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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你来我往(1)

爱你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在大学的校园里,大家很常见一对一对的情侣。经济与贸易系的方凯和艺术系萧程程也是校园里令人羡慕的一对。在朋友的介绍下。两人走到勒一起。方凯很爱萧程程。每天等在宿舍楼下和她一起去教学楼,就算是不在一个教学楼上。方凯也要把她送到教室里。也才转身离去。下雨的时候。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去宿舍,一起吃饭方凯也是照旧。时间长了。女孩的朋友都很羡慕她真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啊。萧程程喜欢打篮球。并认识了体育系的杨明。他篮球打地很好。三分球就更卜用说勒。慢慢的萧程程觉得她和方凯之间已经没有什么话好说了。反而她觉得自己和杨明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而且感觉很亲切。第二天,天微微下着小雨。方凯依旧拿着伞,带着早点在宿舍楼下等她。她从楼上下来,方凯正说把手上热乎乎的早点给她时。她说“方凯,我们分手吧。”方凯说,“程程,我哪里做错勒,你给我说,我改好吗?她说“你没错。是我觉得我们之间已经没有可能了,我喜欢的是他。我们再在一起是对彼此的伤害……”方凯说:“是他吗?”女孩说是谁不重要勒。说着绝情的转身离去。方凯站在雨地里。看着自己心爱人的背影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整个早上,方凯都没有心思听课。脑海里一直回忆自己和女友幸福的场景。其实自己早都知道女友和体育系的那个队长走的近,但是他觉得自己要是对女友比以前更好,她就不会离开自己。可是……晚上,方凯一个人出去喝酒,他从来都不喝酒。那天他喝了两瓶就醉勒,最后还是老板通过他的手机找到了他宿舍的人把他抬回去。喝醉了的他哭勒,哭得很伤心。嘴里还一直喊着女友的名字。三个月里方凯一直活在痛苦的回忆里。直到一个女孩走进勒他的生活,她是与程程同宿舍的人叫李曼。她经常陪着方凯。逗方凯笑。关心他。很快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无话不谈的朋友。同学都为方凯能够从上次的感情阴影里走出来而感到高兴。也为他找到一个爱他的人而感到开心。渐渐地,朋友们都把李曼当成里方凯的女朋友。每次见到方凯都问你女朋友呢。而方凯说。她不是我女朋友,是我最好的朋友。朋友们都用那种眼神笑着。而萧程程这边。他和方凯分手后,就和杨明在谈起恋爱勒。经常手挽手的在学校操场上散步。有一天俩人正高高兴兴的买的东西。在操场上手挽手的散步。方凯和李曼俩人,准备去操场上。讨论一下自己的工作问题。走在门口碰见了,方凯看见萧程程挽着杨明的手。一种伤心的感觉一下涌上心头。眼泪一直在眼中打转。强忍着微笑。旁边细心的李曼看见了。也挽起了他的手。萧程程看见说。你们很配。祝福你们,就拉着杨明很快的离开勒。

杨明是个比较开朗的男孩子,自然身边有好多女生围着。有一次,萧程程下了课,外面下着雨。她没带伞。

她以为杨明会来接他,可是。没有。这时她的朋友小雅走过来说,我刚才看见杨明了,他拿着伞,往过来走,好象去接谁,走得还挺急,我以为他是来给你送伞。我还和他打了声招呼。这次是她自己冒着雨回宿舍。她想,杨明可能有事所以没有来接他……

