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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路在手上

实际上我是个很贪玩儿的人,幼年时外面的一草一木都令我好奇,想去看个究竟腿又不争气;伙伴们的嘻闹让我抓心挠肝,潜能中的灵光闪动,捉到了一招。过程说不清,好象积聚了很多年,爆发了,成功了,却只有一个上午。

春末夏初的中午,温暖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昨天刚下过雨,大地散发着沁人肺腑的芳香,这样的好天气很容易增加一个人的幸福感。我穿戴整齐,在这样的日子里坐着陈校长的车去参加一个聚会。半小时之后,车子进入一个小区——小红是我们要接的第二个朋友。

我和小红认识有两年的时间,两年间只是经常煲一煲电话粥,并没见过面;很多残疾人特别象我们这样重度残疾的人,有的聊了一辈子也未必有机会见面,有的人除了看病一生都不曾跨出家门一步。

司机上去接小红,不一会儿就下来了,抬着轮椅,我们以为随后他会去把小红背出来,而我们看到却是小红在司机身后,一个人从二楼“走”出了楼梯口——双手握脚,一步步往前挪着走,小红走的很轻盈,很自信,远远地冲着车子里的我微笑。

看到她走路的样子,我很惊讶,惊讶到愣愣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曾经用小红这种蹲行的方式从六、七岁开始一直走到十几岁,后来因为一个小小的自尊选择了放弃。小红年近三十,不仅走的还那样好,且脸上笑若阳光,没有一丝一毫的自卑感。

时代的变迁时常令我们眼花缭乱,孩子们的游戏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益智益脑,玩法也是千奇百怪,花样翻新,这是我们这些六、七十年代的孩子无法与之相比的。我们那时玩儿的就是民间流行的几样,跳皮筋儿,藏猫猫,踩格……这些游戏却又与我本人不相关联,都是需要能走的人才可以完成的游戏。那时的我,每天就在炕上爬来爬去,等着小朋友们玩儿累了来我的小屋陪我待上一会儿,于是,这一会儿成了我的节日,兴奋得什么似的,好吃的好玩儿的,全都一样样拿出来给他们分享。

我玩儿过最多的是抓羊骨(东北叫“羊嘎啦哈”),四个为一副,然后用装着小石子或玉米粒的布口袋去抓。羊骨四面形状不同,代表着一定的分值,玩儿的时候把口袋抛向空中,然后抓羊骨(事先记好它们的面孔,要抓一样的才行,那个时候等于盲抓,因为你的眼睛必须盯紧口袋,否则的话你一分也得不到,定输无疑),接口袋,一个动作只有眨眼的功夫,抓到几分是几分,还不能碰到别的羊骨,否则就算失败,由下一家去抓,累计得分最多的为赢家。我一般很少赢,有人就起了外号叫我“输货”。

那时,我的羊骨特别多,都是好心的邻居和乡下的亲戚送来的,母亲买回各种染料,一个一个把它们涂上颜色,非常漂亮。

不过我经常会一个羊骨也没有,这些五彩缤纷、散发着膻香味儿的羊骨,全都一副一副被我当做礼物贿赂给肯留在屋子里陪我玩儿的小伙伴了。妈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从她那我又得一新外号“被骗的货。”

大人有大人的活法,孩子有孩子的乐趣。一年四季,孩子们都有一些大同小异不成文的规矩,春天跳皮筋、蹋键子,夏秋两季玩儿捉贼、过家家,冬天滑冰车、打雪仗……

有些游戏我还是可以玩儿的,只是残废的两条腿连家门也出不得,可以玩儿也没得玩儿,只能每天从窗口处看着他们闪过来跑过去的快乐身影。

蹲行这个走路的方法就在这样一个无奈的时刻冒了出来。是多日的酝酿还是上帝的给予,说不清,道不明,似乎有个声音对我说,这个办法可以把你带出去,你得试试。

我溜下地,用两只手抓住双脚一步一步往前挪,一次一次摔倒,一次一次爬起来“走”,两三个小时之后,我成功了!

两三个小时其实很短,可你在这一小段时间里专注于一件事、一个细节,想让它成功,与两三年的时间相比,囿于其中的坚忍、支撑又有什么分别呢?

那是个春末夏初的中午,阳光温暖地照在我的身上,昨天刚下过雨,大地散发着沁人肺腑的芳香;路还泥泞着,我就静静地坐在门槛上看着伙伴们玩儿,他们以为是妈妈把我抱出来的。看着他们一双双小脚在水坑里趟来趟去,溅起的泥点子漰的满脸都是,我嘻嘻地笑,原来别人的开心也会令自己开心,他们哪里知道我脸上的汗水是怎么来的,他们哪里知道此时此刻我是怎样的开心。

我实现了自己人生路上的第一个愿望——走路!用手抓着脚走,样子古古怪怪的,人们都很好奇,被围观被议论天天都有发生,母亲不介意,我更不介意,人小心眼儿少,没有羞耻心,能走总比圈在家里好,能做好多事了。

小红不用任何人帮忙,自己上了车,我们拥抱了一下,多年的“电话友谊”终得一见,两个人都很高兴,我说:“我也曾象你这样走过,不过现在不行了,走不动了。”

小红很惊异地瞪大眼睛:“真的吗?你也象我这样走过吗?”

