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又在集市内逛了起来。不过现在的心情可是和以前大不相同,杂乱的环境都显得那么充满勃勃生机。两人正在开心的边走边谈,突然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
这个人应该是个带有亚洲人血统的混血,个子不高,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的。他用流利的普通话对二人说道:“你们好,我叫汤姆·罗宾逊,是中美混血,我妈妈是中国人。我想和二位交个朋友。”
唐欢和李安琪一起愣住了,这算是什么事?哪有拦路和别人交朋友的?
似乎看出了唐欢二人的不解,他接着说道:“是我冒昧了。是这样,我刚才听到二位的交谈,所以想和二位聊聊。”
原来是这样,唐欢二人明白了。刚才他们说话用的是中文,而这个叫汤姆的“半个”中国人听明白了他们的话,所以才来拦路“交朋友”。
不过唐欢却想不明白他的目的所在,于是对他说道:“你好。交朋友我们当然欢迎,但我们今天还有事,实在是没有时间,不如改天如何?”
汤姆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说道:“是,我太冒昧了,不好意思。这位就是天使小姐吧,你好。改天我会登门拜访的。再见。”说完转身走了。
唐欢一愣,没想到李安琪的知名度真的有够高。这样一来,真不该把这个家伙打发走,如果他真的没安什么好心那就后悔莫及了。恩,看来有必要采取一些行动了。
李安琪却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看着低头沉思的唐欢,好奇的问道:“色狼,想什么呢?快走啊,我们还什么都没买呢。”
唐欢心里苦笑,从刚才自己就有了一个新名字——色狼。什么名字倒是无所谓,不过这个丫头像个傻大姐似地,对谁都毫无防备,真够让人头疼的。嗯,有了!搬去和她住一起不就完了?既能保护她,又能那啥,不愧自己色狼的名头,一举两得,多好?嘿嘿。
李安琪看着唐欢略显淫荡的表情,脸又红了,佯怒道:“你个色狼,又想什么龌龊事呢?还不快点,天就快黑了。”
集市内摆摊的并不都是贫民,有一部分摊位是探猎者摆的,只有在这些摊位才能买到比较有用的东西。这种摊位的数量并不多,都集中在一个角落里。来逛集市的人并不一定都是来买东西的,就算来买东西的也会现在那些贫民开设的摊位处逛一圈,体验一把淘宝的乐趣。这也算是乱世当中的一种消遣运动吧。
探猎者的摊位的确比较高档,货物都是一些比较实用的物品。这里各种枪支都有的卖,不过都没有子弹,需要到官方开办的交易大厅去购买。唐欢并没买武器,在新城内应该用不上,何况腰里还别着两把手枪,足够用了。
唐欢倒是在其中的一个摊位买了把刀。这是把意大利产极端武力(ER)KH战术砍刀,也就是俗称的狗腿。这把刀是全新的,用好了的话威力十分强大。这种刀的价格十分昂贵,不过在乱世里只用一颗一级脑核就能换,令唐欢心里大呼赚翻了。
唐欢很爱玩刀,而且玩的很好。当兵时,他就有一把这样的刀。不过那时候没钱买真品,只有一把仿品。现在手里拿的可是真东西,怎能不让他欣喜若狂。另外,如果真的遇到危险,开枪射击的声音肯定会让人发觉,用刀则会安全的多。
此外,唐欢还买了一把多功能瑞士军刀。这东西用来开锁撬门最好使了。
除了这些,就是些背包,绳子,手电筒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其中一个摊位竟然还有卖微光夜视仪的,不过价格十分昂贵,要价二十颗一级脑核。唐欢和摊主磨了半天,才以三十颗脑核的价格买了两个。有了这个东西不必非要等到白天才能探察医院内部了,虽然贵点,但也算是物有所值。
市场里并没有食物卖,不过李安琪早有准备,随身带的小包里装了两瓶牛肉罐头。少是少了点,但两人凑合着也能熬过一夜了。
时间已经到了傍晚,摆摊的人都开始收摊了。因为新城大门马上就会关闭,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唐欢二人也带着东西假装出城。路过棕榈树医院时趁着附近没人,二人连忙隐身在医院墙外的花墙里。
顺着医院的围墙种着一圈植物,多以冬青为主。因为没人管理,这些植物显得很杂乱,不过却长的十分茂盛。正因为如此,如果不是十分仔细的探查,根本不会发现藏在里边的唐欢二人。
夜幕很快降临,四周的景物慢慢引入黑暗。这个医院附近都是些废弃的建筑物,新城内的生活区域离这里还有些距离,所以周围没有半点灯光。
二人戴上夜视仪,静静的等待着。唐欢心里默念,白天大概每隔半个小时就会有一队巡逻队经过,而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小时,还没有巡逻队出现。两人并没有冒然行动,仍是耐心的等待。不过对唐欢来说,隐藏这点时间没有半点问题,李安琪能不能受得了就不知道了。
唐欢转头看看趴在身边的李安琪,凑在她耳边小声的询问她能不能坚持住。李安琪没说话,只是毅然的点了点头。
好在没过多长时间,远处就传来一阵脚步声,是巡逻队来了。唐欢看看手表,心说看来巡逻队晚上是每隔两个小时巡逻一次。
等到巡逻队通过。唐欢二人钻出隐藏地点,来到医院的墙根下。两人白天探查的时候,唐欢就发现医院四楼的一扇窗户上的防护网被破坏了,可以从哪里通过。这里也正是唐欢准备潜入的地点。
唐欢小声对李安琪说道:“你先等在这,我上去放绳子下来接你。”
李安琪点点头,回到:“你小心点。”
唐欢微微一笑,转身攀住窗户上的防护网,十分敏捷的爬了上去。
李安琪探头惊讶的看着向上迅速攀爬的唐欢,心说他以前不会是小偷吧,要不怎么这么熟练?
