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私人角度来说,李哲现在确实很想亲眼看一下章凡口中“笑起来像天使,凶起来是野兽”的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能够令章公子曾经魂牵梦萦、穷追不舍,现在却又恨之入骨;从公事角度来说,他也得见她一面,以章凡代理律师的身份。
所以他又来到了这间咖啡厅,挑一个易于观察她的位置,在绵绵咖啡香中等待她的出现。直到他腕表的指针缓缓从6爬到9的位置,她,还是没有出现。
难道她已经从这里辞职了吗?李哲只好拨电话给章凡:“她不在咖啡厅,是不是知道自己闯祸了就辞职了?”
章凡想了一下然后说:“她只有二、四、六才在咖啡厅上班。今天周三,她应该在mazzo酒吧。”
“她在酒吧干什么?”李哲失笑问,“酒吧里也能拉小提琴?”
章凡卖起了关子:“所以说这女人具有多张面孔呢,你去了就知道了。”
李哲找到了章凡说的那间酒吧,刚推开酒吧大门,热情似火的音浪似汹涌澎湃的潮水席卷了他。他很少来这种地方,此刻不仅眼睛被闪烁的五彩光线耀得缭乱,耳膜也被嘈杂音乐刺激得阵阵发痛,他准备抽身离去,明天再见她也不迟。
可是,也许只是一刹那的回眸,也许只是一秒钟的定神,他仿佛被人点了穴,突然之间像被钉在原地,迈不开脚步。他看到一个女人,一个在舞池中摇曳的女人。她舞动着妖娆的身躯,红色的薄纱随着她的身体起舞,火红色彩耀眼夺目,艳丽精致的流苏在脚踝边飞舞,如同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
他如同着了魔般,目光紧紧盯在她脸上。六年了,那个在他生命中消失了六年的女人,再一次出现了。她丝毫没有注意到这边的目光,缓缓走向后台。李哲如梦初醒,快步走到她身边,生怕她再次消失似的抓住她的手臂,唤出心里百转千回的名字:“小红豆。”
她回过头,浓艳的妆遮住她的本来面貌,更看不清她的左眼角是否有颗泪痣。第一次看到那颗痣时,李哲还以为那是一只小虫,他小心地伸手去拂,她笑嘻嘻地拦住他:“傻瓜,那是一颗痣。”哦,那时候,那时候的事虽然都历历在目,但毕竟现在早已经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她的表情一点都不像他想象中的欣喜,甚至大出他的意料之外。
她满脸茫然地问:“你是谁?”“常笑,我是李哲。”他换了一个名字称呼,试图唤起她的记忆。
“我是叫常笑。”她说,“可我不认识你啊!”
“你怎么可能不认识我?十三岁时我们就认识……”他摇着她的手臂,恨不得将满满当当的回忆捧到她面前。
她依然平静如水,任他一个人激动万分也丝毫不动声色,她说:“拜托,你可不可以放开我?如果有什么误会需要解释,让我卸了妆再出来找你,OK?”
说得合情合理,他找不到反驳的话。他的手指骤然松开,她轻巧地转身,目光轻轻掠过他,没有波澜起伏,在他的目光注视下,她再一次在他视线里消失。如同六年前在机场,他多希望内心纠结的不舍可以化作一根绳,可以阻止她每一步迈出去的脚步。
可当时的他,空有一腔热血,连他的衣食学费尚且需要人资助,又何谈庇护她?于是他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她消失不见。他以为即使天各一方,但千丝万缕的联系总会存在的。他想过几年之后她学成归来,两人相对也是无言;他想过那难耐的寂寞会让他们各自有新的归宿。他只是没有想到,她这一走就杳无音信。李哲能够追逐的,好像永远只有她的背影。
回忆如果只有一个人支撑,再多的美好、再深的刻骨铭心都会变得模糊。她离开之后,常家那一幢精致的别墅仿佛失去了灵魂,迅速黯然下去,即使里面依然是灯火辉煌,可对于李哲来说却已经变得如同孤茔般冷清,李哲的母亲很快带着他搬离。繁忙的学业,忙碌的工作将一切过往统统埋葬,很有默契般,李哲再也没有提过“她”,方文静也再也没有说过“他们家”。
日子就这样平稳地过了六年,六年中李哲也曾翘首企盼有一天会在茫茫人海中与她重逢;李哲也曾对其他女孩投过来的青睐目光置之不理,只为守住心中的影子和那一句承诺。可生活不是小说,不是TVB连续剧,那天在机场分手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李哲的母亲方文静不像别的母亲那样过多干涉儿子的生活,相反,她从不对李哲的坚持和选择予以支持,却也从不加以阻拦。是李哲自己慢慢淡忘了那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主动将另一个女孩带入他和母亲的生活,没有惊天动地的激情,平淡也是生活。
没想到今日,他会再次戏剧性地遇见她,她却完全不同于在他记忆中的模样。李哲突然觉得很烦躁,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他胸腔里游荡,这里的一切——刺眼的灯光、嘈杂的音乐、舞台上扭动的身躯都令他倍感压抑。他想抽支烟,摸遍全身上下却找不到烟的踪迹。于是他唤来侍者:“给我一杯酒。”
他扭头看向后台的方向,却没见她出来。他在等待中看着舞池中央从热闹到沉寂,可她还是没有出来。时间消磨了他的耐心,他再一次唤来侍者:“请问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常笑?”
