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她是从来没有打算再和他联系的。
“你来,我们一起走;你不来,我一个人走。”
最终,他还是没有来。
不同于其他留学生的意气风发,常笑带着一身的疲惫和伤痕走进她的新环境。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长时间的飞行,睡了醒,醒了睡,看了两张DVD,十六个小时,闭上眼睛再睁开,以为就到了一个新的世界。睡着的时候很想做梦,可却总是迷迷糊糊又睁开眼睛,连梦都不曾光临。
伦敦和C城比起来,亦有相似之处,下了飞机,在那一片茫茫雨雾中,她突然找到一点C城的熟悉,贪婪地嗅着那一点水雾的气息。突然想笑,她一直拒绝着父亲的安排,却冥冥中自有天意,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这条既定的轨道。
这是伦敦的夏天,也是经常下雨的季节,空气中有一种微凉,雨水滴落的点点涟漪在河水中漾开。
她只是觉得冷,炎热的夏天也要紧紧地捂着被子,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才能抵抗从心底蹿出来的那股凉意,她也不喜欢和人交流,除了上课就是发呆。
每天晚上是她最难熬的时光,眼睁睁地看着天色渐白,明明还带点灰色的残夜,转眼间就见到天一点点白起来。她想起母亲温暖的手总是轻轻拂过她的发丝,偶尔母亲心情好的时候会给她做一次早餐,她出门时母亲絮絮的叮咛是她从来没有重视过的温暖所在……思念如雪纷纷落下,却消融在荒凉和恨意里,寂寞层层堆积,日出日落,一天又一天。她无法像其他留学生一样,展颜欢笑。
同寝室的三个女孩来自全球各地,她们青春活泼,对这个室友大为好奇,叽叽喳喳地对着她问个不停。三个人笑闹惯了,于是以为新来的她会很快融入这个团体,没想到她性格孤僻,不喜与人交流,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每天的活动都是标准的三点一线,集体活动也甚少参加。她也不过二十岁,一张脸如同所有少女般明媚、饱满,却有一颗死寂的心,心犹如荒草蔓延,堪堪老去。
周末是女孩们的轻松时光,室友们妆容精致,笑容明媚,成群结伴准备去度过一个快乐的周末。
“常,你呢?准备干什么?”来自意大利的女孩莎莉心情大好,问道。
常笑摇摇手里的书,以示作答。
“你不和我们一起吗?”莎莉紧追不舍。
她垂着眼帘,沉默地拒绝了她们的邀请。可是今天莎莉另有目的,她中意的韩国男孩金,在数月的冷淡对待之后,竟然邀请她在课后喝了一杯咖啡并和她攀谈起来:“莎莉,思密达!”
“金,你好!”在喜欢的男孩面前,莎莉脸色绯红。
“周末准备去哪里?”
“还没想好呢!”莎莉歪着头,露出一个可爱笑脸。
“不如咱们去酒吧?”
“好啊!”莎莉笑着点头。
“对了,和你们住在一起的,是不是有个女孩叫常笑?”金看似不经意地问道。莎莉知道,这句才是重点。只是她这样的女子,豁达豪爽,自然不会把这些放在心上。既然他喜欢,就让常笑和她们一起。她就不信比不过常笑那张寡淡的清水脸!
常笑可不知道她的心思,继续埋首于书本间。莎莉将她的书本合上,亲呢地靠在她身上:“去吧!”
常笑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这样亲密,她从莎莉手臂下挣脱出来,她一直随身携带的那个铃铛也从身上滑落下来。
“你这是什么,给我看看。”莎莉捡起她的铃铛。
“还给我!”常笑伸手去抢。
也许是她的态度不甚友好,激起了莎莉的反感,眼看常笑即将抢到铃铛,却被莎莉反手从窗口扔了出去,铃铛在空中呈现出一个抛物线,然后掉落在窗外的草丛里。
“你在干什么?”常笑一扭头跑了出去,到处寻找着她的铃铛,草丛里蚊子众多,还有草蛇出没,常笑此时也顾不得那么多,最后的结果却令她失望了,任她翻遍了草地都寻不着那只铃铛。
“你在干什么?”有人向她打招呼。
她抬头,原来是那个韩国男孩子,金。不待常笑回答,他便踩进草丛里和她一起寻找,仰起一张笑脸:“你是在寻宝吗?”
呵,真是一个单纯的男孩。常笑不想跟他解释太多,反正也找不到了。也许,有的执念从一开始就应该放掉,这样反而帮她了结一桩心事。
看到她从草丛里走出来,金咧开一个微笑:“常,你不寻宝了?”
“不寻了,怎么,你有好节目?”
