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在一些特色小店里逛,兴高彩烈地从成堆的衣服里淘出自己喜欢的。有时候很便宜,有时候很贵。我有时会穿着近千元的裤子,十几元的T恤,一双自己加工的真皮鞋带编成的凉鞋。
“穿衣服主要是让自己舒服自信,以为穿个名牌就能改变你的本质?”这是仍富裕的我,对大学闺蜜林菱说的原话。
她只是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一个字都懒得回答。仍旧日日热衷于宝姿、范思哲或路易威登,她一向对我的混搭风格嗤之以鼻。
当然,后来步入成年的我,谈判和聚会的时候,也时常身着各种品牌,盛装出席。我发现林菱一贯地不战而胜,时间和世俗是她最好的两个帮手。
天气晴好且不冷不热的季节,我会在下午两点钟出门。乘地铁两站后,万分悠闲地朝酒吧走去,散步也算一种身体锻炼。
那时我的小日子,犹如午后消食的散步,节奏缓慢却悠闲无比。我也还有心思去关心四季的更替,尝试去体会一颗砂中的世界,一朵花中的天堂。
途中经过一所小学,我会趴在铁栅栏前,安详地凝视着课间场上,祖国的花朵他们红扑扑的小脸。
经过开满白花的法国梧桐树时,我会静静地站在下面,细嗅花的芬芳,直到白色的花瓣落满我的肩头。
经过照相馆时,我会特意停下脚,伫立在橱窗前,分享每一张笑脸后的快乐。最后我会推开这间“迎春花开”的木门。
我一般会要一杯现磨的拿铁,坐在靠窗的台子边,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旅游或摄影杂志。我偏爱看旅游杂志,那里面有世界各地的无限美景。而我身困于这浮华而寂寞的都市,心向往更广阔的远方。
北京的春天很短,室外的花期更短,象个猝不及防的屁。然后扑面而来的是,就是如火如荼的夏。
南方的木棉花却不会放过这季节,总是能及时地抓住春意,把短暂的春光缚在光秃秃的枝头,以饱满的红色放大。我翻看的旅游杂志正好有一张木棉花的图片:冷清的浅灰色天宇,苍劲的枝干上横亘着炫红的花朵,诡异至极而且美丽至极。
我的心不知拨乱了哪跟弦,受到震动,那一刻不能自己。随即翻出携带的笔,在图片下写了那一刻心中所感:傲娇的天宇拒绝了大地的爱,木棉花是大地泣血的心灵。
几天后的同一时间,我信手再次翻开桌上这本杂志时,发现在我的留言下,居然另外有一排劲雅的字:广袤的大地与傲娇的天宇是相爱的,而木棉花是它们燃烧的爱火!
我一笑而过,此刻心中再无那些感触,继续翻看着。
翻到法国著名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看到那如烟如雾的无垠紫色时,心又被震撼,拿出笔写下一句话:希望有一天,在紫色的草地上美美地睡足24小时,既不错过日出也不错过月沉。
又是几天后同一时间,我下意识打开自己的留言时,又发现下面同样劲雅的一排字:你唯一不会错过是多若繁星的马粪,它将粘满你的背。
我登时炸毛了,无论他说的是否是实情,但如此不留情面地破坏我的美好向往,实在是扫兴的人。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回了一句:正好用它堵住你的嘴!你这个小人!
第二天几乎同一时间,我如往常一般,施施然走进咖啡馆。坐在窗边固定的位置,要了一杯拿铁。慵懒地伸了一个懒腰,随手翻开那本杂志,却没有在我泼辣的留言下,发现新的留言。
我得意地歪头一笑。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干的这事儿,实在有点小儿科,有点无聊,也就徒增了一点小乐子罢了。
不提防有一个人从旁边的座位站起来,径直走到我对面坐下,丝毫也未有征求我许可的意思。
我莫名其妙地盯着他,用眼神责备他的莽撞。
这男人意味深长地微笑着,眼神带着薄荷般的清凉气息,幽幽地说:“我只是想看一下,是谁要用马粪堵住我这个小人的嘴。”
一时间冷场,我少见的害羞了,火热爬上了脸颊和耳垂。脸皮一向比较厚的我,极其罕见的,失去了一会儿伶牙俐齿。
就目所能及的范围内显然都没有马粪,窘迫之余,我只好也请他喝了一杯拿铁。
他看起来似乎很年轻,装扮也很时尚,独具匠心的那种随意。但我知道他肯定超过30岁了,20来岁的男人和30来岁的男人是不同的。
区别不在容颜上,在眼神里。
20来岁的男人急于想证明自己,做事也罢,追求女人也罢,都是为了证明自己已成熟。30来岁的男人已想着要包容别人,包容一切。成熟是一种气质,一种能力,没办法拿出来炫耀。
