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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一生爱恋

枫叶正红时

枫叶正红时,她在那个熟悉得不能忘记的地方再次见到他。

十年,她们已经分别了十年。十年间枫叶红了又红,她的心多少已经有些改变,不变的只是城市的名字还是从前,而城市的楼房都从简易的低楼变得拨天而起。

他静静地望着她,眼里再看不到当年的青色和惶恐,清纯不在,浪漫不在,有的只是风霜磨砺的粗糙及岁月留下的沧桑,他的笑容里仿佛划过一道淡淡的酸涩和无奈。

十年的光阴不算短,但当他真的出现我面前时,往事一幕幕又浮现在她的眼前。

还是那么不经意的一个回眸,她依稀看见十年前,在浓荫的树下,他和军,他的伙伴们,在围着一盘象棋在哪里下个没完,她常常地看着发呆,常常是暮色降临了,那几个痴迷的少年,还在哪里你争我抢的,谁也不服输,在发黄的灯光里留恋不舍。给这个古老的巷子,添了一道怡人的风景。

他的微笑跟十年前一样,只不过那时的他——天真,帅气,顽皮,如今,天真不在,青春不在,眉宇间凝聚了过多的沧桑,多了份成熟和稳重。

她清楚的记得,一天在落日的黄昏街头,她们在百货在楼狭隘电梯不期而遇,他甜甜的笑着和她打招呼,说:“还认识我吗?”

“认识。”她有些不好意思,满脸羞涩:

“早没有看到你们玩棋了。”

“哦,这不是临近高考了吗!等高考完了,再痛痛快快的玩。”

他们不在一个班,却在学校时常有目光的交集。互有好感,有时她想,心有灵犀,两情相悦,大概就是如此吧!

她是个兰心惠质的女孩,她喜欢男孩的帅气,却不懂得珍惜,男孩和她同岁,细心周到,下晚自习,常常是一同走在漆黑的巷子里,微弱的灯光里,两条长长身影,时而分开,时而交织,每次都是,男孩把女孩送回家,然后再拖着自己长长的影子走回去。那样的岁月,那样的纯真年代,已深深的印在女孩心里。

谁也对谁没承诺过什么,就这样草率的结束了,只因为那时他们还不懂得爱,现在想起来,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因为意见分歧,他们在学校里就争执起来,而她平时是个最爱面子的人,见他如此,头也不回的走了,她伤害了他。爱她的男孩,赌气报了外地一所学校,女孩也赌气再也不和他联系,往事已化作云烟,一去不复返了……

他告诉她,“现在的家境还好,一晃十年不也过来了,当年和他一起下起的,军,也在这座城市里,那天我们还聊起你呢!”“哦,是吗?听说军和慧走到了一起,是真的吗?”“是真的,不过早离了”生活真会作弄人,当年我们最要好的两对,现在,都已各奔东西。她忽然感到竞是一种莫名的疼,原本有的梦,原本有的歌,都在这冷酷的现实中破碎了。

真正的爱,不是写在脸上,挂在嘴边,或是嵌在缤纷多姿的玫瑰与物资里,它从来都是隐藏在最深处,像洋葱一样,一层层的剥开,会让你流泪……

弹指一挥间,女孩从一个花季少女,变成了丰韵的少妇,所有的来不及掩饰的记忆,不攻自破。

远处传来凄凉的歌声,求求你给我个机会,不要对爱说无所谓……告诉我你到底爱的是谁……她不敢面对他,匆匆告辞,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

她和他在人流如炽的长街擦肩而过。她怕自己的心会疼,十年的疼。他怕她见到自己眉宇的沧桑。爱情,早在十年前流逝,现在爱情只是梦境的一个符号而已。街砂,枫叶正红,已经不是十年前的枫叶了。

幸福的泪

人是一种有七情六欲的高级动物,所以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当然也就有着自己的爱和恨。枫儿也不例外,她曾爱过,但最终的结果是自欺欺人,恨的更多。

人生的路是多彩的,更是变幻无穷的。少年时代,你过的无忧无虑,有着纯洁美好的思想;青年时代,是人生的转折点,是决定一个人命运得时候,你心事重重,思想复杂;中年,你背负着一个作女儿,妻子,母亲的重任,艰难的走着你的历程。

在枫儿生活的三十多年里经历了同龄人没有经历的痛苦和折磨。她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荆棘和坎坷。也正是这种坎坷的磨难锤炼了她今天坚忍的性格。

童年,她生活在一个时尔就要骤发狂风暴雨的家庭。使她幼小的心灵对人生有着一种蒙胧的感觉;上中学,正当她和同学们一起畅想未来的时候,一声霹雳般的恶嚎无情的传到了学校。父亲因赌博欠了赌债,人家上门来要他无法偿还,更没脸跟妈妈要。自己羞愧之及,喝了农药。

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这一下更是雪上加霜。

看着坐在角落里泪水满面泣不成声的妈妈,枫儿的心一阵阵作痛,可怜的妈妈……

妈妈二十岁就嫁给了一贫如洗的爸爸,但她却从没有过一句怨言,总是那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她以一个农村妇女的勤劳朴实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支撑着这个家。

爸爸年轻的时候就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如今他犯下了错又想一走了之,让妈妈一个人去承担。想到这里枫儿抱住妈妈哭着说:妈,我不上学了,我去挣钱,替爸爸还债,供弟弟上学。

就这样枫儿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无奈丢下了背了八年的书包,当上了农民。爱情的失败更使她对人生有些怀疑,甚至有些绝望,为什么人生对我这样不公平?

