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洪臣起了个大早,因为昨天的收获,所以今天他不用上山,除了打猎,他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例如学习。
虽然是山里的医师,但洪旭的医术却极为精湛,哪怕是数百里之外的山镇上的富户人家都只找他看病,作为一个有内涵,有修养的父亲,洪旭教儿子也是与众不同,别人家的孩子只需要学习狩猎技巧,而洪臣却要读书,对于山里人来说,读书是一件奢侈到不能再奢侈的事情,而且也是没有必要的事情,但洪旭不这么认为,他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大山之外的繁华,所以他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
给富户人家诊病,洪旭索要的诊金不是钱财,而是名家的著作,这些著作经过他筛选之后,都会一一教给洪臣。
洪旭这一辈子最大的骄傲不是自己的一手医术,而是捡到了洪臣,洪臣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不到一岁,便能清晰的与人交谈,两岁不到,就能光着屁股上树,三岁开始学医,只用了几天时间,便熟练的记住了墙壁上的人体穴脉图,最后一发不可收拾,老爹会的,他基本都会了,所以村里的人都知道,洪旭不在家时,找洪臣看病一样。
作为洪臣的另一个爹,洪烈虽然懒散不堪,但他年轻时的经历颇为传奇,曾经做过世家的护院统领,在南岭之中,世家可是最强大的势力,洪烈练就了一身武艺,再加上性子暴戾,有一次欺凌了世家的一位长女,被数百人追杀,最后他硬是凭着一股凶悍劲杀出了重围,这也是他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逃出世家的追杀之后,洪烈无处可去,索性找到了一个土匪窝,将其首领剁了,自己当上了山大王,后来山寨被世家找到,他再一次杀出包围,逃到了家乡,也许是时间过得太久了,世家已经把他忘记了,十多年来,倒也没人找他麻烦。
人老了,都会想着有个后代,洪烈也不例外,遗憾的是,家乡人都知道这家伙是个混帐,谁都不愿意将自家的女儿嫁给他,可能是老天爷怜悯,在山上打猎时,他遇到了一个裸露在荒野的婴儿,顿时一阵狂喜,不过同时找到这个婴儿的还有洪旭,两人争执不下,便都当了这个婴儿的爹,这个婴儿便是洪臣。
洪烈的一身武艺非常高明,从三岁起,他便教授洪臣本事,这一点洪旭并不反对,毕竟是山里人,学点武艺防身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洪臣八岁那年,已经可以双手将自己这老爹举起来,这让洪烈的一张老脸没地儿放了,就为这事,他已经被洪旭嘲笑了整整两年。
洪臣是妖孽中的妖孽,几乎没有他学不会的东西,到了十岁,也就是现在,两个爹已经没多少东西教他了,洪旭是做梦都笑着,而洪烈却是郁闷的要死,洪臣的力量已经超过了他一大截,若是父子俩开战,十有八九都是他躺着。
早起打完了一套八极拳,洪臣便安安心心的坐在楼顶看起了书籍,此时,他手里正捧着一本【中州异志】。
中州与南岭隔着一个大海,因为世家与中州之间有贸易来往,所以洪臣读到的书籍,基本上都是来自于中州,从书籍的记载上,洪臣了解到,那是一个无比繁华的大陆,不仅有诸多国家并立,而且还存在着一些奇怪的人,那些人被称之为仙人。
“北海之滨,神土亿万里,谓之中州;中州有山,其山以百万群立,上接天穹,下连幽海,终日云雾弥漫,凡人不可视其内;山巅有仙,食气,而吐霞光,时有匹练划过千丈高空,夜追星辰,日比天辉,其身静如虚无,动如风雷,翻手如云,遮天无光,跺足惊神,地动山摇,跨步裂空,万里变寸土,神通无极,法力无边……”
这是【中州异志】上记载的一段原文,就是这段原文,燃起了洪臣心里的一把火,他从未想到过,世上居然还有不死人,而且如此强大,吞吐风云,口含雷光,双目能洞彻千里之外的景物,作为一个医师,洪臣觉得这一切都太过匪夷所思了,对于人体内的组织,他非常清楚,凭着身体内的气息,和对气息的控制,人体可以短暂的在空中滑翔,但距离很短,这便是所谓的轻功,洪臣自己也能做到,可要是人体长久的悬浮在高空之上,这一点他却不信,至少目前是不信的,他认为,这就是人跟仙人的差别。