三个月后的一天,她和自己同宿舍的

人出去逛街,问杨明去吗?杨明说他不去勒,他要准备考试勒。就不陪她勒。让女友自己去。萧程程说好吧。那你认真复习,下午我给你买礼物回来,杨明说好。萧程程就和自己同宿舍的人走勒。当她们走到西庆街的时候说同伴说,我们去这家店看看,刚开的。里面的饰品挺好看的,大家就一起进去了。隔着柜台同伴说,程程你看,那人怎么那么象你男朋友杨明吖。程程还说,怎么可能,他在学校复习呢。说着转过头去。看见那个男的正为旁边比她矮的女孩选发卡。看起来就象是热恋中的一对。程程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着他们要出去勒。便跟着出去。挡在前面,一看,就是自己的男友杨明。程程哭着说:“你不是说你要在学校复习吗?复习到这里来勒。说着,边问,这个女孩是谁。杨明把头低下,什么话也不说。程程气的给了杨明一巴掌。说:“你太让我失望勒。说着便转身跑勒。杨明在后面追。晚上,杨明站在宿舍楼下,想和程程解释。程程却怎么也不下来。一夜未眠的程程想了很久。以前自己是怎么对待方凯的。自己和方凯分手,又是怎么对待杨明的。想到这里。程程眼泪刷的流了下来。

第二天,她给杨明说勒分手。杨明却没有挽留。似乎象是如释重负的样子……

另一面,在长时间下。李曼开始喜欢上会关心人,体贴人的方凯。这天晚上。李曼把方凯约在操场上,对方凯说:“方凯,你认为我这个人怎么样?”方凯说很好啊。李曼说,如果我说,我喜欢你。想让你做我男朋友,你愿意吗?方凯认真而又严肃的对李曼说。李曼你是个好女孩,你体贴人,善良……可是,我不能答应你,我忘不了她,我只把你当妹妹。希望你能明白。李曼哭着说,难道你再不考虑下吗?你一直要去等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而伤害一个爱你的人吗?方凯说。爱一个人如果是个错误的话,我宁愿一直错下去。李曼哭着消失在操场。

转眼大学的生活只剩一年了。萧程程开始漫漫回忆自己以前和方凯的那段感情。她发现。原来一直对她好的是方凯,一直默默关心她的是方凯……她决心想回到他的身边。第二天,女孩来到男孩在外面租的房子。敲开了以前多么熟悉的那扇门。门打开了。眼前站着一个似乎被折磨了很久已经心力交瘁,筋疲力尽的人,那个人是方凯吗?女孩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用惊讶与心痛的表情望着他,他看见她来。有些惊讶。站了许久。然后说,你怎么来勒,有事吗?女孩说:“我想和你说点事情”。男孩说:“有什么事情,你就说吧。”女孩说,难道你都不请我进去吗?说着。女孩便进了房间。走进去。看见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男孩说,有什么事情你就说,没有的话,就请你离开吧。女孩哭着说。你就那么恨我吗?我承认我以前伤害过你,以前都是我的错,我想要弥补我以前犯的错。你能给我给机会吗?男孩说。没有错与没错,恨不恨的勒。以前我是恨你。恨你绝情的离开我背叛了我们的感情。但是恨有什么用。后来,我也想明白了只要你幸福。比什么都好。女孩哭了,一把抱住男孩。说我想了很久,觉得还是你最关心我。什么事情都把我放在最前面。以前是我的错……hellip

;女孩边说边哭。男孩一把推开了女孩的手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一切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喜欢上了别人。你忘了我吧。我们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咱们以后还是做朋友吧。如果做不成,我们就做陌生人吧。女孩望着这个曾经深爱她的人。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些话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还没来的及说。从厨房传来一声:“该吃饭了”。男孩接着说道,知道了亲爱的。这个女孩不是别人而正是李曼。我马上就来……女孩准备了一大堆的话,还没来的及说就转身哭着冲出了门外。这时门关上了。

“你为什么刚才喊我亲爱的”?是不是她来了。男孩说:“嗯”!我不希望让他看见我离开。而为我伤心……

三个月后,正当方凯在些写日记的时候。咳出了血。原来在女孩和男孩分手以后,男孩被确诊为肺癌。已经只有一年的时间勒。男孩不希望女孩在他走后,深深地自责。他选择女孩怪自己违背他们的感情。女孩回到家爬在床上哭了整整一天女孩想,是自己先对不起他的,不能怪他。她选择重新去争取男孩的心。挽回他们之间的感情。

第二天。女孩带着男孩最爱吃的菜来看他。刚把门敲开。来开门的是方凯。萧程程赶紧上前说,方凯这是你最爱吃的菜。我给你做的,你赶快吃吧。方凯用很气愤的语气说,那是我以前喜欢吃的,现在我不爱吃勒。你真以为你做的饭好吃啊。说着把门砰的一声关上勒。萧程程站在外面。泪水象短勒线的珠子。

