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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最好的缘(3)

一个月后,沫希成为了预防艾滋病的志愿者。

四沫希下午回来时,正好听见隔壁的大嫂在和别人讲赞尧的是非,内容大概是说他不务正义,把避孕套带在身边之类的事情。自从沫希搬到这里后,已经不是一两次了,赞尧的反应让她感到意外,自己做了好事,却被人这样误会。她越想越气,不假思索地冲上去对大嫂说:“你怎么能这样说他?华赞尧是预防艾滋病的志愿者,你知不知道?”

大嫂不耐烦地问:“你是他什么人?凭什么管我?”

沫希气得满脸通红,“我……”

“你什么?”

“我是他女朋友,不许你这么说他!!”语气之强势,连沫希自己都不敢相信。

一群人终于不欢而散。

沫希哝着嘴准备上楼时,一只小黑猫跑到了她的脚边,喵喵地叫着,仿佛在为她喝彩。沫希轻轻摸它的头,才发现它的右腿受了伤,于是她飞快地跑去药房买来了酒精和纱布,小心翼翼地为小猫包扎好,又买来了鱼罐头,它终于停止叫喊,低下头大吃大嚼起来。

沫希满足地看着它,温暖地笑着,摸着它的头,说:“明天再来看你!”她转身离开时,猫儿喵喵地叫着,那声音像是在说谢谢。

她回来时,赞尧正在玩飞镖,问:“怎么这么晚?”

沫希一笑,说:“拯救流浪猫!”

他浅浅地笑着。

之后的每一天,沫希都会去喂那只小猫,它很听话,沫希叫它小乖。可两个月后的一天,小乖不见了,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沫希几乎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最后她终于坐在楼梯上呜咽起来。

“哭什么?志愿者。”是赞尧的声音。

沫希抽涕着说:“小乖不见了。”

“快回家吧!”

她抬头看看赞尧,半晌终于随他进了屋。当她沮丧地走进房间那一刻,小乖健步如飞地冲进了沫希的怀抱,喵喵地叫声犹如天籁一般让她欣喜。

赞尧将一块浴巾罩在她的头上,说:“把头发擦擦!别感冒了!”

她擦着头发,边盯着他迷人的眼睛,问:“这怎么回事呀?”

“既然那么喜欢它,就给它一个家吧!”

沫希惊讶地看着他,轻声地问:“你是说,我可以在这里养它了?”

赞尧没有开口,只看着她,温暖地笑了。

五时光荏苒,辗转到了初秋,这一季的志愿者活动结束了。结束了最后一天的活动后,赞尧和沫希摘下胸牌,慢慢朝家的方向走去。

两人无语,只静静地走着。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赞尧轻轻牵了沫希的手,两个人依偎着走出森林,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染成了深红色,融化在夏天的最后一分钟。

那天,沫希做了许多赞尧爱吃的东西,还特地给小乖买了猫粮。赞尧喝了一点酒,在暗黄的灯光下,他轻轻地吻沫希,小乖似乎很识趣,吃光了猫粮后,便早早睡了。沫希依在他的怀抱中,眼中落下了一颗泪珠。

沫希生日那天,赞尧将那枚莓红色水晶戴在了她的胸前。摸着梅花型的水晶,微笑爬上了她美丽的脸庞。

在一个停电的晚上,沫希轻声问他:“你是从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从你对大嫂说是我女朋友的时候。”虽然没有光,但沫希依旧可以看到他幸福的表情。

她一怔,“原来那天你听见了?”

赞尧笑而不语,良久,他问:“你最喜欢我什么?”

沫希轻吻他的唇,说:“你的眼神。”

他楞住了,笑容僵在眉尖,只是她不曾发现。

六沫希已有很长的时间没有写日记,她换了新的日记本,在第一页写下了这样的话:可帆,你知道我最喜欢你的眼神,所以当赞尧出现时,我无法拒绝。谢谢你让我贪婪地拥有着你们的爱,我会好好地爱他,像爱你一样。

沫希合上日记本,满足地笑了。

赞尧这几日总是练习飞镖,他甚至可以蒙住眼睛射中红心,沫希开玩笑说他可以去卖义了。他总是莞尔无语。

他总是喜欢问她:“你最喜欢我什么?”

