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对于教育和教学的相互关系问题却作了截然不同的回答。他不相信儿童的天性生来是好的,而认为首先要抑制他们的恶念。他认为教育是由对儿童的教育之前的管理、教学及道德教育构成的。教育的每一部分都有影响儿童身心的一定手段,其实质在于使儿童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控制他们的意志,使他们理解在世界上、在人类生活中存在着上帝的力量。主要教育任务是通过管理和道德教育实现的。教学要把受教育者自己得不到的大量表象传授给他们,同时,教学中应该有教育。赫尔巴特提出的“教育性教学”这个术语,基本正确地反映了教育和教学的关系。但是,赫尔巴特对这个范畴却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赫尔巴特认为,教育性的教学是在所学材料同学生的观察以及实际生活相脱节的条件下,培养他们的宗教世界观。所有这些说明了赫尔巴特所说的教育性教学原则的反动内容。
K·Д·乌申斯基对教学的教育作用问题作了新的解答。他的根据来自学校的教学任务:“所有带生命力、有目的的教学,都是要使儿童懂得如何生活。”①教育是一个范围很广的过程,包含了儿童个性发展的所有方面。“教育不只是要发展人的智能,教给他一定的知识,而且还要点燃起他们渴望从事辛勤劳动的火种,否则,他们的生活就会既没有意义,又没有幸福。”②教育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来实现。教学是教育的强有力的手段,它永远不能与教育脱节。由此就产生了教育性的教学原则。这一原则表明,首先必须为使科学,即概括了的人类经验,对每个学生个性发展施加教育影响作用而创造条件。乌申斯基用如下的话表述了这个原则:“科学的教育作用,当其不仅影响到智能,而且影响到心灵和情感时,才算有效。乌申斯基在教育史上第一次把教学的教育性放到了从属于其科学内容”的地位。按乌申斯基的看法,教育性教学同时也应该是发展性教学,它可以保证人的观察、思维、语言、记忆、想象等能力得到发展,从而使人在生活中做好从事劳动的准备。上述一切说明,乌申斯基对教育性教学问题的回答具有进步意义。乌申斯基还提到了教学在儿童道德教育方面的作用,并根据时代的要求,把这个问题同学校宗教课的讲授联系起来。
苏联教学论批判地继承了过去的一切成果,为解决教学和教育关系问题奠定了基础,开辟了新的途径。学校发展史证明,不论教师对这个问题怎么看,教学总是在以某种方式塑造学生的个性:他们对生活、对知识的态度;他们的各种智力才能;道德情操和意志。教育影响作用必然伴随教学产生。但是,决不能从这个完全正确的论断中推导出这样的结论,认为教学在任何时候都能对学生产生同样良好的教育作用,教师的自觉努力和教师艺术都是无足轻重的。相反,教育性教学的特点、思想方向以及对学生的影响力,都取决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的组织,当然,也取决于教师的个性。在剥削阶级社会中,这种依从关系被用来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因而使科学知识遭到了歪曲。
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教学的科学内容与学校的教育任务没有矛盾。教育、教养和教学三者结合,相互促进。
共产主义教育和全面发展的原则要求合理安排教学,促进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①和共产主义道德基础的形成,促进学生思维、意志、性格、精神需要和能力的发展。
为了使教学能够促进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的形成,每个教师都应该用他所讲授的那门学科的实际材料不断地引导学生得出他们所能接受的具有世界观意义的结论:按现实的本来面目说明它是我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即揭示处在变化、发展和相互联系中的事物和现象;说明变化的物质原因,等等(这个问题,下面阐述科学性原则的内容时再详细叙述)。
共产主义世界观的特点在于它的改造世界的有效性和目的性。
为了使教学能够促使学生形成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世界观,它不仅要用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观点阐明被研究的事物及现象,而且要让学生参加共产主义建设的实践,使学生在正确了解现实的基础上,积极地参加对现实的改造。
列宁说:“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做任何估计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①列宁的这段话不仅适用于哲学,而且也适用于所有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同样,学校中所学的各门学科的基本原理也必须是有党性的。
我们坚持教学的共产主义思想性原则,反对资产阶级教育学使教学脱离政治,脱离一定阶级利益的种种企图。我们知道,这些说教完全是虚伪的、假仁假义的。资产阶级学校打着所谓教学不问政治和超阶级的旗号,实际上却按照资产阶级的党性原则进行教学。不言而喻,在资产阶级的教学论中,是不可能提到这个原则的。
