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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天宝帝的《雏鸟集》

大唐国占据东大陆最富饶之地,自然不缺乏规模宏大的城池,而规模最大的便是号称天下第一城的神都:洛阳城。

洛阳城具体有多大,只怕很多已经居住在这里一生的老人也说不清楚。

因为从大唐立国二百多年,洛阳城的建设一直没有停止。

大唐的历代皇帝登基之后,都有两件事是必须要做的,从不曾改变。

第一,对外战争,夺取一块别人的土地,把变成大唐的土地。

第二,修缮扩建洛阳城。

大唐的现任皇帝,天宝帝李隆基!

与他那位只知道对自己那位女皇母亲和公主姐姐,唯唯诺诺的父亲相比,别的不说,最起码有两件事要值得称道。

那就是这位看起来作风并不如何强硬的皇帝陛下,不仅奇迹般的收复了先朝余孽盘踞的辽东,还完成了洛阳城的大部分修缮扩建。

因为大唐帝国,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个天下巨富王元宝。

神都富民王元宝、杨崇义、郭万金,国内巨富也。

他们每人都接纳四面八方的有才之士,资送他们读书入仕,以每年能选送多少个学子,进朝廷做官来互相竞争、攀比。

朝廷中有许多著名的官员,都是出自他们的门下,每次科考文士都聚集在这几家,当时人称之为豪友。

而其中的王元宝,更是被公认为大唐首富,他的财富究竟有多少呢?

不单是老百姓好奇,就连皇帝也好奇。

有一次,唐皇忍不住召见王元宝,问其家财到底有多少;王元宝自信的答道:“臣请以一缣系陛下南山一树。南山树尽,臣缣未穷”。

一缣即一匹绢,也就是一匹丝绸,南山即洛阳西南的十万里秦岭,用缣系完南山所有的树,王元宝家中的缣还有剩。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衡量一个人的财产,除了金银珠宝田地外,布帛的数量也是一个重要标准。

根据现实的物价,一匹绢可以兑换十石粟。

后来,王元宝甘愿献出家产的一半,价值数亿万金的财物修缮了整整一面城墙,还包括城中一百零八坊的新建。

洛阳城东西长二百五十四里,南北一百二十九里。仅仅是修建城墙这一个工程,就何其之巨?

二百多年来,洛阳城一直不停的在修建。

到了天宝皇帝,终于差不多修缮完结,这个时候的神都洛阳城,才真的算得上一座完整的帝都。

因为,即使请来了昆仑上仙通玄真人张果老,笼罩了整个神都,那一座用来防御强敌的大阵,也只能做这么大了。

城墙宽五丈,高九丈九尺,宽阔的城墙上可以让十几个骑兵并排走过,每隔三十步便安装一架价值千金的魔法重弩,每隔二百步就装置着一门价值万金的五行大炮。

整个皇宫则是几乎占据了整个北城,占地数万亩。

皇宫大体上分为四个部分,居中为太极宫,是皇帝上朝议事的所在。太极宫西边是钦天监,东北是太子居住的东宫,正北则是皇后和后宫嫔妃居住的后宫。

皇帝上朝,是在太极宫的含元殿。

从含元殿后面小门出来,一直往北走不了多远就是太和殿,也就是大唐皇帝休息和处理政务的地方。

所谓的御书房,就设在太和殿中的东暖阁。

当今的天宝皇帝李隆基,可以说是大隋立国至今,所有皇帝中始终如一,不太贪恋女色的一个。

他的妃嫔数量不仅是他父亲的三分之一,尚且不足,而且他每一次的爱恋都是只喜欢一个女人。

因为,先前在他已经当政的六十年中,一开始最喜爱的女人是故去的王皇后,接着是又故去的武惠妃,而现在则是贵妃杨太真。

当然,在杨太真进宫的时候,内阁发出了一些反对的声音,因为这位新进贵妃原本是唐皇的儿媳。

不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大概是这位皇帝即使是收了杨太真,也很少回后宫里居住,反而更加的把东暖阁当作了他的常驻地,这也是群臣放过上边那件事的重要原因原因之一。

皇帝既然比以前更加的勤勉,那个女人的事情就算了吧。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皇帝曾经在私底下不止一次抱怨过,为什么要把自己皇宫建的这么大,泡个妞都要走那么远的路,到时候自己的老胳膊老腿都走酸了,还能干吗?

