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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你也装一回给我看?”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头发梳得油亮,打扮得斯斯文文的家伙正在唾沫横飞的批斗着大厅中间闭着眼睛准备题字落款的项风时,一个充满了不屑的声音在他旁边响起。
不是别人,正是黎玲玲上去、她却退到了大厅边上的水颖。
她后面刚好是十几个均打扮得斯斯文文的家伙,他们嘲讽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此时大厅里甚是寂静,她还是把他们的话听得甚是清楚,见他们越说越不象话,不禁倏地回头,肃冷而不屑地反讥道。
“你说我么?”金丝边眼镜男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展示了一个自以为文雅的微笑:“哦,我认得你,你就是刚才替那小子拿皮箱的小姐。”
“你才小姐,你全家女人都是小姐!”水颖一点也没有给他面子,小嘴微微歪翘,冷笑道:“说的当然是你,你不是说他装逼吗?有本事你也装一回给我看看?人家两个字卖了五百万欧元,也就是将近五千万华币,平均一个字二千五百万华币。就你,也想学人家装逼?嘿嘿,我看写了丢在大街上,连狗都嫌它擦屁股会脏!”
“你……你……”
金丝眼镜男被她几句话塞得气的差点儿气都喘不过来,一张嫩白的脸蛋胀的通红,手指着水颖,连说两个“你”字,楞是再也挤不出一个字来。
“好男不跟女斗,王艺一,跟一个眼镜妹有什么好吵的,那小子不是很牛叉吗,一会你就跟他向他挑战,我就不相信,在河豫省少年书法家之中,还有人的书法能压得过你王艺一。”金丝眼镜男旁边一个身着白衬衫的年轻人瞅了水颖一眼,不屑地道。
水颖突然嘻嘻笑道:“大哥,你说谁是眼镜妹?”
白衬衣傲然道:“说的自然是你。”
水颖笑问:“你妈妈戴不戴眼镜?”
白衬衣一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他此时已经知道,这个辣嘴女生就是想让他顺着她的话问下去,然后再给自己一个绝地反击,他自己都说了好男不跟女斗,若是她说出难听的话来,自己岂不是要被她白气?
“孬种一个,连一个小小的问题也不敢回答,还想学人家装逼!”水颖冷冷一笑,极度不屑地道。
白衬衣感觉到旁边人异样的目光,一咬牙,沉声道:“我妈也戴眼镜,你又待怎地?”
“啊,乖,好儿子,再叫声妈听听,呆会儿妈妈给你糖糖吃。”水颖大大咧咧地笑道,浑然不以自己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为忌。
“你……你……”
白衬衣跟金丝眼镜男一样,被气得脸都胀紫了,却又自恃身份,不敢发作,只好把脸撇过一边去,闷声发大财。
经此一“战”,再也没有人敢在旁边叽叽歪歪,一个个的都象是良家妇男一般,乖乖的缩着身体静站着。
项风浑然不知道在他本不是装逼而被人认为“装逼”的时候,外面已然发生了一场不见硝烟的口水战,此时的他再一次进入了冥想状态。
第一次使用霸王笔之后,他便一直没有再用。这倒不是他不想用,而是因为来自虞夫人的告诫。
虞夫人没有清楚地告诉他霸王笔的来历,只是说霸王笔以前本来为她相公随身所佩,平时多作装饰之物,甚少拿来写字,因为要用霸王笔写字,必须象项风第一次写字时那般进入“心、字、笔”三者合一之境才能写得好字来,否则,即便你在毛笔书法上的造诣如何的高,当你在上笔毫上醮了墨汁,一样写不出你预想中的字来。
更重要的是,用霸王笔写字,跟打仗其实没有多大区别,因为施用此笔,会消耗使用者极大的精、气、神,若不是体格好抑或是有一定的内家修为的人用了此笔,轻则有脱力之感,重则会大病一场,就象是被妖物吸了阳气一般,这也是项风写了“霸王”两字之后全身有如虚脱了一般的原因。
而这一段时间以来,项风除了要练冲牛拳,还要备战高考,所以记着虞夫人的告诫,他不敢再轻易动用霸王笔,就算是有时心痒痒之时,也只敢拿将来摩挲一番,聊解心挠。
此次贝新宝已经先替他答应了在《霸王》字幅上落款,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感觉到这一段时间练了冲牛拳以来,不仅是体格变得更加强壮,就是体内的牛气,也越来越强大,一个小小的题字落款,他相信对自己应该没有多大影响。
只不过,所谓“心、字、笔”三者合一,说起来容易,要真正做起来谈何容易。这段时间以来,项风虽然不用霸王笔来练字,却也没有一天停止过练习毛笔字,对于“心、字、笔”三者合一的境界,他是有了一定的领悟,但还没有能够做到“心到笔到,一挥而就”那种随心所欲的境界,有时还是会失败的。
而此时外面有一两百人在围观着,要说他没有一点儿紧张那是假的,因此,他必须得调整心绪,做到真正的“心、字、笔”三者合一,以确保能够第二次使出霸王笔。
如果知道他这般想法的人,一定会有很多人把他当成是一个疯子或者傻瓜,为什么一定要做到什么“心、字、笔”三者合一呢?又为什么一定要用霸王笔呢?字幅都卖出去了,你随随便便拿一支一般毛笔落上款题了名便是,何必自找麻烦。
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因为一个字:爱!
所谓爱之则求完美,项风对书法的爱好和痴迷,与瘾君子瘾毒、游戏痴迷者离不开游戏一样,都想追求最完美的终点。
一幅完美字幅现于面前的舒心畅意之感,与瘾君子吸了毒之后追求那种飘飘欲仙的极致快|感、游戏痴迷者一头扎进游戏的虚拟世界里追求的那种淋漓快|感,其实是没有什么分别的,只是本质不同罢了。
我心即是字,我心即是笔,心与笔合,笔与字合,三者形本一,形一意而合!
项风微闭的双眼突然睁了开来,霸王笔笔走龙蛇,宛若一条白色的神龙一般刷地醮向了砚池,泛着淡淡毫光的白狐毫如一个妖娆的绝世佳人一般在晶莹剔透的墨池里游划而过,然后嘣地跃起,下一刻,便已落在了早已平铺在桌子上的《霸王》字幅旁边。
“项风——庚寅年五月书于华夏雨月”
十三个字,一气呵成。
而他的名字“项风”两个狂草,龙飞凤舞,轻灵飘逸,宛若王者在狂风中飞舞的长发,与“霸王”两字凸显出来的王霸之气遥相辉映,两者相融,使得整幅字看起来予人王者挥戈而下、气吞山河的磅礴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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