教学的共产主义思想性要求在叙述各种事实和事件,特别是有关社会生活的事实和事件时,不能采取客观主义的、冷漠无情的态度,而必须表现出党的战斗精神,同时,还要有助于从共产主义利益出发正确地评价它们,揭露资产阶级政治、哲学、文化、道德的反动本质。
教学的共产主义思想性要求教师必须系统地向学生讲解我们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和苏维埃生活方式的优越性,用苏维埃爱国主义、民族自豪感和国际主义以及对共产主义思想无限忠诚的精神对他们进行教育,使他们懂得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的政策。
教学要阐明什么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它较之资产阶级道德的优越性。为了使学生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对道德行为有所体验,教学工作的组织必须以集体主义和同志式互助为基础。
人文科学证明:人的发展是在其积极活动的过程中,在参加此种活动的人们相互联系的过程中进行的。全面发展的原则要求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使他们在活动过程中发展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创造性思维、丰富的精神需要及各种能力,锻炼意志,陶冶性格。
教学过程中的共产主义教育与全面发展的原则和所有其它原则密切相联,并使它们获得了鲜明的思想性。
科学性与力能胜任的难度原则教学的科学性原则是苏联教育家首先提出来的,它的意思是,学生在学习的每一阶段所掌握的原理都应该是经过科学严格验证的,同时,教学方法的运用,就其性质而言,也要基本符合该原理所属的那门科学的方法。对新一代进行教学的科学性原则是以科学的历史发展为基础的。人类发展的成就大都归功于科学。科学的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现阶段,表现得特别明显。只有掌握人类自古以来集体经验积累起来的知识,只有深入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年轻一代才能够卓有成效地投身于创建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参加共产主义建设及社会生活。这个原则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认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认识论证明了世界是可知的,经过实践检验的人类知识是能够客观地反映世界发展的真实情况的。心理学和教学论方面的资料证明,学生的认识能力是可以大幅度提高的,这也为这一原则提供了依据。
科学知识的容量,不断地扩大,按照大约的估算,每隔十年科学信息就会增加一倍。虽然在人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科学不断发展,科学对生活的影响不断增长,以及随着教育理论及实践所取得的进展,学生掌握知识的能力在不断增长,但其增长程度远不及知识容量的增长速度。
为了保证青年掌握包括现代科学思想在内的科学知识,必须为青年的教养认真地选择科学的最主要的内容。但是,为了解决好这个任务,必须揭示学科的逻辑,保证青年从一开始学习就能得到新的科学概念。这是由上述原则得出的第一个要求。
要真正掌握科学知识,其前提必须是掌握正确的知识,也就是无误地和准确地感知现实世界的事物和现象,在学生意识中正确反映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关系。但是,要做到这一点,不能把感知新事物看作是某种孤立的动作,必须把它看成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从各个方面来观察每一种新现象或新事物,确定这种客体同其它客体的各种各样的联系,既要看到相同之处,又要看到不同之处。所以,正确安排教学过程,能够培养学生辩证地看待所研究的事物与现象,逐步形成辩证思维的因素。这就是从上述原则得出的第二个要求。
感知现象在教学中起着重要作用。它的认识意义是形成反映所研究对象的正确表象,表象要能反映对象丰富的外部特征,在学生进一步的认识活动中能为学生所利用,成为形成科学概念的基础。无论表象还是概念,只有用语言或文字准确表达出来和确定下来,才能发挥它的认识作用。这就是科学术语。为形成正确的表象和科学概念,并为以上科学通用的定义和术语把它们准确地表达出来而创造条件,这就是教学的科学性与可接受性原则的第三个要求。由此应当得出一个结论,在教学中必须避免任何教条式论断,尽量不用学生经验中和以往学习中没有充分事实材料的科学定义和概念。所教的每一个科学概念都应该是根据规定的认识任务合乎逻辑地得到的,并且要在教学过程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应用。此外,使所教的科学概念在整个课程进行过程中都得到运用,也很重要。
只有把根据对具体事物或现象进行分析综合而得出的科学概念和科学规律,同作为形成科学概念或得出科学规律的出发点的科学理论或科学假说结合起来加以掌握,对科学知识的理解才能深刻。