二十二岁枫儿结婚了。她努力地去做一个好妻子;儿媳;嫂子;弟妹。在这个复杂的大家庭里,她极力的去宽容,忍让。可是没有人理解她,甚至瞧不起她。对这一切她只有沉默,有一位朋友说过“沉默是金”。丈夫的不理解使她失去了对新生活的憧憬。

一年以后她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她爱他,她把全部都倾注给了他。为了不让儿子复折自己的童年,她把一切委屈都压在了心底最深处。她也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枫儿对孩子的奢望很高,她要把儿子培养成最优秀的,要让所有得人对他刮目相看。

这些年来枫儿也一直没有放弃书本,她的文章曾发表于杂志;还有农村报。这使她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

知识就象一扇窗户使她看到了现实生活的光明和美好,在生活中不做弱者,要做闯将!“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社会不仅侵入了浊流,它还闪耀着阳光照射的清泉粼粼的波光。不要在逆境中沉沦,应该在困境中奋进,振作起来。这不由使她想起了一句老歌: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

枫儿的心胸豁然开朗,对,应该振作起精神来,不能消沉。忘掉过去面对现实,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充实自己。它就象一片波澜壮阔的大海,任自遨游。

成功是属于强者的,甩开痛苦的缠绕,做一个新时代的开拓者。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吧!人生有许多东西是值得我们去留恋的。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总会有回报。就在今年她的儿子考上了重点高中。她激动,她兴奋,甚至有些欣喜若狂。这就是老天对她最满意的回报。她不再在乎别人的狭意;也不再在乎别人的鄙视,这一切她都视若旁然。因为她有一个让自己感觉是世上最幸福的人的儿子。她是成功的。

在享受幸福与喜悦的同时她的眼睛模糊了……

行走在风中

真正的爱恋是没齿难忘,不是相爱的人都可以结成夫妻。在爱的世界里,无疾而终那是常有的事情。珍惜一份缘,珍重一份情,这是我们应该能做到的。——题记

1

玲坐在偌大的咖啡店里,独自品着蓝山咖啡,窗外骄阳似火,夏蝉在高一声第一声吟唱着夏之恋的序曲。屋内中央空调吹着冷风,传来轻缓舒柔的“蓝眼泪”歌曲。眼泪止不住留下来,幸好旁边没人,她用面巾纸随意擦拭了一下,平静了一下心情。随着咖啡袅袅升腾起对过往的回忆,不久前那些温柔体验随着记忆大门轻轻打来了。

2

认识忱是在一个黄昏前,由双方介绍人相约在一个美容屋见面。那天,记得很清晰,是一个夏季的雨后黄昏,玲穿得很随意,穿了一双便宜的休闲鞋子,休闲的服饰掩盖不住她朝气蓬勃的一张脸。快要迟到的时间,玲跑到了美容屋,忙不迭与忱相见。说实在的。那天,对于忱,玲一点没有好感。因为之前,介绍人说的情况,她不是很满意。孩子大一些没关系,但是没有一个正式职业,心里总是时时作梗。于是,玲放声地笑,大声讲着笑话,生活中的趣闻讲的津津有味。竟然忘记了时间,想起来都好笑。

3

第一次单独约会在市里有名的“麻辣馆”,玲点了自己爱吃的香辣小龙虾和水煮鱼,吃得胃口大开。因为不在意就放得开。忱深沉地望着玲,无限爱怜地说,吃吧,喜欢吃,就都吃了,别剩下。间隙,俩人开始说一些话题。忱很认真的样子,如实说了自己的情况,随手拿出来女儿写给他的一封信。玲看着看着,吃不下去了。孩子多懂事啊,要爸爸幸福快乐,尽快给自己找个妈妈。这时,大颗大颗的眼泪流满忱的脸。没见过男人眼泪的玲,心里也不好受了。听着男人的故事,她心里认定面前的这个人是个好男人。

4

忱的妻子原来是一家大型企业的主管会计,美丽俊俏,只是几年前得了脑瘤,在经过手术治疗之后,仍然离开了人世,留下了才12岁的女儿和爱她的丈夫。忱为了给心爱的妻子治病,将银行的正式工作买断了,十多万元都用于治病了,结果人财两空。但忱不后悔,说对得起孩子妈妈了,病床上的三年自己尽力了,没让她受过一丝委屈,自己对得起任何人了。

5

交往的日子随着时间在流逝,玲也很懂事,尽量从忱的角度出发,处处为他着想。一周两次见面,当晚上快下班的时候,接到忱的电话,那是玲挺开心的事情。渐渐,玲发现爱上这个男人了。从他的言谈举止中,从他的为人处世中,从他爱怜看她的眼神中,一切都在表明,两个人在深深相爱了。甜蜜的日子总是很短暂的,一晃一个月过去了。

6

有将近一周时间忱没给玲打电话了,这期间玲打过电话给他,他说忙,在给领导开车,晚上没时间。之后,又是一周没电话,玲心里不安了,肯定是忱有事情了。想想自己的作为,没有什么不好的啊。自己以前一直想分手,结果没提出来。好容易有了感觉,认定这是可以依赖的人,结果人家却退缩了。强忍着,没打电话过去。在介绍人反复几个电话询问怎么样的时候,玲再也绷不住了,说了近况,之后大哭了一场。

7

在有一个周末的午后,忱终于打来了电话,低低的声音掩饰不住伤心,说分手是情非得已,没有缘分。玲再也控制不住情感了,对着电话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述说,仿佛经受了多大的委屈。电话那边的忱很沉默,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任凭玲哭诉,时而安慰一两句。也许玲的哭声让忱感到难受,几次忱也在唏嘘,好像也在小声哭泣。这样持续了一个半小时。电话撂下的那一刻,玲心里难受极了。

8

约好以后还是朋友,忱说永远做玲的110,有事情一个电话随叫随到,玲相信忱说的是真的,她相信这个男人,尽管没有缘分走到一起,成为夫妻。但是,多日的接触,他是个实在人,也是个好人,只是遗憾不属于自己。夏风仍然在吹,镜中的玲依然优雅美丽,高挑的身材白皙的皮肤,就是想不通为什么忱逃跑呢。耳边想起忱的话,觉得配不上呢。不去想了,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想要也得不到。一切都是缘分。

玲自信地行走在风中,淡定从容,美丽着人生,丰盈着阅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个暧昧的下午

接到他的电话,她吃了一惊。这个时间他很少来电话的。

“玲宝贝,上午工作忙完了吗?”话筒里传来他软软的南方口音。

“我在街上,你在哪里?!”大街上,车来车往,玲不由得扯高了嗓门叫。

“我在学校。”

“哪个学校?”玲心里嘀咕,“不会是我的学校吧?”