侍者点头应道:“你在等她?但是她已经离开了。”
李哲的脸刹那变了颜色,也许是喝了酒,但也许更多的是愤怒,她怎么能言而无信?明明说好换了衣服就到外面找他,当他是什么,借故搭讪的花花公子?她以为李哲是章凡?想到这里他更加烦躁,仰头喝下一整杯加了冰的伏特加,朝着后台走去。既然等不到她,那他便自己去看个究竟。
推开后台虚掩的大门,他不仅没有见到她,反而被一声突兀而惊惶的尖叫声吓得血液上涌,满脸赤红。原来是一个女侍者趁无人之时整理胸衣,看到李哲犹如看到洪水猛兽,她随手捡起桌上的梳子朝李哲掷过去,口里愤愤地喊着:“流氓!”
“对……不起。”李哲连连道歉,此时此刻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你慢慢整理吧,我……我什么都没有看到。”说完他真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真是一着急嘴就变拙,越解释越抹黑,他想了一想,又补了一句,“我只是想来看下,常笑在没在。”
女声从屋里飘出来:“她换了衣服就走了。”
“真走了?”李哲喃喃反问。
“那你要不要进来证实一下?”嘲讽的声音。
“算了,不用。”李哲连连后退几步,远离这是非之地。
走出酒吧,清凉的夜风带着黑夜的气息朝李哲迎面扑来。这风、这夜都令他清醒过来,刚才的偶遇就像一场光怪陆离的梦。狂热兴奋的人是他,她就像一个陌生人般疏离冷淡。也许她真的不是他认识的常笑。
常笑眼角有颗泪痣,一笑整张脸便生动无比;常笑是温室里养尊处优的花朵,如同优雅洁白的莲花,只盛开在属于她的舞台;常笑不会言而无信,不会随口丢下承诺转身即忘;还有常笑的笑,漾在她颊边两个浅浅的酒窝里,看到她的笑颜,李哲整个人都如沐春风里,说不出的适意自在,哪像刚才的她,整个人如同冻结在一层厚厚的冰霜中,让人望而却步。
用钥匙打开门,方文静一眼就看出儿子今天脸上的潮红不同于往日,她凑近他一点闻了闻,皱皱眉头问:“你喝酒啦?”
“没……”李哲刚吐出一个字便被方文静严厉的目光吓得咽了回去,索性大方承认,“喝了一点,没喝多少。”
“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一喝酒就过敏,还喝!”方文静声音里全是责怪。
他知道,却在今夜看到她的瞬间将一切忘记。犹记得第一次喝酒是和她,她被全班同学孤立,他尾随着她去了酒吧,微醺中他看到她的唇闪烁着樱桃般温润的光泽,这光泽诱惑了他,使他体内血液沸腾。他不由自主向她靠近,再靠近,接下来,她应该像偶像剧女主角般闭上双眼,睫毛微颤了吧?
但事实证明想象有多美好,现实就有多残酷。她非但没有闭上双眼享受这一刻,反而张大眼睛,里面盛满了惊恐。
“李哲,你的脸怎么了?”她用手指着他的脸问。
他不明所以,用手捂住脸,感觉到灼人的烫,他以为那只是酒精燃烧的正常反应。唯一能给他真相的只有镜子,他几乎是奔去洗手间,在镜子面前看到他的真实模样——他的面部和颈部显现出异样的潮红,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红斑点。他被这样的自己骇住。
第一次未吻到她的尴尬就这样留在他的脑海里,他有酒精过敏症,酒在此后的很多年都成了他不能触碰的禁忌。没想到他平时那么克制自持,在遇到她的瞬间却分崩瓦解。
接过方文静递过来的热毛巾,李哲有些失神地开口:“妈,我今天看到一个人……”
“谁?”方文静问。
他还未说出她的名字,就听见钥匙转动锁孔的咔嚓声,是江微回来了。李哲及时住口,在心底锁住她的名字。
“我买了奶香苹果小煎饼当消夜。”江微兴高采烈地扬扬手里的塑料袋,她突然发现李哲与平时不同的脸,不禁惊呼道:“李哲,你的脸怎么了?”