他的眼神很专注,无论我说的话语多么可笑。也许在他心底不屑一顾,但面上风清云淡,一律是宽容的笑容。
这就是秦尉,我们相识在一个初春,一个叫迎春花开的咖啡馆里,他一脸浅笑走进我的生命。那时窗外的迎春花开得灿烂无比,预示春天真的来了,微风吹过,我感觉春心摇曳。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迎春花开”是我的爱情花萌芽的地方,它对于我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找到地儿停好车,我依然沿着原来的路线步行而去。学校依然在那里,我停下脚步,此刻已经是放了学时间,操场上静静地空无一人。我攀着铁栏,幻想中聆听着他们昔日朗朗的读书声。
再次徜徉在已结满果子的梧桐树下时,我停下脚步,似乎能倾听见春日花落的声音,可我再没有了偷偷地撷一朵别在胸襟的绮念。
路过老式照相馆时,橱窗前的照片早已换新的了,不过依然是盈盈笑脸。我不由微笑,咱们的老百姓,今儿是真高兴!平凡人的满足,似乎无处不在,那是因为对生活要求低,或者毫无要求的缘故。
最后,我停在了应该叫做“迎春花开”的咖啡馆门前。可此刻,应该写名字的地方,一片空白,门前仍有些装修工程的痕迹。似乎刚刚装修过,铭牌尚未挂上。
难道换人了?我心里掠过一丝阴云,看店里仍旧有人,应该是继续营业着。
即使不换人,我也知道,时光不可能倒流。无论我怎样盼望,秦尉也不可能再从旁边的座位上,坐到我的对面,宠溺地看着我,谈笑风生。
坐在窗边惯常的座位,又习惯性地要了一杯拿铁,双手握住温润的咖啡杯时,眼睛忽然迷濛了。不知道是咖啡升腾的热气,还是记忆湿润了我的眼?
室内有些改变,增加了一个酒吧常有的吧台和一排高脚凳,看来改走的是休闲吧的路线。此刻差不多是晚饭时间,厅堂里仍旧是稀稀拉拉的客人,尚未到晚间游乐嬉戏的时间。
往事不可追,即使只有3年多,那些时日经常为我服务的小姑娘,如今已是踪影全无,换成一个圆脸翘鼻子的小男生。
我习惯性地拿过一本杂志,上面全是搔首弄姿的女人,翻了几页,觉得索然无味。于是招手叫来服务员,轻声问:“请问,你们以前的老杂志到哪里去了呀?”
这个小伙子偏头想了想说:“你是说,上一个老板……,大部分都卖给收垃圾的了。还有一部分在储藏室里放着呢。”
我一时大喜,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急问:“我可不可以去储藏室里看一下呢?”
小伙子表情吃惊,摇摇脑袋说:“有点乱,再说,那不太好吧?外人是不准进的。”
我想了想,拿出桌上的便笺本,写下杂志名递给他,说:“麻烦你帮我找一下有没有这个名字的,如果有,都拿出来给我看看,好吗?”
也许是我眼神里的渴望,也许是此刻客人不多,也许是我下意识眯起了我的眼睛。小伙子虽然是很为难的样子,拒绝我的话却也没有再说出来。
在等待时,我抬头眺望着窗外秋夜格外纯粹的深蓝色天宇,脑海里为它配上了图片上盛开的木棉花,直指天际,燃烧的火烧云样地热烈。
时至今日,当初秦尉的微笑,依然时时在我眼前闪过,不经邀请的,不分场合,令我一刹那怔忡失神。就象现在,我倚着靠背,手握着咖啡杯,目光空空地落在一个叫回忆的角落里。很短,也可能很久,只有无尽的空虚陪伴着我。
小伙子的话打断了我的思绪,他抱歉地告诉我没有这些杂志了,近四年以前的东西了,不太可能都还保留着。
尽管这个答案早在我预料之中,我还是觉得心为之一空。我不甘心,得寸进尺地提出了新要求,想自己进储藏室去找一下。他脸露难色,我告诉她我曾是这里的常客,叫夭夭,老板都认识我的,不信可以打个电话给他确认一下。
他再次重复说:“我们换老板了。”言下之意,让我不要为难他。
我假装听不见,用乞求的眼神代替了语言。虽然他年纪尚小,他还是很有男人的自觉性,万分为难地开始给老板打电话了。半分钟以后,他笑盈盈地告诉我,老板同意了,看上去他也为帮助我达成愿望,由衷地开心。
他为我开了储藏室的锁,经过他身边,我下意识拍拍他的肩膀,夸赞他,“真是个好孩子!”他顿时华丽丽地害羞了。
储藏室里井然有序,堆放着原料和器具,所有的杂志都放在一个角落里,附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我蹲着,一本一本地拿起来,又放下去,灰尘飞起,呛得我想流泪。
终究没有那一本,虽然早有预见,我心里依然充满酸酸的惆怅之感。似乎,真的就这样,彻底了断了我和秦尉的一段情,如蜻蜓掠过湖面,风过了无痕。
我不可能永远蹲在这里寻找,一个早已不存在的念想。我站起身来,挪动着发麻的双腿走出了储藏室。
“夭夭!夭夭!!”