好似窥见了玲的内心,电话那端的笑声鬼鬼的:“在孩子学校,你来吗?”

玲心里一阵窃喜:“我正往学校赶呢。”

今天周三,是学校的开放日,玲上街买了一兜东西,孩子吃的穿的用的。虽说是初春,天气骤然变热,29度的天气,人们来不及换掉毛衣,街上的人行色匆匆,太阳晃的让人睁不开眼,天一热,人的脾气也暴了许多。等车时,有小两口就你一声我一句高一腔低一腔地吵。

车也好似和人较劲儿,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小两口吵的不耐烦了,小女人甩手而去,小伙子左右手麻利地提起几个大包,追赶了去。旁边等车人会心地笑了。

玲的心情很好,想到要意外地见到他了,玲很懊恼没有好好地修饰自己:“也怪他为什么不早点告诉自己,现在在半路上,没办法整理自己。”但是,玲仍然很高兴,整整两个月没有见到他了,这个让她欢笑让她掉眼泪的男人,她想他了。

孩子学校在市区边,到了学校,把东西交给孩子,又接到他的电话:“我在门口等你,我们一起吃饭去。”匆匆交代孩子几句,就向校门口走去。老远,便看到在门口伸长脖子向里张望的他。玲故意不看门口,眼睛向别处张望,但是余光里看到他正盯着自己一步步过去。

到跟前,看他头上也是油光可鉴。外衣已经脱掉了,胳膊上挂着。看到玲,他笑了笑:“今天很热,是吧?”玲点头,头也上冒出细细的汗了。

“把风衣脱了吧,我帮你拿着。”他的柔声让玲很舒适,他的体贴也让玲很受用。

“不用了,谢谢。”玲低了头,她没有让人帮拿东西的习惯,还是自己拿着吧,“早上天凉,穿个风衣,上完课来不及换衣服,就急匆匆的往孩子这里赶。又没带包,手机什么的没地方装,还是穿着吧,怕东西掉。”她像表白什么,急急地说。一直以来,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她怕那道灼人的目光,她怕自己承受不了,也怕看了会醉倒在这双眼睛里。

“我们回去吃个饭吧。”玲不做声,小猫一样跟着他走了。

大宅第,很漂亮的名字,很阔气很豪华的装饰,一进门,就有一种浓浓的文化氛围。萨克斯音乐《回家》,颇有家的感觉。服务生把他们带到二楼临窗的座位,居高临下,看炽白的太阳下,花红柳绿。

吃完饭出来,玲想起该问问他下午几点上班。

他笑笑:“下午不去了。”

玲很吃惊,在他,好像没有过不上班之说。“你还有什么事吗?”

“陪你。”他好像不经意的一句,在玲却如遭雷击。

玲不知道是该开玩笑还是该认真劝慰:一个大男人,不上班去陪一个女人,是不是很反常啊?

“大中午的,我们去哪里呢?”玲鼓足勇气问。

“找家茶社,我们喝茶去吧。”

他拦了辆出租车,可是出租车司机说附近没有茶社。那,那……

玲说:“我们去前边歌厅吧,有下午场的也不贵,不唱歌了我们可以说说话。”

他点头。于是,他们就沿着人行道前行。

下午场人不多,很多房间都是空着,他们被带到一个很大的房间内,服务生把茶水送来,点歌台整理好就走了。

两个月了,他们终于可以好好在一起了。他一把把她拥到怀里,紧紧地抱着,手摩挲着她的头发、她的脸,一面在急急地寻找她的唇。

她的心急促地跳着,血往上涌。在心里狠狠地骂自己:“干吗啊,我怎么可以这样?”手却不自觉地紧紧地环住了他的腰。抬头,迎了过去。

是的,她喜欢他,喜欢得迷失了自己。

但是,歌厅是让人唱歌的地方,不是让人温柔绻倦的,玲激灵灵推开他,点歌。

他跟了过来,搂着玲的肩膀,扭转玲的头,嘴巴又贴了过来。玲身子一闪,一挣,拿起话筒,唱起歌来。

他似乎叹了口气:“这个谜一样的女人,在想点儿什么呢?”

玲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几十年来工作生活上都很严谨,质朴单纯与野性,兼有读书人的气质,平日里,修养把骨子里的野性遮掩得严严实实,不成想,遇到了他,竟把平日的修养扫到一边去了。

他说:“我有信心把你的野性呼唤回来。”

是吗?玲很怀疑。如果野性能随随便便地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那几十年的修养不是白修炼了吗?

玲望望他,想想孩子,再想想那俩个无辜的人,心揪到一起:“我都做了些什么呀?总是标榜自己多么高尚多么纯洁,怎么也要伤害别人呢?”