同样的一句话,隔了多年的时空,却由两个截然不同的人问出。回忆已经逝去,他能触摸到的真实,是眼前这个人双手的温暖。
“李哲,你刚才说今晚看到谁?”方文静可不知道他的心理活动,将刚才的话题重提。
李哲随便找了一个借口:“一个大学同学而已,没什么。”
方文静狐疑地看他一眼,总觉得他今晚举动有些失常,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他很久没有做梦了,可是在那天晚上,他再一次梦到了她。在一片光影中有个女子背对着他,在他的注视下渐行渐远,她的身影在这光影中变得稀薄浅淡,最终如轻烟般湮灭。
“以后我走丢了,你就凭这个来找我。”她指着脸上的泪痣,对着他狡黠一笑。
李哲对着虚空伸出手:“小红豆,不要走——”
梦里的李哲流了眼泪,可她还是走了。
李哲用探究的眼神打量着台上那个沉浸在小提琴天籁之声中的女人,与昨晚的娇艳完全不同,此时的她,呈现出来的是一种幽静的美,只是眼神不知道望向何方,空洞而无神。怪不得章凡为她着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以前有很多很多次,李哲见过她在台上拉小提琴,优雅的琴声总是会引来雷鸣般的掌声和数不清的倾慕的目光。
那个时候,她的神韵和她的琴声融为一体,尤为动人,而如今她的音乐里只有音符没有感情,这时的她,美则美矣,却毫无灵魂。
待她下场之后,李哲走上去前喊:“常小姐。”
“是你,”她眼睛抬了一抬,“有什么事?”
“昨晚你答应我出来找我,又为什么食言?”李哲憋着一口气问。
“这件小事,”她呼出一口气,耸耸肩,满不在乎的模样,“我忘了。”
“你……”李哲气结,却不知拿她怎么办。他所有的情绪都仿佛只是一个人的闷气,他再怎么生气焦急,都是他的事,与她无关。
“你找我就是为了这件小事指责我?”见他不说话,她不屑地问,语带讽刺,“那好吧,我跟你道歉。”
李哲拿出律师信递给她,她目光游离在黑色方块字间,唇角微微翘起,似冷笑又似嘲讽,越到后面笑意越浓。看完之后她并没有像李哲和章凡想象的那样惊恐万状,只是轻描淡写地将律师信扬扬对李哲说:“没其他事了吧?”
看到她满不在乎的表情,李哲明知有些情绪来得不应该,可他还是擅自替章凡作决定:“如果你愿意道歉,我可以劝说他与你私下和解。”
“和解?”她轻笑一声,“我为什么要和解?他愿意告就随他。”
“诈骗及故意伤害罪,如果罪名成立,你应该明白有多麻烦。”李哲试图说服她。
可她完全不领李哲的好意,她也丝毫不惧怕章凡的威胁,反而毫不客气地说:“证据确凿,尽管告我。”
李哲问道:“常小姐,你为什么要骗他的钱?”
“骗?何为骗?”常笑反问。
“用不正当手段牟取不该你得的利益,就为骗。”
“我爱钱。”常笑点点头,丝毫不退让,“可这些全是他自愿给我的。难道为了这点钱我就把自己卖了和他上床?我只是自卫伤人,没有告他强奸是他的幸运!”
“你不喜欢他,一开始就不应该接受他的好处!”李哲针锋相对,“如果是这样让一个男人产生错觉,只能怪你虚荣贪婪!”
“是啊!我虚荣贪婪,我爱钱……”她并未因他严厉的措辞发怒,反而颔首点头,“可又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女人爱钱是罪?”
李哲停住犀利的指责,怔怔地看着她。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口齿变得如此伶俐?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常家的小公主变得如此贪财?是时光改变了她,还是环境改变了她?这六年来,她到底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使她变得如此陌生?
“没什么事我先走了。”她说。
“常笑,”喊出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的心头微微有些苦涩,“你到底是不是小红豆?”
她朝前走的脚步停顿了一下,在李哲注视的目光里又倒回来,看着呆呆站立的他,嘴角蕴有笑意。
“李哲,你又是不是大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