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多”之间的逻辑推演是由“引力”和“斥力”完成的。确切地说,“一”和“多”之间的逻辑推演是由“一”本身的“引力”和“斥力”完成的。“一”由于自身对自身的“斥力”产生“多”。但是,作为“一”自身对自身排斥的结果,“多”最终并没有完全脱离“一”而存在。也就是说,“多”最终因为“引力”而不能完全或者绝对排斥掉“一”。举一个相对具体的例子来讲,“大苹果”和“小苹果”虽然是不同的苹果,但是它们不管变成什么样子,都最终逃脱不掉它们成为“苹果”的命运。“大苹果”和“小苹果”,它们都因为“苹果”自身对自身的“斥力”使其相互之间存在区别,但是又因为“大苹果”和“小苹果”之间的“引力”而使其最终成不了“香蕉”或者“梨子”。再如,“青年人”、“中年人”、“老人”和“小孩”,他们虽然在具体意义上是不同年龄层次的人,但是从根本意义上讲,他们都是“人”。
总结黑格尔关于“一”和“多”的逻辑推演,我们应理解以下几点:“一”和“多”是彼此联系在一起的整体;没有“一”就没有“多”,“一”和“多”是统一的;“多”是由于“一”自身对自身的“斥力”而造成的,但是“多”最终并不会超出“一”本身,实际上,“斥力”和“引力”是一回事。
量
黑格尔认为,“量”是扬弃了的质。量在一定限度内不影响“质”或者“存在”的规定性。任何确定的规定性至少在一定限度内和“量”没有任何关系。“量”包括“纯量”、“定量”和“程度”三个环节。“纯量”是一个相对笼统的概念,指的是没有被确定的量。“定量”就是有限度的量,“定量”可以分为“数”、“外延量和内包量”和“量的无限”三个范畴。“程度”就是表示度数的。针对“限度”的广度来讲,“程度”表示的是“外延之量”,简称“外延量”。针对“限度”的深度来讲,“程度”表示的是“内涵之量”,简称“内涵量”。
“自为的存在”是“质”发展的最高阶段。从此,“质”就过渡到了“量”。黑格尔认为,“量”是扬弃了的质。量在一定限度内不影响“质”或者“存在”的规定性。任何确定的规定性至少在一定限度内和“量”没有任何关系。“量”包括“纯量”、“定量”和“程度”三个环节。
1、纯量
“纯量”是一个相对笼统的概念,指的是没有被确定的“量”。
既然“纯量”是没有被确定的量,那么就肯定有一个已经被确定的量与“纯量”相对应。黑格尔认为,和“纯量”相对应的量是“限量”。“限量”是一个相对具体的概念,是指已经被确定的量。“纯量”和“限量”也是辩证统一的,两者不可分割。一方面,“纯量”是“限量”的基础,没有“纯量”就没有“限量”;另一方面,“限量”是“纯量”的延伸,没有“限量”,仅仅谈“纯量”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为了更明确地理解“纯量”和“限量”以及它们之间的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不妨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我们在谈到“时间”的时候,如果不给它限定是“两小时”、“三小时”或者“五分钟”等等,那么“时间”这个概念就是非常模糊的,是一个没有被确定的量,是一个“纯量”。当然,如果“时间”不能或者没有被限定为“两小时”、“三小时”或者“五分钟”等等的时候,“时间”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相反,“两小时”、“三小时”或者“五分钟”等等,它们是一些已经被明确限定的量,是“限量”。实际上,“时间”真正发挥它的存在意义的时候,正是它被限定成“两小时”、“三小时”或者“五分钟”等等的时候。因此说,“纯量”和“限量”两者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两者缺一不可。
另外,黑格尔还认为,量还可以从“连续之量”和“分离之量”两方面进行理解。“连续之量”是针对量自身的同一性来讲的;“分离之量”是针对量自身所包含的单位来讲的。像“纯量”和“限量”的辩证统一一样,“连续之量”和“分离之量”也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连续之量”实际上就是分离的,因为“连续之量”是“多”的连续,而“多”如果不是分离的,又何以称其为“多”?另一方面,“分离之量”也是连续的,这是由量本身的同一性决定的。还举“大苹果”和“小苹果”的例子,单就“大苹果”和“小苹果”来讲,它们是“分离之量”。但是,单就“大苹果”和“小苹果”都是“苹果”来讲,它们是“连续之量”。
