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727500000022

第22章 战个痛快!(2)

在‘先登’旗下,一员虎将坐在敞开的无盖马车上。用不屑的目光看着右边军营之上,高高飘舞的印有‘文丑’旗帜的军营。端起马车内桌上的酒杯,一口干之后,更是冷笑的笑看着蓟县的城墙之上。

“文丑小子,也想与我争功!还有那公孙伯圭,自称什么白马将军,在我眼中还不是土崩瓦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想到这里,这员虎将,在万军从中,竟是若无其人的大笑起来。

身边的士兵,好像对此已经习惯,都默不作声的站立着。就连主帅大笑起来,也不能吸引他们的目光。

顺着身边的士兵往后望去,一个黑色的方阵出现在整个军营之中。高大健壮的身躯,奎武有力的臂膀,以及视死如归的眼神,还有一往无前的气势,一看就让人眼前一亮。至于武器,一目了然,每个人的左手边是一架机弩,右手边是一柄大刀,背上背着一筒弩箭。

只有区区数百人,其气势却比周围两万余军队加起来还强。他们沉默着,如同巍峨的青山,只有在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才会亮出他们的爪牙,用敌人的鲜血,来见证着自己的实力。

他们就是先登死士,是轻骑兵终结者!

就是他们,万军从中救出了必死的袁绍;就是他们,八百人打败了三千白马义从:还是他们,追的白马将军,如同丧家之犬一般。他们是当之无愧的强兵。

这个时代的诸侯都知道,军队的士卒分成五种:新兵,老兵,悍卒,勇士,虎贲。眼前的这支军队,八百个人,每个人都是勇士。

所谓新兵蛋子,也就是懂得杀人,只能打顺风仗。而老兵呢,是经过了几场战争,活下来的人。在战场上,懂得何时进攻,何时后退。面对逆风时,也能上战场的人。一对一,和人拼杀,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

别因为只能一对一,就小看老兵。要知道三国时期,所谓的强军,就是这些老兵组成的军队。老兵组成军团的战斗力,绝对不是新兵蛋子组成军队,所能抵抗的。

所谓悍卒,已经可以抵挡数人的进攻而不乱,面对数倍的敌人敢于进攻。一般说,悍卒组成的军队,以一敌十是没有问题的。一般的亲卫军团,就是这些悍卒组成的。

而勇士,已经超出了一般的军队,就跟某些对战游戏里面的超级兵一般。以一敌十,可杀之!说的就是这群勇士。人数已经不放在他们眼中,只要是他们力气没有耗尽之前。他们眼中就只有那一面旗帜,或者带领他们的那一个人。如果说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是武将的浪漫;那么敌军从中,刀锋所指所向披靡,说的就是他们的风采了。

八百勇士,怪不得,‘先登死士’如此的声名远扬。果然是盛名之下,名副其实啊!这个世界上,恐怕唯一能与之媲美的,也只有高顺手下的陷阵营了。

公孙续在忍耐着,如同一只受伤的狼崽子。一只眼睛看着受伤的母狼,一只眼睛仇恨的盯着眼前的猎人。随时准备着,只要他一个疏忽,就冲上去冲着他的脖子,狠狠的咬上一口。

文丑的军队,终于冲上了阵地。

“兄弟们,射死这群狗娘样的!”

眼见文丑的军队,进入了弓箭的射程之后,田楷大声的喊了起来。城墙上的都是老兵,他们早已经熟悉了弓箭的射程和敌人的进攻套路。听到田楷的命令之后,手中弓玄轻轻一松,咻的一声,也许就代表着一个敌人的死亡。

“弟兄们,冲啊!第一个登上城墙的,赏千金,升校尉!”随着文丑的一声呼喊,手下的士兵明显觉得精神振奋了几分。千金和校尉,多么诱人的字眼。

这一刻,已经是赤、裸、裸的拼人命了。看是进攻的先登上城墙,还是防御的一方先击溃敌人的心里底线。

不过双方都很清楚,这群进攻的人,根本就是炮灰。死再多,文丑也不会心疼。这个世道,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天腿的人还真好找!乱世的人,给口饭吃,就跟你混了。

田楷看着文丑,嘴里狠狠的咒骂着。他知道,一旦这些炮灰,将他们的防御器材消耗干净。或者让他们的弓箭手疲惫之后,就是他们大军精锐,攻城的时间了。

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地上已经零零散散的躺下了近千人,而这些人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冲啊!”

文丑的炮灰们,在宪兵的守卫下,硬着头皮朝前冲。

他们一个个也在祈祷着,这次弓箭不要射到自己。因为在所有的炮灰营中,都有这么一条规定,三次冲锋不死的人,可以进普通的军队。虽然很少有幸运儿三次不死,可是这毕竟是炮灰营的士兵们,冲锋的信念。他们相信,只要自己好运一点,才三次,也许侥幸就过去了呢。

公孙续看着眼前的战斗,感慨的说道:一刻钟,这就是弓箭手的还击时间!在这一刻中内,没有人能冲破那层箭幕。留在地上的,只有密密麻麻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也就是那么一刻钟,起码有三千人,永远埋尸此地。战争,还真是残酷啊!

