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跟朋友小王说,最近公司克扣他们工资,他打算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并且要求对他进行经济赔偿。小王一细问,才知道原来是刘明他们公司由于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经济效益出现滑坡,所以将他们的工资也往下调了。小王笑着说,这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所以不能要求经济补偿,而且经济赔偿也是有条件的。那么,小王说的对吗?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可以依此要求经济补偿呢?又在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呢?
专家提示
TIP1工资的支付形式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员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员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TIP2工资的分次支付
工资应当每月最少支付一次,也可以多次支付。但是,有些不规范的企业,采用了多次支付的方式,但只与员工约定了一次的支付时间,并以这部分的支付建立工资账(所谓对公账),这是变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TIP3以工资赔偿经济损失怎么办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TIP4因未完成工作任务减发工资怎么办
单位以员工未完成工作任务定额为由,大幅减发员工工资,也是侵害了员工权益。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一是法定工作时间以内,二是提供了正常劳动。因此,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条款时,也必须符合这两个基本条件。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TIP5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
有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拖欠员工工资。“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员工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员工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TIP6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
有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克扣员工工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即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但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TIP7工资支付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第二款的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工资支付方面的违法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二日支付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约定,拖延不予支付的,则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超过十五日未给员工结算工资报酬,则也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支付工资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员工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员工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的,则属于违法行为。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TIP8员工可以依法维权
★员工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员工劳动岗位、技能及工作数量、质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收入。员工在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报酬,就是违反劳动合同,也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侵犯,员工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员工发现用人单位未按国家要求或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要求用人单位为此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时,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时,员工应有证据证明自己与单位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自己的劳动报酬标准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以支持自己的仲裁申请。
★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支付的,则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员工需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内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则不用再向员工加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内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员工劳动报酬,还需向员工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