2、定量
“定量”是从“纯量”里延伸出来的概念。前面我们已经知道了“连续之量”和“分离之量”的辩证统一关系,那么,“分离之量”的直接性结果就构成了“限量”和“定量”。黑格尔认为,量的分离就是“限量”,也就是“定量”。很显然,我们可以得出“定量”含义:“定量”就是有限度的量。“定量”可以分为“数”、“外延量和内包量”和“量的无限”三个范畴。
“数”
黑格尔认为,连续的“限量”自成一体,以区别于其他“限量”。这样得出“数”的概念:“数”是对“量”、对“限量”的限定。从“数”的角度来理解“限量”或者“定量”的概念,那么,“限量”就是有“数”的规定性的量。
“数”又分“计算之数”和“记序之数”两个方面。“计算之数”是计“量”的数,规定量的数目,例如:一个苹果、两个鸡蛋中的“一”和“两”。“计序之数”是规定“质”的数,它规定“质”的等级和度数,例如:“第一层楼”和“第三阶梯”中的“第一”和“第三”。
“外延量和内包量”
“外延量”是某一限量所包含的单位的外在表示。“内包量”是“外延量”所包含的各个单位的具体。当然,“外延量”和“内包量”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十个篮子”排成一排,相对于它所包含的“十个不同的篮子”来讲,“十个篮子”就是“外延量”,而“十个篮子之中的”每一个“具体的篮子”相对于“外延量”——“十个篮子”来讲就是“内包量”。
“外延量”和“内包量”也是辩证统一的。“外延量”是“内包量”的基础,“内包量”是从“外延量”的概念中延伸出来的概念。实际上,“外延量”就是“内包量”;“内包量”也都是“外延量”。
“量的无限”
“限量”或者“定量”是指已经被确定的量,表面上看是“有限的量”,是已经受到限制的量。但也并不尽然,“限量”或者“定量”在受到“限定”的同时也是不受限制的。“量的无限”讲的就是“限量”或者“定量”不受限制的性质。具体来说,例如“三分钟”、“五公里路程”是“限量”、是“定量”,但是相对于“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纯量”来讲,“三分钟”、“五公里路程”本身又是无限的,因为可以有无数个“三分钟”,“五公里路程”。那么,谁又能绝对说清楚“三分钟”和“五公里路程”到底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呢?所以说,“限量”和“定量”本身也是相对而言的。而“量的无限”要说明的就是它们的“不受限制”的特性。
3、程度
黑格尔认为,“限度与定量本身的全体是同一的。限度自身作为多重的规定性,是外延的量(或广量);而限度自身作为简单的规定性,则是内涵之量(或深量)或程度”。所以说,“程度”就是表示度数的。“限度与定量本身的全体是同一的”表现在“有多大‘限度’,就有多大‘限量’和‘定量’”。
针对“限度”的广度而言,“程度”表示的是“外延之量”,简称“外延量”;针对“限度”的深度而言,“程度”表示的是“内涵之量”,简称“内涵量”。
“外延量”和“内涵量”是相互依存的量的概念。两者是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不可分割。“外延量”是“内涵量”的外在表现,是多重性的,复杂的;“内涵量”是“外延量”的基础和本质,是单一的,简单的。没有“内涵量”也就没有“外延量”;没有“外延量”,仅谈“内涵量”又是不现实的,空洞无物的。以体温计为例来解释一下“外延量”和“内涵量”的关系。体温计的读数相对于它所标示的温度来讲,是“外延量”。而体温计所标示的温度相对于体温计的读数来讲,又是“内涵量”。没有温度,就没有体温计的读数,没有体温计的读数,又不能正确标示温度。所以,体温计的读数和它所标示的温度是相互依存、相互包容的,两者都不能离开对方而单独存在。这也正是“外延量”和“内涵量”的关系。
度
“度”首先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和“量”都是构成“度”的最基本的环节;“度”就是有“质”的定量。黑格尔认为,“度”才是“存在论”发展的最高形式。“质”和“量”的概念都是因“度”而存在的。“度”又可以分为“特殊的度”、“实在的度”和“本质之变”三个环节。“特殊的度”又分为“特殊的限量”、“特殊化的度”和“度中的自为之有”三个环节。“实在的度”又分为“独立的诸度的关系”、“度的诸关系的交错线”和“无度之物”三个范畴。“本质之变”是“度”的最后一个范畴,也是“存在论”的最后一个范畴,是“存在论”向“本质论”过渡的转折点。
