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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情婚姻(1)

婚姻与爱情没有分开

认识她时,他刚和初恋女友分手。也许是急于用一种感情来替代初恋带给他的伤痛,他开始主动追求她,虽然他并不爱她。她很单纯,很快就陷入他刻意编织的情网。她不是很漂亮,但她善良、温柔、勤快。最重要的是,她爱他。一年后,他和她结婚了。

婚后,一切都顺理成章,平淡得没有一丝波澜。

因为爱他,她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她做的饭很好吃,最普通的蔬菜到了她手里,也能变成人间美味。有朋友到他家做客,看着她干净利落、温柔体贴的样子,都羡慕他找了一个好老婆。

因为不爱她,他对家里的事情毫不关心,而是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30岁时,他被提拔为公司的副总。

对此,她毫无怨言,并为他的事业有成而深感欣慰。而他却在想,自己的婚姻完全是一场冲动的惩罚,他再也不可能拥有王子公主般刻骨铭心的爱情了。

他开始放纵自己,酗酒、抽烟,甚至游戏感情。他认识了一个叫娟的女孩。娟很漂亮,高挑的身材,大大的眼睛,唇红齿白。他们很快就打得火热,经常出双入对。

他每天很晚才回家,他以为她会生气,但她没有。她熬好了各种各样的粥等他回来。她说,你总是喝酒,一定要多喝点粥,可以解酒养胃。他有些不耐烦,皱着眉头把粥喝完。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婚姻和爱情是分开的,虽然她是他的妻子,但他并不爱她。

她要出差去,一周后才能回来。结婚三年,这是她第一次出差。晚上,他和娟一起吃饭,唱歌,跳舞,回到家时已是半夜。推开门,房里一片漆黑,他有些不适应。以前,不论多晚,她总是开着客厅的壁灯。那浅黄色的灯光,看到就让人感觉暖暖的。

他习惯性地走进厨房,揭开锅盖,什么都没有。对啊,她出差了,怎么会有粥呢?他拍拍脑袋,苦笑一声。整个晚上,他都感觉空落落的。酒喝多了,胃像着火般难受。

第二天,他在刺眼的阳光中醒来。一看表,9点多了。他腾地坐起来,大喊,我的衣服呢?半天没有回音,他才想起来:她不在。

打开衣橱,第一格,他所有的衣服都在那里。西装挂在衣架上,衬衫没有半点褶皱,就连内裤和袜子都摆放得整整齐齐。第二格是她的衣服,与第一格的满满当当不同,里面很空,衣服寥寥无几。

结婚三年,他好像从来没给她买过衣服。他有种羞愧的感觉,自己忽略了她。

中午,她打来电话,忘记告诉你了,你的衣服都在衣橱的第一格,还有,家里没有粥,你少喝点酒,当心把胃喝坏了!他握着电话,愣了很久……

晚上,他和娟来到市中心最豪华的西餐厅。娟打扮得花枝招展,穿着他送的价值不菲的名牌时装。看着娟的美丽时尚,他想起她的省吃俭用和那个空荡荡的衣橱,不觉心酸。

回到家,胃又开始难受,看着空荡荡的房间,他竟有点想她。他拨通她的电话,问什么时候回来。她说还要几天。快点回来吧!他脱口而出。说完,他一惊,自己这是怎么了?

那晚,他想了很多。其实,他是爱她的,只是这份爱隐藏在平静的婚姻生活里。

她回来了,他去火车站接她。看着她从车上跳下来,恬静的样子是如此美丽。他心里一热,快步走上去,把她揽在怀里。

回到家,她发现衣橱的第二格,多了一些漂亮的衣服……

“先结婚,后恋爱”,这句话往往被很多年轻人当成笑谈。其实,很多人都是在婚姻中才真正懂得了爱情。

爱已与爱情无关

十年,足以让一段婚姻坚固持久,同样也可以让一段婚姻瓦解坍塌,就像她和他。所有的承诺和诺言,竟然脆弱得经不起丝毫的考验,多年的感情说碎就碎了,一个瞬间而已。

终于有一天,他回来说:我爱上别人了。

一言中的,尽管残忍,但是她心里还是欣然的,他还是说了,好过欺骗。

其实有些东西早看到了,只是她不愿意相信真的是这样。于是故意回避,但是真的无法回避时,她亦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女子,更不愿将就。