他看懂了玲写满心事的脸,缓缓地怜惜地抱她起来:“丫头别想太多,我们没有错,我们没有想去伤害谁。”

在他的怀里,她哭了。

仿佛一夜间,她明白了自己该怎么做。走出房间,她长舒一口气:“凤凰涅槃,我要重生了。”

只愿一生爱一人

与她偶然的一次相遇,是在桃花飘香的时节,清丽婉约的她带着浅浅的笑靥从远端缓缓地走进他的视野,屏前他深深凝视那清澈而明亮的双眸,在他心里留下一道深深地印记,就这样毫无缘由的掉进她的柔波里,许久,她羞涩地抬起头,默默地相视一笑,时光在那一刻,静止。

他难以抑制那份激动的心情,随即发个信息给她。

“嗨,会下五子棋吗?”他试探着问,那段日子他极度迷恋上了五子棋。

“你好!嗯,会一点,但不精通。”她传递过来一杯咖啡。

“太好了,那我们玩几盘如何?”他在想希望不要遭到拒绝吧。

“久不下,有些生疏了,那好吧。”她让他先进房间,然后她去那里找他。

不曾想他连杀几盘,盘盘皆输,内心思忖着这女人不但文章写的优美棋艺也高,每盘败下阵来她都会传递一杯咖啡给他,温婉的对他说:“再来,你比我初学时强多了。”一丝柔软、温润漫过他的心,不由的滋生起好想与她天天在一起,内心暗暗地想这个如水的女子就是他今生命中的一个劫数,在劫那么注定难逃了。当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一阵风吹动了沉沉的帘,浸过丝丝凉意,吹乱了他的头发,也吹散了缤纷的思绪,他才发觉夜已经很深了,第二天还要上班只能无奈的与她互道晚安,躺在床上情绪高涨的他依旧没有丝毫的睡意。夜,静悄悄的,一颗心就在这样的缠绕里翻腾、燃烧,那一晚,他失眠了……

认识她的第三个夜晚,依旧这样呆坐着静静地等待她的出现,在桌前默默地守一盏孤灯,伴随着幽忧的音乐,思绪早已飞向有她的地方,他愿意在幽深的夜里就这样痴痴地想着她,傻傻的可以想很久。很晚了,依旧不见她的踪影,让他感觉到有一丝牵扯在内心折腾,难以平静,直到她一声声的呼唤才惊扰了他缤纷的思绪……

“哥哥……哥哥我回来了。”她连续不停的叫着。

他抱怨的对她说:“臭崽子,你让我担心透了知道吗?以为你丢了呢。”

她心存歉意又半开玩笑说:“下班前有一台很急的手术,来不及告诉你,好哥哥,害你担心了,是不是一刻都不准离开你的视线?否则就要胡思乱想?我又不是小孩子。”

他应声道:“毫发无伤的回来就好,在我眼里,你就是惹人担心受怕的小孩子。”

她含着一丝微笑娇嗔的说:“臭哥哥,咬你。”

这一夜,他睡的很香甜、很安稳。第二天一早,他出差去了另一个城市,刚下车,心中顿时涌起一阵莫名的激动,下雨了!北方的雨下得淋漓畅快,永远不像南方细雨纷飞、缠绵悱恻。带着万般的情思行走在潇潇暮雨中,张开双臂,任雨滴沿着头发,滑落脸庞,缓缓淌进心灵深处……

夜,凄清而悠长,人在异地,听到雨声难免伤感,搅动着凌乱的思绪辗转难眠,起身拉开帘,倚窗遥望,阵阵冷风袭来,让人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紧紧裹住单薄的衣裳,依然是瑟瑟发抖,抬头仰望清冷漆黑的夜空,无语沉默,脑际浮现出与她那些长长短短的片段撒满一地,揉碎心谰,融成满眼的清愁。

或许是情思太浓,才体会到这种无法诉说的忧伤,昏黄的灯光下投射的一切显得格外的孤单和清冷,那一刻流淌的情愫无人能知,只有把丝丝缕缕的牵挂和惦念变成美丽的诗行,在幽忧的旋律中聆听着心跳,在残语断章中品味着婉约,在温情的短信里寻找着慰籍,那无法掩饰的柔情,染了尘世,也醉了风月,也许,只有这些才能温暖他此刻的冰凉……

这次美丽的邂逅,她彻底俘虏了他的心,占有了他的梦,改变了他狂放桀骜的性格,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被女人降服,心里再也没有一丝空隙去装载别人,让他那么心甘情愿地为她独守这片温情的港湾……

当叶片上悄悄的染上了几分浅浅的黄,那个秋天,他们执手相约。

江南的秋天,水缦缦,风清清,在款款的风里,他拥着心爱的女子漫步于林间小路,静看叶儿的身姿款款旋舞而落,那份成熟与妩媚,迷离与静默,一切似乎散漫的无形无迹,是北方永远也感受不到的异域风情。

一路上牵着她柔软纤细的小手,幸福如缕缕清风,舒爽甜润,飘荡在眉宇间。一阵风吹过,她把头埋进他宽厚的胸口,轻轻仰起清秀的脸庞,于莹莹眼眸里,看到了彼此的一份默契,撩拨着他蠢蠢欲动的心……

他低下头轻声的问她:“妹妹你喜欢哪个季节?”

她思忖了一下说:“春天。”

他随后说:“我喜欢秋天。”

他问:“为什么?”