“当然。”金兴奋得脸有点通红,“校外的COCO酒吧。”
她跟他去了校外的酒吧,点了一杯龙舌兰日出,金为她点燃了一支烟,她没有拒绝。薄荷的清凉蹿至喉咙,一阵孤独的凉意。
其实他早就注意她了,这个来自中国的女孩,好似一朵兰花,清高孤傲。
这之后,她经常和金结伴,寝室女孩子们对她怒目相视,集体孤立她。她也对她们冷眼相对,反正再好的宴席都有散场的时候,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这本来就是她想要的结果,她们扔掉了她的回忆,她就搅散她们现在的快乐。
她和金还一起结伴去看电影,看的是法国喜剧片《天使艾米丽》,享誉全球的喜剧片,她看得笑出了眼泪。
“很好笑吗?”金轻轻吻去了她的眼泪。
“难道你不觉得好笑?”常笑继续笑着说。
“不,我……”他的呼吸急促,扯掉她衣服的纽扣,手伸进她的衣服,冰凉的触感让她浑身一哆嗦,她拒绝了他的再次深入。
金很绅士地说:“好吧,你想好再说。”
从那之后,金和她渐渐疏远,他不可能为了她而放弃整座森林。没过多久,莎莉便回来大肆吹嘘金的床上功夫,常笑不以为然。她们都以为那是对她的打击,一个人心中没有了爱,再多的风花雪月也刺激不了她的神经。
常笑在伦敦商学院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滑过。生活的好坏,平淡或精彩,都总会成为昨天的记忆。
第四年,当学校的垂柳在春风中吹出绿色之时,不知道什么原因,从国内寄来的生活费开始减少。
她往家里打电话,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拨过去却是忙音。网络上也是遍寻不着常心的踪迹,于是她知道,他们在躲避她。无可奈何之下,她只有将电话打至常万山处,向他委婉地诉说了现状,她努力地说服自己伯母和常心不是故意遗忘了。当然她心里也明白,她们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遗忘她。
果然,常万山在听了之后很生气,安慰她一阵,继而找到两妻女兴师问罪:“你们为什么这么久没有给笑笑寄生活费?”
常心首先站出来承认,但她不认为自己错了:“是我的主意。”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和常万峰可是有协议的!”
“爸,反正叔叔在牢里,难道你还怕他不成?”
“我是不怕他,可你应该知道我和他已经签定了协议……”
“反正你已经找到了那份原文件是吧,你怕他作甚?叔叔让她学的什么专业,她将来会怎么样,爸,你考虑清楚!”常心振振有词。
一席话说得常万山沉默不语。此刻他的江山已经很稳固,他不想轻易被人夺走,虽然这是常万峰打下的江山,可却是他守的,这些年守得有多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早已经习惯高高在上,不想再做俯首听命的臣子,要想成就一番事业,也许必然要割舍一些情意,比如,亲情。
常笑再一次拨通常万山电话时,常万山的回答也变得言辞闪烁起来,与前一次的言之凿凿相比,带着闪缩和推脱,大意是公司周转有些困难,正在想办法之类云云。末了常万山问:“笑笑,你想不想换一个专业,你以前不是喜欢弹琴吗?”
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不是没钱照顾她,而是不想她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最好一辈子不要接管公司。她并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但她还是生硬地拒绝了常万山的要求。
于是当她再次接到国内的汇款时,上面的数字少得让她心里一紧。她不是傻瓜,伯父、伯母、常心的意图,她懂。她的父亲千方百计为她铺设康庄大道,可这条路的尽头也许太过辉煌,不是每个人都想她达到终点。
没有来自国内的经济支撑,她的生活突然之间就变得窘迫起来。她一直没有积蓄的习惯,这个时候才后悔莫及。
沉重的心事和生活压力压垮了她,她生病了,伤风感冒发烧,额头烫得厉害,久久不能消退,室友轮流照顾她,给她喂药、敷冰袋、量体温,莎莉还给她买了一个类似的铃铛还给她。她握着铃铛,眼角汩汩地涌出眼泪。
尽管她将自己的事瞒得密不透风,谁也不知道她的心事,但生活困窘怎么瞒也瞒不住。她偶尔会在包里翻到一两张零散的钞票,开始她以为是自己的运气,后来才发现是室友的接济,以各种理由带她一起去吃饭,她为自己以前的冷漠赧颜,人心都是温暖的,于此她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于家却只感到一片黯然。
因着生活的捉襟见肘,她也如同其他留学生一般,在外面找起了工作。当时留学生找工作的很多,有需求便有市场,有一个网站的论坛专门集合了所有的招聘信息,常笑花了十美元注册登录进去,工作虽多,合适的却少,竞争之激烈,是她没有想到的。她苦笑:果真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如果她再找不到工作,估计“饿其体肤”也会随之而来。
