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规定指出:对任何成员国的攻击将被视为对所有成员国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受到攻击的国家将得到其他成员国包括军事援助在内的最大限度的援助。
1994年7月,独联体国防部长理事会批准了由俄罗斯提出的《独联体集体安全构想》,成立了集体安全理事会。独联体军事合作协调部制订了分三阶段建立武装力量的计划,力争尽快建立防御联盟,逐步建立集体安全体系。第一阶段,组建和巩固各国的军队;第二阶段,建立战略联合军队集团,制订这支集团军的使用计划;第三阶段,完成集体安全体系,必要时组织联合武装力量。1995年5月,独联体国家元首会议批准了《集体安全构想实施计划》、《集体安全成员国宣言》和《集体安全条约成员国今后军事合作的发展方向》等三个文件。
面对北约加快吸收东欧新成员的强大压力,俄罗斯加强了同独联体各国的军事合作力度,特别是加强了双边合作。这方面的合作包括,1997年4月的《俄罗斯和白俄罗斯联盟条约》;7月的俄罗斯与阿塞拜疆签署的《友好合作与相互安全条约》;8月的俄罗斯与亚美尼亚签署的《友好合作与军事援助条约》。
1999年2月,俄罗斯、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六国签署了把集体安全条约延长五年的决定,但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拒绝继续作为成员国。
综上所述,独联体自成立以来,既明显表现出一体化进程的极端复杂性,同时也显示出自身一体化发展的潜在可能性。由于各种因素制约,独联体的经济一体化远未达到预想的效果。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各国对主权的敏感性和一体化认识上的差异;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潜力及经济结构差异;历史上形成的不同民族特性制约;来自外部因素的影响。虽然独联体通过了大量文件、协定,建立了超国家的跨国经济委员会、货币委员会和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执行机构,但这往往流于形式,实际上绝大部分文件、协定根本就没有执行。
1991~1998年间,独联体范围内缔结了1030项多边国际条约和协定,但其中大都成为一纸空文。截止到2000年2月1日,在国家元首理事会和政府首脑理事会上通过准备提交批准或履行国内程序的164项文件中,只有七项已对所有签字国生效。在政治安全领域,俄罗斯几乎在独联体所有国家驻军,共同保卫独联体外部边界,其促进独联体安全领域合作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独联体政治安全领域虽已签署了几百个文件,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的也是微乎其微。
三、俄罗斯与独联体国家双边关系
(一)“打”不散的兄弟:俄罗斯与乌克兰
在独联体中,乌克兰是仅次于俄罗斯的军事和经济大国。乌克兰的军工企业生产能力约占苏联国防潜力的30%,能生产先进的洲际导弹和军用舰船,工农业产值占苏联的20%,煤产量占苏联的34%,钢产量占42%,粮食产量占23%。
更为重要的是,乌克兰不仅是俄罗斯通往欧洲的陆上走廓和管道运输的必经之地,而且乌克兰控制的黑海是俄罗斯最重要的出海口。俄罗斯年出口运输的50%、进口运输的25%都通过乌克兰实现,俄与西方80%以上的能源原料交易要经过乌克兰输送。
俄罗斯对乌克兰也非常重要。乌克兰的经济命脉基本上控制在俄罗斯手中,乌克兰完全利用自己的资源生产产品的能力只有15%,特别是乌克兰90%的能源有赖于莫斯科。另外,俄罗斯族占乌全部人口的25%以上,俄罗斯对乌克兰的国内稳定至关重要。
苏联解体后,乌克兰执行的是一种倒向西方的外交政策,对俄罗斯和独联体基本采取抵制态度。双方在黑海舰队的归属、战略核武器及克里米亚等问题上相继出现纠纷,使两国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实现高层的互访。
1.黑海舰队的归属问题
黑海舰队始建于1783年,是沙皇俄国的主要海上力量和苏联的第三大舰队。黑海舰队总部设于克里米亚半岛的塞瓦斯托波尔港,拥有塞瓦斯托波尔、波蒂、敖德萨、巴拉克瓦等四个主要基地,各类作战舰船约350艘。乌克兰是独联体国家中最早宣布建立军队的国家。