她说:我们离婚吧。

她抱着孩子回到父母那里,临走的时候,拿了剪刀,把照片上的两个人剪开,一刀下来,心也痛了,说看得开,到底是爱了这么多年,伤自然是一定的。

画面一闪,便是多年,昨日还身强体壮的他突然就病倒了,很平常的脑血栓,但是却半截身子不能动弹了,新娶的那个女子开始自然是服侍左右的,也请了人专门护理,可那细微的细节处岂是外人可以照看得到的?偏偏他又迟迟不见好转。终于,一纸离婚诉书置于病床前,一如当年,只是角色换了,他签了字,这下他倒是安心了。这个时候,孤零零的一个人,男人开始无端地想念起她和孩子来,她的好也开始在每个早晨来临时折磨着他清醒的神经:一觉醒来,晨光从红色的棉布窗帘后映射过来,她已经早早地起床了,桌子上是他喜欢吃的豆浆和油条,见他睁开眼睛,她过来给他掖掖被角说,再睡会吧,还早呢。想起,这一切却早已成了最温暖和残酷的记忆。

住在一个城市里,她很快知道了,思量中眼泪还是掉了下来,她急急地把孩子托付给母亲来到床边日夜守候。翻身喂饭,甚至是脱衣后的擦洗她也没有任何的难堪,慢慢的他竟然好起来,他追随着她的身影,但是她不看他一眼,只是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有人笑她傻,她没有多话,只是说,他是孩子的父亲。

其实,有很多话在她的心里。那些相爱相守的日子即便是早已不再了,但是那彼此搀扶走过的那段路怎么会说忘就忘了呢,牵了手便是爱人亲人了。

他病好出院,托人去和她说,希望可以重新开始,听了,她眼睛在别处。

这么多年,时间早已经把我们撕裂成了毫不相干的两个人,永远不会了,只能这样了,如果还有其他的干系,那就是孩子是我的骨肉,而他是孩子的父亲,和爱情无关。

这个时候,刘若英的那首歌飘过来:后来,我总算学会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我终于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像苦瓜一样苦涩

我的婚姻一度被传为佳话,朋友圈里的小姐妹都说我有“板眼”,看准了就追,还真被我追到个那么帅气又有本事的男人。我的成功被归纳成一句老话:女追男隔层纱。好像轻飘了的。对此,我总是笑笑。

谁知结婚六年,我老公开始“翻洋”。之前我们有些小吵小闹他总是会半开玩笑地说,唉,想当年,是哪个先追的哪个啊?你要好好珍惜唦。新婚期开点这种玩笑无伤大雅,但是最初的甜蜜过了,女人脆弱的本性暴露出来,怎么都觉得他心里是有想法的。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和我的一个朋友探讨这个问题,她瞪大眼睛,那当然咧,你追他,剥夺了他追女孩子的权利啊,也剥夺了他征服女孩子的乐趣。要知道,男人是把追女人,当然一种成就感的。

想一想自打我们结婚以来,我对他的照顾是多一些。每天把洗口的牙膏都挤好,买菜也会情不自禁先按着他爱吃的买,买衣服也是先满足他的需要。潜意识里我也觉得这些都是应该的,因为他是我努力争取了才得到的。

女追男并不容易,首先要放下女孩子的羞涩与矜持。那时,他是我朋友的亲戚,偶然遇见,我对他印象不错。他长得帅是一个方面,打动我的是一件小事。在别人家里,吃了喝了我们起身告辞,他不声不响地去把一次性水杯一个个收起来,带到门外放进垃圾箱。

当时我就想,这个儿子伢几过细哟。我主动向朋友打听他的情况,得知他当时没有女朋友就主动给他打电话,把他收拾一次性水杯的光荣事迹狠狠地表扬了一顿。然后就经常“骚扰”他,三四个月后,他约我吃饭,他说你给我打电话也花了不少电话费,那个钱可以请我吃多少餐饭啊?晕,这人还挺幽默的。

我们就这样开始恋爱,然后结婚。

如此头晕目眩

婚姻、爱情,你们让我想的头晕目眩

我迫使自己安静下来,可是我却办不到!

爱情,是一个徒有虚表的东西

爱情,是一个让人欲哭无泪的凶手

爱情,是一个无情的杀手,任凭你怎么求饶。

它还是依旧刺向你的胸口。

让你欲罢不能的斯疼!

爱情究竟是什么产物,为何你是这么的残忍!

为何你看着你身边的人痛不欲生的时候,还会笑的如此灿烂

为何你笑的如此淫邪,听的人为何如此揪心

为何想你的人要日夜流泪,为何你要让想你的人彻夜无眠

爱情,我们能好好守候你么?

请你告诉我:要我怎么做才能让你留在我的身边!

要我怎么做才能“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要怎么样的去爱和被爱,才会是幸福的?

如果我不三心二意了。

如果我不再做小狐仙了。

如果我不再任性了。

如果我一心想要有个把我当宝的人

如果、如果、如果……

如果没了这些如果,还会有因此么?

