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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地落叶(17)

我记得小时候父亲年轻一点时的形象,他是一个生活从容的人。菜要好好切,不要切得跟狗咬似的,也不要切得跟猪食一样。衣服要好好扣,不要弄得上扣搭下扣,两个裤脚高低不一的样子出门,跟个叫花子似的。父亲对于儿女的生活教育,是从小事着眼的。

父亲生活仔细,什么事情都考虑得十分周全。出门上班会反复返回家里,强调不能玩火,不能搞水。街上有个被火烧得面目全非的人,父亲说,“那就是被火烧的”,弄得我很怕火、怕灯、怕蜡烛。但是,我不怕水,我常常背着父亲跟我哥到河边去是常有的事。每当大我三岁的哥得罪我时,我就会威胁他说:“我要向父亲告密,我要把你带我去河边的事情告诉父亲。”哥不退缩,反而要挟我:“下次不带你去,你一个人在家好了。”我一点办法都没有。

父亲是个聪明人,许多废物到他手里都可以变成玩具。比如,纸和竹篾可以做风筝、风车,铁丝和木板则被父亲做成捕鼠夹和捕雀夹。夹到的老鼠和麻雀,通常就成了我童年的美味。

父亲爱书,他搜集有许多旧书,而且每一本书的来历都有一些故事。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习惯于在那竖排的繁体字书上爬来爬去,直到“****”

来临,母亲替父亲焚书,焚了三个夜晚。

但这并未影响父亲给我讲《山海经》、讲《水浒》、讲《三国演义》。他讲故事的时候充满激情,也充满技巧,知道讲到什么时候打住,让人且听下回分解。

父亲还常常给我讲他自己的生活经历、他的童年,包括他在私塾读书,被罚,不敢回家而躲在名叫大阳沟的阴沟下;他下广东做生意,老实人吃老实亏,老实人赚老实钱;桂林沦陷那年,他被日本鬼子抓去,死里逃生。那是一种沧桑的讲述,其间却包含有人生的不少乐趣与经验。退休后的父亲一年四季腰上围着蓝色围裙,手臂上戴着蓝色袖笼,在烟熏火燎的厨房煮饭、炒菜、洗碗,而且总是不让儿女沾边,仿佛他浑身上下不会疲惫,浑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劲。此外就是每天坐在光线明亮的门口读书,碰上熟人跟他打招呼或请他帮忙干什么时,他才停止阅读。

我成家后回去,最常见的风景是手不释卷的父亲在得胜路25号的屋檐下坐着。得胜路25号这间房子,是父亲的结发妻子故去之后,他一手拉扯着我的大姐、二姐,一手做生意买下的。收摊时,父亲习惯把一天的收入缝在大姐补丁重重的衣服里。

夏天爱穿圆领短袖针织衫、冬天喜欢穿中山装、食指和中指间夹着自卷烤烟的父亲,看见我,总是格外高兴。我喊他,他应我,我进屋,他尾随,拿出他做的好东西命令我吃。我香香地吃着,他笑笑地看着,我吃得越香,他脸上的笑意越慈祥。这就使我想起我和我哥的成长岁月,家里的粮食不够吃,父亲就到出嫁后的大姐、二姐家去借购粮簿买米回家的情景。有父亲在,就有温饱的日子在,就不愁一日三餐没有饭吃。凡此种种,如今只能在我的梦里出现,在我的心里以熟悉而又永恒的片断影像重现了。

1997年的春天,我永远失去了承欢父亲膝下的快乐。父亲最后的人生形象,在我的视界定格成一尊永不磨灭的雕像。他孤单地坐在轮椅里,腿上盖着毡子,毡子上面放着书,书上面压着他的手。无论那书打开还是合上,父亲的手,都习惯了压在书的上面。这就是我的父亲,一个读书爱书爱到老死的生意人。

父亲的遗嘱一点儿都不出乎我的意料,他是一个读书人。他的遗嘱开头是每个家人的名字,从大到小,一一罗列。中间是希望彼此团结,不要因为他不在了就纷争不已。结束句是一串的“我走了哈哈哈……我走了哈哈哈……”,没有句号,只有两排长长的、无尽的省略号。