1991年8月,乌克兰议会就决定组建国防部。1992年1月3日,又率先宣布将驻扎在其境内的除战略核力量以外的原苏联军队置于本国指挥之下。乌克兰援引《独联体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武装力量和边防军协定》(1991年12月30日)第2条规定——该条款规定,根据乌克兰法律,“位于乌克兰境内的联盟所属单位的财产和资金是乌克兰国家财产”,联合体所有成员国毫无例外地从法律上承认乌克兰拥有这一权利——认为,主要部署在乌克兰境内的黑海舰队应该归其所有。叶利钦先是措辞强硬地指出,黑海舰队过去、现在、将来都属于俄罗斯;后来,又援引《独联体成员国关于战略力量的协定》中有关赋予独联体统一指挥战略力量权利的规定,认为黑海舰队,或者至少黑海舰队中最大的在地中海执行战略任务的军舰,应是独联体战略力量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而乌克兰认为“战略力量”只包括核武器和装备有核武器的部队。按照乌克兰的军事学说,所有战略武器将在1992年7月以前迁出乌克兰,这其中包含黑海舰队中装备核武器的部分,此后,黑海舰队将归乌克兰所有;同时,只要黑海舰队是战略力量的一部分,它就应该属于独联体,而不是属于俄罗斯所有。
1992年6月,叶利钦和克拉夫丘克在黑海的达戈梅斯达成协议,确定在黑海舰队基础上组建乌克兰海军和俄罗斯舰队。但双方在分割比例上仍互不相让。1992年7月21日,黑海舰队的一艘护卫舰逃往乌克兰港口,舰队派军舰拦截,乌克兰派飞机接应,几乎发生武装冲突。
1992年8月,俄乌两国总统又在雅尔塔达成协议,规定在到1995年底的三年过渡期内,由双方共同管理黑海舰队,两国按1∶1比例共有。1993年6月,经艰苦谈判,俄乌双方在莫斯科达成平均分割黑海舰队协议,并同意在舰队分割前各分担一半舰队费用。但由于乌克兰无力承担这笔费用,引起了舰队官兵的极大不满。在俄罗斯强烈要求偿还石油和天然气债务的压力下,乌克兰同俄罗斯达成协议,将其所属的黑海舰队32%的舰只卖给俄罗斯,并同意租塞瓦斯托波尔港给俄罗斯使用(塞瓦斯托波尔位于克里米亚半岛的西南端,是乌克兰南部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的海滨城市)。
2.克里米亚地位的争执
克里米亚半岛历史上曾在土耳其和蒙古人统治之下。1776年,克里米亚被俄国占领。1944年,苏联政府以当地克里米亚鞑靼人与德国法西斯勾结为由,将鞑靼人大批迁往中亚,使俄罗斯人和乌克兰人成为当地主要居民,其中俄罗斯人约占70%。1954年,为纪念乌克兰和俄罗斯合并300周年,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决议,把克里米亚作为礼物划归乌克兰管辖。苏联解体后,克里米亚成为乌克兰境内唯一的俄罗斯人占多数的地区。1990年底俄乌达成两国不再提出领土要求的条约,1991年12月的独联体协定及欧安会赫尔辛基最后文件都规定现有边界的不可改变。但在民族主义和分离主义的冲击下,克里米亚部分居民要求独立或加入俄罗斯的情绪渐趋强烈,使俄罗斯和乌克兰有关克里米亚半岛归属问题的争端很快浮出水面。
1992年1月,俄罗斯议会通过决定,要求调查1954年把克里米亚划归乌克兰的做法是否符合当时的宪法规定。1992年2月,乌克兰最高苏维埃通过决议,断然“拒绝任何领土要求”,重申克里米亚是乌克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克里米亚问题同俄乌在黑海舰队问题上的争端有密切关系。
1992年1月,俄乌两国在基辅就黑海舰队归属问题举行谈判,谈判破裂后不久,俄议会便提出克里米亚问题,并希望借此压乌克兰放弃对黑海舰队的要求。
1992年5月,俄议会通过一项决议,认为1954年苏联最高苏维埃关于把克里米亚转交给乌克兰的决议无效,要求举行俄、乌、克三方代表参加的谈判,并鼓励克里米亚的俄罗斯人自由表达意愿。乌克兰方面对俄罗斯议会的决定进行了强烈谴责,认为其违反了两国间的条约和国际协定。与此同时,为安抚克里米亚,使其留在乌克兰,乌议会于1992年4月通过《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地位法》,将克里米亚的地位由州升格为共和国,使其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
乌克兰的这种做法反而加剧了克里米亚独立的趋势。1992年9月,克里米亚议会通过了《克里米亚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克里米亚共和国的职能由该共和国宪法和乌克兰《关于划分乌克兰与克里米亚共和国政权机关权限法》共同加以规定;而且,克里米亚的公民具有乌克兰和克里米亚双重国籍。
随着俄乌有关黑海舰队争吵不断升级,1993年7月,俄罗斯议会通过决议,宣布塞瓦斯托波尔为俄罗斯城市。但这一决议被联合国安理会声明无效后,1994年4月,乌克兰军队进入并掌控了塞瓦斯托波尔。
3.有关战略核武器和能源问题
苏联解体后,其核武器分散于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境内。其中,在乌克兰共有176枚战略核武器和2000枚战术核武器,乌克兰成为当时世界第三核大国。这种情况不仅引发了全世界对核扩散的担心,而且美俄也担心导致核裁军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俄罗斯还担心其在独联体中的主导地位和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所以,在战略核武器问题上,美俄在苏联核武器分散于多国存在的情况下,1991年7月美苏达成的第一阶段《削减进攻性核武器条约》只有在美国、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五国批准后才能生效;而且,美俄于1993年1月签署的第二阶段削减进攻性核武器条约,只有在第一阶段条约批准后方能实施。