他却哪里知道神都的百姓们,早就已经在抱怨了,西城的老百姓要想去东城的太白楼吃顿午饭,一大早就得出发。

即使是现在,坐上刚刚从新大陆引进,全城通行的公交,也至少得两个半时辰……。

已经伺奉天宝帝的奶奶武天凰,父亲唐中宗,和他的礼部尚书魏征,因为年纪实在太大了,功劳也大,所以有见帝不跪的特权。

而且,这东暖阁里只要他来,就有一张暖乎乎的凳子坐。

“怎么样?”皇帝从桌子上捏了一块杏仁酥放进自己的嘴里,一边吃一边翻看自己手里的奏折。

这是一位有些怪癖的皇帝,不喜欢坐硬梆梆的椅子,而是让人在东暖阁里弄了一个特大的沙发。

处理政务的时候他,喜欢盘膝坐在上面,累了就直接躺下来眯一会儿。

当然,这也被臣子们颂扬为勤勉的表现。

因为,他们真的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唐皇,经常在那里,和悄悄过来的杨贵妃搂抱在一起——滚沙发。

不过,懒是在某方面懒,对处理国事政务他从来没有懈怠过。

魏征抿了抿嘴,没回答。

皇帝等了一会儿没见回答,侧头看了看发现这个头发和胡子都白了的老臣,眼睛直盯着自己的杏仁酥,不住的舔嘴唇。

他忍不住笑了笑,吩咐身边伺候着的高力士把剩下的半盘杏仁酥,都给这位老魏征端了过去。

“一把年纪了,也不嫌丢人。”看着魏征满脸的惬意,一向熟悉他品性的天宝帝笑着说道:“这次又是什么为难的事情,要求到我这个陛下了。”

被识破心思的魏征,捏起一块杏仁酥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回答道:“看陛下吃的香甜,就犯馋了……不禁想起老臣这么大的年级,只有二个儿子,一个呆在驸马府,一个在外为官,也是该找个女儿在身边伺候了。”

“你是说白家的那个小丫头吧。”听到魏征这么一说,天宝帝的脸色有些阴沉了下来,“自从钦天监告诉我那个丫头有玄鸟血脉后,我就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好好的给我养着这个未来的好儿媳。”

“可是他白寿都做了什么?”天宝帝的声音不由得高扬起来,“我还听说,他还想把她许配给范阳卢氏,难道我皇家儿郎在他们眼里,就如此的不堪吗?”

魏征低着头没有言语,因为所有的大唐人都知道,自从玄武门之变后,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职业便多了一种,那就是与手握重兵的大将私下串通的皇子。

为此,十二位开国公,只剩下现在的八位了。

所以,只要那位武国公白寿的脑袋,没有撞到了猪身上,那么就一定不会同意皇家的这门亲事。

“这件事情,陛下倒是可以下个口谕,问一问那位自称从不料理家务事的武国公。”等了一会儿,魏征才微微一笑,“不过,这个从此以后,会被那些世家排斥的女娃,我还是要收做干女儿的。”

听到魏征的坚持,天宝皇帝有些无奈的笑了笑,问:“好吧,别兜圈子了,说一说你真正的理由吧。”

“我听说,那个小丫头在赶往辽东的路上,曾经指点过八个十分落魄的人,而这八个人的天赋:文可以入太学,武可以入天策学院。”

“这件事情我也知道了,不过你似乎多说了一个,应该是七个人,而且已经被那个该死的老女人给杀了。”说到这里的天宝皇帝,眼神闪过了一丝失落。

“陛下,其实还有一个人,只是那个小丫头在遇到他之后,为了预防万一,就直接把他带进苏府了。”

说道这里的魏征,微笑着躬了躬身,“我也是看到锦衣卫报上来的资料中,讲叙小丫头进府的时候,身边多了一个少年,这才亲自发文询问后,知道的。”

“接着说。”天宝帝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兴趣。

“陛下,你也知道,我亲自发文询问,那个苏将军自然要给我一些面子。”魏征先是笑着解释了一下,接着说道。

“据他说,好像是小丫头感觉到有人渡雷劫,所以才早早动身,想去去瞧瞧,结果却在路上遇到了那一位少年。”

“所以,小丫头推测到他,很有可能就是那渡雷劫之人的后辈,就小施手段,直接把那个叫做张枫的少年带到了大兴城。”

听到这里,天宝帝一怔:“怎么这名字听着有些熟悉?”

在旁边躬身站着的太监高力士,轻声提醒:“不就是苏将军昨天在推荐来春之时,进入天策学院的名单上添加的那个少年,南衙镇抚使的陆大人在昨晚和陛下说起过。”

“是那个才年满十五岁,就进入修者二层天的天才少年?!”

天宝皇帝终于坐直了身子,想了想,从桌案上拿起一个厚厚的本子,拿起桌上的朱笔在这本子中某个空白的地方,工整的写下“张枫”这两个字。

然后,用蝇头小楷在这名字下面写了备注,轻轻的吹干了墨迹,有把本子合上放回了原处。

这个本子很厚,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封面上端端正正的写着三个大字。

——《雏鸟集》。

昔日的不是长子的太宗,曾经有一本《金钩录》,很多名相大将皆是出于其中。

而今,这位也不是长子的天宝皇帝手里,也有一本《雏鸟集》,其中苏定方的名字赫然高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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