我有时候也会倦怠,鸟飞累了也要找个枝头栖息

人走累了,也要个结实的臂膀来依靠

爱情的终结就是婚姻,婚姻亦是爱情的坟墓又是爱情的结晶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在怀念,怀念从前的过往

那些人,那些事,那些被踩过的落叶

已经被遗忘在开满栀子花的那年的夏天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这个季节属于栀子花的盛宴。

空气中迷漫清淡泌香深入人心。

只是我太过于沉醉甚至着迷于这个季节。

才会有一败涂地的残留和挣扎。

过往云烟都是在转瞬和刹那间。

如流星陨落般凄美与短暂。

总是留下浮想连连也总是让人望尘莫及。

空前绝后的幻想与毁灭我又一次畏缩。

惧怕……恐怖……心碎……泪水……

静静地等待没有归期的无期限。

想着能够拥有一份简单却值得回忆的那份情

想着能够暂存那么一点过犹不及的想象

用表面的狂妄不羁的洒脱来掩盖内心的不安与孤独

漫天的星空中那颗北极星在独自闪耀尽显光芒

它是冷艳的高贵,不与繁星为伴

它的独特却显得孤傲……

见过一个人的签名是“独孤的人是可耻的!”

我想我们都是可耻的吧,因为我们都是寂寞的人

没拥有爱情的人是孤单的,拥有了爱情我们就更加寂寞

爱情的升华,亦是水到渠成的婚姻

我们荡起婚姻的船桨,驶向我们的目的地

三年前我还爱她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考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一路开花

苏半生说要来这个小城里念书时,我惊得一身冷汗。

虽然,我和他已经在网上聊了足足半年,且无话不谈,但要知道,那仅是一个虚拟的世界而已。倘若,他真来到这个小城,并与我见面的话,无疑就代表着,我和他之间的那些心间密语,便要顷刻暴露于现实的天光之内。

莫名地惶恐不已。我跟苏半生说了许多话,告诉他,我所在的这个小城有多么多么闭塞,环境有多么多么恶劣,目的只是希望他能就此打消转学的念头。岂知,他却说了一句让我无法驳回的话。我父母要来这个城市工作,我不跟着他们,你让我去哪儿?

很久之前,苏半生给我发过照片。那时,他上网不久,又恰好碰到我妖言惑众,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网警,正在秘密追踪一起经济诈骗案。结果,他跟我合作了。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统统发给了我。

我在电脑这头笑得前仰后合,暗骂,这世界上的傻子还真是不少!接到他照片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丝窃喜。我想,这样的傻瓜,定然是奇丑无比的吧?于是,我怀着恶作剧的心态,点开了它。

瞬时,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赫然定格在了我的视线里。他的头发黑亮,微微反射着太阳的光芒。一双亮若星辰的眸子,把整张苍白的脸,渲染得生动异常。

苏半生的头像莫名其妙地黑了整整一周。我没有给他留言,即便每次上去,我都心急似火地打开QQ,寻找他的号码。

我习惯了他的问候,以及略带调侃似的鼓励。甚至,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无可避免地喜欢上他。但我不愿就这样对事实臣服。更或者说,在我心里,一直都潜藏着无处可躲的自卑。

我从来不相信,一个貌似苏半生这样的男孩,会喜欢上一个身高一米五六,体重五十二公斤的女孩。

我能清晰地想象出他微笑时的模样。歪斜着脑袋,高耸的鼻梁被扬起的笑肌牵拉着渐近朱唇。这种极富生命力的笑容,仅仅属于苏半生。

苏半生亮起头像的时候,我正在网吧的靠椅上慵懒地削苹果。他的头像赫然冲出人群,闪着赤红的光,犹如一面胜利的旗帜,在春风中洋洋招展。我永远记得那天,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说,姑娘,在下已到青岛!

因为这句晴天霹雳,我无意中切伤了手指。我一面按住指头,一面艰难地咒骂苏半生,来了就来了,嚷嚷什么!害我割到了手指!

话毕,我匆匆起身去了厕所。对着冰凉的水龙头,哗哗冲了半天,而后,在门口的药铺里买了一个廉价的创可贴。

回来的景状,让我很是感动。苏半生的头像在刺目的显示屏上不停摇摆。关切的语句,压满了整整一个对话框。

我告诉他,我切伤了右手拇指。他紧接说,不怕,我可以帮你捏笔写字。

苏半生走上讲台上作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正在课桌里摆弄新买的游戏机。

班主任鬼使神差地将他安排在我前面的空位上。同桌欢呼雀跃,一个劲儿扯我衣服。我低着头,手足无措地按着游戏机上的黑键,细细聆听他慢慢朝我走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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