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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江湖宗师(二)

林克说道:“还有一位则是莫伦大王,这个人有一段一人灭一国的传奇故事,这段传奇的创造者便是这位神秘的西域大师,凡是听了他的这段故事的人,无不拍手叫绝。

说起这莫伦大王,到现在估计要一百多岁了,比起一戒大师还要早上很多。莫伦大王是名副其实的汉人,原名叫冯胜,是大燕朝人,这冯胜父亲是大燕国的官员,后来因为父亲早疡,冯胜年纪轻轻便接替父亲在朝为官。

大燕周边葱岭南有国名叫天竺,现在改叫印度,其国民我们亲切的称之为阿三,时分东西南北中五大块。姑且分别叫东、西、南、北、中印度吧。汉初,印度半岛最强大的中印度统一了印度半岛建立了摩揭陀帝国,并很快与清朝建立了友好关系。

远祚皇帝七年,燕国远祚皇帝命冯胜(莫伦大王的原名)为正使、蒋师仁为副使一行30人出使西域。目的有三:一是出使印度。二是拜会其国家元首,达到睦邻友好的效果。三是看看印度这个国度,算是考察访问了。(但此时印度发生了政变,别忘了,那时候没卫星,也没手机,没通讯手段,远祚皇帝再牛也算不到啊!于是照常上路。)路线是从西安-》新疆-》中亚-》印度。纂位的新王阿罗顺那听说大燕使节入境,竟派了2000人马半路伏击,除冯胜、蒋师仁外从骑皆遇难,冯胜被擒扣押。后来,冯胜、蒋师仁寻机逃脱,冯胜发誓要灭绝印度,以雪使者被杀之耻!两人于是策马北上,渡过甘第斯河和辛都斯坦平原,以喜马拉雅山脉为目标,一路来到了尼泊尔。在尼泊尔,冯胜与尼泊尔王谈判,以大燕使节的名义,向尼泊尔借得7000骑兵,同时还檄召临近处各大燕藩属国,又召集了2000名精锐骑兵,人马总数接近一万。冯胜自命为总管、命蒋师仁为先锋,直扑印度。

在北印度茶博和罗城外,冯胜用“火牛阵”一仗击溃印度数万象军。阿罗顺那大惊,守城不出,冯胜一心报仇,拿出燕军攻城的各种手段——云梯、抛石车、火攻,狠攻月余。公元1648年,茶博和罗城兵溃城破,冯胜一路追来,斩杀印度兵将三千,印度兵将落水溺毙者超一万,被俘一万一千,阿罗顺那逃回中印度。

冯胜乘势攻入中印度,并发誓要尽灭印度。而印度兵将与燕军(算是外籍军团)一接触便溃不成军,阿罗顺那弃国投奔东印度,求得东印度王尸鸠摩援兵,接着再招集散兵残将准备反攻燕军。冯胜、师仁设分兵用计引阿罗顺那上钩,一举全歼阿罗顺那残部,活捉了阿罗顺那,余众尽坑杀。最后,阿罗顺那妻子拥兵数万据守的朝乾托卫城也被蒋师仁攻破,远近城邑望风而降,中印度灭亡!

由于东印度援助阿罗顺那,冯胜准备顺势再亡东印度。尸鸠摩吓得魂飞魄散,忙送牛马万头,弓刀缨络财宝若干,向燕师谢罪,表示臣服大燕帝国,冯胜方才罢兵回朝述职,同时将阿罗顺那披枷带锁押回北京。远祚皇帝大喜,下诏封赏冯胜,授兵部尚书衔。”

杀印度兵数万,俘虏数万,凭借借来的几千杂牌军就平定了印度,这个英雄就是冯胜,一个非军事专业出身的使节,一个在国外毫无根基的外交官,居然能够完成这样的壮举。实在是世界军事历史上不二的奇迹。所谓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印度就这样被一个中国外交官在战场上轻松搞定,真是愧对“文明古国”的称号啊。只可惜当时的中国对印度知之甚少,在中国人眼里那只不过是一个化外蛮邦而已,而近代因为“中印友好”的缘故,对这段历史教科书上也避之不提,所以冯大英雄的名字没人知道也就不奇怪了。一人灭一国!

