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瓶新酒
从伊斯坦布尔回来之后,我就只剩下一个功课,那就是好好写写我在国内所居住的城市--上海。
对一般人来说,一次“旅行”的目的地通常是与居住地无关的别处。很少人愿意抽出时间来,看看自己所处城市的微小面。这也许是因为从我们看来,自己住的地方实在太熟悉了,走在街道上已经完全可以知道下一个路口的路名、不同商店贩售的商品或者离自己家最近的超级市场。当一切顺其自然成为惯性,我们便失去探索新事物的动力。所以要写关于自己每日生活的城市,有时候反而是更难的一件事。
我将上海称为远东之心,你大可以觉得是个人偏执,但实际上维珍航空的“全球十大最佳旅行地”中,上海已经连续两年挤进第三,今年更是乘胜追击,仅次于纽约排在第二位,而土耳其航空的招牌广告中,精选的6个城市剪影分别是伦敦、纽约、巴黎、伊斯坦布尔、莫斯科和上海。我的确喜欢这个城市,喜欢100年前地价赶超曼哈顿高地的她,也喜欢现在摩登被Spike Jonze看作是未来城市典范的她。
不管是上海,还是国内的其他城市。越是身处此处,我们可能越不了解,从而错过了认识它另一面的良机。大多数人都能看到上海作为未来城市前行时的样子,这是上海“老瓶新酒”中新的一部分,它极端耀眼,正如东方明珠一般,已经成为这个城市对外宣传的新焦点。
但每个来上海的人,更不应该错过的是它的“老瓶”--这个城市停滞的魅力。这些东西是历史遗留在这个城市中的沉淀,需要用点心思才能体会出来。上海的美,和她的历史沉淀肯定是有关的。就好像世界一意孤行向前时,总有些人执意地怀旧,在过去的世界不肯离去。历史留给每座城市的一瓦一砾,可能都是在讲述这座城市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在上海居住4年,从最初于浦东的杨高中路,搬到现在浦西的长寿路,也算不止看过了这个城市一面。之前因为工作的关系,还接触了几座上海的古建筑。比如和平饭店,对我而言,它就是一座城市的记忆。
自1929年开业至今,这个神奇的酒店已经接待了无数知名的外宾,这里的一墙一瓦都极具故事性,像是老上海的私房悄悄话,娓娓道来。毕竟曾经是“远东第一楼”,从孙中山到鲁迅,从卓别林到蒙哥马利,“老和平”的名人轶事与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血脉相辅相成。老的酒店代表着过往,站在那里的大理石上似乎就可以看到历史的传承。
因此后来花了3年时间整修的和平饭店,还是强调“以旧做旧”的概念,极力还原1929年开业时奢华且具有历史浓重感的样貌。它诞生在上海最美好的年代,是近代历史留给上海绝赞的瑰宝。它最早期的模样,便已经是它最美的模样,这些是摩登大厦临摹不来的。毕竟没有哪家酒店能像他一样自始至终以骄傲的姿态屹立在外滩一侧,它属于一个时代,也属于上海。
我也一直没觉得上海有多么排外和无情,每次我在电梯间按住开门键等着要走进来的阿姨时,她们总是很客气地笑着跟我说谢谢。我总是会因为这种笑容在情感上轻易被感染,自己也莫名其妙觉得开心起来。好像一直还是没能学会怎样更好去武装自己,去迎合所谓“北上广”应有的冰冷,但就这样吧。
是的,我常常还是会被这个城市的细枝末节所触动,尽管我已经来这个城市有4年时间了。前两天我从家门口坐公交到静安寺和朋友会面,公交缓缓驶过张爱玲曾经住过的公寓,我还是按捺不住在心里想:“这个城市有着太多太多我们都不了解的故事啊。”等到秋天桂花开起的时候,便是这座城最美之时。
因为只要走在这座城市中,就会觉得自己融化在了桂花的香气里。
在上海的年轻人
电影中有很多关于奋斗和梦想的故事,都将场景地设在上海。
这是不可避免的,这个城市永远在房价最高的前3位,而在之前全国各大城市安全感工资标准的排行榜里,上海是唯一一个超过9000元的城市,稳稳坐在榜首。我曾经形容过这个城市,它像是坐在窗边涂着高价睫毛膏的贵妇,眼睛一张一合便可迷醉万千,足以让很多东西发生改变。它也像是童话故事的王子,人人都想嫁给他攀上枝头当凤凰,殊不知他已经后宫佳丽三千,早已经难以消化。
如果是在偶像剧里,大概爱情和命运最终都会眷顾这些朝着梦想努力奋斗的年轻人们。然而现实生活不是偶像剧,无论是上海还是梦想,都不会因为你的眼泪而对你产生一丝丝怜悯。像是见证了过多死亡的医生,在这座城市里,梦想的凋零和梦想本身一样一文不值。越鲜艳的事物往往越危险,这是大自然的不二法则。上海像是一条巨蟒,依靠吞噬年轻人的梦想和希望存活。
这绚烂的城市像是一朵鲜艳的娇花,大部分人只看到它的美艳,没有人看到这朵恶之花隐藏的危险。这城市的繁华和绚烂下生活的年轻人们,饱含青春的欢笑和泪水,有一些得到了命运的眷顾,有一些像沦落得像崔健口中那样的“一无所有”。
这些人可能梦想着成为人上人,却住在上海小弄堂的残破房子里,做着全然与“事业”二字不搭界的工作。他们不会出现在狗血的励志偶像剧或者偶像电影里、他们也不会出现在上海这个繁华都市的城市宣传片中。然而正是这些人,总是出现在我们身边。他们是真实的、可感知的、在上海渴望生存或闯出一片天的人。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用独有的故乡口音,煮出这一锅青春的大杂烩。
有一次我去雅居乐广场的一个发型屋剪头发,帮我洗头的小姑娘是个外地人,刚来这个发廊半年,才17岁。她说她住在两湾城,房子是一个八人隔断间,里面只有一张床和一张书桌。她只认识住旁边的一对小夫妻,因为跟他们碰面的次数比较多,其他人都不认识,只是早上在洗手间见到面的时候会象征性打个招呼。我突然觉得心里很不好受,快洗完时,我问她:“都这样了,你还喜欢上海吗?”
