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天启专有权,就是天启皇帝专有,就是大明皇家专有,就是大明的天启实学院专有权,他人不得模仿复制,当然是可以有偿使用的。
后世的知识与技术,崇祯也可以假借天启帝的名义来提出构思,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加快技术革命的进程。
后世中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其中一点就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新中国的两弹一星就是实证。又比如1980年代初下马的大飞机运十,当时只花费5亿人民币,用了十年时间即设计、制造、试飞完成,且所有的零部件都是自行设计制造的;而后来21世纪再立项的大飞机项目,计划投资在千亿人民币以上,同样是规划十年后首飞,但是关键部件却是全球采购,发动机等仍无法自行制造。
为何以前5亿即可圆满的工程,后来千亿却无法全部完成?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交易协调,就占了不少部分。因为以前完成一个部件的设计制造,只需一个电话、一纸介绍信,各单位都会通力协作,提供最好的工程技术人员,用于协作沟通的时间与成本几乎为零;而后来的大飞机项目则完全不同,虽有国家的统一规划协调,社会环境却已完全变样了,已不可能达到如此低成本的社会化大协作了。即使是这样,中国的大飞机研发模式,也不是如印度等能做到的,即使发达如日本也造不出大型飞机。
但是后世的知识产权制度,其优越性也是明显的,就是能够较长时间保障发达国家的领先地位,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就是严重的障碍了。中国的产业每向前跨一步,每向各个方面前进,都要向发达国家缴纳巨额的专利费,如IT、DVD、移动通信等。虽然发达国家需要付出科技探索的成本,但对于后进国家来说,尽管能从中得到借鉴,可是有些技术路线却是无法绕过去的。
中国古代社会的技术,主要是依靠民间自然发展进步的,师傅带徒弟模式,虽保障了技术的传承,但也限制了技术快速进步。皇家朝廷的组织,多用于大型工程或是江河治理方面,从未在新技术研发方面有组织的进行;明太祖朱元璋的匠户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自由,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更保障了技术的传承与进步,使得明朝的科学技术仍然全面领先西方世界。
明朝所拥有的各种科技与工艺,满清三百年未见有何方面的超越,有些工艺技术,即使是应用现代科技,也不是很容易复制成功的。明代瓷器类的高超工艺暂且不说,就是武当山顶的金殿,各铜制零构件间的焊接技术,现在也没研究清楚当时是如何完成的,就是按照现代的焊接技术,也不见得就能达到那种完美无缺的工艺效果。
皇权制同样也可以集中全社会的力量;但在明朝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照搬后世的知识产权体制,各自拥有专利权,那么在建立整个知识技术体系的时候,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的时候,如何协调各方的利益,几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朝廷也不可能强制,更没有许多的银子用于赎买。
尤其是现在朝廷财政窘迫的情况下,应用后世的先进技术赚取足够的利润以保障,避免走不断加征派税的老路,毕竟收税多是从普通百姓那里收取,而新产品的享用多是有钱有权之人,赚取有钱人的银子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崇祯多次召见工部官员与各方面的能工巧匠,对这个时期的技术体系有了大概了解,只是因为大明朝的政治结构急需调整,朝廷的税收需要保证,更需要加强朝廷对金融方面的控制,这都使得崇祯腾不出更多的精力用于新技术的研发。但是他对如何实现工业革命,如何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也就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考虑。
天启专有权的基本要点,崇祯已经考虑清楚,只是以何名义提出,却让他费尽了心思。皇家直接去研发这些新技术,一方面让人怀疑其来源,另方面最难的是,会被那些御史们弹劾“与民争利”的。
也正因长时间来,困扰崇祯的难题一旦得解,心情之急迫,也就顾不上什么道德礼法了,日落西天时,仍是急迫着前往寡嫂居所而来。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宇之道,莫非天启。
崇祯颁布圣旨:
1、天启实学院及申请者的新发明,授予天启专有权,有效期20年,天下人等不得侵犯。
2、天启权所获利益,全部用于“五有天下”的建设,任何人不得挪用。
3、20年内,如有他人应用天启专有技艺,需支付专有授权费或技术入股,技术入门费。
4、天启权所属,可无偿互相借鉴应用;他人之发明,不得含有天启专有技艺。
5、应用天启权,必须实施新工艺,不得使用落后工艺。
6、侵犯天启权者,罚没其全部财产,严重者流放,直至处斩。
天启权的核心实质就是:天启实学院与申请者研发的新技术,都属于天启权范围。
在天启权范围内,因为各方都无产权问题上的纠葛与利益分配问题,无条件的社会化大协作将成为可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协调沟通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至于研究人员的积极性问题,真正能塌下心来搞研究的人,财富看得相对是比较淡泊的,更重要的是事业上的成就感与荣誉感。权属虽不属个人,但发明人却可署个人的名字,当然重要贡献者还可授予名誉职衔等,同时提供较为优裕的生活保障。
再有就是提倡学术民主,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学术民主,在建国初期,学术风气还是不错的,虽然专家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有些人确实是冤枉的,但也形成了平等民主的风气,连普通技术员都敢于阐述己见、质疑权威专家。但在后来,这种风气已难以想象,人们更习惯用“学霸”来形容某些专家教授,抄袭作假早成为学界风气,如此的学术风气如何能够实现创新?!但在这方面,明朝是有着良好传统的,各地蓬勃发展的书院,游学与辩论是非常普遍的事;一个书院的建立,往往就是因为名儒讲学、讲会探讨自发形成,阐述己见、质疑问难、自由辩论已是蔚然成风,主题也从经学向时政发展。
天启权的所有收益,全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接受朝廷督察院与民众的监督,如此就有了道义的力量,虽然是与民争利,却能让这种利益更好地再分配给民众。同时这种“为民谋利”的目的,也让研发人员有了道义感,具有了一种历史使命,精神的力量有时是不可小觑的。
崇祯有感于后世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总是受制于西方欧美发达国家,每年缴纳着百亿千亿的专利费的同时,仍然是备受指责,一旦有了点技术进步,就被指责为剽窃侵权。民族自信心的不断损伤,这种损失是难以计量的。如1980年代中国在自动化控制方面本是处于国际前列的,却有些不自信地让日本人来给做评估,评估结果可想而知,“日本人剽窃了技术,中国人终止了研发”;结果十年后中国引进成套设备时,发现这就是十年前某研究所的科研成果时,才翻然悔悟过来。
也正因这种血的教训,崇祯特意在旨意中增加了一条:他人的发明应用,不能包含天启权,如要应用,其发明必须获得天启权;他人可以有偿使用,但需付出干股或费用;盗版者就将罚个倾家荡产。
呵呵,这回西方人的发明如果用到了天启权,就诉他侵权;如果拒不认罪赔偿,也给他来个政治施压、经济制裁。当然他要是申请天启权,那更是好事,首先天启实学院就可以随便应用,更将这个人才纳入到明朝的科研体系之中。至于是否对外投资建厂,则完全根据需要决定,但原则是保持控股权与保持二十年的技术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