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轻的抿了一口,这才赞叹道:“虽然我对红酒这种东西不太了解,但我喝得出来,这酒绝对不是一般的货色。”
这么一句和情况完全不搭的话,倒是让一边的四爷有些意外。
眼前这个年轻年起来也不过是十七八岁的样子,但胆量倒是异于常人的人大。
被六七把轻型冲锋枪抵住身体,居然还可以旁若无人的评价一杯红酒的味道。
这是四爷这行走江湖十几年来,唯一遇到过的一个人。
“你不怕我杀了你吗?”
章鹏将那杯红酒在次放于桌子上,摇了摇头,说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如果今该着我章鹏死的话,我就算摇尾乞怜,四爷你也照样不会放过我!既然如此,我宁愿选择一个比较体面的死法!”
章鹏说的是实话,他并不是不害怕,只是他选择随遇而安。
“好一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章鹏,如果要是没有筱筱这档子事情,我倒是很愿意必你交一个朋友,但……”四爷说到这里,脸色变以更加的冰冷,也更加的可怕。
“四爷,我章鹏有愧于筱筱,也早就有心将这条命还给筱筱以当赎罪,所以对于今天这样的结果,我并不感到奇怪,相反的,只有一种解脱感!您动手吧!”
章鹏确实此时感觉心中一阵的松快,程筱筱的事情已经压得他快要喘不上气来。
如果今天四爷能够给自己一个痛快,他倒也不用在结纠太多。
四爷看着章鹏的眼晴,他真的很怀念眼前这个年轻人说的到底是不是实话,说不定他只不过是想用比较另类的方法,奢望自己放过他。
但四爷看了半天,章鹏此时的眼晴里除了平静以外,别无其它的意味。
好似真的是一切都看开了。
这倒是他没有想到的,他在知道程筱筱这段时间和一个男人走得比较近,又是送人,又是送车,还送别墅,最后还将自己刚刚培训出来的一批黑衣保镖派给了那个男人。
四爷就奇怪,程筱筱一向眼高于顶,为什么现在如此反常,为了一个男人,居然做到这一步,四爷真的很担心,自己的这个女儿,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被人给骗了。
但今天一看,程筱筱的眼光确不错,这个年轻人还是蛮对自己的胃口。
聪明,睿智,胆大,心细,完全不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
更何况,他也私下查过章鹏的底子,这个年轻人确实也做了几件漂亮的事情。
舍命求自己女儿程筱筱的事情就不说了,他驱狼吞虎,挑唆黑水集团的黑辛仁以及北城区的老大边疆混战,自己则在一旁坐收渔翁之利。
最后漂亮的将两方人马覆灭,自己则没有费一兵一足。
以一已之力,干掉了黑金杀手榜的头号杀手银月。
更为重要的是,万源集团刘万源父子的死,以及林正锋忽然的夺权,这些事情桩桩件件好像都与章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分也不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