她总是回答他:“你的眼神。”每当听到这个回答时,他的表情总会显得很伤感。

两个月后的一天,当他再次问起这个问题时,沫希回答他:“你的全部。”

赞尧近乎失去理智般地拥抱她,在沫希感到呼吸有些困难时,突然感到有两滴滚烫的泪水流进了自己的领口。她心慰地笑了。

大楼里又停了电,沫希依在赞尧的臂弯里,贪婪地呼吸着他的气息,赞尧轻声说:“比起光明,我更熟悉黑暗。”

“为什么?”她不解。

“我有个很长很长的故事,想听吗?”沫希觉得今天的赞尧有些不同,但这不同却让她莫名地不安起来。

“想。”她回答。

赞尧丢了一支飞镖后,说:“直到前年的秋天,我一直是个盲人。”沫希并未开口,只静静地听他继续说:“我曾经是残疾人运动员,重见光明后,离开了。”

“什么项目?”

“铁饼。”

沫希不语,他尽量平静地说:“我是个有污点的运动员,”一顿,“我害死过人。”

她呆呆地望着他,赞尧终于说起了那段不愿翻开的记忆:在两年前的那次运动会上,他听错了哨音,铁饼无可挽救地飞了出去,砸到了一名志愿者的头,抢救无效,当场死亡。那之后,他申请离队,接着有人为他移植了角膜,他终于可以用眼睛来看这个世界了。

此刻,沫希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总问自己最喜欢他什么,因为他欠了一个人太大的情债,这一辈子也还不清。良久,沫希用颤抖的声音问:“你知道那个志愿者叫什么名字吗?”

赞尧点头,“喻-可-帆。”

沫希再也没有开口,泪水顺着她的面颊汩汩地流下。当大楼的灯光再次亮起,她看到赞尧射的那支飞镖正中了耙上的红心,而那面千疮百孔的耙,像极了她此刻的心。

七那一夜,沫希光着脚坐在床边,呆呆地望向窗,天阴沉沉的,预报里说今天凌晨有雪。又要下雪了,和她初到这里时一样。沫希将那颗梅花型的水晶项坠从颈上取下,灯光下,红红的颜色很漂亮。

赞尧并没告诉沫希,这块水晶的主人叫可帆,那是他为沫希许下的最后一个承诺:如果哪天自己再看不到她,那么拥有这块水晶的人,一定拥有他的眼神。他会一直远远地看着她,看她幸福。

她没有留下一个字,第二天便从赞尧的房子里消失了。

沫希走后,赞尧在她的抽屉里发现了一本日记,本子的扉页里夹着那颗莓红色的水晶。日记里写满了可帆的名字,赞尧直到那刻,才终于明白,沫希的到来,原来只为了喻可帆曾经许下的承诺。良久,他将那枚水晶握在手中,狠狠地掷在地上,莓红色的晶体四处散落,宛如赞尧的心一般粉碎。

他推开了窗,一股冷风贯入屋内,让他打了个寒颤。远处飘来了罗志祥清丽的嗓声:爱转角遇见了谁/是否有爱情的美/爱转角以后的街/能不能有我来陪/爱转角遇见了谁/是否不让你流泪/也许陌生到了解/让我来当你的谁……

赞尧看着散落一地的水晶碎片,终于泣不成声。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在转角处遇见沫希的,可却依旧做不了她的谁。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沫希带走的另一本日记里,满满的全是华赞尧,更不会知道,那本日记的扉页上写着三个字:希-爱-尧。

沫希走到第二条街的转角时,天空落了雪。

让我和你一起老去

从高中起,每个人都很看好这一对。而且每个人都相信他们的心里是无比纯洁的,但又同时默认他们将会是最好的伴侣。

他唱歌,她去伴舞。她写诗歌,由他来朗诵。他们一起报名语文竞赛,数奥竞赛,外语竞赛。每次两个人都会排进前十名。到了大学,他们一起主持各种大大小小的晚会,有了最默契的心灵。他们是最完美的组合,最优秀的一对。所有人都会投去由衷羡慕与祝福的目光。是啊,太不可思议了。也许如果有人拆散他们,连上天都会气愤吧。

