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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混混,我只是一个小混混,小混混,我只是一个小混混……”
项风浑浑噩噩的走在大街上,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灰色:灰色的高楼,灰色的树,灰色的行人……
暗恋杨凌若近三年了,从高一在一个班的时候起,他就喜欢上了她,喜欢她顾盼之间那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喜欢她撸掠微微散乱的发丝时的柔美,喜欢她比别的女孩发肓得要快的丰腴……喜欢她一切的一切,她就是他心目中的女神,一个只可远观不可近摩的圣洁女神。
也正因为如此,项风从来不敢太过打扰于她,只是喜欢躲在一边静静的、柔柔的偷偷看着她,在他的眼里,她就是眉头微皱时的样子,也是那么的美。
他还清楚地记得,高二分班的时候,杨凌若分到了理(1)班,而他因为父亲的关系,勉强得分到了理(3)班,他还因为不能跟她在同一个班而失眠了三个晚上,后来,还偷偷的给她递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只有“我喜欢你”四个蕴满了他深深情意的四个毛笔字,那是他对着雪白的纸张,把杨凌若的影子从脑海里映到纸上时一笔一笔的写出来的,那四个字,就是他最真最纯的心。
可是仅是那样,他还自责了很长时间,怕因此而亵渎了心目中的女神,反而因为杨凌若没有任何回音而长吁了一口气。
就在上个月,他第二次给她递了纸条,写的是“我喜欢你,希望你能做我的女朋友”,那是因为,高考马上就要到了,他不想失去与她手牵着手的机会。虽然,她仍然没有回复,可是,他并没有伤心,因为,他终于鼓起勇气,在毕业之前把自己的心意告诉了她。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她要喜欢上别人?就因为那猴子一样的干瘦男是华夏国重点大学凤大的特招生?
小混混!是啊,小混混,自己只不过是一个靠自己父母余荫才得以在一中就读的小混混而已。
项风停了下来,抬头望着天,灰色的天,突然仰天大笑起来,笑声嘶哑,显得苍白而无力,脸上,淌下了男孩的泪水……
“阿风!”
突然有人一拍他的肩膀喊道。
项风嘣地跳了起来,回头望去,却是在古玩街摆地摊的老李,放在平时,他早就骂人了,只是今天心情实在不好,便苦笑道:“李叔,你不知道么,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老李四十多岁,长得不高,身体有些发福。有些奇怪的瞅了项风一眼,皱眉道:“阿风,怎么回事,平时见你天不怕地不怕的,今天竟然学小娘儿们哭鼻子?莫不是失恋了?”
人说人老鬼精,这老李的眼光跟他鉴别古董的眼光一样,一语中的,一看就看出项风遭受了感情的挫折才会这样。
项风苦笑道:“李叔,还是你厉害,一看就看出来了。不过,一切都结束了。”
老李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却又略带调撩的道:“过去了就过去了,古人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你今天丢掉了这棵树,明天就会拥有一片森林。好男儿何患无妻,哭哭啼啼的象什么样嘛。”