一周过去后,萧程程接到学校的通知让她代表学校去演出,这是她梦寐以求的时候啊。可是,想到方凯他决定让方凯和她一起去。可是当她再来到方凯的住处的时候,又遭到了一盆冷水。就这样,萧程程踏上了去上海演出的飞机。在她上飞机的那一刻,她多么希望方凯能来送她,可是就在飞机就要起飞的那一刻,她也没有见到想见的人。其实方凯去了飞机场,躲在后面,目送着她离开。他也知道这可能是他和程程的最后一面勒。

过了几天,方凯的身体急剧下降,来到医院,医生直摇头说看看病人还有什么遗愿没?方凯的父母在旁边哭的跪在地上求医生保住儿子的命。宁愿花多少钱都不在乎。可是,医生说,我们已经尽力了。这时李曼走到方凯的面前。哭着说,你要坚持住,你还没有等到她回来,怎么可以走呢?这时方凯微微睁开眼睛说,李曼谢谢你陪我走过了最后的着一年,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等到程程回来了你……把……这……个……交……给……她。说完,便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直到三个月以后,程程从上海回来才得知这一切。李曼说。程程其实方凯一直喜欢的还是你。到最后的那一刻,他叫的还是你的名字。程程哭了,哭得很伤心。她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个很爱他的人。给,这是方凯最后让我交给你的。程程打开信:

[b]亲爱的程程:

当你看到这封的时候,我已经走了,当初我那样对你,只是想让你恨我,把我忘记。我不想我的离开让你很痛苦。我还是喜欢你笑的样子。今生能遇见你,是我最幸福的事。能够得到你的爱,更是我幸运的事,虽然那只有短短的几个月,我也已经知足了。以后你要好好。

绝口不提爱你

那一年,笙十七岁。穿着洗得发白磨损的牛仔裤,白衬衣,头发简单地扎着马尾松。

人群里很平常的一个人,却因一张清丽的脸,挡不住绵绵不绝的喧嚣。

笙读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收到情书,读中学时,老师从不敢编排她和男生同桌。笙很朴素,衣着越发简单陈旧,却依旧挡不住异慕追逐的目光。

抽屉里经常莫名其妙塞着情书,上学或回家的路上,不断有献殷勤的男生。笙个子高挑,身材清瘦,低头则已,一抬头,那双妩媚的杏花眼不惊不动也足以勾魂,还有那精致的瓜子脸,光洁如瓷的皮肤。

笙是和母亲一起住的,她从来没有看过自己的父亲。很小的时候她就听见街上那些孩童喊她私生女,是没人要的野孩子。那时,泪流满面胸口疼痛的她哭着跑回去找妈妈,笙的母亲总是一言不发,抱着笙一起默默流泪。

笙的母亲是个异常美丽的女子,开着一家旗袍店,生意不火也不冷,刚好维持家用。笙的母亲穿旗袍很好看,是活脱脱的模特儿,那些锦绣绸缎往她身上一贴,掩不住的玲珑曼妙。每一次她穿着自己设计的新款,那些熟识的顾客纷纷效仿。而笙的母亲却很古怪,偶尔会关闭店门消失一段时间,那时候,笙会被寄宿在隔壁的莫然家。

莫然比笙大五岁,笙读初一时,莫然已经读高二。笙初中还没有毕业,莫然就已经去省城读大学了。莫然的父母是工人,善良朴实,对单亲的母女邻居一直很照顾。而笙和莫然天生八字不合。笙一来到他家隔壁做邻居,他就开始挥霍自己的顽劣天性,变着法儿捉弄笙。

笙是五岁那一年被母亲带到这个小城的,那时,一树一树桐花开得惊艳。笙小小的年纪特别喜欢坐在树下收拾那些凋落的桐花,用母亲做旗袍剩下的布料灵巧地做着香囊,她把那些桐花收藏起来,放在枕头下面,偶尔拿出来嗅一嗅清香,眸光无比清澈,直至桐花枯萎。