李安琪猜的虽不中但不远矣,特工不就是高级小偷吗?
唐欢已经打开四楼的窗户翻了进去,而整个过程没超过一分钟。唐欢从包里拿出白天准备好的绳子,一端系在窗框上,然后向下放了下去。
李安琪可没那么好的身手,只得把绳子一端系在自己的腰上,借助唐欢向上的拉扯才爬了上去。
四楼的高度虽说并不太高,但也有十多米了,把李安琪吓的够呛。她拍了怕高耸的胸口,调匀了呼吸,才对唐欢说道:“没看出来啊,你动作还挺敏捷的。以前不会是做贼的吧。”
等了一会,看到唐欢没说话,只是直愣愣的盯着自己的胸口,李安琪顿时大发娇嗔:“色狼。看什么呢?还不快去四处看看。”
看着诺诺转身出去的唐欢,李安琪狡黠的笑了起来,心说任你厉害如孙猴子,也逃不出老娘的五指山。老娘吃定你了,嘿嘿。那句话说的果然没错:“女人没一个简单的。”
如果唐欢知道她此时心中所想,一定会大呼遇人不淑了。
两人在医院内探察了一夜,中间只是吃了一点罐头,直到天色泛白,两人才垂头丧气的回到最先进入的房间。
这个房间是一间医生办公室。唐欢气呼呼的一屁股坐在办公桌上,说道:“怎么办?”
李安琪也没了主意,脸色苍白的摇了摇头。
原来,医院中的各种仪器倒是都还有,不过所有药品全都不知去向了。医院里墙壁上,地上四处都是已经干了的血迹,看来是经历过一场人尸大战。好在尸体都被清理过了,并不显得多么恐怖,但那至今仍没消散的浓浓尸臭味,仍把二人熏得头昏脑胀的。
李安琪已经被恶心的吐过好几次了。她想一会,才说道:“看来这里的药品都被集中到那家营业中的医院了。这样,明天晚上我们再去另一家医院看看。”
唐欢苦叹一声,不过看到李安琪去意已决,于是说道:“行,去就去吧,不过先要准备好防毒面具才行。”
趁着天色未明,唐欢先用绳子把李安琪放下来,然后把绳子收起来,才顺着窗户返回地面。在之前的隐藏地点等到天亮,二人才出了大门,回到居住的帐篷。
唐欢以安全为理由,执意要住在李安琪的帐篷里。但李安琪却不客气的把他赶了出来,说道:“色狼。少找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在这里住了两年了,还不是什么事没有?我最该防着的就是你。快走,快走。晚上还有事做呢。”
唐欢一想也对,如果有人要对李安琪不利,何必要等到现在?于是闷闷不乐的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乔治几人已经醒了,正在忙活着做早饭。看着远远过来的唐欢,贝拉克大声调笑道:“嘿,唐,你的体质也不怎么样嘛,一个晚上就这么无精打采的了。我这里有上等补品,保证让你夜夜都龙精虎猛的。怎么样?哈哈。”
唐欢正郁闷呢,而这个不会察言观色的大嘴正好撞在了枪口上。唐欢瞪了他一眼,骂道:“滚蛋。你才不行呢。一晚上没睡,快困死了,今天别打扰我。”
说完钻进帐篷,倒在床上,合身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