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前面的25章的过程中,我无数遍地幻想过这篇后记。
后记和小说不同。
小说让人过瘾,因为他能搭起华丽舞台,有灯光有角色迷幻诡异,精彩纷呈,作者本身就是戏子。后记是一个人站在角落里,灯光刚好打在他的头上,他说着说着,也就不是十分清楚,自己究竟是在对别人说还是对自己在说。
学校周围的树叶开始偷偷冒绿的时候,离校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二。人生就是这样,当你站在某个点上不知所措的时候,再走几步回头一看,都已山清水秀。
我说过,争取能在毕业之前“妆毕”。《浓妆绿抹》的故事也在此告一段落了。
好了,该卸妆了。
作为一个尚且年轻又涉世未深的老姑娘,我对化妆也曾潜心研究过:无论是裸妆、淡妆还是浓妆,至少都要经过七个步骤:粉底、眼影、眼线、睫毛膏、腮红、唇彩和定妆。其实我们的生活也需要这些步骤的粉饰,精致到细枝末节,就像透明糖纸上清晰的底纹,或是空气里飘逸的甜甜香味。那倪浓和浅绿的结局呢?犯过的错,受过的伤口,不是简简单单的遮瑕膏就能掩盖的。所以在“浓妆续篇”的第四步我就此打住,余下的妆留给聪明的读者自己脑补吧。
在倪浓身上,粗俗可以成为一种力量,直接、狂野。就像宝蓝说的,妮妮的妮,浓浓的浓,这样的妮浓,为什么会死呢?上个礼拜,我还在电影院见到了宝蓝,她和倪浓越来越像了。扎着长长的马尾辫,那只亚麻色的蝴蝶结如影随形。可是她在哭,我记得那天她看的是——《被人嫌弃的松子的一生》。
我知道她在哭什么。倪浓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曾经都憧憬过童话世界里的公主式结尾。但最后她自己的结局呢?我也看过《被人嫌弃的松子的一生》,片尾有这样一段独白——
“只要是女孩子,都会向往白雪公主啊灰姑娘这些可爱的童话。然后不知哪处齿轮不对头,向往成为白天鹅,醒来却变成了黑乎乎的乌鸦。如此之类只有一次,人生无法重来……这要真是个童话,那这童话也太残酷了。”
有些读者会为倪浓深感不平,觉得我大可不必给她这种结局。我在此声明,这是一个真人真事。因此我恳求读者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故事中的所有人,除了第一女主角,至今还活在人世。唯有悉心研究过他们,才能塑造各种角色。至于倪浓对于沈稠的单恋,我也感同身受。既然是写小说我就注定要做好写小说的觉悟,因为每一个字都可能坐着读者的眼睛。他们会把小说里的女主男主女配男配细细推敲,强加给你身边的人。可能每个女生心里都有一个沈稠:温润如玉、清澈如水,回眸能让我心颤抖,微笑能让我身麻痹的沈稠同学,兼具“白雪公主的温柔,小人鱼的美貌,灰姑娘的腹黑”优良品质,谁能不爱呢?不过,我单恋了十多年的对象和沈稠八竿子都打不着——我们暂且叫他“大胸”。
我有这么一点早熟……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对大胸同学,一见那个了。
我喜欢上大胸,着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若他长得不帅我情窦没有初开,我们只是楼隔楼的邻居,不要说我主动喜欢他,就算他主动喜欢上我我也不给他机会,而我既然喜欢上他,此生便不会给他机会伤害我,让我不再喜欢他。当然这些全建立在我已经是他女人的基础上,而他不喜欢我,根本没有闲功夫来伤害我,这些坚贞的想法,也就只能是一些想法,没事儿的时候想想,聊以**罢了。
这样也好,于他而言,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结束,于我而言,一切早已发生,一切早已结束。现在想起大胸,眼睛也只会眯成细细的线,和别人提起来脸也会红得发烫。幸而,我和他没太多交集。只记得他很冷地回我对他“冷血”的评价:要不然类?
是以小娘我此生最讨厌要不然类这四个字。
人么,再怎么傻也最好放聪明一点。倪浓的占有欲太强,看谁和沈稠亲近就嫉妒。她太喜欢沈稠,感情太过强烈,所以选择了放手。“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怎么办?”——我和倪浓选择的解决方式如出一辙。
沈稠,她为了你的幸福,全身而退。你是怎样幸福都不能回报的。
唉,说别人的故事可以无动于衷,一说到自己的事情气氛就开始诡异了。浑浑噩噩间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短发红唇,一件黑色的T恤,还潇洒地印着“SoWhat”的字样。左肩一朵绿蔷薇的刺青,美艳到单纯。她笑着,挤了挤眼,伸出手指头向我威胁地摇了一下,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
“喂喂!我不过离开一会儿,你就这么气馁了嘛?你怎么这样啊!还算是我倪浓的创造者嘛?给我打起精神啊!”
罢了,不说大胸了。倪浓的故事我这里还有很多,你们还想听么?
那么,回忆开始了——最后还是需要一个谢幕,一个再见。
再见了,我们的鬼新娘。
(终)
期骐kiki
2012年6月6日