一个充满了急切、欣喜及熟悉的声音!
我万分诧异地扬头,迎上詹元柏的一脸浅笑。
依然是旧时的潇洒模样,眉宇间的秀色和风情,一点未褪色。似乎我和他之间走过的不是4个春夏秋冬,而是四天,而我已经开始败絮其中了。
此刻他眼中只有欣喜,略带急切的呼唤,出卖了内心的激动。
一刹那,我有点缓不过劲来,这样突然相见,令我猝不及防。我自以为几年下来,早已修炼的心如磐石般坚硬,可就这样一个小状况,就让我怔在原地,回应无能。
詹元柏伸手擦拭着我的脸,毫无半点生疏,嘴里说:“瞧你,一脸的灰尘。”
他的举动不象是为我擦去灰尘,倒带着三分抚摸的意味。久违的亲昵,我的心微微一缩,感觉我从四肢开始,逐渐恢复了活力。
害羞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大概是为了锁好储藏室的门吧。一看门口站着两人,气氛如此暧昧不明,进退失据,轻轻叫了声:“老板。”
詹元柏嗯了一声,也不回头,放下在我脸上的手,推我进旁边的洗手间,说:“全是灰,去洗洗吧。”
这一进去,我就在洗手间里呆了很久,洗脸并不需要太长时间,我需要时间来整理纷乱的心绪。
詹元柏的意外出现,将我关紧的往昔之门推开一缝,那些记忆碎片倾汇出来,洒了我一头一脸。我坐在洗脸台上怔然失神,天人交战,昔日惨烈的誓言犹在耳边。
詹元柏,我该如何面对你呢?
初遇到他时,我刚到酒吧调酒一月有余,还是一名新人。碰到心动的曲子时,我也会随旋律快活地扭动着身子,眯起我水波潋滟的大眼睛,嘟起红唇享受暗夜的馥郁人生。
但多数的时候,我睁大亮晶晶的双眼,盯着夜色里沉沦的红女绿男,自觉充满悲悯之情。薄薄的酒精味道在空气里弥漫着,我似乎看见,欲望那个不辨男女的妖孽,在他/她隆重其事的正色背后张牙舞爪,又或者冷眼嘲笑。
试探、暗示、眉来眼去、无伤大雅的调情、声色的诱惑……有条不絮地进行着,酒吧里幽暗的灯光,遮掩不了旷男怨女们入骨的寂寞。夜如水逝去,她与他或者勾眉搭眼地相携离去,或是脚步飘浮地归入自己无边的寂寞之中。
我看着这情色场里的你来我往,不易乐乎,或欣赏、或叹息,不料却成了他人的风景。
“你是躲在角落里的快乐小精灵。”这是詹元柏的原话。
那个夜晚,我正一边手法纯熟的调制“烈焰红尘”,一边得意洋洋地四处张望时,他迎上我的视线,毫不吝啬地送我一个漂亮的微笑。
那时,我在酒吧正处于万事新奇阶段,詹元柏的出现,让种种新奇达到了极点。第一次见面,我时至今日,仍清晰无比。无他,纯粹是那一刻惊艳的感觉,太令人震撼了!
詹元柏是典型的花样美男,眉眼婉约精致难辨雄雌,完美的令女人嫉妒。那晚他一身象牙白色亚麻休闲套装,衣袂飘飘,缓步走到吧台前坐下,风姿卓然,毫不掩饰地冲我微笑着。
半个小时不到,我就知道他是这里的常客。一个似乎颇受尊敬的常客,一个颇受欢迎的常客,尤其是颇受女人欢迎的常客。
不少熟脸的男人们,会拍着他肩膀说哥们好久没见了。女人们纤细的手指则轻敲他背,走过后才回眸,递着秋波,幽暗灯光照着半脸媚笑。
酒吧的侍应同行们,也都很友善很尊敬的,和他打招呼。在我看来,这是情理中事。他生得妖娆俊俏,性情温和,待人彬彬有礼,天生就有一种媚惑人的魔力。
从他嘴巴里永远听不到有见地的言词,但这并不妨碍他受欢迎。平淡如水的语言,伴随着他眼波一转,便添了几分绝色的味道。
刚开始一阵子,我出于对他皮相的天然好感,对他挺好奇的,央求他说说他自己的故事。
他淡笑说,“夭夭,别关注我的那些过去,我没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