她微笑着说:“春天气候湿润温暖,万物生长,充满希望。秋天有种萧瑟的感觉,而且太干燥。”

他接着说:“秋天是成熟的季节,天高气爽,空幽明净,充满诗意,不过每个季节都有它独特的韵味。”

在这样一个枭绕的季节,与她在一起相拥着到处弥漫着温热的气息,一起淡看云卷云舒的怡然,静观花开花落的极致,只想就这样相偎着度过每一天,日日缠绵细语,夜夜耳鬓厮磨,任凭生活怎样的风雨飘摇,那宽阔的肩膀会为他心爱的女人撑起一个永远没有委屈的天空……

飞蛾的爱情

阿侍是睡在我上铺的姐妹。我不知道是哪儿出错了,她们班宿舍的床位不够了,当她深夜从老家赶到学校时,居然无处可睡,学生处的负责人把她安排到我们宿舍,当时我和燕的上铺都空着,可能因为我的床位靠近窗户的原因,她选择了我的上铺,深夜听她在上铺吱吱哑哑的铺床收拾东西,好不心烦。

早上起来时,她还没醒,等我从外面溜达了一圈回来时,看见一个长发的女孩站在我的床边梳头,看见我,笑了笑,于是我知道了她姓侍,一个奇怪的姓氏,至少我认为。于是,我们都喊她叫阿侍。

慢慢的,我们在一次次熄灯后的卧谈会里知道了彼此,阿侍,盐城人,母亲早逝,兄姐已婚,她在高中毕业后没能考取大学,在社会上打过工,做过代课老师,三年后重返课堂苦读,终于跨进大学校门。说实话,我很佩服她,我想要是我可能就没那么大的毅力了。然而,因为家境比较贫寒,她是贷款来上学的。

因为比我们大得多,经历比我们多,很多时候,我和燕都把她当做大姐,她会很多东西,比如织毛衣,做饭,当然,做饭我们看不到,但是她织毛衣的水平真的很高的。那时我的女红只限于在衣服上订粒扣子,织毛衣只能用两根针织出一条长长的被她们笑称“裤腰带”的水平上。很多日子她都喜欢抱着大团的毛线坐在床边教我怎样勾花边,怎样勾领口,可惜,我实在是愚笨,常常不得要领。于是我就坐在一边陪她说话。说实话,我很服她的口才,只要她面前有我这对耳朵,她可以一口气不停地说下去:说她小时候的快乐,说她的兄嫂对她的不好,说她的老父是怎样的操劳,说的最多的就是她的情感。有时我笑她说:阿侍啊,你的嘴巴就象水龙头,只要一打开,就“哗哗哗哗”地流个不停。于是她就笑,然而仍然是不住嘴巴地讲。

有一天吧,学校成立个诗社,海报上说某天在某教室喜欢诗歌的同学可以一聚。她看后回来告诉我,于是我报了名,好像还要求每个参加的同学都要交一首诗,以供评展。阿侍写了一首长诗,我绞尽脑汁写了个兔子尾巴长短的小诗。开会那天是一个深秋的晚上,通常这时候我喜欢躺在床上看小说,于是就告诉阿侍我不去了,让她把我的大作带了交去就行了,坐谈就免了,回来后卧谈会上汇报下就行了。

一本小说看完了,阿侍喜滋滋地回来了,连说我没去可惜了,会长是个帅哥,很帅很的帅哥,听的我直流口水,大喊下次开会时本人一定到场。可能是心里还有别的小秘密吧,可爱的阿侍两眼放光,两腮粉红,卧谈会上居然没有多说什么,一人就悄悄的先睡了。

后来诗社再开会时,我又偷懒了,不知道又是什么原因没能出席,当然也就没见到那个帅哥,这样一直到学期结束时,也没有参加过一次,当然我那首可怜的小诗也下落不明。然而阿侍却是每会必去,每次回来时必是两眼放光。终天有一天,她忍不住告诉我:她恋爱了。

我问她是谁,她说是会长,就是那个帅哥。我大吃一惊,怪不得这些日子看她总是春风满面的样子,每日里总是在外面的时间多,回宿舍的时间少。她向我说了有关帅哥的一切:计算机专业,大三,家是长江中心岛的。因为是专科,所以说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听完后我有点担心,像这种老生和新生谈恋爱的很多,结果多是以毕业而分手的。她说不会的,她很爱他,而他也很爱她。

有一天都熄灯了,她还没回来。那时标志性的双子星学生公寓还没有建成,我们女生都住在Y楼,熄灯时楼下的大门就要被管理员给锁上,谁也进不来的。我整整为她担心了一个晚上,清晨我揉着发涩的眼睛从床上爬起时,她推门而进,我大呼万岁。看她已是神情疲惫,浑身无力。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在操场上坐了一夜,两个人说了一夜的话。我大跌眼镜,想细问可是看她困倦的样子又忍住了。

下午没课,她和我说起了她和他之间的一些事,她爱他,很心疼的那种爱,也许是太渴望被人爱了,所以她投入了所有的情感。我很委婉的劝她,爱就爱吧,不过有些事情一定要把握住自己,因为毕竟他面临着毕业。她第一次对我有意见了,她说:静,我没有你那么气定神闲,我需要爱情!我笑了笑,没再多话。

五一长假,阿侍告诉我,他要带她回老家去一趟,让她看看他的家乡,见见他的家人。我没有多说什么,只要她路上注意安全,一路平安。从他的家乡回来后,阿侍好像就变了个人似的,好久都不再和我絮絮叨叨的说话,总是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床上发呆。有一天,只有我们两人在,她哭了,说到了可能要分手,当时我吓坏了,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她说:他要毕业了,有两个去处,一个是到上海发展,一个是回老家。这两个选择都意味着分手。因为她还有两年才能毕业,而她的父亲需要她回家乡照顾,她不可能跟他到别处去,而他亦不可能跟着她走。我安慰她,毕业了不一定非要分手,也许两年后两人再到一起,彼此都有能力可以把家人接到一起也不一定。她摇了摇头。说不可能。

此后很久,阿侍的情绪都处天低谷中。直到后来,那个男孩毕业,又到了秋天,她的心情才有所好转,我常常和她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她的嘴巴重又像水龙头似的“哗哗哗哗”的流个不停。

也许,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都要经历情感上的磨砺,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让我们奋不顾身,飞蛾扑火般地扑向心中的爱情。