项风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抹了抹脸上的泪水道:“托李叔你的贵言,我就哭这一次,以后不会再哭了。”
老李笑道:“这才对嘛,回家好好睡一觉,一觉醒来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谢谢你李叔,我知道怎么做了。”项风衷心的道。
失恋了,有一个人开解,他的心情的确也好多了。
“这才对嘛,少年人志在四方,做事不要婆婆妈妈的,‘该断应断直须断,休要回头望迷冠’。不管别人怎么看你,我老李从小就看好你,将来你定非池中之物。”老李又拍了拍项风的肩膀,这才拿开了手。
“定非池中之物?呵呵,但愿李叔你相人的目光跟你相古董一样精准。”项风苦笑道。
“哎哟,你看我这记性,你不说古董我还真忘记了。”老李一拍脑袋自骂道,放下肩上的大麻袋,打开在里面翻了半晌,拿出了一支脏兮兮的毛笔来。
“李叔,你这是……”项风看着那支破烂的毛笔奇问道。
“嘿嘿,阿风,这家伙可是个好东西。”老李将破毛笔递给他道:“这是我今天从一个不识货的家伙手中弄到的,我看过,这支毛笔虽然损坏严重,上面的毛柱和毫都掉了大部分,但绝对是一件老古董。我知道你书法很棒,这支破笔对其他人可能没有什么收藏价值,但对你可能倒是有所帮助。”
项风唯一的长处就是毛笔书法,曾经得过省级以上青少年毛笔书法大赛的奖,这也是他父母唯一为之骄傲的地方。
所谓喜一物钻一物,也正因为如此,项风对华夏的毛笔也有很细致的研究,当下便接了过来,仔细端详起来。
“上面的号记已经看不见了,看不出是什么年代。不过,光看这笔杆,就知道是上等竹,毛柱和毫虽看不出是什么毛所制,但虽损而不腐,且还是同一种动物的毛,想来定然是很好的毛。”老李看着项风端详那支烂笔,他嘴巴却没有停过。
“李叔,这支古笔你打算多少钱转给我?”项风抬起头问道。
“什么转不转的,我收来也没花费几个钱,李叔是看着你长大的,难道送你一支烂古笔还敢要你的钱?真是傻小子。”李叔看着他慈爱地道。
“可是,这可能是一支纯白狐毛的古笔,虽然看不出狐毛的成色,但在古代,纯狐毛做成的毛柱和毫的毛笔已经是价值不菲,如果是纯白狐毛的话,那可是价值上千两银子的。虽然这支笔现在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了,却也不是一无是处,对喜欢收藏书法的人而言,这的确是一件好东西,李叔你送我这么一样好东西,小侄可是有点受不起。”项风直言不讳地道,对他没有任何隐瞒。
以他对毛笔的研究及认知,他只在毛笔的柱和毫上轻轻用指甲刮了刮,便看出这支破烂的古毛笔有很大可能是用纯白狐毛制成的毛柱和毫。
“纯白狐毛?”老李一愣,眼中闪过了惊喜之芒,看着项风手中的毛笔,哈哈笑道:“想不到今天还真捡了个宝,不过李叔话都放出去了,难道你还想让我反悔不成?
“再说了,古人说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这支纯白狐毛毛笔今儿到了你的手里,不正是实至名归么?阿风你就好好收下吧,刚才我还在想呢,过几天就是你十八岁生日了,李叔也没有什么好东西送给你的,送你一支烂笔貌似也太寒碜了,这下好了,笔虽烂,以前也曾经是一件宝贝,这下我也就省心了。”
“是啊,原来不知不觉,我就要十八岁了。”项风不禁一阵心酸,十八岁,他却迎来了青涩年华的苦果,暗恋了三年的女孩成了别人的女友,而她更是无情的给了他无比残酷的打击。
小混混,难道我真的一辈子都是小混混?