人在残酷的现实面前,首先想到的是满足温饱和找一个遮风避雨之处。那些忧伤的过往,彻底成为她回忆中的剪影。
寻找和等待,都需要同样的耐心,在投出十八份简历之后,忍受多次拒绝的她终于找到一份工作——一个超市的兼职收银员。这个超市的老板对待华人有着异样的包容,知道她是学生,没有占用她的上课时间,只是下班时间会很晚,这样一来,她又不得不重新找栖身之所。
房屋倒是不难找,只要你低得到尘埃里,总有适合的土壤栖息。她的新房东是一个怪老头,因为子女全部离开所以有多余的空房间出租,他脾气古怪得如同《欧也妮·葛朗台》里面的老葛朗台,屋里的灯光开得太久,回来得太晚都会惹来他的唠叨,他还养了一只黑色的大猫,经常在几个出租屋之间乱窜,留下污秽的排泄物。
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唯一的好处是可以省钱。租客也不止她一人,还有好几个也是在外打工的留学生,每天都筋疲力尽地回家,恨不得马上倒在床上。虽是天涯沦落人,大家却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来发展友谊。
超市的同事大部分来自异国,只有常笑和一个华人,常笑见到她的第一面便感觉亲切万分,远在异国他乡,才感觉同胞与同胞之间的惺惺相惜,常笑与她渐渐熟络起来,她叫唐柯。
常笑和唐柯,在中国分属于不同的区域,相隔几千里的距离,却在遥远的异国他乡因为工作原因有着交集。
你永远都不知道缘分是多么奇妙的事,它会指引你的下一步会如何迈步,旅途中又会看到什么风景,认识什么人。她和唐柯从开始的点头微笑到后来的偶尔问候,再到后来的倾心交谈,友谊在日复一日中萌芽、生根。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人生与众不同,书写出来就是一本波澜壮阔的书,包括常笑。公主一般的曾经和孤苦凄凉的现在是太过鲜明的对比,她的心中对父亲、对伯父、对李哲、对方文静都有怨怼和恨意。蚀骨的痛,令她经常在午夜梦回时流着眼泪醒来,恨像把双刃剑,伤人七分之后却自伤三分。
唐柯却是一个乐观的女孩,她是一个孤儿,从小被重男轻女的父母扔在垃圾桶边,是早起的环卫工人将她送至孤儿院,如果不是乐观豁达的性格,恐怕她早已经在心理重压下郁郁死去。在孤儿院里,她每天都在翘首企盼着能够有一双手将她从孤寂中拉到温暖之境,但这个梦做了很多年,却从未实现。不是每一个有梦想的听话的乖孩子都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唐柯在孤儿院里待到十六岁时离开,靠着社会和好心人的资助,她勉强上完职高。幸好她从小就学会自力更生,懂得如何在逆境里微笑。
在这时,丹尼斯闯进她的生命里,丹尼斯是一个英国人,外出旅游时认识唐柯,被她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所吸引,她毕业之后执意带着她回英国。丹尼斯在一间比较出名的建筑设计师事务所工作,唐柯本不必那么辛苦,但她不希望成为别人的负担,于是在这个超市找到一个工作。
后来常笑和唐柯才知道,她们能够如此快地找到工作,不是因为运气,而是因为超市的主人是一个华人,宋可女士。宋女士是二婚,现任老公史蒂芬和儿女们一起生活,而她则在此独自经营超市,照顾着自己的女儿谷穗和外孙女谷粒。
她的女儿谷穗常笑见过两次,看起来身体很羸弱,脸上也带着病态的苍白,呼吸过于急促都会使她脸上染上不正常的红晕。她到底是靠何种毅力才生下孩子,为什么又从来没有看过到孩子的父亲,常笑觉得很好奇。只是她连自己都自顾不暇,也就没有多余心思去展开想象的空间。
秋天在她不知不觉中来临,可她却无心欣赏这灿若朝霞的秋色。自冷清萍离开之后,生日成了她最不愿期待的日子。前几年,伯父常万山还会在这天给她寄一份生日礼物,日子一久,也就淡了。枫叶玫瑰、白纱裙……遥远的过去,有谁会记得她,有谁会在意她?没有人,没有一个人。曾经种种紧缩成她心口的朱砂痣,手指抚上去,它还残留着一点温热的红,烫得她心痛。再深的思念又如何,终究还是抵不过时间。
于是,当她踏进屋里,看到床上那堆东西还冒着热气之时,那一刻,常笑所有的伤心化为满腔怒气。那只肇事的黑猫还颇为得意地咪呜直叫,绿眼珠里带着骄傲的光芒。它不怕她,它似乎早已经见惯她低眉顺目的模样,流浪飘泊的异乡人,境遇还不如一只猫。
她拎着猫耳朵,狠狠地摔它出去,黑猫凄惨地大叫一声,摔向墙角,骄傲惯了的猫这才害怕起来,匆匆逃离。
当天晚上,黑猫没有回家。房东老头用各种语言谩骂着他的租客,诅咒着令他心爱之猫离开的那个闯祸者。所有留学生只有不发一言,忍受着这无尽的谩骂,希望能够尽早结束这吵闹。第二天,猫依然没有回家,怪房东的谩骂依然,比第一天更甚,常笑主动站出来,提着行李离开。
迎着秋风的萧瑟,她打了几个喷嚏,傲骨不能当饭吃。提着行李行走在大街上,看着暮色慢慢将自己包围,她一点一点陷入到黑暗的惶恐里。路边有流浪者向她乞讨,她摸遍全身也摸不出一个硬币,流浪者肮脏的手伸出来,反倒递给她一个硬币,用英语嘟哝几句然后离开。常笑在这刻骨的寒冷中,瑟瑟发抖。
原来最痛的,不是离别,而是离别之后,那么窘迫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