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晨风轻轻地吹过大陆中央的拉伯伦平原,绿色的草原如同一泓湖水般上泛起一阵阵涟漪。绿色的尽头是朦胧的晨雾,袅袅冉冉,仿佛是从地平线上升起的;带着早晨的气息,似轻纱的薄雾就是月神密特拉的睡衣了。微风卷着草丛的清香,飘散在平原的四处,融入泥土之中的晨露被和风亲吻着,害羞地躲入了空气中去了。被清风惊醒的飞鸟也在这一刻亮起歌喉,赞美这新的一天。这个时间是大陆上着名的拉伯伦平原一天中最美的时刻,在太阳神阿桑奇睡眼惺忪即将苏醒之际,月之女神密特拉朦胧的睡意爬上眼睑之时,拉伯伦平原就显示出它超凡的魅力了。金黄的阳光从山坳后面投射出一缕明亮但却软和的光辉,轻轻地拍打在东部山区进入平原的“雄光大道”上。合着薄雾的神秘和阳光的明亮,贯穿平原的大路在绿色的湖中显出异常的精彩;远处凭眺,“雄光大道”就像一条黄金腰带一般缠绕在平原身周。如果说拉伯伦平原就像拉伯伦帝国里的最美的女人,那么这条“雄光大道”就是这个美女腰肢上最合适的腰带。每当拉伯伦平原迎来新的一轮太阳,慢慢散去薄纱似的轻雾,那沉睡与苏醒的交替,那安详和跃动的汇合都会使人着迷不已。在几百年的历史中,称赞清晨的拉伯伦平原的诗篇络绎不绝,拉伯伦最着名的诗人席德乐就在领略了美景之后,情不自禁地选择在雄光大道附近的村庄安享晚年;他曾经站立在草原上对着平原尽头初生的太阳,发出一声浩叹:“琉璃幕天,翡翠席地。”
这是里距离圣凯德一行上千里之远的东部谢尔松区域,和拉伯伦所有地方的早晨一样,安静平和。
“笃笃……”突然,急骤的马蹄声从山谷的尽头传来,打破了平静,马蹄响声像雨点一样落在空气中,扩散开去,渐渐地在平静的拉伯伦平原中传递出一种急促的信息。
马匹从薄雾中穿出,在阳光中打了一个响鼻,仿佛是从地狱中出来一般,这匹战马全身上下在黄金色的光辉的投射下,显出不寻常的鲜血的弧光。战马和他的主人都狼狈之极,沉重的铁蹄下满是夹杂着鲜血的泥浆,辔头已经残破不堪,马鬃像从草堆中穿出一样,凌乱之极。马的主人趴在马匹上,随着战马奔跑的节奏,在来回摇晃,跟死去并没有两般;从他身上可以看出,他似乎刚刚从死地突出,全身银白的甲胄已经染红了半边,斗篷被撕裂了,头盔上漂亮的孔雀翎也残破,失去光泽。“当”一声脆响,战马似乎不堪劳累,前蹄跃起,长嘶一声,竟用力将自己的主人甩在地上。金属甲胄撞击在泥土中,发出一记闷响,惊起了栖息在附近草丛里的飞鸟。
风吹过草地,绿草摇曳,趴在地上的骑士几乎一动不动了,但是战马却悠闲地开始低头吃草。突然,远处一声飞鸟凄厉的鸣叫响彻天穹,“吱——”地一声,马匹警觉地抬起头来,四下张望。凉风袭来,仿佛空气中带着杀气一般,一起凌厉的感觉遍布整个草原,惹的草地上尘土飞扬,像一阵旋风,刮卷而过。整个草原似乎奏响了急促和恐怖的乐曲,风势骤然变大,卷着晨雾,四散开去。惊惶的战马不停地用马蹄在地上踌躇着,似乎在提醒自己的主人快点站立起来,脱离险境。但是,平时顽强的主人,这个时候却一丝不动了。马又打了一个响鼻,向天空高声嘶叫,几只早归的侯鸟惊恐地在它上方盘旋,也应和着鸣叫两声。空气中回响着冷冻的鸣叫,如果叫人听到一定会全身都起鸡皮疙瘩。
猛然,趴在地上的骑士似乎也感受到危险的到来,原本几乎凝固的甲胄出现了一丝颤动。如同波纹一样的颤动,渐渐地扩散,在他全身出现了变化。只听见甲胄的铁质的特有的撞击声,骑士微微抬起了自己的头盔,他几乎是用所有的力气来支撑起头部的重量。像一滩软泥一般,他的身体在蠕动着,似乎是靠着自己的精神毅力来完成的,因为在空气中是听不到他那虚弱的喘息。他的头变得很沉重,重的使自己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力量的存在。“我不会这么窝囊的,我还可以站立起来的。”骑士在心里这么喃喃道。可是,尽管他的决心很坚强,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可是他的身体却一点也不听使唤了。长达三天没日没夜的长途奔跑,一路上不断赶跑追赶自己的敌兵,尽力而为的骑士如今哪怕还有一点力气说句话也是及其伟大的。
“亲爱的,告诉我,到了布鲁诺吗?”骑士从头盔里发出骇人的嗓音,明显是许多时日没有进水,他的喉咙已经干涸了。“吁——”战马似乎可以听到自己主人的问话一样,晃着脑袋,猛然摇了几下。“该死的,你没把我带到该去的地方,怎么就停下脚步呢!”骑士的自言自语,他虽然看不清四周的情况,但是闻着泥土的芳香,尽力展开四肢却不能做到,他知道,自己怕是永远到不了目的地了。