吼来的爱情

花儿开,是为了结果。

花开是为了结果,爱要在适当的时候绽开。

丽娟十六岁的时候,从湖北咸宁来到了深圳打工。丽娟是和她的姨父罗长征一起来的,姨父在火红厂里做电工。因为年龄太小,又没经验,罗长征只好将丽娟弄进了火红厂的注塑部。

注塑部占地两千多平米,三十六台机器沿着通道两旁一字儿排开,很是齐整。左边是原料仓和色粉房。右边则是公司的写字楼,藏在后面,就象见不得阳光。

丽娟一来,就给分了19号机台。丽娟皮肤白晰,一道俏丽的辫子,衬上她苗条的身材,立即成了注塑部的一道风景线。丽娟不偷懒,眼神灵活,什么活儿一看就知道,嘴儿又甜,“主管主管”、“师傅师傅”叫得沁甜,很是讨人喜欢。

阿伟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丽娟的。

阿伟是配色房的师傅,说是师傅,其实那时也才二十岁。他是广东人,身高一米六二,话不多,一口普通话还说得特别难懂。但阿伟也有他的优点,注塑部三十多个机台,丽娟来了后,其他的机台他看都不看一眼。

一下班,阿伟就换上新衣服,打上领带,还真有几分帅气呢,丽娟呢,清水出芙蓉,从不涂脂抹粉,一袭长裙,怎么也掩不住她的俊俏。他们一起逛街,看碟子,唱歌,溜冰,日子过得潇洒而又滋润。南方那葳蕤的木棉树下,烂漫的红花从中,丽娟第一次将自己的纤手给阿伟牵着。丽娟不管阿伟叫“师傅”,而叫他“小师傅”。虽然就只多了一个“小”字,但听起来却亲切百倍。

丽娟十七岁生日的时候,阿伟就送了玫瑰花,很大一簇,红艳艳的,深情地说:“丽娟,你愿意和我拍拖吗?”丽娟羞怯却欣喜的点了下头。

阿伟就买了十斤糖果,在整个注塑部发开了“拖糖”。

拖糖一发,阿伟和丽娟的拍拖就算公开了。

罗长征听说丽娟拍拖后生气了,说:“花开是为了结果,你和阿伟谈恋爱,有结果吗?你会讲广东话吗?你了解他吗?如果你再和他谈下去,我就将你送回老家。”丽娟知道自己家里还有弟弟妹妹,都指望她挣钱,长姐如母,她怎么也不能回家啊。

罗长征也去找了阿伟,话不投机半句多,阿伟当时就和他大吵了一架。

她意外地欠了他一个人情

接下来的日子,丽娟和阿伟断绝了交往。

阿伟工作忙完了,就坐在配色房休息,从配色房往左一眼望去,第五台机,就是19号机,丽娟正在那里忙碌,堆起来了,忙完了;忙完了,又堆起来了,总是没完没了。

丽娟的机台几年都没人去帮忙。新来的刚子在19号机坐了半响,结果第二天上班,他就给派去做最难做的PET机台,而且还给他多分了一台机。

这时,关于罗长征的传言却多起来了。

一天,丽娟对阿伟说:“阿伟,我想请你帮个忙,你答应吗?你答应我再告诉你。”女孩有时就是这样刁蛮。

丽娟就对他说:“我想请你帮我调查一下我姨父,我听说我姨父找了个情妇。”

这可不是个好活,但阿伟还是答应了。阿伟果然厉害,没半天时间就将这一切打探得清清楚楚。丽娟姨父确实在厂里找了一个情妇,是纺织车间的。贵州人,说是家里也有老公。

丽娟听了,就说:是不是我姨父不准我们在一起,你对他有意见!阿伟就开始发誓,丽娟忙止住他:无风不起浪,我信你还不行。

丽娟去找姨父,姨父生气了:“你别听他们瞎说,有很多事你不懂。”说完再也不搭理她。

丽娟决定跟踪姨父。

下班的时候,姨父和一个女人一前一后地出了厂门,朝着集瑞楼的方向走。那女人四十多岁,肤色有些黑,脸上也有了皱纹,一口牙齿,暴暴突突的,丑得要命。走到僻静处的时候,姨父和那女人越挨越近,最后姨父竟牵了那女人的手,两个人搂抱着进了楼。

第二天,丽娟就请假回家了,姨父知道了,不露声色地说:“有班上就上嘛,请什么假呢?”其实他心里却巴不得丽娟早点回去,回去的时间越长越好,最好是不要回来上班了。

罗长征去车站接丽娟的时候看到了妻子雪珍,他那时才有一些慌乱。他让妻子和丽娟先在他厂门口找个地方吃饭,他就先拾掇了租房。

老婆来了,罗长征只好将她也弄进了火红厂,和贵州女人一个车间。

没几天,贵州女人就辞工走了。

丽娟发现自己欠下了阿伟一个人情。

爱,就不要放弃

爱,就不要放弃。在这个爱情速食的时代,有一种爱情叫做等待。

一晃就是三年。

火红厂的人来了一拔,又走了一拔。

有人又给阿伟介绍女朋友了。那女孩儿长得不错,河南人,一米六八,比阿伟还高了几公分。丽娟一看,就知道他们一定不会长。阿伟喜欢带着河南女孩经常到丽娟的宿舍楼下来,气得丽娟鼻子冒烟。

没几天,丽娟也找了个男朋友,故意拽着他在厂门口招摇。

才几天,丽娟就和男友分手了。

阿伟和女朋友几乎也在同时分手了。

这是一场比赛,没有有赢家也没有输家。有人在撮合他们了。当着阿伟的面就说:丽娟这女孩不错!当着丽娟就说:阿伟这样的男孩子很难找了。说久了,他们心里竟然都有一些涌动。这三年,那么多的男孩子追丽娟,她竟然不为所动;阿伟也有人给他介绍了一打以上的女朋友,他都没有动心。

2003年元旦的那天晚上,阿伟和公司的一些人聚会,又去喝了咖啡,回来时已经是深夜十二多点钟,有人撺掇他:“阿伟,你今天晚上要是不敢去叫李丽娟,你就没种!”