此刻,我又看见高大、谢顶、抽烟的父亲,用手转着轮椅的车轮,膝上放着一本旧书朝我而来。我怀抱着的白玫瑰突然变红,时光倒转,红玫瑰一下就映红了父亲高兴的笑脸。

我,哭了。

(刊《桂林晚报》2010年6月20日父亲节专版,入选《中国散文精致读本》)

嫂子

嫂子是哥的结发妻子。嫂子来自世界最微不足道的一个乡村。嫂子的私人身份是家庭妇女。嫂子不喜串门,不知是怕打搅别人,还是怕被别人打搅。总之,家庭妇女的私人身份,使嫂子哪都不想去。见人笑脸相迎,唯恐怠慢人家。动念写嫂子,是因为父亲常来入梦。常来入梦的父亲在黑黑的镜框里向我俯视,神情安详地说:“我虽病得不轻,但有你嫂子精心侍候,你就安安心心上班去吧。”如是,嫂子旧日为父亲付出的每一种劳动,便像大理石雕一样,轮廓清晰地在我心头耸立。

父亲要人全天服侍的日子不多,但是已到耄耋之年。

初次目睹嫂子恭顺地侍候卧病在床的父亲,是在我周末回家探视父亲时。那时我哥在外面做事,嫂子正从父亲的房间里端着一个尿壶出来。看见我,嫂子把尿壶放在父亲的卧室外面,回过身又走到父亲身边,伏下去对着父亲的耳朵大声说:“爸,你美凤回来了。”

我走进去,站在嫂子也站在父亲身边,迅速扫了一眼父亲的卧室。父亲的卧室依然干净,蚊帐顶上绷着的绿色塑料薄膜显然不久前刚刚洗过。陈旧斑驳的墙壁,也被嫂子用拆开的旧挂历重新裱过了。就是父亲床头柜上摆放着的各式各样的药瓶子,同样被嫂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由于时时打扫,房间里没有一点中西药与病人身上混杂的异常气味。

知道是我回来,父亲浑浊的眼睛四下张望。我赶紧与嫂子换个位置,靠近父亲床头说:“爸爸,是我。”

“唔”,父亲回答。然后挣扎着起身。我和嫂子赶紧合力帮忙,用枕头垫在他的腰上。

“你工作忙,不要老往家跑。我有你嫂子侍候着呢,没事。”父亲斜靠在床头,喘息着看我。微微发烧的手掌,朝我伸来。我赶紧握住,很温存地跟父亲说了一阵话。在我很温存地跟父亲说话时,嫂子早已手脚麻利地为父亲洗好了尿壶,放在父亲垂手可拿的地方。我问嫂子:“父亲卧床不起有多长时间了?”嫂子平静地说:“自从你上一次回家之后,爸就再也没有起来过,书也没有翻过了。”“那你和我哥怎么不打个电话给我?”“你忙,爸不让说。”嫂子温和、谦恭地笑笑。我再问:“族上有人来过吗?”嫂子没吱声。沉默中,轻轻为父亲捶腿。

再度目睹嫂子那么周到地侍候父亲,是在医院病房里。那是一个冬天的傍晚,天色早早地黑了下来。我编好第二天的报纸版面后赶到医院,父亲的床边还支着打点滴的铁架。透明的药液,正一滴一滴流进父亲鼓鼓凸出的血管。嫂子端着碗,背对着病房门口,在给父亲喂饭。身旁还放着鸡汤和青菜。父亲镶着假牙的嘴巴有气无力地咀嚼着,速度非常缓慢。而且由于吃药过多味觉不灵的缘故,父亲不大肯张口吃东西。嫂子便像哄小孩一样,不停地哄父亲再吃一口、再吃一口。我不知自己在病房门边停留了几分钟,我只感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那种境界。温暖的感觉,瞬间把我包裹得严严实实。

父亲生活不能自理的状况延续了半年多的时间,嫂子始终以一丝不苟的熟练把父亲侍候得干干净净、舒舒服服。无论父亲说什么,或吩咐她去干什么,她都一概洗耳恭听,默默干好。这是一个追求时髦和崇尚休闲的时代,满街燃烧着前卫男女充满欲望的火热激情。嫂子的一言一行,从外表到内心,却在向人展示着中国传统美德的崇高。她使自以为知书达理的我满怀崇敬。因为,她的行为让我见证了一种来自中国传统美德的孝道与贤淑。这种孝道与贤淑是中国传统美德光明的再现与延续。

