咆哮,向母狼说,“你长的真漂亮!”

母狼呲牙骂了句:“流氓!”

它试探的往前走了两步,看见火光下母狼翠绿眼睛中的好奇。等等,沙亚教过它,求偶的时候不能太蛮横,要温柔、要诚心。

它对母狼说:“我叫肯,你叫什么?”

母狼呲牙低咆,“你管我叫什么。”

它轻伏下高壮的身躯,讨好的凑近母狼,“我喜欢你。”

肯的表达很直白,母狼的反应也很可喜,它并没有拒绝肯的示,爱,而是也凑过头去向肯嗅了嗅。

以狼的眼光来看,肯绝对是帅绝狼寰的。母狼用挑剔的眼光看了它一遍又一遍后,勉强的呲了呲牙。

这是它狼生中春天开始的呲牙,肯高兴的就想抬头嚎叫,它要让整个狼群为它欢呼。

母狼很快制止了它犯傻的行为,它扭头看了看身后的人类,对肯说。“我们走吧。”

对于当天这场速度奇快的求偶,狼群是这样流传的,伟大的银毛狼王“肯”以绝对的雄姿征服了美丽的狼后“阿宝”。

如果想要知道当时的真相,其实问一问狼王与狼后的六个小崽子就知道了,它们一定会告诉你,阿娘把阿爹约出来后痛揍了一顿,阿爹就老实到了现在。

阿宝和人类有八年的生活史,除了每年春天的时候它会像别的动物一样特别忧郁之外,它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好。

八年时光于人类来说只不过是短短一瞬,可对于一头狼来说,那已经是它生命的一半;这年的春天,阿宝更加忧郁了,如果它不在了,谁来陪伴它的小女孩。

察觉到了它的忧郁,和它一起生活了八年的小女孩带它来到了有着宽阔草原的国家,遇到了改变它后半生的笨蛋。

事情发生在它引走这个笨蛋和狼群之后,这笨蛋居然以为它同意了它的求爱,乐滋滋的引着它往深山中走。

走进深山中会发生什么,它作为动物的直觉已经让它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是它又不是来求偶的,它是来扁狼的。这个银毛太可恨了,以为叫几声就能把它拐走?简直太可笑了!

就单个的体形及力量上来说,它要是明着来根本就不是银毛的对手,不过突袭的话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肯还在晕乎乎的等着做新狼,没想到漂亮的母狼立时就翻了脸,亮出尖利的獠牙猛的冲它扑了过来。

肯几乎是立刻就明白的它的意思,它想偷袭自己,原来接受求爱是假,想要咬死它才是真的。

如果没有它,它的生命就不会再有春天!傲视草原的狼王引颈待勠,心甘情愿的把脖子伸了出去。

阿宝可没跟它客气,一口咬在了它的耳朵上,银毛狼王发出幼狼般委屈的呜咽声,顺了耳朵做委屈状的伏低了身子。

如果阿宝是一只自小跟族群生活在一起的森林狼,那么它不会因为看到某只闭眼伸着脖子准备挨咬的银毛狼而心软,它只会毫不犹豫的一口咬断银毛狼王的脖子。

可惜的是它是与人类生活了八年的阿宝,在这八年里它学到了很多人的智慧,却没有学到森林狼的残忍。对于一个比自己强壮却心甘情愿闭眼让自己咬的同类,它下不去口。

不咬又不解气,所以它一口咬在了银毛狼顺服的大耳朵上。劲道不轻不重,刚好有痛感。

这个咬耳朵的习惯后来被肯和它的后代一直延续了下去,渐渐的演变成了那提尔草原狼群的求偶动作。

意料中的疼痛没有到来,取而代之的是耳朵上的酥麻痛感。肯张开眼睛,看见的是白狼翠绿的眼睛中隐隐的柔情。

肯心中一喜,扭了头在白狼的脖颈上蹭了蹭,白狼无奈的放了它的耳朵扭身就走。

“你要去哪?”肯着急的问道。

白狼回身瞥了它一眼回答,“回去”

肯委屈的低下头,“跟我在一起不好吗?”

白狼犹豫了一会,默然转身。

“没有你,我这里就没有春天!”粗大的狼爪捂在了自己已经加速蹦跳的心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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