在掌握大量概念时,若能把这些概念同与它们相对立或相矛盾的概念加以对比,收效就会更大。因此,形成科学概念和科学规律的过程同科学规律赖以产生的科学理论的内在联系,利用对照方法弄清科学概念,这是教学的科学性和可接受性原则的第四个要求。
学生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法,才能深入理解和掌握科学规律,论证科学规律的客观作用,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近年来有所加强。
对科学规律的研究应尽可能揭示出它们所包含的丰富多彩和形形色色的具体现象。同时,揭示出这些现象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方面(它对外部条件、时间、地点的依赖关系,现象变化的具体形式,新旧之间的斗争,作为发展过程的内涵的内容与形式,等等)也很重要。在高年级学生中逐步阐明某种现象,例如阐明物理现象发展的依赖关系时,必须使学生逐步认识到地球条件的限制,以及在宇宙条件下,某些物理过程发展的新形式。
学生最难了解和掌握的是社会发展规律。对高年级学生的知识状况的调查表明:他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了解非常不够,其原因还不十分清楚。有人认为,在历史教学过程中,这些规律讲得不够清楚。
历史教学法专家H·Г·代里教授的看法比较正确,他认为,对社会发展规律性的认识,首先取决于历史教学的普遍的水平。“我们如果常年累月地、一步一步地把历代的历史画卷展现给学生,确实以科学态度,即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向他们解释大量的历史事实及其联系,揭露其实质,而且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那就必然能为他们掌握发展的规律性奠定基础。”①不少学生往往看不出,不了解诸如“原因”、“因果关系”及“规律性”等概念之间有什么差别。“发展的规律性”这一概念在人的世界观中起着主导作用,所以要保证使它得到深刻的科学的理解。
同这一要求紧密相联系的,是教学的安排要能把发现所研究的现象以及概括这些现象的科学规律的历史展现在学生面前。极为重要的是,必须使学生了解一些重大科学发现的经过,例如,可以让学生参观学者的科学实验室,思考该学者曾经面临的课题,以及他们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因此,教学的科学性原则对教学提出了历史主义的要求。当然,这一项要求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①各种科学的发展都有其特有的科学认识方法。在学校中学习基础的科学知识,要借助有教学论依据的教学方法。要强调各种方法的区别,但不应忽视其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教学方法必须通过学习方法反映科学的认识方法,这样,学习方法才能发展学生的智慧,引导他们在学习中进行探索性、创造性工作。这是上述原则提出的第五个要求。
科学性原则最好与可接受性原则的要求结合起来研究,但不能把可接受性理解为易于掌握,而是要理解为力能胜任的困难程度。
若把科学性原则与力能胜任的难度原则密切配合起来加以研究,它们就能正确反映教学过程与它本身固有的矛盾之间的辩证关系。正是由于这两项原则有着内在的相互联系,所以它们可以使各种教育工作者--包括大纲、教科书作者和教师--发现一条微妙的线索,遵循这条线索进行教学,既能充分满足科学性原则的要求,又能充分满足可接受性原则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科学性原则的涵义就不再是抽象的,而是有具体内容的;而力能胜任的难度原则就成了衡量学生脑力与体力劳动强度的一种尺度,也就是说,科学性原则总是与教学的力能胜任的难度要求结合在一起的。Л·В·赞可夫教授就是本着这种观点看待可接受性原则的。①要实现科学性原则,就得对学生的认识能力持乐观态度。心理学家及教学论专家所进行的研究工作为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生的认识能力是在循序渐进地增加课堂作业及习题难度的过程中提高起来的,这些课堂作业及习题要在不断进行的教学过程中逐步交给学生完成,并且要能引起他们紧张的智力及体力活动。教学过程中,正确掌握难度的大小与性质,是教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及提高其认识能力的主要方法。循序渐进地采用这种以教学的科学性原则为依据的方法,可以不断地提高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使他们更加深入地掌握科学知识。
我国的一些着名学者就现代学校教育问题发表的着作,可以使我们相信,把教学的科学性与可接受性相互联系起来,就可以开创新的教学途径。要做到这一点,就得放弃把教学归纳过程逻辑普遍化,采用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具体的抽象法。②任何类型的学校,都应避免采用未在该校课程范围内证明为完全正确的抽象法。根据上述内容可以认为,研究科学性原则同可接受性原则的相互作用,可以导致用新的方法解决青年教育与现代科学的思想和方法相一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