“这是哪里?”骑士透过头盔那小小的眼孔,蓦然发现眼前的青草上有一颗晶莹剔透的露珠。“这个地方我是不是从前就来过的?”骑士凝视着那映射碧绿光泽的珠子,仿佛自己的身体变得很微小,小到都被缩进了那露珠中。“原来生命不过也是一颗水珠……”骑士那千姿万态的生活全都折射进不起眼的水珠中,水珠的光泽随着青草的微微浮动而大放光彩。
“也许是他们说的对,人生就像这颗露珠。”骑士在心里哀叹道,他闭上眼睛,想着自己也许能在死亡之前获得一点休息,“我已经尽力了,大人。”
距这位骑士千里之外的普朗克城里,在阿桑奇初生的和煦的光辉下,人民们还是和往常一样,熙熙攘攘,为自己一天的生活而奔波开来。但是在热闹的都市里,却有一处格外僻静之所在,那便是神庙设在普朗克的祈祷所。和云麓城每条街道的都拥有祈祷所不同,普朗克因为没有阿桑奇大型神庙机构,所以就把城里唯一的祈祷所建设成巨大的广场和高耸的建筑集合体。同样,为了不做到僭越云麓城首都的规模,普朗克有钱的神职者们还是很懂得低调,他们的主体建筑和广场都比云麓城的神庙小了一个尺寸。
而此时,身为云麓城主教派出的使者,达芙妮?帕特里克以非常高的姿态向这里的管事要了一间裁判监狱。阴暗潮湿,并且发着霉味的裁判监狱里关着尽是一些异教徒或者帝国的异议者,当然也有一些身怀绝技的“邪教徒”。达芙妮也许是经常来往这种监狱,她铁青着脸,在白色神服外又罩了一件漆黑的裁判神职者的外套,如果不看她那清秀的脸庞,单单从背面观察,也许会以为这就是一个气势逼人的神职裁判者。她已经掌握了这些暗杀者的一些信息,再审讯下去也毫无意义,圣恺撒之剑的杀手比她预料中还要嘴硬。可是,嘴再硬又有什么用呢,在阿桑奇大神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枉然!
达芙妮所信奉的阿桑奇神教是拉伯伦的国教,以遍布帝国各地大大小小的数以千万计祈祷所、裁判所而让大陆其他帝国膛目结舌,以致于绝大多数的外国人都以为拉伯伦是个********的帝国,但实际上神教和帝国行政系统是完全不搭界的。神教虽然势力庞大,但却没有自己的领地,这点和艾萨克光明神教有很大不同;不过他们都拥有自己的武力,而且都把武装力量的名字叫做裁判所。普通的阿桑奇神职人员是身着白色神服,文职镶红边、武职镶金边;而裁判所的神职人员一律穿黑色神服,绝不带一点杂色。只有主教、长老一类的高级神职人员才有资格着红色或金色神服,那是最接近阿桑奇的服色。
拉伯伦阿桑奇神教以辅佐穆萨家族而起家,没有它的帮助,穆萨王朝想要建国也是千难万难。四百多年前拉伯伦帝国横空出世,屹立在大陆中心,完全是由一场异常激烈的血腥的造国运动形成的。
虽然拉伯伦民族从远古开始就生活在这片大陆上,北接阿德里安,南靠大海,东邻风之国,西傍奥斯瓦尔德,长达数千年的风雨也不曾使它动摇;但是,它也有它的弊病。五百年前的拉伯伦堪称帝国,版图几乎囊括了整个大陆中西部,几百个不同的部族在这个大帝国里生息繁衍,这些拉伯伦人耳能详熟的历史却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如此伟大的帝国却在治世不到五十年后便灭亡了。
“拉伯伦的富庶才使它的子民懒惰!”席德乐在自己的日记里这样沉痛地写道。塞古硫驾崩之后,部将们纷纷生出异心,而继位者不仅缺乏能力,更是缺乏统治帝国的动力。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弊病,拉伯伦帝国随着最后一任懒王的卸任而告灭亡,巨人塞古硫血统里的能征善战并没有遗传给他的后代。灭亡后的拉伯伦在长达五百多年的时间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战乱和天灾就像是天赐一般,年年伴随着拉伯伦走过那黑暗的五百年。
“假如御座还空缺着,记得寻找一个勤勉的家族……”混乱的统治延续到那第三百个年头,濒临死亡的大主教将身前没有完成的任务交给了下一任。所幸,继承阿桑奇在人间的精神代理者,那个姓氏为宾得利的年轻神职者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虽然他的教派在当时的乱世中有不少的竞争者,但是他以顽强的毅力,在这一年中,走遍了拉伯伦大大小小的诸侯领地,终于,在中部平原的一个叫穆萨的贵族城堡内驻足不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