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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朋友

每个人都会有朋友,无论贫穷富贵。在这个世界上人不可以没有父母,同样也不可以没有朋友。没有朋友的生活犹如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苦涩难咽,还有一点淡淡的愁。因为寂寞,因为难耐,生命将变得没有乐趣,不复真正的风采。

没有朋友的人,活着岂非和死了一样?

胖子是个资本家的后代,180个的个头,有着200多斤的体重。脸上总是笑咪咪的,却不像那庙里的弥勒佛。因为那胖子笑容总是带着猥琐,有个词能很好的形容他的笑容那就是--淫笑。

胖子也在二中上学,今年高三。要说胖子虽然胖了些,但人缘很好。按照常理说,一个富家子弟,一个贫穷的孤儿。这两人本应该是想个世界的人,互不相识才是正常。可偏偏两人却成了要好的朋友,都说成为朋友都需要有共同的爱好,相同的理念。可是旁人根本看不出一个富家公子跟一个贫穷的孤儿会有什么共同的爱好。

“丁一,听说你今天没去上学啊。终于开窍了,我就说嘛,想我们这种人,去上课还不是被人鄙视的料。要不是我家老头,我早就不想上了。”胖子是个大嗓门,一进屋就嚷嚷起来,震得屋顶的灰尘都凋落下来。

胖子家几代福泽,就连华夏最黑暗的十年也不例外,这积累的功底可不是一些80年代后才起家的豪门相提并论的。这样的家庭应该从小让孩子接受精英式的教育才对,一般不会像胖子那样不学无术的啊。但是胖子的父亲是个例外,从小叛逆的可以,所以胖子在他的影响下,也都反对精英式的教育模式,所谓有其父便有其子。

“哎哟”丁一挣开稀松的睡眼,只觉得头疼得厉害,扶着头呻吟了一下。

胖子也发现不对,赶紧走上前去,问道:“这你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是不是病了,要不要上医院。”

“几点了,都还没上课呐。”

“什么几点了,下午都放学了。”胖子赶紧给丁一倒了杯水。

丁一接过一口喝下,舒缓了一下因为睡得太久而发干的喉咙。晃晃脑袋,终于清醒了一些。

“什么,下午放学了,好像我睡了一天,不知道电路板会拿我怎么样?”

“电路板,哈哈。这是你们班主任的外号?还真是够贴切的,就他那张脸,这么看这么像啊。”胖子笑眯眯的摇摇头道。

丁一鄙视了一下胖子,道:“唉!可怜我的无缺勤记录就这样给打破了。”

“睡了一天了你还好意思说。昨天晚上没上班吧,到底这么了”

“没,没什么,感觉有些累了吧。我天天上晚班,睡眠总是不够的,平时不觉得什么,可能一下子补了回来吧。”丁一没有跟胖子说昨天的事,毕竟这件事情有些诡异,说出来怕引起胖子的担心。

“我看不像吧,睡得好了这么还会有熊猫眼?”

丁一翻了翻白眼,怒道:“靠,你哪什么表情,我可不像你,整天想那龌龊事。”

“切。什么叫龌龊事,这叫男人本色,不色哪里算是男人。”胖子一脸不屑,扫了一眼乱七八糟的房间,胖子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贼笑。

丁一被他的笑容吓得有些发毛。赶紧辩解道:“我现在可是苗根正红,可没有向某人看齐的打算。”

“得,你就承认了吧,男人嘛,总是会有需求滴,这也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你看看你也不小了,老是憋着对身体可不要,要知道一张一弛才是养生之道嘛。”此刻的胖子两眼放光,滔滔不绝的说起打飞机对单身男人的好处来,俨然一个资深的生理大师。

丁一没有理会胖子,他知道这家伙说起这种事情来没半个小时是停不下来的。不是胖子对女生不感兴趣,而是那吨位在那摆着,受女生欢迎程度跟丁一有得比。

高中的女生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单纯的,还没有发展到金钱至上的理念,她们对相貌和身材喜爱超过了对金钱的喜爱。没办法只好狠下心来研究自己,按胖子的话来说,吃自己才是最舒心的。

洗漱了一番,戴上他的黑框大眼镜,坐在床边等待胖子讲完。胖子讲了一会,可能觉得没意思,就停了下来。

胖子看了丁一一眼,奇怪的问道:“丁一啊,你今天好像变了个样啊。”

“有吗?”丁一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原本粗糙松弛的皮肤变得滑腻了一些。心里却着昨天那股奇怪的能量,现在看来也不是完全没有用的嘛,至少像丁一这种对相貌迟钝的人都能感觉皮肤上的变化,证明那一瞬间的能量确实改造他的身体。想到这里,丁一又高兴了起来。

“嗯,比以前更加蹉了。”

“靠。再蹉也比你个胖子强,体位只能小狗式的。”

胖子反唇相讥,道:“小狗式总好过你瘦到早泄。”