然而,嫂子的美德却鲜为人知、鲜为人敬。除了少数几个街坊邻里略知一二外,嫂子心中那个“父母在,不远游”的情结却被人误以为懒得出去做工。就是我,也曾深深误解过嫂子。我在父亲耄耋之年病倒前的一二十天,还以不理解的口吻回家劝说过嫂子外出寻份工做。那时嫂子正在晾晒刚为父亲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她没有回头看我,也没有说去或不去。她只是静静地从桶里往外拿父亲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拿,一件一件地拧干,抖平,晾晒。她知道我站在她身后看她,但不知道我的眼睛在那一刻忽然蓄满泪水,不知道我内心里对她道的那声谢谢。

哥哥从事个体工作,侄儿、侄女在校读书,嫂子对父亲身体力行的关照与精神的芳香,使年老体弱的父亲时刻处在一种阳光般的心境之中。这种阳光使我对真、善、美的悟性与实践有了更深层次地理解。才满四十岁啊,嫂子的头上就有了白发。而在时刻需要人服侍的父亲跟前,她似乎从来也没有疲惫过、取巧过——这正是她作为儿媳的可贵、高尚之处。这种可贵与高尚,不止一次震撼并感动我同样身为女人、身为儿媳的内心。

为使父亲的饮食起居方便,嫂子同哥一样,每天都比父亲起得早。如果这是一个晴天,嫂子就会和哥一左一右搀着父亲到门口的屋檐下坐好晒太阳,再返回父亲房间把他看的书拿出去递给他或放在他身边。要是一个阴雨天的话,就把父亲搀出卧房门口,搀到屋中天池旁边的沙发坐下。当然,书是永远不会忘记拿给父亲的。接下来的时间里,哥做工去了,嫂子手脚麻利上街为父亲买早点,然后才去买菜。由于担心在外买菜的时间太长而给父亲生活带来不便,嫂子总是格外留心地加快步伐尽早回家。

1997年2月,春天回来了,父亲却走了。嫂子跟我们这些儿女一样悲伤难过,她甚至在父亲遗体前哭晕了自己。

嫂子后来得了一种叫做甲状腺肿的病,病病歪歪的,瘦得皮包骨。以她对父亲的精心照顾,她应当得到亲人无微不至地关照。但我没把她的病当一回事,甚至对她因病引起的唠叨难以理解。一个冬天的雨夜,嫂子实在难以忍受病痛的折磨吧,就到我家来陈述她的疾苦、她的辛酸。我有些麻木,我在给她让坐之后就走了神,我不知道我的心飘向了哪本书里。总之,我没有一心一意地倾听。嫂子是个敏感的人,见她的话我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应着,勉强坐了一会,就匆匆地,一再表示歉意地走了。

后来我也极少回去看望嫂子。我只在梦见父亲的时候回去,于父亲的遗像前烧香三炷,或者嘱咐嫂子上街买菜时顺便买点父亲生前喜欢的食物供奉。嫂子虔诚应着,付诸行动前仔细问我梦中情景,与我共享梦见父亲的温馨和快乐。我感觉得出嫂子喜欢我回家,也感觉得出嫂子为自己没有活得像我一样“体面”而惭愧的心情。望着嫂子头上的白发,我的内心渐渐被一种温情脉脉的内疚所笼罩。我不太敢直视嫂子善良的眼睛,不太敢想嫂子作为一个现代女子却过着老式儿媳那种温、良、恭、俭、让的乏味生活。

嫂子姓罗,青山松林人。嫂子在父亲去世后南下打工了。再回家时,我只能闻到嫂子栽种在后园里的、淡淡的丁香香味。

(刊《南方文学》、《广西作家》,收入自选散文集《风中行走》)

在幸福路上

阿宝宝,这是我对女儿众多昵称中的一个。从她让我成为母亲的那一天起,我就走在幸福路上了。我在她出生之前,就已羞涩地准备好各式婴儿用品,迎接她的到来。她在我二十二岁那年出生,非常娇嫩。遍览女儿浑身上下,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但与别家孩子有所不同的是,女儿的眼睛直到二十一天才完全张开。那一天,我所有的忧郁随风而去。我埋下头,一再亲吻女儿的眼睛,亲吻女儿黑黑亮亮的眼睛。