而莫然总会在笙最安静的时候突然出现,在她的头发上放蝗虫或者蚱蜢,或者偷偷溜进她的房间,在她的枕头下塞进蛇的标本或者死了的蛤蟆。

笙总会吓得哇哇乱哭,小脸儿煞白,嘴青唇灰。而这个时候莫然免不了一顿打骂。打归打,骂归骂,莫然捉弄笙的嗜好并未随着光阴的荏苒而收敛。

笙漂亮的蝴蝶结总会被莫然揉得稀巴烂,小辫子会被他抽得横七竖八。笙读小学是自己回家的,这个时候莫然会纠结他的初中生哥们在路上拦住她,挤她的辫子,往她书包里塞死青蛙。

莫然的母亲总气得拿棒槌追着他打,而笙的母亲总是和颜悦色劝住莫然的妈妈,说这是两个孩子的缘分,打是亲骂是爱,莫然欺负笙其实更显得兄妹一样的感情。

有一次,莫然终于闯了大祸,拿烟花爆竹吓唬笙,笙抱着书包惊恐地慌不择路跑开,却没有注意脚下,被石头绊倒,狠狠地摔了一跤,漂亮的额头被跌破,鲜血直流。莫然吓呆了。他看见那些滚烫的血从笙的额头拼命流出,他忘记了起初要捉弄她恐吓她的意图,丢下那些助纣为虐的伙伴,急急跑过去,抱起笙往附近的卫生所飞奔而去。笙很高,腿很长,跑起来的时候,那些淡淡的花香会顺着流动的风钻进笙的鼻子。

笙的手里紧紧抓住书包,美丽的杏眼充满了对他的恨意,她挣扎着拒绝他的好意。而这个时候的莫然脸色苍白,个头已经窜到一米七零的大男孩终于明白闯祸二字的深刻意义。

笙美丽的额头被缝了好几针,没有打麻药,莫然看着医生一针针缝着笙的额头,笙从头到尾倔强着没有哭,尽管眼泪始终在眼眶里打着转儿。

九月的桂花香气徘徊在小镇的许多角落,还有洁白朴素的木槿,在黄昏的人家门口,默立。

莫然把笙送回家时,他低下头,对矮了他一个头多的笙说了句:我们和好吧。

笙十七岁那一年,莫然已经读到大四,面临毕业。

莫然有时候会在心里狠狠责怪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提早五年把他生出来呢,因为这样,他不能守着笙读完初中和高中。每一次他给笙的信中他会不厌其烦问着同一个问题:今天又有几个男生给你写情书了?

莫然上大学前给笙制定了严格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纪律一,不管何时何地,坚决不能让男生半米之内靠近她。纪律二,不管何时何地,不准接受任何异性的约会,吃饭看电影之类一律列为门禁,铁定不准破规的。纪律三,随时随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任何异样情况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当然,笙的党代表非他人,依旧是那个从小挟制她欺负她的一个莫然而已。

风清月朗的夜里,十八岁的莫然狠狠地在笙的嘴唇上咬了一口,笙疼得眼泪翻涌,恨恨地看着那个垂头丧气的男孩。那些疯狂的痴缠的感情,像一把刀,坚硬地插在莫然的心上。

记住这个疼!我要你记住这个疼。莫然恶狠狠地命令着笙。

五月的栀子花开得浓烈,还有那几株茂盛的含笑树,总在夜里发出浓浓的香气。那个时候,笙总喜欢独来独往,索然寡淡地美丽着。夜里,无人的时候,她会立在含笑树下,从口袋里掏出口琴,旁若无人地吹着《绿袖子》。口琴是那一次她受伤后莫然作为赔偿礼物送给她的,而且,从那以后,莫然还教会了她吹口琴。那个时候她才知道,平日里顽劣的莫然却是小城很有名的学习尖子,吹得一手好口琴,打得一手漂亮的篮球。十六七岁的莫然清瘦英俊,凛凛的气质隐隐逼人,清峻的轮廓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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