这个难度比起汉代常惠用异国军队攻匈奴还难。因常惠经营了近二十年而且军力占优,方才联盟乌孙击败匈奴。其精彩程度不知要好莱钨大片强多少倍,何况前者还是虚构、意淫局多,后者可是活生生的史实。我们今天可能不可想象:大唐帝国的国力强盛和国威之远可见一斑!当真是:英雄风流不尽数,刀马所至皆汉土。真应了汉朝大将陈汤那句话:示明万里之内,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漠狼峰孤烟直,天苍地茫啸西番。

铁骑踏破极乐土,扬鞭异域蔑沙场。

开疆自有王朝散,何必不忘骠骑郎。

壮哉冯胜!壮哉大燕帝国!

后来,大燕朝覆灭,冯胜便去了西域,这么多年再没有回过中原。但是尽管如此,冯胜的大名在中原还是广为传唱,如果说魔教教主是个谜一样的人物,那么莫伦大王就是一个神一般的存在。人们敬他尊他,都是因为他是一个汉子,铁骨铮铮的男儿!!

听了林克的话洛川心中暗赞一声,这才是真正的汉子,这才是华夏儿女的榜样。用现在的流行语:国士无双。

如果不是林克亲口所说,洛川甚至觉得自己在听一部武侠小说一样。林克口中所说的个个都是人之枭雄,倒也不愧那宗师之名号。

“其他三位呢?”洛川进一步问道。

林克呷了一口酒,闭上眼,然后露出享受般的神情,缓声说道:“好酒!”

经过几个月的接触,洛川清楚眼前的这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既不好赌也不好色,唯独对酒情有独钟。不过林克口中的好酒在洛川看来是那么的索然无味,对于喝惯了四五十度酒的人来说再喝这二十多度的清酒真的没多大滋味。想必当年武松喝的三碗不过岗也不过就是红星二锅头的加强版罢了。

林克睁开眼睛,说道:“另外三位比起刚才说的五位来名气则要小上不少,不过既然他们都被人尊为宗师,必然他们有他们的道理。先说那神臂张,这人绝对是个人物。此人刚一出生父母便死于非命,全靠比他大六七岁的哥哥照顾。后来在他十余岁时他的哥哥也得了重病死去,也幸亏他的嫂嫂仁义,把他当做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来对待,把神臂张抚养成人。

神臂张这个称呼是人们后来给他封的,他原名叫做张雨琦,很文雅的名字,但是见过他了解他的人都会知道他的冷血。江湖上的人都不敢招惹他,即使是比他能力再强、功夫再高的人也不敢去招惹他。因为他的冷血、他的阴险、他的残暴。”

不知道为什么洛川感觉到林克再说这些的时候话语变得有些生硬,言语中略带着惧意。不知道这神臂张是何许人物竟然能恐怖到如此地步。

“起初张雨琦也不是一个残疾,据说在他成年之后看到自己的嫂嫂为了养活自己和侄子不到三十岁的她已经失了青春容颜。万分痛心的他便出去行走江湖,但是初经江湖的他既没有经验、也没有能力,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愿意收容他,张雨琦在各地流荡着。

偶然一个机会让张雨琦认识了一个盗墓团伙,自古盗墓就不曾断绝过。因为一般过气的王公贵族墓葬众多,加上没有士兵守卫,所以各地有很多的亡命之徒来盗墓劫财。”

盗墓,源远流长。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

在洛阳邙山马坡村,有个人姓李,从小就以盗墓为生,在民国十二年。有一天,他到十几里外的一个县去赶集,有个来自偃师县马沟村的人熟人正在搭棚子,准备卖煎包子.双方见面打个招呼,他见这人用一把筒瓦状的短柄铁铲在地上挖了一个竖起的小坑,以便放入棚柱,这人用此铲往下一走.担上来时带出不少土,一下子触发了他的灵感,这家伙比铁锨省事,特别是能带上原土,可以判断地下不同地层的情况,于是找了张纸,贴着铲画出了一张大图样,回家后找人按图打造,一试果然得心应手,效果不错,于是得到了推广。洛阳铲一出世,盗墓更加猖獗,流传近千年的墓葬一时之间都被挖掘一空。

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杖地大干;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

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阳地区、陕西关中、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以后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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