丽娟那时还没睡觉,躺在被窝里看书,一听到外面有声音,她就熄了灯。接着一阵阵的敲门声响起,“丽娟,李丽娟!”

最后终于激起了公愤,宿舍里的人都吼起来了:“你有完没完,我们还要不要睡觉。”阿伟的声音这才消失。

第二天,丽娟看到了阿伟,先是大喝:“你这个癫子,深更半夜地叫什么叫,以后要找别人,要先和别人约好。”话说到后面,她的声音降了八倍,甚至渗进了一些温柔。

阿伟和丽娟又开始了热恋。这次,他们又一次发了拖糖。

有人跟丽娟开玩笑说什么时候吃喜糖,丽娟一脸的笑:“想得美,他还没过我父母那一关呢。”阿伟于是趁年底丽娟回家,买了很多礼物,将她送回了咸宁老家。下了火车,又转汽车,后来又走了很多的路,很累,但阿伟很兴奋。

从咸宁回家后,阿伟就马不停蹄地将丽娟带去见了父母。丽娟是眼里有活的人,她看到阿伟父母忙不过来,她也不闲着,还招呼阿伟帮忙。这么好的媳妇打着灯笼都难找,阿伟一家都喜欢上了她。

回厂后,丽娟和阿伟租了房间,就和罗长征他们住在一起。雪珍把她当亲女儿一样对待,好吃的都给她留着。阿伟待丽娟也更好了,每次丽娟上夜班,他都炖好鸡汤带到食堂。

几个月后,丽娟就辞了职。有经验的女人却说:丽娟有了。

2005年的春天,火红厂门口多了一个花店。正在店里忙碌的正在丽娟,她的脸,掩映着玫瑰。店里飘荡着轻音乐,摇篮里一个小胖子正在手舞足蹈。花店生意不错,阿伟下了班就来店里帮忙。罗长征夫妇有空也常来坐坐,不熟悉的人都对丽娟说:你爸妈真好!

把爱系在身边

小翠有个习惯,不管做啥事,都喜欢把手机带在身边,吃饭如此,洗衣如此,甚至去卫生间也是如此,好像她的手机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好像她的手机价值连城般贵重。

事实上,小翠的手机只是一部功能极其普通的手机,收发短信,接打电话而已。女友不明白,常常取笑她,你这丫头,整天把那破手机当宝。别哪天不小心把手机掉进下水道了。小翠听后,只是轻骂一句,就你乌鸦嘴,却并不生气。

谁知一语成谶,那天卫生间传来小翠一声尖叫,啊,不好,手机真滑下去了。

女友听后,以为小翠谎报险情,以为小翠故意吓她,一脸无谓的说,小翠,别人的谎话我信,你说出来的,我不信。说罢,背过身去,继续玩电脑游戏,根本不容小翠半句解释。

半晌,小翠无话,只是表情很焦躁,不时发出哀叹声。这一下子让沉浸在游戏生活中的女友警醒,回过头,丫头,不会真掉下去了吧?

小翠黯然点头,算是回答,眼睛却失神的盯着墙壁上一对交头接耳的苍蝇。女友这才意识到,自己这乌鸦嘴,确实很晦气,一时心生愧疚,似乎手机就是她弄丢了般,关掉游戏,故作轻松的拍打着自己的脸颊,左手指着自己的嘴说,该打,你瞧我这乌鸦嘴。小翠,你别生我气,我买部新的赔你。不要为一部手机和姐妹怄气哦。

小翠笑道,你这是干嘛,手机又不是你弄丢的,你何必那么自责呢?我只是舍不得手机上保留的那些短信,你知道吗?那些短信全是伟发给我的,我一直舍不得删,悉心珍藏着。这下全部消失了,无法挽回了。

伟是小翠青梅竹马般的男友,他们一直异地相恋,虽然恋得辛苦,恋得憔悴,倒也别有一番滋味。每天一有空闲时间,就和伟互发绵绵情意的短信,嬉笑怒骂着,似乎感觉伟就在身边,一刻未曾离开她,永远守护在她身旁。

女友恍然大悟,哦,原来这样。那你每天片刻不离的把手机带在身上干嘛?怕我偷看你那些暧昧短信啊?

小翠假装嗔怒的白了女友一眼,辩解道,这不是最重要的原因。你真要看了,也没什么,爱情,无非就是些甜言蜜语,无非就是喋喋不休,那些柔情短信,我只是想给自己留下一丝回忆。想念一个人时,而这个人又不在身旁,只能借助阅读他的文字,寻找几丝慰藉。

女友听后,双手鼓掌道,高见,不愧为痴情女子小翠。然后长叹一声,什么时候才出现我的白马王子呢?说罢,一脸苦瓜相,唉声叹气不止。

小翠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黯然的说,更多的时候,我把手机带在身边,只是害怕他想着我的时候,却联系不到我。我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让我们的爱情变淡。

女友听了,久久不语,收拾起嬉笑的脸庞,动情的说,你时刻把爱系在身边,真的为你感到幸福,感到光荣。

是的,一个普通的手机,维系的不仅仅是一份温馨的感情,更是彼此心中最美的回忆,更是悠悠岁月中至诚不变的纯真。无需山盟海誓,无需地老天荒,只是夜静如水时,当缕缕相思之情荡漾心海,当心中装满温柔时,轻轻的动起拇指,敲击着那份属于自己的纯真,谱写那份平淡却真实的爱恋。