她回答说:“我喜欢,挺喜欢的。”冲完水用毛巾擦干头发把我的头发包起来以后,她突然小声地加了一句:“但……我不知道……上海喜不喜欢我。”
人生其实就是这样子,当我们站在青春的火车站时,永远不知道下一站列车会带我们到哪里。而当我们下了车之后,却也不知道命运会带我们到何处。它纵然是远东之心,承载过伟人和作家的梦,但要战胜它,每个人都需要相当的耐力和勇气。
祝福这些在上海的年轻人们,因为他们可能是你,也可以是我。
热爱上海的理由
在茨维塔耶娃一首名为《我想和你一起生活》的小诗里,看到这么一句话:“此刻你若不爱我,我也不会在意。”若是单单看这一句话未免觉得苦涩,但将这句话套入小诗中,却又并未觉得悲怆。
我回国之后看了一本关于上海的小说,叫作《上海女孩》。小说篇末当女主人公“珍珠”和家人搬到新家,看着新家和庭院里的种种,终于对美国有了家的归属感。而这个时候的她,哪怕身边不是最爱的男人,哪怕远离了故土,却也因能享受一刻钟的安宁和平静,就足以感激上苍。是的,这是一个奇怪的故事,它的书名是《上海女孩》,主人公却是一个广东人,并且书中的一大半故事,都发生在美国。
邝丽莎确实缺乏凭空捏造出一个绝妙故事的能力,但是她却能把生活见闻描绘得栩栩如生。这个细节在《上海女孩》和《雪花与秘扇》里都能体现出来,很多生老病死的情节她只一笔带过,对于特定场景和物品的描绘(也许是因为她的上一代亲身经历过又把故事告诉了她)却可以大着笔墨。这对她来说其实已经不易,毕竟写的是上个年代的故事,她在美国长大,对中国的传统和文化有着一腔热血,凭着这股干劲就已经让人觉得了不起。
读者可能会觉得如此读来有些头重脚轻,但小说基本脉络和故事架构确实还是清晰的。只是《上海女孩》和《雪花与秘扇》都像是两个女人的个人传记或者说回忆录,读起来有点像咀嚼甘蔗一样,微微有些无聊乏力,却还是有那么一些甘口的东西在。那个年代的女子总是相互扶持,因此两本小说对于两个女性的情谊描写着墨都不少,不少读者更是在《雪花与秘扇》中看出了“百合”的意味。
总的来说这是写给外国人看的中国故事,像是《上海女孩》一书中对于生肖属相刻意的描写于国人来看似乎有点过于卖弄,但也许确实可以加强对于中国几乎没什么了解的国外读者在中国传统文化上的一些认识。事实上,《上海女孩》中对于早期漂洋过海华人境况的描写,也是许多国内读者前所未闻的故事经历。也正是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对于中外两班人马都有那么一些启迪。全书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发生于上海,之后的两部分则发生于美国唐人街。可以说这是一个时代下,小人物悲喜的人生经历。
也许时至今日的“ABC”们对于中国早已经没有任何归属感,但是在本书中刚刚漂洋过海抵达美国的这些华人,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饱受劫难远洋之外的祖国。
作为一个在上海奋斗过好些日子的广东人的我对主人公在主观情感上有着更多好感。事实上,这样一个身份也多少能预示主人公之后背井离乡的经历:即使是祖籍广东,但成长在上海的她们依旧还是将上海当成了她们的家。正如如今的美国华裔,身上流着的是炎黄血脉,但情感上早已经将美国当成了自己的祖国。
无论是小说描写的那个年代还是当下,上海比起北京和广州的确有着她得天独厚的高傲和美丽。凭着这股傲视群芳,上海在国人心中被深深烙上了“势利”的字样。我喜欢邝丽莎在书中对于上海的描写--她是一个“拜倒在贸易、财富、工业和邪恶之神膝下”的城市。她的美就如广告牌上的女郎一样,人们一边唾弃她一边又想占有她的身体。
如果要说出喜欢上海的理由,恐怕跟要说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一样难。但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海,喜欢她的极致和真实。
是的,上海就是真实世界的缩小版--过去她接纳着百万富翁和乞丐、黑帮和赌徒、艺术家和军阀、爱国者和革命者。现在她接纳着千千万万个像是我这样怀抱梦想却又不知所措的年轻人。她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结合,涵盖了这个世界的光明和黑暗,吐息着金钱和粪土的滋味,同时滋生并埋葬梦想。如此不断循环,见证一代一代人的成长和衰落。即便是时代变迁、年月穿梭,她依旧带着特有的腔调不温不火地告诉世人:看,你爱或不爱,我都在这里。