就在公孙续感慨的同时,此刻赵云的眼神如同鹰隼一般,灼灼的关注着眼前的战斗。赵云知道马上文丑的军队就要架云梯,强攻了,毕竟现在弓箭手短时间内是没有办法,再射击了。

不过他没有马上就进攻,他在等待着,等待着一个最佳的机会,争取一击毙命的机会。虽然很难,但是赵云有把握,他能找到,并且把握住那个转瞬即逝的机会。

“冲啊!”

看到城墙上,稀稀拉拉几只利箭射出,直到最终没有射出的箭只!文丑知道进攻的机会来了,现在的公孙军队,可没有留手的底气。这次口号喊出的瞬间,他一夹坐下的马匹,带头朝前冲了过去。

这个时候,另外一个方向上。马车上的那员勇将,也已经消失不见。视线后移,就会发现此刻他已经出现在那个黑色的方阵内。看到文丑朝前冲了之后,他也迫不及待的喊出了:“先登死士,有我无敌!”

“先登死士,有我无敌!”八百声洪亮的嗓音,汇聚在一起,冲破了天上的云层。

其实准确的来说,先登死士营是弩箭营。不应该来攻城的,一般的将领也舍不得用宝贝的弩箭营来攻城。

可是先登营岂是一般的弩兵营!他们马上是骑兵精锐,马下是步兵精英,攻城也是一把好手。其实就凭,‘勇士’二字,就足以说明一切。

这个时候田楷感觉很是庆幸,因为鞠义和文丑的不合,他们都集中进攻南门。也就是说他现在只需要防守南门就好!要是他们分开进攻的话,估计蓟县早就被攻陷了。

就在文丑和鞠义盯着蓟县的时候,公孙续和赵云也盯着他们。看到文丑和鞠义终于动了,赵云大手一挥,五千骑兵开始冲锋!

这个时候,就要感叹一下老天对公孙续的眷顾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们出现的地方是鞠义那边。高傲的鞠义,哪里会认为有人敢打他的主意。而且在幽州,确实也没有谁值得他重视。所以就没有派出斥候,至于文丑,鞠义这边,你说他敢派斥候过来吗?

估计就算派过来,鞠义也是看到一个杀一个,看到两个杀一双。而且到时候,还会受到鞠义的斥责,他说文丑他有那么傻吗?

这个时候,城墙上已经是岌岌可危了。生猛的文丑士兵,和强悍的鞠义手下,一个个悍不畏死。

已是作战多日,疲惫不堪的公孙瓒手下,哪里抵挡得住。尽管他们都视死如归,一个将士的死亡,总能带走数个敌兵。可是毕竟攻城的人数太多,而且他们实在是太累了。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只有他们这些至死都坚信着公孙将军的士兵,还在城墙上战斗着。眼看城头就要沦陷,士兵们脸上都蒙山了一层颓败的死气的时候。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让他们永世难忘,却又熟悉万分的口号,从城墙外传了过来。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白马为证,苍天可见!!!”

整齐嘹亮的口号,无数次从他们的口中喊出,也无数次的出现在他们的梦境之中。没想到,有一天从别人那里喊出来,自己听到竟是如此的震撼与高兴。

原本放弃了希望的士兵,精神头也振奋了几分,手中的气力也打了几分。毕竟只要是个正常人,他能活着,就没有人愿意死。现在看到援军来了,那还有人愿意死!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白马为证,苍天可见!!!”

那些原本受着伤,坐在城墙上等死的士兵,听到了这个口号,也大声的喊了出来,像是在证明着什么。随之,这个口号点燃了军营。军营中的那些放弃的士兵,听到了这个口号,习惯性的跟着喊了出来。

可是喊了几嗓子,才觉得不对劲。原来早已放弃了的他们,盔甲和武器都放在不知道哪个角落里。现在听到这个熟悉的口号,手忙脚乱的找了起来。甲穿了乙的盔甲,拿了丙的武器,骑着丁的马匹,直接朝城墙赶了过去。其余的人,也是一个个穿着不知道谁的盔甲,拿着不知道谁的武器,骑着别人的马匹,朝城墙飞驰而去。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想与墙头的袍泽们同生共死。

此刻跟在赵云身后的公孙续,目瞪口呆的望着赵云!他绝对不敢相信,赵云竟然如此的……

同类推荐
  • 韩信

    韩信

    无语中..........明史好混乱.......写了五万瓶颈......《韩信》不更新了额,新书存稿中......
  • 风云大宋

    风云大宋

    秦越穿越了,来到北宋元佑四年的杭州,一个距离靖康之耻仅剩三十八年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既富庶又文灿。苏东坡大江东去,李清照细柳黄昏,四学士齐名天下,米狂草一字万金。一句话,实在太好了。然而这又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既积弱又纷乱。北辽西夏年年岁币仍不免年年内侵,新旧党争此时你谪岭南彼日我亦贬岭南。金虏铁蹄渐闻踢踏,江湖群豪即将啸林。同样也是一句话:好日子快到头了。在这个最好也是最坏的时代里,我们的主角成为一名大宋最底层的读书人。他将做什么,又将改变什么……市井风情,明月黄昏;佳人舞袖,朝堂纷纷;金戈铁马,寸土万金,尽在《风云大宋》。
  • 长城军魂