毕业后,他们各自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如约结了婚。他们幸福的迎接着祝福的目光,走进他们甜蜜的生活。一切都是那么顺利,像是谁已经写好了结局一样。

可一切都是这么顺利,反而让人有些不自在。刚开始,两个人都对婚后的一切充满了信心和美好的希望。可日子久了,原来的引人注目,每天的新鲜刺激被锅碗瓢盆所取代后,他们现在都开始反思—我们就这样结婚了?

他们从心底里怀疑,虽然他们现在仍然不是太成熟,但他们怀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太幼稚了?我真的爱他吗?或者我爱他但并未准备好就结婚了?与我一样不甘平庸一生的他会和我厮守到老吗?也许我的选择做得太早了吧。

几乎在同一时刻,两个人都提出公司有事情需要出差一次。他们相视一笑,依旧像校园里那般青涩。其实,他们都想借这个机会好好考虑一下,是否可以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是否真的完完全全的爱他,是否准备好了去经营一个家。

她,去了南方一个小镇。

在办完事后,她一个人走在一条小巷中。宁静的气氛仿佛可以听见老房子的心跳声。但她的心里却平静不下来。在她千百次的思考后认为自己可以去照顾好一个家,但对他,曾经一度那样光彩耀人的他可以陪自己走下去吗?

雨,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这雨也再次拨动了她心底里那根最脆弱的弦。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委屈。她开始哭,一个人在雨中静静的哭。雨停了,她也渐渐平复好了情绪,走进一家小店,叫了一碗面。

不一会,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婆婆给她端了出来。由于这不是什么旅游时节,所以即使这里很美,此时也多了一份凄凉。老婆婆在旁边的座位上坐下来,拿起针线活开始忙碌。这与电视机上的场景完全吻合,一个善良而又朴实的小老太,把这小巷装点得更加朴实和自然。让人舒服极了。

她安安静静的吃着面。老婆婆做做针线活,看看她。最后,忍不住,还是开了口:“面还可口吗?”

“嗯。”她也礼貌的笑笑。

“小姑娘一个人吗?”

“嗯。”

“可不容易啊。你家人让你来这放心吗?”老婆婆又笑笑,“我是看你像外地人,所以问这。”

对老婆婆温柔的话和慈祥的与妈妈一样的面容,她也就多说了几句;“没关系,我经常一个人出来的。那,老奶奶您这么大年纪了,是在给儿子看店吗?”

老婆婆笑笑:“我们自己的店,我和老伴。”

再一次听到这个词,她不觉心头一颤。是什么可以让她们一起走过了这么多年而依旧如此开心和幸福呢?她有点迫不及待要去问老婆婆,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您,您和老爷爷过得还挺好的吧!”

“好不好的,凑合过呗。”老婆婆缕缕头,脸上一副幸福的样子,“身体还算硬朗就开了这个小店。他有手艺闲不住,我家帮帮忙呗。不过,说实在的,他的手艺可真不赖,十里八乡都很有名气呢!”老婆婆此刻的骄傲的表情更是突出。

是什么使老婆婆依旧那样爱他的老伴?难道几十年的生活他们没有一丝厌烦?只要说到老伴,无论从语气上还是表情上都可以看到老婆婆的无比自豪。还有一点淡淡的害羞。就像在把自己暗恋的男友讲给你听一样。他们有什么秘诀吗?但是到最后她也没问。

在她要走的时候,又忍不住朝他们看了一眼。

老头正在手拿拐杖找什么东西,老婆婆就在后面追他,还一个劲的向老头喊道:“你个倔老头,鞋子都找到了还追他干什么?当心地下滑,把你摔倒了到时候我可不管你!”老婆婆又急又气又有些好笑。

老头仍在追着那个淘气的小狗,一边又对老伴说:“我这次不打他他就长不了记性!何况,我是什么人,怎么会摔倒呢?只有到老了,我搀着你走。”

老婆婆幸福的笑着:“吹牛吧你!一把年纪了还像年轻人一样说大话不脸红呢!你以为你现在不老和小伙子一个样?”