那个清晨

芸是个秀气的女孩子,内向,拘谨,同学们都认为她有点古怪,不太合群。大三了,同学们都在谈恋爱,芸仍独来独往,不是没有男孩子追求,只是人家看到她那冷冷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眼神都知难而退了。

或许是父母长期分居两地工作,她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的缘故吧,使她的个性安静而固执,心里认为谈恋爱是个很没意思的游戏而已。只是在学习之余,每天沉浸在武打小说中,江湖恩怨,侠骨柔情,刀光剑影……

芸就读的是本市的一所大学,所以她没有住校,是走读生,而芸自己的家距离学校比较远,正好姨妈举家移民美国了,留下了这所国内的房子,这房子离芸就读的学校非常近,为方便上学,芸就一个人住在了姨妈家的房子里。

那是一所漂亮的白色二层建筑,紧邻市体育场的西侧,优美而幽静,每天芸都会去体育场晨练,风雨无阻。

这天,天刚蒙蒙亮,芸就来到体育场,空旷的操场上了无人迹,草坪上挂着层层露珠。芸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体育锻炼。

忽然在微明的晨曦中,一个人影从远处摇晃着走来,在不远处慢慢倒了下去,芸赶快跑过去,是个20多岁的男孩子,微闭着双眼,芸摇了摇他,慌张的要去马路上拦出租车送他去医院,不料却被那人拽住了衣服,“我不要去医院,我只是口渴,想喝点水而已。”

望着那双极度疲倦的眼睛,年轻的脸上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沧桑,芸的心中没来由的动了一下,也没再细考虑,就搀起他走进了自己居住的房子。

青年很戒备的走进那所房子,当他确定房子里除芸外没有其他人时,才放松的坐在沙发上。可能是太渴了吧,他竟连喝了2杯水,

“我太疲乏了,你看我的腿上还有伤,能在你这的沙发上休息一会吗?”

“不可以,附近有旅馆,你应该住到那里去,我是因为你刚才晕倒才让你进来喝水的。”芸面无表情的说。

那人低下头,用几乎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不能去旅馆,你放心,我不会久留,休息一会我会走的,如果实在还不行,我付给你钱。”

芸看着他的样子,忽然动了恻隐之心,“你也很饿吧,我给你泡包方便面吧。”

“多谢!”

芸端来碗面放在茶几上,那人随手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现在播报通缉令,李庆飞,男,24岁,持枪抢劫邻省H市Z银行,他的两个同伙已抓捕归案,此人枪法极准,警方已追捕7天,今晨潜入我市,望广大市民发现线索及时举报,举报电话是XXXXXX。”

屏幕上赫然是青年的照片,芸和青年几乎同时一愣,接着他不动声色的关掉电视,然后手放到了腰间的手枪上。空气瞬间凝滞了,静的连针掉到地上仿佛都能听到声音。

芸只是坐在那里发愣,事情真是太突然,变化太大了,她不否认体育场中的一幕,唤醒了她心中的某种感觉,或许那是一见钟情吧,可她这可怜而短暂的初恋,对象竟是个在逃犯,是谁说过爱情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可遇而不可求,是对每个生命的尊重。难道爱情只配所谓的正人君子才能有,犯了错误的人就不能有吗?!想到这里,芸说:“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害你。”

青年低下头开始吃茶几上的方便面。

芸站起身来说,“我要去上学了,这房子除了我不会有人来,你可以休息。”

说完芸就去上学了。

中午,芸回来,带来了包扎伤口的纱布和各种消炎药,还从学校买了盒饭。

吃完午饭,芸开始给青年处理和包扎伤口。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青年问。

“不知道。”芸边认真包扎伤口边回答。

“这世界上除了我妈,你大概是对我最好的人了,只可惜我们相识在这种时候,要是我们早点相识该多好。”

“别多说话了,休息吧,我要去上学了。”说完芸匆忙往学校赶。

晚上芸回来时,又从学校带回了盒饭。

青年没有接芸递过来的盒饭,而是攥住了她的手,问:“为什麽对我这么好?”

灯光下芸无法躲避那咄咄逼人的直视的眼睛,羞红了脸,“不知道”三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唇就被青年含在嘴里,他仿佛要把一切都融化在这个吻里,芸感到窒息,心跳加快,眩晕……

等芸睁开眼睛,仿佛已经越过了千年,青年拥着她,轻声的嘟囔:“我只是相信你,从一开始看见你时,你让我感到安全而宁静,该死的,我竟是这么迷恋这种感觉。”芸分明看到了他眼里的痛苦和无助。

“我逃不出去了,绝对逃不出去了,我两个兄弟都进去了,我又负了伤。遇到你,我也不想再逃。”

他轻轻地扳正芸的身体,扶着芸的肩膀郑重地说:“茶几抽屉里我放了一张银行卡,户名是别人的名字,密码是XXXXXX,里面有2000万,那就是所有的钱了,我在家是独子,家里只有父母亲,他们的电话是……如果以后他们需要照顾,请帮忙照顾他们。”

他爱怜而不舍的擦掉芸脸上的泪,站起身缓缓向门口走去,同时掏出手机拨通了公安局的举报电话,“喂,我是李庆飞,我现在在市体育场,我自首。”挂掉电话,头也不回的向体育场走去。

大量的警车呼啸而来,不一会,又呼啸而去。

芸静静地坐在房间里,只是感到世界都虚空了,心脏开始往下沉,往下沉……

第二天,芸来到公安局,自称是李庆飞的朋友,把银行卡和密码一并交给了办案的警官,经核实银行卡里的那笔钱正是邻省H市Z银行丢失的那笔钱。

芸走出公安局的大门,春天的阳光和煦而温暖,她希望法庭能轻判他,她愿意去等,对于自己做过的事,她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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