也只有跟胖子在一起的时候,丁一才会释放真实的自己。也因为胖子,丁一的性格才没有变得更加阴暗,所以丁一心里非常珍惜和胖子的这份友情。

两人随意找了间大排挡解决了晚饭,自从认识胖子以后,丁一吃饭的事情基本都有胖子包办了。吃过晚饭,就到了丁一去酒吧上班的时间,胖子也到教室去晚自习。

酒吧是一个城市不可缺少的娱乐元素,特别是在A市这个生活节奏紧迫的城市。人们更需要在忙碌了一天以后能有个放松的地方。

酒吧不同于夜总会,酒吧的一般定义是有音乐,有酒,有很多人。随着社会的发展,酒吧元素也增加了许多元素。而丁一打工的着家酒吧就是名为“放松”的传统型酒吧。酒吧的面积并不大,位于喧闹的商业街的中心,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段。能拥有一个小店面光收租金就可以生活得很开心了。

与门外的喧闹相比,酒吧内部又是另一番景象。柔和的灯光、柔软的墙饰,加上柔美的音乐,吸引着不少注重品位的音乐爱好者,这里经常是音乐人的交流平台,时常可以看到电视上熟悉的脸孔在这里出现。

丁一像往常一样换好衣服,他还是比较喜欢这里的。在昏暗柔和的灯光下,丁一脸上的大眼镜就成了个性的象征,掩饰了他那平凡的外表。

熟练的穿梭在各个桌子之间,工作了几年,使他闭着眼睛都能准确的找出每个桌位的位置。虽然他工资是里面最低的,但不并妨碍他对工作认真的态度。

丁一也是这个酒吧里面可以客串所有职业的唯一一个人。他调出来的鸡尾酒,却成了老板几个朋友的专用酒,基本上没有对外出售过。除了几个熟客,知道的人并不多。

“丁一,今天你值班好吗?我明天有一个重要的考试。”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跟丁一打着商量道。这小姑娘叫谭灵灵,在酒吧工作也有两年多,是A大的大学生。到这里工作也算是勤工俭学,毕竟A市的消费是非常高的。

“嗯。”丁一只是简单的应了一声,在外人面前他一向沉默寡言。这个小姑娘对他还算照顾,所以丁一对她的印象不错。

“太好了丁一,改天请你宵夜。那我走了,拜拜。”

丁一点点头,算是回过礼了。那小姑娘也在意,熟悉丁一的人都知道他就是这个性格。

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丁一把酒吧大门关上。把杯子碟子等物品收拾干净,桌子椅子都擦过一遍,就坐在沙发上发呆。心里想着那块关于他身世的黑色铁牌传到他身体里的那股奇怪的能量。张开双手,十指纤长柔软再灯光的折射下闪着光芒。他记得曾经有个客人说他的手天生就是用来弹钢琴的,可怜丁一连钢琴都没碰过几次,更别说学了,就算想学也没有人来教他。

起身坐到钢琴上,用手指轻轻的触摸着黑白相间的琴键,指尖传来冰凉的触感。闭上眼睛,幻想自己变成莫扎特或是肖邦。

手指按了下去,他的手速非常的快,即使是国际钢琴大师也比不上他的手速。期待中的美妙音乐并没有出现,有的只是一连串散乱干涩杂音。

丁一失望的叹了一口气,心里对他的异能已经不报什么期望了。没有意念移动物体,没有风火雷电,没有操控金属,没有无师自通。

什么都没有,他不甘于平凡,他平凡得太久了。他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渴望能得到更多的金钱。

走到台吧前面拿了一个高脚杯,转身随意在柜台上抽出几瓶昂贵的洋酒。也不用什么器具,凭感觉就往杯子里倒。没有华丽的动作,只有非常快的速度。顷刻间,一杯七种颜色的鸡尾酒出现在他手中。丁一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火辣辣的鸡尾酒顺着咽喉流下去,化作一股热流直冲向脑门。闭上眼睛,享受着这短暂的眩晕感。这是丁一最得意的作品,酒精度只有10度,热烈程度却不亚于顶级的伏特加。丁一给她取了一个很俗,但很贴切的名字,叫《烈火红唇》。

老板曾经想买下这个配方,可惜的是他请来的几个高级调酒师都没有办法学会,不然就这么一杯鸡尾酒的配方,就能够换来他今后几十年的生活,根本不需要再去辛苦的打工了。

要说丁一调酒技术如此之高,在台吧当调酒师总好过在前台帮人端茶送水的好吧,而且工资相差几倍不止。要怪只能怪丁一调酒的方式了,他不像别人那样用工具加上技巧来调酒。他纯粹是靠他那变态的手速和对重量的极度敏感,根本不需要摇晃相容。这种方法太过惊世骇俗,老板也是出于保护他的原因才不然他到台吧去调酒的。

当年丁一走出孤儿院,四下无人,举目无亲,就差点上街要饭了。老板在他最落魄的时候收留了他,他自然感谢老板对他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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