因此,此刻你若不爱她,她也不会在意。
文字记得的时光
回到上海之后,开始着手写起这本书。这其实不是一项容易的工作,我要把在加州、纽约和伊斯坦布尔的见闻一点一点回想起来,将一些当日的摘抄注入完整的血肉,使它足以支撑起一篇文章的重量。在上海做这件事情的好处在于,我不一定要去咖啡馆,我只需要待在家里就可以,我的写字台旁边就是超大的落地窗。早上起来之后泡上一壶红茶,我就可以开始码字了。
我不爱去咖啡馆的原因,不是觉得自己年事已高,不便再沾染小清新气息。而是我实在是不爱喝咖啡,如果喝太多咖啡的话,过了午后还会反胃,因此一杯茶加一份点心实在是满足我的胃口又具性价比的选择--茶叶比咖啡的价格可是便宜多了,我在伊斯坦布尔的时候早就已经屯好了几大包的红茶,加上之前长沙的友人津津寄过来的绿茶,存量足以支撑我写完这本书。
在我看来,码字工永远是一个寂寞的工作。常常要等到凌晨四下寂静的时候才觉得文思涌现,而在国外,常常怕某些想法稍纵即逝而不得不停下脚步将它们写下来。在加州旅行的时候就已经被小伙伴们“批评”过,觉得我并没有在好好享受海边的时光。但我对他们说,等我们离开这里之后,如果有一个人能用文字的形式把这段时光记录下来,不是也很好吗?
虽然没有照片这样直观,但当时的想法,不在计划内的这些小惊喜和感动,可都通过文字不可复制地临摹下来,这一些感受,别人通过单单看一张照片,可不一定能明白呢。饶雪漫曾在《沙漏》中说:“沙漏记得,我们遗忘的时光。”但我觉得记下我们时光的不是沙漏,而是这一篇篇的文字。在青春小说中我们看见自己的高中岁月,在这本书中你也可以看见我的旅行和成长。时光锻造了我们今日的模样,而文字是唯一的记录器。
开始写书了才觉得,其实每一个作者在不同阶段的书都代表他当时的很多想法。在这件事情上,郭敬明就算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年少时,并没有多想看他文字的念头。我在他的《岛》停刊之后很久,才看到了里面那篇《光线消失的井池》,那真是一篇写得很好的短篇,主角依旧带着那个时候郭敬明独有的细腻、敏感和莫名感伤的影子。回看他早期的作品,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他作品中的故事大多数都这样。这样的郭敬明可能你现在找不到了,他被永远留在书中的那个夏天里。
九把刀借着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里陈妍希的嘴告诉我们: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劳无功的。其实也不尽然如此,至少九把刀和这个女生的故事,成就了这本叫作《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的小说,而因为这本小说的大红大紫,才延伸出这部前年红透大江南北的青春电影。我有时候反而会后悔自己上学那会儿并没有写多少东西,以至于很多过去的东西过了就过了,没有什么载体再将它们留下来。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翻出很多自己之前写的东西。一些自己写过的短篇小说,有时候看得我自己都惊讶,“真是我写的吗?不明白当时为什么能写出来这些东西,现在可是一点都没有办法写了呢。”出版了两本书后就会明白,有时候最后的成书也不尽然都是自己的意愿,但总算是自己种下的果实。只是如果有一天有机会能出版短篇小说,我相信你也会看到不同时期的我,不一样的心态和写作风格。
我的第三本书写到这里也差不多要结束了,感谢你选购了这本书,也感谢你陪伴我一起回顾这段难忘的旅行,其实最初跟编辑武尔夫商量这本书的时候,我们也不知道它最终会变成什么模样。是出版社、编辑乃至读者们的信任,帮助我让这本书最终成形出版。
也希望很快,我们又能在文字中再次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