仙人是否还是人,这一点,洪臣极为感兴趣,但可惜这书籍上只是对地理风情的一些记载,并没有过多的解释。
洪旭端着草药筛子走了出来,正在疑惑的洪臣不禁大声问道:“老爹,这【中州异志】上说,悟道者,终日乾乾,以闻天地之息;食气者,求长生之路,故神明不死,这世上真的有神明吗,有不死人吗”。
洪旭放下筛子,笑了笑,道:“尽信书,不如无书,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吧,【中州异志】是属于野史一类的杂文,不能说上面的记载都是胡诌,但不排除有些东西是著文者自己的想象,你得自己学会分辨,老爹我没有去过中州,要说这世上有没有仙人,我也不能肯定”。
洪臣轻叹了口气,道:“是哦,没有亲眼见到,就算别人说的天花乱坠,也终究是不靠谱的,不过这世间却是有些东西无法用医术去解释,咱们上次去的那柳家大户,柳家小姐的病况就无法医治,她似乎变成了自己的姥爷,一个劲儿的数落自己的父母不孝,我当时就特别纳闷儿,这事情也不知道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死了,咱们回来的第二天,柳家小姐就去世了,唉,可怜人啊,别人说她是被鬼魂缠身,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谁知道了”。
……
“混小子,老子饿了,做饭……”突然响起的吼声传遍四面八方,犹如猛虎咆哮山林,村里头能有如此洪亮的嗓子,能够如此嚣张的家伙,除了洪烈还有谁。
父子两人同时纠结,洪旭狠狠的啐了一口,骂道:“你老爹我这辈子最错的一件事,就是让这混蛋跟你搭上了关系,当初我就不应该心软,这混蛋说有了儿子之后,会洗心革命,我也是愚蠢,居然信了他的屁话,狗改不了吃屎,他就是一只坏到了骨子里的疯狗”。
洪臣笑了笑,回道:“老爹,算了,怎么说,他也是我的一个爹,我这做儿子的总不能看着爹饿肚子,他再怎么坏,总是对我有养育之恩的,尽管不多,倒也尽到了些当爹的本分”。
“本分个屁,无非是教了你几招三脚猫的武功,那时在我出门行医后,他主动将你接过去,居然漫山遍野的找母狼给你喂奶,我后来得知,差点没被吓疯了,他就是一坨屎,一坨臭狗屎”。洪旭忿忿不平的骂道。
停息了半天,洪烈的吼声又响了起来,洪臣无奈的小跑了过去。
洪烈的住处在村落的西边,是一栋旧石楼,石楼内外,非常凌乱,这样的景象,每当洪臣收拾后不久就会出现,此时,洪烈翘着二郎腿,躺在石墩上晒太阳,他那身上的油渍都可以刮下来点油灯了,从头到脚都是脏兮兮的,比乞丐都要强悍三分。
洪臣忙进忙出的收拾着,半个多时辰后,一桌丰盛的大餐便准备好了,其中多属肉类,野猪肉,鹿肉,鬃狗肉,摆了整整一桌,跟洪旭不一样,洪臣从小就吃得特别多,他胃口极好,这一点很像洪烈。
餐桌上,洪臣随意的问道:“小爹,您老不是曾经当过世家的护院统领吗,那您有没有听说过中州有仙人的存在”。
“先人”!洪烈神情一怔,随即大骂道:“你找先人干什么,活腻了啊”。
洪臣面露喜色,道:“真有啊,仙人很厉害吗,真的跟书上说的那样,能够御空飞行,驾驭雷霆,不死不灭吗”。
洪烈神情古怪的撇了一眼洪臣,道:“你是抽风了吗,还御空飞行,不死不灭,咱们村子外围就有一大片,都一个个躺着睡大觉了,飞个卵球啊,先人板板,谁家没有几块,是很厉害,可以拿来当柴烧”。
原来是被误解了,洪臣白欢喜了一回,翻着白眼,不再说话。
洪烈饱餐了一顿,忽然拍了拍肚子,道:“你小子问的是奇人异士吧,御空飞行,驾驭雷霆的家伙,你老爹我没有见过,但虚空生火,隔空取物的奇人还是遇到过几个,他们都是世家用重金聘请的供奉,听过中州那边很流行这一套,一些有奇异本领的人,他们仗着本事高强,坐镇一方,说得简单点,就是比护院跟高一级的打手”。
“虚空生火,隔空取物”。洪臣神情一愣,疑惑道:“这么说,世间真的有仙人咯”。
洪烈闻言大怒,吼道:“先人板板啊,是打手,你老爹我当年单枪匹马冲出围杀的时候就捅死了一个,狗屁的不死不灭,照样是两条胳膊,一个脑袋,只要你将一身本领学好,杀他们就像砍瓜切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