女儿与我住在得胜路,共享一个传统家庭的温暖。弥月后,她每天都在我的怀抱里与我散步。我喜欢在她耳边轻读沿路招牌,或者停下来站在路边与她看车,偶尔对女儿讲述自己的梦幻。走了一大圈后,女儿的脑袋总是紧靠着我的肩头慢慢睡着。我记得,几个月大的女儿,已经像小鸟一样依人,像花儿一样爱笑,并且能够准确理解“过来、抱我、吃饭、睡觉、洗澡、上街、不要、欢迎、再见”等词的含义。

街道转角处有一条链在门环上的大黄狗,喜欢汪汪汪叫。我们经过那里,总要停下来,一起汪汪汪地学那狗叫。然后走过去,看另一户人家养的老花猫,妙妙妙地学那猫叫。鸟儿从我们头上飞过时,又一起学那鸟的鸣声。时光定格,女儿学那狗叫猫叫时的小手,总是一再举起来,举到空中,像风吹花儿一样,不受干扰。

我很奇怪,女儿九个月时牙牙学语,要听童话入睡,好像她真听得懂似的。可是,一周岁那天,她居然还没有一颗牙齿。直到一岁零一天,门牙才率先露出一点点影子来,珍珠一样洁白。一岁零五个月,女儿学会走路,走得跟喝醉酒似的,反反复复,摇摇晃晃。我喜欢女儿初学走路的样子,喜欢她东走西看渴望了解世界的样子。可我没有注意到在火车站候车,初学走路的女儿会受人来人往吸引,从长椅上一步迈下,以致她嘴唇被牙咬破,流血不止,痕迹至今依旧。我用愧疚牢记这次教训,每当臆想到女儿有可能受到伤害时,我的心脏就会焦虑地狂跳起来,心绪不宁地走来走去。是的,别人可以伤害我,但不能伤害我的女儿。

女儿很大了还怕蟑螂的事情在我们这个人数众多、支庶旺盛的家族传播很广。那是因为我一直拿蟑螂来吓唬年幼的她,这才有了她怕蟑螂的记忆。

夜里女儿总是闹着起来玩,怎么哄都不肯睡,非要听说蟑螂来了才肯熄灯。

这样的情形持续到她三岁那年的冬天,这黑白颠倒的日子才算彻底扭转过来。

我年轻时写东西最怕中途被打断,女儿对这一点似乎天生懂得。她总是极少发出声音,偶尔抱定手中玩偶,一脸专注地抬头望我。她也不会撕书,我20世纪80年代初期买的那批外国文学名著完好无缺,就是女儿爱书的最好明证。但是女儿不懂得什么地方危险,因此六岁以前挨打屁股的事情便不可避免。其中一次,女儿被我打得走路一跳一跳的上不了幼儿园,这严重的惩罚,其实是我偏听了邻居的善意告状而错怪了女儿。但我至今并不后悔,毕竟,爬到三楼没有护栏的阳台上玩耍太可怕了,那是要人命的地方。打,对她是教训也是警醒,那种地方绝对不能去。当然,像天下母亲一样,每次打过女儿之后我都会非常后悔,都要搂着女儿一遍遍重复“宝宝,妈妈爱你”。

在中国,80后的独生子女大都冷清长大,女儿却是例外。从三岁到十二岁,她在围墙围住的县武装部大院与同龄人一起慢慢成长。武装部大院有办公室、训练场、家属区、菜地和防空洞。我们住的是一排坐南朝北的青砖屋,有六间。从东到西数过来,我们是第六间,反之,是第一。正对着的是同样坐南朝北的一排青砖屋,那是武装部的政工科、军事科、后勤科和办公室。中间隔着一个长方形操场,操场是民兵训练的地方。操场边上有一圈桂花树,春、夏、秋、冬的景色一成不变,都是“立正、稍息”、“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提高警惕、保卫祖国”等口令。稍有改变的是征兵季节,对面办公室变成体检室。应征青年满怀热情与憧憬,在那里排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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