从前面的内容我们已经知道,黑格尔所讲的“质”,是“存在”的直接的规定性。黑格尔所讲的“量”,是扬弃了的质,在一定限度内不影响“质”或者“存在”的规定性。黑格尔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把“质”和“量”统一为另一个概念——“度”。黑格尔认为,“度”才是“存在论”发展的最高形式。“质”和“量”的概念都是因“度”而存在的。那么,到底什么才是“度”呢?或者说,我们应该怎样来理解“度”这个概念呢?黑格尔认为,“度”首先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和“量”都是构成“度”的最基本的环节;“度”就是有“质”的定量。
黑格尔分析认为,“度”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量”,是一种把“此质”规定为“此质”,把“彼质”规定为“彼质”的“量”。一旦当这种具有绝对规定性的“量”发生变化,并且超出某种限度的时候,就会引起“质”的变化,这就把存在论最终又回归到“质”上面了。“存在论”只有把“质”、“量”和“度”最终结合起来的时候,“存在论”也就走到终点了。黑格尔在《大逻辑》一书中这样论述“度”以及“度”和“质”、“度”和“量”的关系:“一切存在着的东西,都有一个度。一切规定的存在都有一个量,而这个量属于某物本身之本性,它构成某物本身之特性,是它的内在的东西。某物对此量并不是无所谓的。不是当量有了变化,而某物依然如故,而是量的变化会改变某物的质。”
具体来讲,关于“度”,黑格尔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1、“特殊的度”。“特殊的度”又分为“特殊的限量”、“特殊化的度”和“度中的自为之有”三个环节。
“特殊的限量”指的是具有特殊的质的规定性的限量。一物在“特殊的限量”的范围内,“质”保持不变。“量”的变化一旦突破“特殊的限量”这个限度,就意味着此物会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即“质”会发生变化,此物便会变成其他的物。
“特殊化的度”实际上指的仍然是“特殊的限量”。当量的
变化达到能使物体的“质”发生变化的度的时候,这时候的度就不再是一般的“度”,而是“度”的“特殊化”。
“特殊的限量”和“特殊化的度”实际上讲的是同一个问题。但是黑格尔在讨论它们的时候,使用的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像这样把一个东西用两种因素来考虑,就是“度中的自为之有”。例如,我们用“质量”和“体积”两种因素来说明“密度”这个概念,“密度”就是“度中的自为之有”。再如我们用“时间”和“路程”两种因素来说明“速度”,“速度”就是“度中的自为之有”。
2、“实在的度”。“实在的度”又分为“独立的诸度的关系”、“度的诸关系的交错线”和“无度之物”三个范畴。
“独立的诸度的关系”主要指互相独立的事物之间的“质”与“量”的关系。例如,碳元素和氧元素发生化学反应的时候。“碳”和“氧”本来都是彼此独立的事物,但是当它们发生化学反应的时候,这样的“量”的变化(也即度的变化)能引起两者之间的反应,从而产生新的物质。在这里,“碳”和“氧”发生反应的时候,“碳”和“氧”之间的“质”与“量”的关系,就是“独立的诸度的关系”。
“度的诸关系的交错线”主要讲的是同一物的“质变”与“量变”之间的关系。黑格尔把同一物的“量变”引起“质变”而产生新物的那个“限度”称为“量变引起质变的交错线”。
“无度之物”是说当“量”的变化引起“质变”并产生新物的时候,新物相对于旧物而言,就是“无度”。“无度之物”超出了旧质的范围。
3、“本质之变”。“本质之变”是“度”的最后一个范畴,也是“存在论”的最后一个范畴,是“存在论”向“本质论”过渡的转折点。
黑格尔认为,不管是从“无度”到“度”的变化,还是从“度”到“无度”的变化,这样的变化都是表现的变化,或者说是状态的变化。实际上,不管怎么变化,有一样东西肯定是不会变的,那就是“本质”。冰变成了水,水又变成冰,变来变去其实都是同样的东西——H2O。气体二氧化碳变成了干冰,从本质上讲仍然是CO2。那么,什么是“本质之变”里所讲的“本质”呢?本质又是怎么回事呢?这就过渡到了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二个范畴——本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