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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嗜血狂战

往自己嘴里狠狠灌了一口烈酒,酒气顺着嘴巴一直流进肺腑之中,浓浓烈烈,搅得自己热血沸腾起来,第一次,军师允许自己喝酒,代价就是眼前的不归路。刘卓双手扶着土制的城墙,能感觉到这座城池的柔软,他远眺敌方的军阵,无边无际,尽是绿色(荆州军绿袍),数万大军啊,我们能扛多久?

刘卓原本是永安城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混混,欺负菜农,吃霸王餐,偶尔调戏隔壁的闺女,偷看邻舍的寡妇,日子过的荒诞不羁,悠闲快活。后来他听说当兵有权有钱有时间有女人,就去了永安大营报道,成为了一个光荣的混吃等死益州兵丁,不过事实上,当兵痞的日子比当混混有趣多了,一是没有仗可打,很安全,二是十几个兵丘八集体行动,在益州地面肆意妄为,无人敢惹。

如无意外,他会如此这般的度过几十年光阴,然后四十来岁一身疲惫的回乡养老,到头来一无所获。但是三国的人生不可能这样,三国的军队不可能卸甲,变化契机正是来自那日,那日庞义将军支援大都督孙绍,带着他们成立多日的永安蜀军会和土包子组成的上庸奋威军会和,从那之后的每时每刻,都让他们震撼。

奋威军据说是大都督亲自从流民中挑选的,悍勇非常,他们的大营门口,高高竖起十来个长达十米的杆子,上面挂的不是军旗,而是一个个血淋淋的人头,双目睁开,死不暝目,据说不过是在城里抢了几乎人家,就全部被军法处置。

而在军营内,没有看到一个闲人,所有人都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他们做着极其简单的队列动作,一遍一遍不知疲倦。难怪拿着这么高的军饷,原来是做牛做马应得的。可是看了一会,所有的蜀军都会平地里冒出一阵凉气,他们会发现在训练场四周,全是绳索,密密麻麻,吊挂着一个个人耳,成千上万,在风中摇曳,似乎在刺激着蜀军,你不是个兵,你就是两个人耳,想割就割。

就像他们的口号,杀人割耳,建功立业。

“你们不训练,那么你们的人头和耳朵,就会这样悬挂在敌方军营。”蜀军将军们就是这样一句句的对着自己的兵士们诉说,他们这次是来上战场的,从前的那一套就行不通了。

奋威军军营的参观很短,他和几个兄弟在这只待了十来分钟就不得不走人,原因是到处充斥着的血腥味,久久不散,让他们这些益州士兵难以接受,隐隐作呕。他们一度疑惑,到底什么样的是兵?我们,还是他们?后来才知道,他们才是真正的兵,这样的血腥味,原来都来自奋威军铠甲外的白布上,每战必染血,染血必裹睡。

这根本不是人该干的!

刘卓和无数蜀军都这样想着,这样到处宣传着,他们极其鄙视这群军队,战争是将军们的艺术,战场是勇将们的舞台,我们这群兵摇旗呐喊就行,还能发挥什么作用呢?所以蜀军和奋威一向泾渭分明,如果不打仗,他们可能抱着这样的观点一辈子。

但是那一战,全改变了。

那是他刘卓当兵以来的第一战,即便大都督用兵如神,我军依旧有不小的损失,与刘卓同时参军的宋惠,张括,蒋叔,在战场上连奔跑都做不到,大腹便便毫无威力,活活被几个矮个子的张鲁军砍死,他们死的时候肠子淌出,脑浆迸裂,眼珠子都掉地几个,将自己吓傻,这还是跟自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弟兄们吗?人,可以这样死掉吗?他第一次感觉到,人,就那么回事,说死就死,战争不再是游戏!

战场哪有半点发呆时间,刘卓最后被奋威军的一个弟兄全程保护下来,那个彪悍的士卒一口气砍杀了十来个敌军,整个白袍前后左右全部染红,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浑然没有杀人的罪恶感,他腰中袋子装了几十个耳朵,散发出难闻的气味,那人最后对着刘卓说了一句:“你们益州人不可能知道什么叫战争。”

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刘卓一生都没发现自己居然有当将军的潜质,自从那战之后,他刻苦训练,沉默寡言,期盼融入大都督军队的体系中,完全向奋威军看齐。成功在付出后自会到来,他杀人无数,战功赫赫,积功成为校尉,站在蜀军的高峰处。

当兵,不是越早参军越厉害。

当兵,不是越多军饷越厉害。

当兵,不是越是人多越厉害。

当兵,要杀人,杀的越多越厉害!活命的唯一方法,就是杀光所有威胁到你生命的人。

“大人,我们要坚持多久?”一个亲卫打断了刘卓的回忆,他的话语中隐隐约约有着颤抖,这也代表了大多数士卒的心态,因为这个城头一共不过一千五百人,远远少于敌军。

刘卓舔舔舌头,回味下刚才烈酒的辣味。所有人都说军师喜欢出奇谋,所谓奇谋,就是用最诡异的方法,最小的损失,最快的速度,消灭最多的敌人,他很赞同,但是他看不懂,为什么城内五千人只留下一千五百守城,其余人全部缩在城内墙角,一动不动的等候命令。更有二万五千大军跑的不知所踪,这样还能守住这座城池吗?