狗,老头,老婆追逐的场景实在有些可笑,但仔细一品却又多么令人感动啊!突然间,她好像明白了,她寻找的答案不就是这个吗?他们没有多么华丽多么浪漫的生活,他们一样在慢慢老去,其实拥有再多都是空虚的,只拥有对方就足够了。足够走过这一生的了!足够经历这一生的风雨与平淡了!因为,他就是自己生活的希望与快乐。

她爱他,无论他是什么样子,她都爱他。而且注定一生爱他!

她快乐的流着泪水,一边向机场奔跑着,一边打着手机,没有什么时候她更想听到他的声音了……

他,去了一个高节奏,快生活的大城市里。而且这里正向着美国一样发展着。一切都是快的,像吃快餐一样。

他初都这里是想分开一下,找个安静的空间去思考。思考一下他们的结合是对或是错。但是自从他进入这个闪速的城市了,他也渐渐的提高了速度,反而想借忙碌来冲击自己,填补空虚或者来忘掉一些事情。

在高节奏的生活里,难免会有冰冷,麻木的感觉。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好像也附着着一股铜锈味。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孤单,很害怕,甚至很需要人来保护。但是,没有,他明白的很。

他去了酒吧,喝酒,约了一个老朋友。

他们先是沉默地猛灌自己。他觉得心很痛,这也许是思念她?也许吧。他觉得如果此时她能在身边就好了。她那么善解人意,那么温柔体贴,最重要的不是她一张漂亮的脸蛋,而是她那颗纯真,善良的心能温暖他。如果此时她在身边,一定会给自己带来温暖和能量。也许,他是很爱她的!

朋友看到一言不发的他,笑问:“哥们儿,想什么了?”

他亦笑笑:“没什么啊,只是觉得大城市虽好,却缺乏一些人情味。快节奏取得的效率是高,但如果慢下来,你身边的风景也是值得欣赏一会的,那样收获的就不只是金钱了,而失去的也不过一点金钱!”

朋友:“是啊!这种城市是这样的,难得有真情人,更难找到一份真感情。”

他问:“你相信有真感情吗?”

朋友笑道:“傻瓜,偌大的世界,就没有几对真心相爱,白头到老的人?你相信,就有。”

他又问:“可时间会消磨一切,冲淡一切啊,曾经的海誓山盟难免不会被油盐酱醋所取代呀。到那时,还会有闲情逸致去讲牛郎织女的故事吗?”

朋友:“海誓山盟,油盐酱醋不都一样吗?人既要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向往,也要面对现实的生活。要两者兼顾才可享受生活。牛郎织女到老了时,见面还会痛哭吗?大概也只会坐下来,搀扶着对方静静地看一会星星吧!时间可以抚平一切,但时间也可以把爱一点点囤积起来,留到以后慢慢品尝啊!”

他有点激动,眼睛里满是泪水,笑着拍了拍朋友的肩膀:“好哥们儿!一生不变!真的,谢谢你。我会在心里为你祈祷的!再见!”然后飞奔出酒吧,任一个大男人脸上挂着晶莹的泪水。他笑着,他哭着,他走向旅馆,收拾行囊。同时,按下了那个让他思过,想过,念过,徘徊过,犹疑过的名字的呼叫键……

几乎在同时,他们打给了对方。

“喂?”

“我,我要回家了!”他们一齐说。他们在听到相同的语言从对方口中说出来后,不觉都笑了笑。然后,居然又同时说出了“我爱你!”

故事的结局不用我讲,你也一定猜得到。他们或许难免有磕磕碰碰,难免有小打小闹,难免有哭哭啼啼,难免有为生活而犯愁。但是有了这一次的经历后,他们就再没考虑过时间对于爱的影响。他们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对方,也许爱情本身的意义会被生活所覆盖,但一起都已不重要。一起,今生有他(她)就足够了。他(她)会陪自己,慢慢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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