我说是的,真是敬佩你,还走的那么好,我老早就放弃了。

我给她讲我放弃的原因。车子驶向目的地,大树一排排向后面闪过,阳光从树的缝隙落下点点金光。

那是我入学第一天时发生的事。父母奔走了几年,终于感动了上帝,它让校领导同意我在保证不给老师和同学们添麻烦之后入校学习。这对我简直就是个重大的节日,盼了那么久,几乎要绝望了,突然可以实现愿望,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激动和兴奋的呢。

那天,父母早早起床,蒸了一锅香喷喷的发糕。当时的鱼粮肉蛋都要按人头凭票供应,粗粮多细粮少,母亲胃不好,给的都是面粉,而且父母都是正式职工,面粉和大米相对多一点,所以很多人家经常吃玉米面饼子时,我家没有为缺少细粮而犯过愁,甚至每年还能节省出一些带给乡下的姥姥。

发糕是用白面和玉米面和在一起发酵后蒸出来的馒头,是当时比较奢侈的一种主食。我上学那天,父母有意多加了一些白面进去,吃起来细腻而又香醇,可是我只吃了一个就不想吃了,一个劲儿地催着父亲快点儿走。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太阳特别好,刚入秋,天空蓝得象宝石一样的,父亲用自行车把我带进教室,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洒在我的课桌上。

我的座位是在第一排,离老师的讲台有四、五步远。我一进教室,就有几十双惊讶的眼睛看着父亲把我抱到座位上。

“你来上学啦?”一个嫩嫩的小女声说。

说话的是我的邻居美美。我们住前后院,平时常在一起玩儿。美美兴奋地把我介绍给同学们:“她学习可好了,比我们认识的字还多呢。”

同学们开始向我围过来,好奇地往我腿上看,一个男生说:“你腿不是好好的嘛,咋就不能走了?站起来试试。”我说站不起来,他说硬站。我说它们不听话呀。同学们就笑。

又有的同学看到我手指关节上的小包包问怎么弄的,不等我回答,美美就抢着说:“她这是走路磨的。”

同学们奇怪了,刚才还听我说走不了,怎么又会走了?都以为我是爬着走的,但即便是爬着走,也应该是手掌心布满了茧子才对。

美美自告奋勇,蹲在地上学我走路给同学们看。

人群中立刻响起一片哄笑声。这种笑和刚才被我说的话逗笑了他们不同,有一种让人很难过很羞耻的感觉,我的脸在发烧发胀,突然就趴在桌上哭了起来。

教室里突然安静下来,同学们被我吓住了,全都没了声音。

他们的笑不一定就是嘲弄和鄙视,一个直立行走的人用另类的方法蹲在地上,用手抓着两只脚,一步一挪,对他们来说太不可思议了。他们好奇,不象我家附近的人,对我早已司空见惯。

初次的难堪让我下定了一个决心:站起来走路!

要站起来先要有副拐杖,那时拐杖很难看到,即使如今,也要去专门的地方才有。父亲想到了办法,找学校的木工厂一个老师傅,用木棍给我做了一副拐杖。

艳秋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邻居。她个子高高的,瘦瘦的,看起来并不强壮。我们非常要好,常常黑白不分地腻在一起。我能够站起来走路,多半是她的功劳。每天放学后写完作业,艳秋就扶着我练习走路。

原本我扶着什么是可以站立的,但支着拐杖独立站着,一时还很难办到。艳秋扶着我,鼓励我不要怕,一点点来。我头上冒着汗,战战兢兢地请求她千万不要撒手。

结果越怕越出事,拐杖一滑,整个身体就歪倒下去,眼急手快的艳秋,一把将我拎了起来。

我哭着说:“我不练了!你别管我了!不练了!”

艳秋一边帮我擦着脸上的汗水,一边喘着粗气大声说:“行,你不练,不练你就永远蹲着走吧!”

艳秋一句话说到了我的痛处,哭泣戛然而止,我怔怔地看着她,突然觉得我是那么需要她,需要一个严厉的人来管我。

艳秋只是我的同学,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还是第一次,我一下子给她震住了。我们对恃了好半天,突然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就在那年春末夏初,我用拐杖走到了户外,结束了我蹲行的历史。

想起这段往事,我就愈加地想念艳秋,如果没有她持之以恒的鼓励和帮助,我不会那么快站起来。

第二年的秋天,艳秋一家跟随她的父亲去了北京,我们从此天各一方,失去了联系。

十年以后,由于身体的缘故,我坐上了轮椅。从蹲行到用拐再到使用轮椅,方式不同,全仰仗了我这双手。

女性的手本该是柔和的,细腻的,如我家小妹的手那样,白嫩光滑,十指尖尖,象水萝卜一样,招人喜爱。相比之下,我的手几乎是丑陋的,童年的小包包虽然早已消失,却要比同龄人的大和粗糙,并且稍向后曲,这是每日进进出出辛勤劳作的结果,没有它们,我寸步难行。

车子开出了小区,我给小红讲着我“走路”的那段历史,不禁感叹生命的奇妙。我和小红原本就不在一个“世界”里,各有各的天空,何以会如此惊人地走过同样的路?

木木曾说,我们这样身体的人,困难随时都会产生,只要你去想,去尝试,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

我的手实践着我行走的梦想,也见证着我人生的路途,不管在做什么,成功了就是好的,发挥出来的都是我们不曾认知的潜力,与其说路在手上,不如说路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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