“到现在还没学会服从命令吗?”刘卓冷酷的说道,他不准备回答这个问题,既然是大都督的兵,就要学会成为机器,除了杀人完成任务,其他的有什么好想的?他此时无论语气还是神色,与当年相差何止千万里。

“诺,”那个士卒也不再多问了,大都督帐下没有白死的兵,无论是补偿还是荣耀都能让自己后顾无忧,刚才问一下只是好奇,现在还是擦拭好自己的宝刀吧。

——————————————————————————————————

“杀,”

随着文聘响彻天地间的一声大喊,先头部队一万步兵精锐,分成二个大阵,驾着云梯,冲向鱼复城头。一万人,无边无际,一万人,喊声震天,空旷的大地轰隆隆的颤抖,承载不了这些军队的重量。黄色的城墙呜呜的无力摇晃,根本不敢面对,肉眼可以看见一个个沙土从城头剥落。

“射,”刘卓拔出佩刀,弓箭手在命令下纷纷射出夺命之箭,密密麻麻的箭矢将荆州士兵脆弱的身体直接射穿,鲜血肉片随着箭头定在地面,染红了那片片黄土。

箭矢密集,严重阻拦了荆州军的行径,死伤近千。

“举起盾牌,继续冲,”

荆州军的黄冲校尉一刀砍死已经半死不活的副将,指挥大军继续冲锋,战场就是这样,与其在这边奄奄一息,不如干脆的去见阎王。

不过三四阵箭雨,大军已经冲到城下。城墙不过三米高,矮小的惊人,还根本不结实,云梯刚架上,就有士兵顺着爬上去,速度奇快。

军师,这样如何坚持一个时辰?

刘卓弃掉弓箭,他刚才至少射死了十余人,甚至还有个将军,但是无济于事,对面人山人海,杀不完的。他举起大刀喝到:“杀人割耳,建功立业,给老子守城!”

“杀人割耳,建功立业!”

白刃战,谁怕谁?

不要命的永安蜀军虽然不比上庸流民,但是相差不了多少。他们牢牢记住将军们的教导,对着头砍,从太阳穴一刀劈下去,将脑袋劈两半,最简单,最效率。一时间城头开始激烈的混战,虽然荆州兵有九千多人,但是在城头不过几百人几百人的,而守军也是一千五百人,所以荆州军根本打开不了局面。

“就你个小王八,”卡擦一刀,鲜血从那人脖子中流出,跟喷泉一样无止境,大部分洒在刘卓的脸上,他顾不得兴奋,又走到左边砍翻一个上城的荆州兵,这次运气不好,一刀劈了半个脖子,那人居然还在往城头爬,呀,又是使劲全力的一刀,半挂着的脖子终于被砍断了,可惜的是人头滑落城下,以现在的情况根本没的捡。

“老大,小心你右面,”一个亲卫眼疾手快提醒刘卓,刘卓本能的弯身躲过一刀,回头一脚,将那人踢翻,那人穿着明显不同于其他士兵,看来大小是个官。

“找死吗?”刘卓和十来个将士将那人团团围住,这样的人物要用群殴,顺间秒杀,不然破坏力杀伤力很大。

“吗的,敢和老子单挑吗?”黄冲本以为杀上城头必然砍瓜切菜一般占据城头,然后大军汹涌的上来,直接打赢,未想到自己现在却陷入团团包围。

“做梦?”刘卓不废话,一声指挥,所有人一起上,黄冲回避几次,腰身先中一刀,然后就是大腿,肩部,最后是脑袋瓜,一会功夫被砍了十来刀血,肉模糊,他拼命的想要回击,但是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眼睛被自己的鲜血模糊,他嘶哑的喊叫,不甘心,但是刘卓从坐耳到右耳的一刀,切的他半个脑袋横飞至天际,让他从此离开人世,离开这三国。重新投胎,未尝不是好事。

一个守军终于染红了自己的袍子,他极其兴奋,用手摸着袍子上的热血往嘴里送,哈哈,老子手上又是一条人命了。但是还未等他兴奋结束,三个云梯上的敌军都瞄上了他,每人都是一刀,守军躲闪不得,居然眼珠子被砍掉地上,他吃痛的在城头滚爬,但是这时候战团激烈,还有谁能顾得上他?

一千五百人,在血腥味的刺激下越来越嗜血,他们要证明自己比那群流民强,他们要活着裹着血袍睡觉,那就杀吧,杀光这群弱小的荆州王八羔子。

战争在继续,守军英勇至极,攻方寸步难行,城头黄色的土壤就被染成了红色,城下的尸体更是堆积的有一人高,云梯似乎都不需要架设了,只要踏着自己人的尸体往上冲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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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似乎很难攻上去啊,要不我们去南门北门,三门一起?”蔡准对着文聘说道。

“南门,北门?你知道鱼复有几个门吗?南门靠着长江,北门也是长江分流环绕,去那两门你怎么打?老子进出鱼复多次,没你知道的多?别他吗乱提意见,传令兵,给老子再上五千人。”文聘坐在马上,语气有点重,不过蔡准的确太爱提意见,让领导怎么开心?所以这次他根本对蔡准毫不客气。

“诺,”还是那个传令兵,只不过这次他背着十来个旗帜,飞一般的赶去传达命令。

PS:刘卓,安排进去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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