有人说,未曾失恋过的男孩是永远长不大的,也许说得有一定的道理。此时的项风,在痛尝了失恋的苦酒之后,人生第一次认真想到了自己的将来。
“阿风,话李叔就不多说了,过了十八岁生日,你就是大人了。也该好好想想自己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李叔祝你心想事成。”老李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背起自己的大麻袋转身而去。
“十八岁,过了十八岁生日我又能做什么?除了写得一手好字,我只会抽烟喝酒打架泡吧,其他的什么都不会,我还能做什么?”项风一阵迷茫。
他家住在一中附近的一个小区里面,虽然以他父亲项宇清的职称,在一中是能分到房子的,但他父亲为了让他母亲贝新宝有一个安静的创作空间,毅然放弃了一中廉价福利房指标,在附近的棕宁园买了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子,图的,就是棕宁园的清静。
“小风,你回来了,今天在学校没有调皮吧?”母亲贝新宝听见开门的声音,便从厨房走了出来慈祥地笑问道。
“还行。”项风把那支古董毛笔放在旁边的鞋柜上,一边脱鞋一边道。
“噫,小风,那根脏兮兮的是什么东西,你怎么那么恶心呢,拿这种脏兮兮的东西进家。”贝新宝扯了一张纸巾,走过拈起了鞋柜上的毛笔。
“原来是一支破毛笔,哪来的?小李那弄来的?你又跑他那里玩去了?”贝新宝皱着眉头瞅了瞅毛笔问道。
“是啊,李叔说是送给我做生日礼物的古董毛笔,老妈,你帮我看看,那毛柱和毫是不是纯白狐毛的,我看着就象。”项风换上了拖鞋凑过去道。
“哎哟,小风你不说我还差点儿忘记,再过两天就是你十八岁生日了,到时可得好好庆祝一下,我儿子长大了。”贝新宝怜爱的伸出另一只手摸了摸项风的手笑道,这才去看手中的毛笔:“纯白狐毛?嘿,那可是古代价值几百上千两银子的珍品,不过这么看我可看不出来。”
说着把毛笔递到项风手里笑道:“说到对毛笔的了解,你可比你妈妈我懂得多了,你认为是就是了,又不是拿来转手倒卖的,不用去深究,先放起来吧,去洗个手,等你爸爸回来就可以吃饭了。”
项风伸左手接过笔笑道:“老爸回来没有那么快,我去拿植物酸清洗一下这上面的污渍,免得老妈你看见了说恶心。”
“拿过来。”贝新宝脸色一肃,盯着他藏在背后的右手道。
“妈——”
项风内心忐忑地慢慢把右手拿了出来,却是掌心向上。
贝新宝抓住他的右掌一翻,便看到了指端几处破损的伤口,眼睛一红,心疼的呵斥道:“又跟人家打架了?你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让妈妈不操心啊,过去那边,妈妈给你擦药消毒。”
“是我不小心摔的,小小皮外伤,没事的,一会我自己擦药就行了。”项风把手抽了回来。
贝新宝知道他的性格,说自己来就自己来,只好心疼地道:“手受伤了毛笔就先放着不急着洗,等伤好了再洗,以免感染了细菌,或者妈妈帮你洗吧。”
“老妈,我知道啦,一会我会戴上手套来清洗,不会碰到伤口的,你忙你的去吧。”项风有些不耐烦地道。
“好好好,那你自己小心,别碰到伤口了,记得先上药。”贝新宝忙道,不过还是不忘再次叮嘱。
“老妈真是罗嗦。”项风心里嘀咕了一下,不过见母亲没有追究他受伤的事,他赶紧溜进自己的房间去了。
因为老李的关系,项风家里也经常收藏一些小古董,因此家里备有植物酸。项风在伤口上擦了消毒药水之后,便找来了胶手套戴在右手上,为了方便清洗,左手并没有戴,拿了植物酸和其它的小工具便进了洗手间。
取了一个洗手盆,在里面放了适量的清水,往里面倒了植物酸,搅匀之后,便把毛笔放进去浸泡了片刻,这才拿一块软纱布小心地揉搓起来。
装饰笔杆的边看起来象是象牙,不过有一边已经翘了起来,项风拿起旁边的小启子压了压,却又不敢太过用力,怕弄断了,没有多想,放下小启子,便拿左手手指去摁压。
“哎唷——”
哪知他右手戴着手套,抓笔不稳,笔杆一滑,象牙尖头便将他的左手大拇指划破了一道口子,两滴殷红的鲜血滴在了笔头套上。
“惨了,让老妈知道一定又要唠叨一大通了。”项风心里想着,刚想放下毛笔去找创口贴,目光落在毛笔上,便再也移不开去。
缘因此时,那支破烂的毛笔正在发生着诡异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