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罗嗦的求收藏,收藏实在是惨淡……)
戈壁的远处是地与天完美的结合,就像黑暗与光明,不同的是后者永远不可能同时存在。
马车停在木屋门前,陈七并没有和东皇骏一起下去。
东皇骏是第三次来这里了,也是最后一次。
他进去小屋的时候,邋遢鬼并不在里面,令他惊奇的是以前乱糟糟的屋子现在居然变得整洁无比,虽然简陋了些,却给人舒服的感觉,他隐隐听见屋后有铲土的声音。
东皇骏走到屋子的后面,以前听邋遢鬼说过后面是个药园,但是当他走到这里时,却发现到处坑坑洼洼的,那只土狗躺在其中一个坑里自在的睡着觉,让人产生一股想把它埋了的冲动。
看着眼前那个衣着整洁,正在小心的挖着一株草药的中年男人,东皇骏几乎要确定他不是药王,头发整理得非常整齐,原来一脸的土黄色也没有了,棱角分明,仔细看看,这绝对是一个非常有味道的中年男人,在前世的话正是勾引小姑娘的黄金时期!在他思想越走越远的时候,却听见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
“小子你终于来啦……”
“噢?真的是前辈你啊?”
在这寒冷的冬天,邋遢鬼,哦不,现在是药王先生了,居然擦拭着额头的汗,道:“是不是觉得这个形象不习惯?”
东皇骏老实的答道:“确实不习惯,我个人还是觉得邋遢的你比较有艺术感……前辈很热么?”
“这旱地催魂草非常小气,稍微弄坏一点根茎,药效就要大打折扣,不得不小心啊。”
“这草很珍贵吗?”
“至少这帝国里没有几个人可以养活它,对于男人,它可是个宝。”
“怎讲?”
“其名叫催魂,但催的并不是你上边那个头,而是下边那个头,而且持久……最重要是只需要极少量就可以配出药来。”
东皇骏听着这话,若有所思。
“前辈,考虑的怎么样?”
“进屋里吧。”
药王直接抱着大坛酒在喝,道:“这酒真是极品啊,要不要整一口?”
“看你那不舍的样子,还是算了……把药草都收起来了,考虑好了?”
药王沉思了一会儿,道:“没错,我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去挥霍了,而且我感觉你会值得我赌一把。”
“相信自己的感觉,绝对超过你的期望。”
“你是皇家东皇还是帝国东皇?”
“呵呵,为什么前辈会认为我是这两者之一?”
“如果你不是这两者之一,任凭你才华再出众,头脑多灵活,三十年之内你绝对不敢说撂倒赵乾坤,任何没有背景的人想要证明自己,都需要打拼一辈子,这就是现实。”
东皇骏非常认同药王这句话,就像前世的自己,无论在怎么挣扎,只需要政府下决心,那所谓叱咤省城的黑道集团就会崩溃,自己也就是这样被兄弟摆上了台,当了个替死鬼。
“前辈对了,也不对。”
“你小子别跟我玩玄乎,我玩不起。”
“我确实是帝国东皇家的二少爷,不过被遣回了老家,东皇家的权势,资源,现在我都不能利用。”
药王似乎早就预料到了,坦然道:“这无所谓,我是把希望寄托在你这个人的身上,其次才是寄托在你身后的势力上……如果你能利用足够的资源,也就不会多次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受我这个老鬼的气了。”
“既然前辈有这样的思想准备,那我们就出发吧,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我要做的什么?”
“帮我打造一个品牌。”
“品牌?”
“就是用你的医术和名气为我新开的药店树立一种特色。”
“……”
三顾茅庐,东皇骏终于把药王请出了这块戈壁,一起带走了还有几大袋的珍贵药材和一条兴奋不已的土狗。
三人在傍晚时分已经回到东皇庄园,东皇骏早已摆好宴为药王洗尘,不过药王似乎很不习惯这“世俗”的东西,整个晚宴只顾着喝酒,没有说多少话。
东皇骏知道药王是因为不习惯,或许是一个人久了,看着热闹的庄园,自然一时不能适应,找话道:“一直叫前辈,我还不知道药王前辈的名字呢。”
药王放下手中的酒杯,迷惘道:“名字?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到了,以前我一直都是为了‘药王’这个称号去活的,当时觉得有一天如果这个称号覆盖了我的名字,也就算不枉此生了,也正因为这样,我失去的最重要的一切……依稀还记得应该是叫孙思邈吧,不,因该是孙思伟,对了,我就是叫孙思伟。”
东皇骏不会觉得好笑,这种遗忘,代表着他的过去,代表着一种凄苦。
“叫孙伯似乎把你给叫老了,以后我就叫你伟哥吧。”此时东皇骏头脑里发酵着一个非常猥琐的计划。
“伟哥?呵呵,不错,听着你这少年叫我伟哥,感觉自己好像顿时年轻了十岁。”
(这章短了点,但总算是三顾茅庐交代清楚了,我写书的速度真的非常非常慢,每天码字五个小时,但码出来的东西也不多,等寒假时间充足了应该会好一点。还没学会注水的技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