出于各自利益,联合向乌克兰施压,要求其尽快把核武器运到俄罗斯进行销毁。
1992年5月,美国与独联体有核四国一起达成《里斯本协议》,规定在七年内,除俄罗斯以外的三国将其境内的核武器转交给俄罗斯处理,并同意乌克兰作为非核武器国家签署核不扩散条约。虽然乌克兰把战术核武器全部转交给了俄罗斯,但乌克兰在签署《里斯本协议》时提出了附加条件:要求在第一阶段条约批准前,美俄要对乌提供书面安全保障,美国保证在乌受到核威胁时给予援助;美俄要在这七年里向乌克兰提供财政援助,乌保留弹头中的核燃料用于发电,或由美俄提供费用补偿。
乌克兰的态度引起俄罗斯的强烈不满。俄罗斯提出,只有乌批准第一阶段削减核武器条约,俄才会作出安全承诺。俄罗斯的强硬态度得到了美国的支持。在美俄的压力下,乌议会在保留附加条件的基础上,于1993年11月批准了第一阶段条约。1994年1月,美、俄、乌三国达成了关于销毁乌境内核武器的协定,协定包括乌克兰把全部核武器运往俄罗斯进行销毁、不得对乌克兰进行核威胁、尊重乌克兰主权和领土完整、不能以经济问题为由向乌施加政治压力等内容。
能源供应及过境运输是影响俄乌关系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乌克兰的石油和天然气严重依赖于俄罗斯,而俄输往西方能源原料的绝大部分要经过乌克兰过境运输。转型以来,俄罗斯一直以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向乌克兰提供能源。俄罗斯在黑海舰队和核武器问题上,曾以停止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向乌克兰施压,乌克兰则表示要以关闭管道、截留能源加以报复,或要求俄提高过境费用。此外,能源债务问题也是双方经常争吵的焦点。截至1994年,乌克兰欠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债务共达60多亿美元。
以上纠纷导致叶利钦的访乌活动六次推迟,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也迟迟未能签署。
1994年7月,库奇马取代克拉夫丘克在乌克兰上台,逐步调整完全倒向西方的外交政策,转而执行一种“东西方平衡外交”。库奇马认为:“乌克兰的客观地缘政治地位要求我们在西方和东方都要取得有理由的以及经济上和政治上合理的关系平衡。”库奇马东西方平衡外交的出发点,是维护与西方国家合作、不放弃回归欧洲目标的同时,积极同俄罗斯改善关系,要在确保本国安全的同时得到经济实惠。库奇马指出:“俄罗斯是我们伟大的邻国,我们同它在经济和历史上是联在一起的,如果没有同俄罗斯的良好关系,我们就无法设想乌克兰的未来。”
在各方的压力下,乌克兰议会批准了核不扩散条约,并将最后63个战略核弹头交给俄罗斯,切实遵守了美、俄、乌三国总统签署的关于销毁乌境内部署的战略核武器的三方声明。1994年12月,美、英、法、俄四国签署了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障条约。
随着乌对俄强硬政策趋缓,俄罗斯多次表示尊重乌克兰的领土完整,认为克里米亚问题是乌克兰的内部事务,强调克里米亚的形势丝毫不应妨碍俄乌谈判进程。在这种情况下,1995年6月的克里米亚议会不得不撤销举行全民公决的决定,并将根据《乌克兰和克里米亚国家权力机关权限划分法》制定讨论新宪法草案列入议程。最终,1995年11月1日,克里米亚议会通过共和国新宪法,规定克里米亚共和国是乌克兰的自治组成部分。1997年5月,叶利钦访问乌克兰,双方就黑海舰队分割问题达成了平等分割的协议,俄罗斯同时承认塞瓦斯托波尔和克里米亚为乌克兰领土;乌克兰则同意俄租借塞瓦斯托波尔作为俄黑海舰队基地,租期20年。访问中,俄乌终于签署了《俄乌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条约规定:“双方不参加或不支持反对双方之另一方的任何活动,保证不同第三国缔结反对另一方的任何条约,缔约双方中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利用自己的领土损害另一方的安全。”叶利钦和库奇马对条约的签署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俄乌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的最终签署,标志着两国结束了多年争吵的局面,俄乌双边关系开始进入一个务实调整时期。1998年2月,库奇马实现了独立以来乌总统首次访俄。
(二)离不开的兄弟:俄罗斯与白俄罗斯
在独联体中,白俄罗斯是俄罗斯的最可靠盟友。在俄罗斯确立独联体政策的过程中,俄白在多个领域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