    长城军魂

    二十九军,一个光荣而响亮的番号,流传着一个个令人热血沸腾的英雄事迹。雪亮的大刀是二十九军的骄傲,令倭寇闻风丧胆!抗日经典歌曲《大刀进行曲》也由此诞生。喜峰口,是二十九军的大刀开始扬威的地方,再到后来的一系列会战中,英雄们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国门的尊严!使得二十九军的精神演绎成了长城的精神!凝聚成了“长城军魂”……(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 穿越之夺宝笔记

    穿越之夺宝笔记

    两个都市屌丝,一对倒斗的师徒,一位能打擅斗的美女,为了完成一个神秘的任务,而进行的一次穿越冒险之旅,惊险、悬疑、魔幻、诙谐、幽默。
  • 晚明之我主沉浮

    晚明之我主沉浮

    一名北漂,去雾灵山游玩,因喝醉了酒,无意中救了一只灵狐,得到他的帮助,穿越到明末,成为信王朱由检……
热门推荐
  • 恋:冷公主嫁给我吧
  • 恶狼传说

    恶狼传说

    我是一头恶狼,在天下人的诋毁与谩骂声中,谱写我自己的传说;但我相信,成王败寇,才是世间唯一颠扑不破的真理。终究有一天,待我一曲谱尽,所有的诋毁与谩骂都会变为颂歌;而那些曾经的我的敌人,也将会匍匐在我的脚下,高呼万岁……
  • 神戒侠侣

    神戒侠侣

    慕容萍萍误打误撞,穿来穿去。不小心带回个鲁班。不小心认识了女娲。又不小心进入了平行世界。还不小心开了家金店,专卖神戒哦。这可怎么办?我要爱情!不小心的爱情。你在哪个时空?哦。原来是你啊,我的神戒侠侣。
  • 闪婚娇妻:大叔,不可以

    闪婚娇妻:大叔,不可以

    苏樱大大方方地拉着前夫未来小舅子的手站在他面前,“路彦飞,这是我男朋友,我们准备下个月举行婚礼。欢迎你来参加哦!”婚礼的前一天,路彦飞将苏樱堵在墙角,“苏樱,一日为妻,终身为妇,这辈子你都是我的女人。”一觉醒来,苏樱悲催地发现,她躺在了前夫的床上……
  • 神氏炼金师

    神氏炼金师

    魔法?斗气?异族?不不不,这个年代是属于炼金术士的年代。这个世界是围绕着贤者之石的世界。斗智斗勇的战斗、充满创意的炼成、强大的神器、珍贵的源素。当16世纪的炼金盛潮与黑手党融合在一起,便完美的组成这弱肉强食的残酷世界。而他,则欲以一己之力,挑战构成整个世界的真理!=========自己建了个群。+277726822+,来者不拒。欢迎批评!
  • 伪婚:豪门潜规则

    伪婚:豪门潜规则

    一夜,他掷下五百万,她拿走金卡以为两人不再有交集,她却意外怀孕,他以为要挟他要钱,他生平最厌恶见钱眼开的女人!生下宝宝第二天,她便无故失踪。三年后,又见到她,他那该死的冷静去了哪里?女人,你这次逃不掉了。
  • 凡人异变

    凡人异变

    衣布打工回到家乡,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老鼠后只好蜗居在野外委屈求全。之间遇到花斑蛇和黄鼠狼不断挑战自己,并阻挠自己回家……衣布回家见到自己的心上人后因为异变被情人追打,心中充满理解和委屈……衣布回家后见到父母被村官逼迫,而与之斗争被捉住执行火刑,后被老鼠救走……小说以卡夫卡式的荒谬和现实的真实巧妙融合,以魔幻现实主义和细腻的传统文学的描写功底展现上世纪农民、农民工的生活真实和压抑无奈的生存感受!其中又穿插以凄美的爱情故事。其中蕴含的社会深层寓意只有了解农村现实且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人才能读懂个中深意……
  • 悠然水榭

    悠然水榭

    妖肆,妖,亦鬼怪,亦灵物,乃吸入天地精华而幻化之物,妖,命长,故,易无所事事,掌管人妖两界之人为不让妖物无所事事为害人间所建立。(简单说明就是,为了不让妖怪捣乱人间,所以为他们找到命定恋人,让她们没时间调皮捣蛋啦~)
  • 万千世界之神皇

    万千世界之神皇

    无语,我不想写简介。。。。。好,我就介绍介绍。咳咳,这是一段,一段,斯,想不起来了,好吧,就这些。呵呵,假的,规则大帝的规则,无人能比,且看楚云怎么笑傲百位面,什么,你的飞雷神之术,呵呵,我的空间规则完爆你。什么,你说你异火很多,呵呵,复制规则让大陆上的所有人,都拥有异火。什么,你叫霍雨浩哦,呵呵,你老婆唐舞桐的名字还是我取的呢。什么,你有美女,好吧,算你赢,算你狠。。。
  • A Personal Record

    A Personal Record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